第二章_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案例
新闻传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闻传播行业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
然而,在追求新闻时效性和吸引眼球的过程中,一些媒体为了博取眼球,不惜制造虚假新闻,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媒体公信力。
本文以某知名媒体虚假报道事件为例,分析新闻传播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知名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一篇题为《震惊!某明星涉嫌参与诈骗》的报道。
报道中,该媒体以大量虚假信息为依据,指责某明星涉嫌参与诈骗。
这篇报道迅速在网上传播,引发广泛关注。
然而,不久后,该明星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自己并未参与诈骗,该媒体虚假报道行为被曝光。
三、案例分析1. 违反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新闻真实性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之一。
新闻媒体应当遵循真实性原则,确保报道内容的真实、准确。
然而,在本案中,该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虚假报道,严重违反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2. 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该媒体在报道中指责某明星涉嫌参与诈骗,导致大量网友对某明星进行谩骂、攻击,严重侵犯了某明星的名誉权。
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该媒体发布的虚假报道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4.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虚假信息的内容。
”本案中,该媒体发布的虚假报道在网络空间迅速传播,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某知名媒体虚假报道事件暴露了我国新闻传播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首先,新闻媒体在追求时效性和吸引眼球的过程中,忽视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其次,新闻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对公民的名誉权保护意识不足;再次,新闻媒体在广告发布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最后,新闻媒体在报道过程中,未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新闻领域的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闻传播方式的多样化,新闻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虚假报道、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新闻传播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案例将探讨一起因虚假报道引发的诉讼,旨在提醒新闻从业者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新闻质量。
二、案例简介2019年5月,某知名门户网站发布了一篇题为《某知名企业涉嫌环境污染,屡次整改不达标》的报道。
该报道未经核实,将某知名企业列为环境污染责任人,严重损害了该企业的名誉。
随后,该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门户网站及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案件审理1. 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门户网站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发布了虚假报道,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门户网站及作者赔偿企业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门户网站首页及企业所在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 二审法院判决门户网站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对门户网站及作者进行了财产保全,并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
经法院执行,门户网站及作者最终履行了赔偿义务。
四、案例分析1. 虚假报道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虚假报道作为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新闻从业者在报道新闻时,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本案例中,门户网站及作者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发布虚假报道,违反了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
3. 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新闻传播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规范新闻传播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案例中,法院依法审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
第二章_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讲述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
第一节 新闻传播法制概述
一、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 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 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P15) 法制——法治
Page 2
二、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特点
1、新闻法规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的色彩。 2、新闻法规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中,表现为法律、法规、司法 解释等文件,已经基本形 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新闻法规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 但对保障新 闻自由的法规 制定相对不足。
Page 17
五、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
新闻传播与司法之间是报道与被报道、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媒介审判”
Page 18
案例1:
《无锡日报》2010年12月16 日一张头版的雪景图片,意 外让一段婚外情曝光。 该报记者为配合寒潮来临, 在街上拍了一张一名男子与 一女子挽手在寒风中依偎的 温馨图片。结果,相片中男 子昨致电该报投诉,指报社 将他和情人私会的照片登上 头版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
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言论出版自由不可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Page 4
第二节 我国新闻法制内容概要
一、新闻传播与行政管理
1、报刊和电台、电视台的创办实行审批制
2、广电实行地方和中央双重管理 3、互联网站的创办实行许可制和备案制
Page 19
案例1
该报道是 否构成新 闻侵权?
Page 20
案例2:博客短文侵权事件
第二章_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概要

4、广告经营须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
5、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Page
5
二、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
1、禁止发表煽动言论 煽动——鼓动他人 刑法中的相关罪名:
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最高:五年以上有期)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最高:五年以上有期)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最高:三到七年有期)
我国执行、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有: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Page
28
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
(1)违法行为的客体,就是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侵害了法律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就是违法行为在客观上造成对社会 的危害结果; (3)违法行为的主体, 就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公民或组织; (4)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就是违法行为在 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Page、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言论出版自由不可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Page
4
第二节 我国新闻法制内容概要
一、新闻传播与行政管理
1、报刊和电台、电视台的创办实行审批制
2、广电实行地方和中央双重管理 3、互联网站的创办实行许可制和备案制
Page
16
4、新闻传播与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人身权不能转让也不 能继承。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的 保护年限一般为作者死亡后50年。 《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为了学习、研究和教学的目的而使用,为新闻传播而使用 等情况,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不支付报酬。
新闻传播法教程 第2章 维护国家安全

◆《宪法》第52条、54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 一的义务,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国家安全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组织,都有维 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 究。
◆ 1966年7月,《人民画报》 刊登了“铁人”王进喜的 一张照片:头戴大狗皮帽 ,身穿厚棉袄,顶着鹅毛 大雪,握着钻机手柄眺望 远方,在他身后散布着星 星点点的高大井架。日本 人根据照片中王进喜所握 手柄的架式,推断出油井 的直径;从王进喜所站的 钻井与背后油田间的距离 和井架密度,推断出了油 田的大致储量和产量。
国家秘密应具备三个要件:
◆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依照法律规定的一定程序加以确定,而不应由任 何个人或组织任意确定。 ◆在某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只能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 知道。
案例一:运载火箭事件泄密
◆1981年9月20日,我国首次运用一枚运载火箭发射 了三颗人造地球卫星,新华社制作了简单报道。9 月22日,北京一电台播发了一篇《太空奥秘多桂 冠》的稿件,9月23日,北京某晚报又刊登了《我 国第九颗人造卫星》的文章,并配发了三张照片 。这两篇文章对人造卫星的运行轨道,无线电遥 测频率等进行了详细报道,这些都被外国情报部 门搜集。擅自写稿投送电台和报社的一名工程师 受到了严厉的处分。
案例二:国家统计局数据频频泄密
◆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15日公布的经济数据,在14 日晚上,凤凰卫视就已公布相关数据。 ◆ 2008年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上半年宏 观经济数据,然而,在8日和15日,路透社在其中 文网站刊登文章发布的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与统 计局当天公布的数据丝毫不差。专家指出,如果 抢先以此数据对中国资本市场套利,中国将蒙受 巨大损失。
新闻传播法律相关的案例(3篇)

第1篇导语: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舆论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众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公众利益与个人隐私权,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以张某某诉某网络媒体名誉侵权案为例,探讨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的边界问题。
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女,30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网络媒体,为一家知名新闻网站。
2019年7月,张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年9月,某网络媒体在其网站首页发布了题为《涉嫌犯罪,某市女子张某某被警方立案侦查》的文章,并配发了张某某的照片。
文章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张某某认为,某网络媒体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恶意炒作,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网络媒体在报道张某某涉嫌犯罪事件时,是否侵犯了张某某的名誉权?具体而言,争议焦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某网络媒体是否在报道过程中尽到了核实事实的义务?2. 某网络媒体在报道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张某某的隐私权?3. 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之间是否存在边界?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某网络媒体在报道张某某涉嫌犯罪事件时,未充分核实事实,存在过错。
但考虑到报道事件的社会影响,法院认为该过错轻微,不足以构成侵权。
2. 某网络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发布了张某某的照片,侵犯了张某某的隐私权。
但考虑到报道事件的社会意义,法院认为该侵权行为轻微,不足以构成侵权。
3. 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之间存在边界。
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媒体有权报道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但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某网络媒体在报道过程中,未充分尊重张某某的隐私权,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判决:某网络媒体赔偿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并在其网站首页登载致歉声明,向张某某赔礼道歉。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的边界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 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的冲突:本案中,某网络媒体在报道张某某涉嫌犯罪事件时,为了追求新闻效应,发布了张某某的照片,侵犯了其隐私权。
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
然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也使得网络诽谤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近年来,我国网络诽谤案件频发,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网络诽谤案件为例,分析其在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律问题。
二、案件简介2019年,某知名网络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某明星涉嫌性侵》的文章。
文章中,博主不仅对涉事明星进行了人身攻击,还捏造了大量的虚假事实,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后,涉事明星及其团队对该博主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案件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网络诽谤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博主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信息,对涉事明星进行人身攻击,已构成网络诽谤。
2. 名誉权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在本案中,博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涉事明星的名誉权。
3.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应当赔偿精神损害。
”在本案中,涉事明星因网络诽谤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法院依法判决博主赔偿涉事明星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案件评析本案在我国网络诽谤案件的审理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以下是对本案的评析:1. 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认定博主的行为构成网络诽谤。
这表明,在网络空间,即使是在匿名环境下,诽谤他人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2. 名誉权的保护本案强调了名誉权在网络空间的保护。
在网络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样化,但同时也面临着名誉权被侵犯的风险。
本案的判决结果,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名誉权,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关于新闻传播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闻传播行业日益繁荣,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法律案件的频发。
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律案件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多个方面,对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新闻传播法律案件的案例分析,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知名网络媒体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揭秘某知名企业高管涉嫌违法乱纪》的报道。
该报道未经核实,仅凭部分匿名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对某知名企业高管进行了负面报道。
报道发布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该企业高管及其家属对网络媒体提起名誉权诉讼。
三、案件分析1. 名誉权纠纷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网络媒体是否侵犯某知名企业高管的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本案中,网络媒体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对某知名企业高管进行了负面报道,属于诽谤行为,侵犯了该高管的名誉权。
2. 著作权纠纷本案中,网络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引用了部分其他媒体的报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发表、复制、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他人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本案中,网络媒体未注明引用来源,侵犯了其他媒体的著作权。
3. 隐私权纠纷本案中,网络媒体在报道过程中,未经某知名企业高管同意,公开了其个人隐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本案中,网络媒体侵犯了该高管的名誉权。
四、启示1.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新闻媒体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地报道新闻,避免因报道失实而引发法律纠纷。
2. 严格审核报道内容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严格审核报道内容,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名誉权等方面的报道,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age
31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 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 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 请愿伸冤的权利。"
Page
32
二、一般法
相对于宪法和专门的媒介法而言的、调整整个社会生活或 者某一方面社会生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成文的法律 性文件和被认可的习惯、司法判例。 美国 1966年制定《信息自由法》 1976年制定《阳光下的政府法》
Page
36
第二十二条
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 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 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Page
37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示威的自由。
Page
29
第二节
世界新闻传播法简介
一、宪法和宪法性法律
最著名的如法国《人权宣言》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Page
30
《人权宣言》
第十条 意见的发表只要不扰乱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 不得因其意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受干涉。 第十一条 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 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 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
Page
38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 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 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 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 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Page
3
三、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
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言论出版自由不可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Page
4
第二节 我国新闻法制内容概要
一、新闻传播与行政管理
1、报刊和电台、电视台的创办实行审批制
2、广电实行地方和中央双重管理 3、互联网站的创办实行许可制和备案制
Page
33
三、专门法
1、着重于就大众传播活动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民从事传播 活动的基本权利作出规定 瑞典《新闻自由法》、法国《新闻自由法》 2、规范和管理各类媒介活动的法律性文件 各国出版、广播、电视法
Page
34
四、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 我国尚未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被通称为世界人权宪章,在促进世界 人权保护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373最高:三年以下有期)
Page
6
2、禁止泄露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新闻保密制度: 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 通过内部途径(即内参)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由主管机关批准的制度; 新闻发布制度;
Page
23
我国现有7个法律部门:
1、宪法与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以宪法为基础,各个不同法 律部门组成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和谐、形式完 整的有机整体,称之为法律体系。
Page
24
新闻法、新闻传播法
Page 10
2、禁止宣扬邪教
邪教的特征: 教主崇拜; 精神控制;
编造邪说;
聚敛钱财; 秘密结社;
危害社会。
Page
11
3、禁止传播淫秽、色情内容
刑法中的相关罪名: 走私淫秽物品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Page
21
为什么要学习新闻传播法
1、学习新闻传播法可以使我们在未来的新闻传播活动中有效的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著作权 为例) 2、学习新闻传播法能使从业者在从业活动中有效的保证他人的 合法权益(隐私 肖像 ) 3、学习新闻法有助于推动中国法制建设进程。
Page
22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基本概念 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 用的行为规范的体系。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 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Page
19
案例1
该报道是 否构成新 闻侵权?
Page
20
案例2:博客短文侵权事件
愚笨的女人打击男人;聪明的女人激励男人。愚笨的女人盯着男人的缺点, 老是生气;聪明的女人欣赏男人的优点,很是开心。 愚笨的女人不分场合与男人争吵,弄得男人很没面子;聪明的女人在外人 面前给足男人面子,私下再对男人严加管教。 …… 这是山东滕州的郑峰于2006年在自己新浪博客上写的一篇500多字的随笔, 标题叫《郑锋哲思:女人成就男人》。 2011年4月18日,郑锋上网时无意中发现了一篇跟自己文章类似的作品, 题目和作者都被改头换面。随后,他在网上搜索,发现自己这篇文章已被大 量抄袭、转载,甚至篡改。 一怒之下,郑峰将北京一家侵权的女性网站告上北京市丰台区法院。7月 13日,经法院调解,郑峰获赔5000元。500字博文获赔5000元,为目前国内 博客著作权短文诉讼赔偿的最高纪录。
传播淫秽物品罪
Page
12
四、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
1、新闻传播与名誉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 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刑法》:侮辱罪和诽谤罪。
Page
13
2、新闻传播与隐私权
《刑法》设定了四个与之相关的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侵犯 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 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 人的资料。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不得泄露。 《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不得将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地址等 有关情况公布和传播。 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 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权 收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损害患者名誉权。
Page
17
五、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
新闻传播与司法之间是报道与被报道、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媒介审判”
Page
18
案例1:
《无锡日报》2010年12月16 日一张头版的雪景图片,意 外让一段婚外情曝光。 该报记者为配合寒潮来临, 在街上拍了一张一名男子与 一女子挽手在寒风中依偎的 温馨图片。结果,相片中男 子昨致电该报投诉,指报社 将他和情人私会的照片登上 头版,他老婆看后勃然大怒。
广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 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总称。 狭义: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Page
25
二、法的特征
1、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
3、法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成文法、不成文法)
第二章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
第一节 新闻传播法制概述
一、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 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 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P15) 法制——法治
Page
2
二、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特点
1、新闻法规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的色彩。 2、新闻法规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中,表现为法律、法规、司法 解释等文件,已经基本形 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新闻法规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 但对保障新 闻自由的法规 制定相对不足。
4、广告经营须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
5、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Page
5
二、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
1、禁止发表煽动言论 煽动——鼓动他人 刑法中的相关罪名:
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最高:五年以上有期)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最高:五年以上有期)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最高:三到七年有期)
五、自律规则
Page
35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三节 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
一、宪法
第22条关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 服务的方向的规定 第35条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言论自由) 第41条关于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 议的权利的规定(舆论监督) 第47条关于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 自由的规定等等,都是对新闻传播活动具有根本意义的法 律规范。(从业)
我国执行、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有: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Page
28
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