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卷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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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卷及参考答案

2011年度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题第一部分:测绘综合能力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0题)

1、使用N台(N>3)GPS接收机进行同步观测所获得的GPS边中,独立的GPS边的数量是()。

A.N

B.N-1

C.N(N+1)/2

D.N(N-1)/2

2、我国现行的大地原点、水准原点分别位于()。

A.北京、浙江坎门

B.北京、山东青岛

C.山西泾阳、浙江坎门

D.陕西泾阳、山东青岛

3、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中,A、B级GPS观测应采用()定位模式。

A.静态相对

B.快速静态相对

C.准动态相对

D.绝对

4、为求定GPS点在某一参考坐标系中的坐标,应与该参考坐标系中的原有控制点联测,联测的点数不得少于()个点。

A.1

B.2

C.3

D.4)

5、地面上任意一点的正常高为该点沿()的距离。

A.垂线至似大地水准面

B.法线至似大地水准面

C.垂线至大地水准面

D.法线至大地水准面

6、GPS的大地高H、正常高h和高程异常ζ三者之间正确的关系是()。

A.ζ=H-h

B.ζ

C.ζ=h-H

D.ζ

7、按现行《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随GPS接收机配备的商用软件只能用于()。

A.C级及以下各级GPS网基线解算

B.A级GPS网基线预处理

C.B级GPS网基线静处理

D.A级GPS网基线处理

8、水准测量时,应使前后视距尽可能相等,其目的是减弱()的误差影响。

A.圆水准器轴不平行于仪器数轴

B.十字丝横丝不垂直于仪器竖轴

C.标尺分划误差

D.仪器视准轴不平行于水准管轴

9、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单一水准路线高差闭合差的分配原则是()。

A.按距离成比例反号分配

B.按距离成比例同号分配

C.按测段平均反号分配

D.按测段平均同号分配

10、一、二等水准路线跨越江、河,当视线长度大于()M时,应根据视线长度和仪器设备等情况,选用规范的相应方法进行跨河水准测量。

A.50

B.100

C.150

D.200

11、加密重力测量测线中,当仪器静放3小时以上时,必须在()读数,按静态零漂计算。

A.静放前

B.静放后

C.静放中

D.静放前后

12、相对重力测量是测定两点的()。

A.重力差值

B.重力平均值

C.重力绝对值

D.重力加速度

13、工矿区1:500比例尺竣工图测绘中,主要建筑物细部点坐标中误差不应超过()M。

A.±0.05

B.±0.07

C.0.10

D.±0.14

14、陀螺经纬仪测定的方位角是()。

A.坐标方位角

B.磁北方位角

C.施工控制网坐标系方位角

D.真北方位角

15、建筑物沉降观测中,基准点数至少应有()个。

A.1

B.2

C.3

D.4

16、某平坦地区1:2000比例尺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确定为1M,全站仪测图时,除应选择一个图根点作为测站定向点外,尚应施测另一个图根点作为测站检核,检核点的高程较差不应大于()M。

17、在水准测量中,若后视点读数小于前视点读数,则()

A.后视点比前视点低

B.后视点比前视点高

C.后视点、前视点等高

D.后视点、前视点的高程取决于仪器高度

18、如图,由两个已知水准点1、2测定未知点P的高程,已知数据和观测数据见表,其中Hi为高程,hi为高差,ni为测站数。P点的高程值应为()M。

图略

A.36.00

B.36.04

C.36.07

D.36.10

19、为满足测量成果的一测多用,在满足精度的前提下,工程测量应采用()平面直角坐标系。

A.任意带高斯正形投影

B.独立

C.国家统一3度带高斯正形

投影 D.抵偿投影面的3度带高斯正形投影

20、市政工程施工设计阶段需要的地形图比例尺一般为()。

A.1:100~1:200

B.1:500~1:1000

C.1:2000~1:5000

D.1:10000

21、某丘陵地区1:1000地形测图基本等高距确定为1M,那么,图根

控制点的高程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中误差不应超过()M。

A.±0.10

B.±0.15

C.±0.20

D.±0.25

22、大比例尺地形测图时,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平面

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mm。

A.±0.1

B.±0.2

C.±0.3

D.±0.5

23、测图控制网的平面精度应根据()来确定。

A.控制网测量方法

B.测图比例尺

C.测绘内容的详细程度

D.控制网网形

24、地形测图时,图根水准测量起算点的精度不应低于()的精度。

A.等外水准点

B.一级导线点

C.四等水准点

D.三等水准

25、在施工放样中,若设计允许的总误差为△,允许测量工作的误差

为△1,允许施工产生的误差为△2,且△2=△12+△22,按“等影响

原则”,则有△1=()

A.1/2△

B.1/√2△

C.1/3△

D.1/√3△

26、按现行《工程测量规范》,一条长度为6KM的隧道工程相对施工,

其中线在贯通面上的高程贯通误差不应大于()mm。

A.50

B.60

C.70

D.80

27、如图,利用小角法测定观测点P与基准线AB间的水准位移△,已知P点距A点的距离S为40m,测角中误差为±5",在不考虑距离测量中误差影响的情况下,△的测定精度为()mm。(提示:△=α.S/p,此处p取200000)

图略

A.±0.5

B.±1.0

C.±1.5

D.±2.0

28、大坝变形测量中,视准线法可以用来测定坝体的()。

A.垂直位移

B.绕度

C.主体倾斜

D.水平位移

2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规定,我国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均以()地形图为基础,按经差和纬差划分图幅()。

A.1:1000000

B.1:500000

C.1:100000

D.1:10000

30、航空摄影测量中,因地面有一定高度的目标物体或地形自然起伏所引起的航摄像片上的像点位移称为航摄像片的()。

A.倾斜误差

B.辐射误差

C.畸变误差

D.投影差

31、按现行《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一幅图内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当用基本等高距不能描述地貌特征时,应加绘()。

A.计曲线

B.等值线

C.首曲线

D.间曲线

32、按现行《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数字地形图产品标记内容的顺序为()。

A.分类代码、分幅编号、使用标准号、产品名称

B.产品名称、分类代码、分幅编号、使用标准号

C.分幅编号、分类代码、使用标准号、产品名称

D.使用标准号、产品名称、分幅编号、分类代码

33、基于胶片的航测内业数字化生产过程中,内定向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的转换。

A.像片坐标到地面坐标

B.扫描仪坐标到地面坐标

C.像平面坐标到像空间坐标

D.扫描仪坐标到像片坐标

34、解析法相对定向中,一个像对所求的相对定向元素共有()个。

A.4

B.5

C.6

D.7

35、城区航空摄影时,为减小航摄像片上地物的投影差,应尽量选择()焦距摄影机。

A.短

B.中等

C.长

D.可变

36、航测法成图的外业主要工作是()和像片测绘。

A.地形测量

B.像片坐标测量

C.地物高度测量

D.地面控制点坐标

37、GPS辅助航空摄影测量中,机载GPS的主要作用之一是用来测定()的初值。

A.外方位线元素

B.内定向参数

C.外方位角元素

D.地面控制点坐标

38、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下列航测数字化生产环节中,自动化水

平相对较低的是()。

A.摄影内定向

B.DOM的生产

C.DLG的生产

D.空中三角测量

39、多源遥感影像数据融合的主要优点是()。

A.可以自动确定多种传感器影像的外方位元素

B.可以充分发挥各种传感器影像自身的特点

C.可以提高影像匹配的速度

D.可以自动发现地物的变化规律

40、推扫式线阵列传感器的成像特点是()。

A.每一条航线对应着一组外方位元素

B.每一条扫描行对应着一组外方位元素

C.每一个像元对应着一组外方位元素

D.每一幅影像对应着一组外方位元素

41、基于共线方程所制作的数字正射影像上仍然存在投影差的主要原因是()。

A.计算所使用的共线方程不严密

B.地面上的建筑物太多

C.计算所使用的DEM没有考虑地面目标的高度

D.地形的起伏太大42、对航空摄影机进行检校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精确获得摄影机()的值。

A.内方位角

B.变焦范围

C.外方位线元素

D.外方位角元素

43、数字航空摄影中,地面采样间隔(GSD)表示()。

A.时间分辨率

B.光谱分辨率

C.空间分辨率

D.辐射分辨率

44、对平坦地区航空摄影而言,若航空重叠虑为60%,旁向重叠度为30%,那么,航摄像片所能达到的最大重叠像片数为()张。

A.4

B.6

C.8

D.9

45、在设计地图投影方式时,呈圆形轮廓的区域宜采用()投影。

A.圆柱

B.圆锥

C.方位

D.多圆锥

46、地图缩编时,多采用舍弃、移位和压盖等手段来处理要素间的争位性矛盾。下列关于处理争位性矛盾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街区中的有方位意义的河流可以采用压盖街区的办法完整的绘出河流符号

B.当人工物体与自然物体发生位置矛盾时,一般移动自然物体

C.连续表示的国界线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不允许移位,周围地物相对关系要与子相适应

D.居民点与河流、交通线相切、相割、相离的关系,一般要保持与实地相适应

47、在专题地图表示方法中,能较好地反映制图区域某些点呈周期性现象的数量特征和变化的方法是()。

A.等值线法

B.定位图表法

C.质底法

D.范围法

48、下列关于制图综合物体选取顺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从主要到次要

B.从高等级到低等级

C.从大到小

D.从数量到质量

49、国家基本比例尺1:25000、1:50000和1:100000地图编绘中,图廓边长与

理论值之差不大于()mm。

A.±0.15

B.±0.20

C.±0.25

D.±0.30

50、地图图幅设计中,某图幅确定使用地理坐标网,应选择()作为本图幅的中央经线。

A.图幅中最小的整数位经线

B.靠近图幅中间位置的整数位经线

C.靠近图幅东边位置的整数位经线

D.公里网线

51、下列比例尺地形图中,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6'分带法的是()。

A.1:2000

B.1:5000

C.1:10000

D.1:50000

52、在我国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中,若某点经度为114 33’45”,纬度为39 22’30”,其所在1:100万比例尺地形图的编号是()。

A.J49

B.H49

C.J50

D.H50

53、与矢量数据相比,栅格数据的特点是()。

A.数据结构简单

B.能够提供有效的拓扑关系

C.数据存储所占空间小

D.图形与属性数据联动

54、图形输出设备可分为矢量型和栅格型两类。下列各组输出设备中,全部为栅格型的是()。

A.喷墨式绘图仪、笔式绘图仪、激光照排机、点阵式打印机

B.激光照排机、喷墨绘图仪、静电绘图仪、笔式绘图仪

C.点阵式打印机、激光照排机、笔式绘图仪、静电绘图仪

D.静电绘图仪、点阵式打印机、喷墨绘图仪、激光照排机

55、在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中,当地物符号化后出现压盖时,应进行符号位移,位移后符号间保持的间距值一般不小于()mm。

A.0.1

B.0.2

C.0.3

D.0.4

56、标准的实体-关系(E-R)图中,分别用方框和椭圆表示()。

A.联系、属性

B.属性、实体类型

C.实体类型、属性

D.联系、实体类型

57、GIS软件测试四个基本步骤的先后顺序是()。

A.系统测试、确定测试、联合测试、模块测试

B.模块测试、确定测试、联合测试、系统测试

C.系统测试、

联合测试、确定测试、模块测试 D.模块测试、联合测试、确定测试、系统测试

58、GIS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需要进行需求分析。下列关于需求分析的说法,正确的是()。

A.需求分析报告要获得用户认可

B.系统需求是用户提出的要求

C.用户可以不参与需求分析过程

D.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需求分析

59、下列内容中,属性数据字典不描述的是()。

A.数据元素与数据结构

B.数据存储与处理

C.数据流

D.拓扑关系

60、下列方法中,可用于矢量空间数据压缩的是()。

A.行程编码和四叉数编码

B.利用算法删除线状要素上的部分点

C.建立图元之间的拓扑关系

D.将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分开存储

61、商住楼中住宅与商业共同使用的共有建筑面积,按住宅与商业的()比例分摊给住宅和商业。

A.房屋价值

B.建筑面积

C.土地面积

D.土地价值

62、地籍图上一类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cm。

A.±5

B.±7.5

C.±10

D.±15

63、地籍管理的内容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等。

A.地籍档案建立

B.地籍图测绘

C.界址点测定

D.宗地图测绘

64、地籍测量坐标系统应优先选用()坐标系。

A.独立

B.任意

C.国家

D.地方

65、当一幅地籍图内变更面积超过()时,应对该图幅进行更新测量。

A.1/4

B.1/3

C.1/2

D.2/3

66、现行界线测绘应采用的坐标系统与高程基准是()。

A.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B.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C.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

D.1980西安坐标系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

67、界线测绘的内容包括界线测绘准备、()、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边界协议书附图制作与印刷、边界点位置和边界走向说明的编写。

A.界桩埋设和测定

B.边界地形图测绘

C.边界线情况图编制

D.边界主张线图标绘

68、按现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边界协议书附图中界桩点的

最大展点误差不应超过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图上()mm。

A.±0.1

B.±0.2

C.±0.3

D.±0.4

69、边界协议书附图的内容应包括边界线、界桩点及相关的地形要素、名称、注记等,各要素应()表示。

A.系统

B.简要

C.详尽

D.突出

70、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房屋的建筑面积由()组成。

A.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

B.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C.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D.套内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

71、房屋建筑结构可分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其他结构。

A.砖混结构

B.土木结构

C.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D.石结构

72、房地产变更测量分为()测量两类。

A.现状变更和权属变更

B.面积变更和结构变更

C.权界变更和权属变更

D.面积变更和权属变更

73、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房屋层高()M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

A.2.2

B.2.4

C.2.6

D.2.8

74、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未做出测量精度要求规定的房产测量对象是()。

A.房产界址点

B.房角点

C.房屋面积

D.房屋边长

75、现行海道测量时用的高程系统是()。

A.理论深度基准面

B.当地平均海面

C.吴淞零点

D.1985国家高程基准

76、干出礁高度从()起算。

A.理论深度基准面

B.当地平均海面

C.平均大潮低潮面

D.理论大潮高潮面

77、海图上的潮信资料有平均高潮间隙、平均低潮间隙、大潮升、小潮升和()。

A.平均海面

B.最高潮位

C.最低潮位

D.涨潮历时

78、海图内容的三大要素是数学要素、地理要素和()。

A.水部要素

B.陆部要素

C.勘航要素

D.辅助要素

79、人工观测水位时水尺设置的要求是()。

A.水尺零点不低于平均海面

B.水尺零点低于最低潮面

C.水尺零点不高于平均海面

D.水尺零点高于最高潮面

80、目前海道测量平面控制常用的测量方法是()。

A.三角测量

B.三边测量

C.导线测量

D.GPS测量

二、多项选择(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81.GPS控制网技术设计的一般内容包括()

A.控制网应用范围 B分级布网方案

C测站方向通视 D坐标系统与起算数据

82.目前“2000国家GPS控制网”是由()组成

A国家测绘局布设的GPSA B缓网

B总参测绘局布设的GPS一二级网

C中国地壳运动观测网

D中国大陆环境构造监测网

E国家天文大地网

83.下列测量方法中,可用于建立国家一二等高程控制网的方法包括()

A三角高程测量 B水准测量

CGPS水准测量 D地形控制网测量

E重力测量

84.按现行《工程测量规范》,变性测量过程中必须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包括()

A变形量达到预警或接近允许值 B变形量出现异常变化

C少数变形观测点遭到破坏 D工程或地表的裂缝迅速扩大E数据处理结果不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85.线路定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A地形图测绘 B中线测量 C纵断面测量

D横断面测量 E土方测量

86.精密三角高程测量的精度影响因素有()等

A边长误差 B垂直折光误差 C水平折光误差

D垂直角误差 E水平角误差

87.下列测量方法中,可用于测定工程建筑物垂直位移的有()

A水准测量 B极坐标测量 C垂线法

D三角高程测量 E液体静力水准测量

88.按现行《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中地形的类别包括()

A平地 B极高山地 C丘陵地

D山地 E高山地

89.在航空摄影生产的数据处理过程中,可通过空中撒播机测量环节计算得到的参数包括()

A航摄像片的外方位元素 B加密点的地面坐标

C外业控制点的坐标 D地物投影点差的大小

E地面目标物体的高度

90.机载定位与定向系统(POS)的组成部分包括()

A CCD

B GPS

C IMU

D LIDAR

E lnSAR

91.按现行《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地形图更新方式依据地形要素变化情况,比例尺大小,资料情况等因素可分为()等

A重测 B修测 C重采样

D修编 E联测

92.地理信息系统输出产品包括()

A专题地图 B栅格地图 C矢量地图

D统计图表 E实体--关系图

93.电子地图的设计应重点从()等方面来考虑

A界面设计 B比例尺设计 C符号设计

D色彩设计 E图层设计

94.下列关于数据库系统说法,正确的有()

A数据库系统可减少数据冗余

B数据库系统避免了一切数据冗余

C数据库系统比文件系统管理更安全

D数据库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不需要操作系统的支持

E数据库系统中,数据的物理结构必须与逻辑结构一致

95.数据字典是开展GIS系统分析和设计的工作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等

A空间数据库名称,层名 B关联属性项,关联字段

C拓扑关系,属性表 D要素类型,操作限制规则

E需求分析,统计表

96.界制点坐标测定可采用的方法包括()

A图解法 B极坐标法 C交会法

D正交法 E GPS定位法

97.《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边界协议书附图集》要求表示的内容包括()

A图例 B边界地形图 C边界主张线图

D编制说明 E界桩登记表

98.房产权属所有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E地役权

99.测量水深可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

A测深杆 B记载激光测深系统 C旁侧声纳

D多波束测深系统 E磁力仪

100.利用单波束回声测深仪进行水深测量时,对主测深线与等深线应保持的方向要求包括()

A 0

B 30度

C 45度

D 60度

E 90度

第二部分: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一、单项选择(共80题,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

1.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

A.测绘许可证 B。测绘资质证书

C.测绘资格证书 d。测绘作业证

2.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用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B行政许可只能有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C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D法规、规章对实施上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的规定,可以增设行政许可

3关于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申请人提交的盛情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负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B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验、免疫印章。

D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4关于申请测绘资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A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B申请单位涉嫌违法测绘被立案调查的,应当受理其测绘资质申请,但结案后再审批

C申请单位涉嫌违法测绘被立案调查的,案件结案前不受其测绘资质申请

D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原则上不得超过乙级

5.某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为工程测量。对于大地测量项目招标邀请,该单位正确的做法是()

A使用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投标

B借用其他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投标

C不参与投标

D从中标单位分包部分大地测量业务

6关于注册测绘师应履行的义务的说法,错误说法是()

A应当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B可以同时受聘两个测绘单位执业

C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D应当更新准也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初始注册申请期限的的说法,正确的是()

A3个月内 B6个月内 C1年内 D2年内8关于注册测绘师在一个注册期内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B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50学时

C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60学时 D必修课5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9关于测绘人员调离或退休后,其测绘作业证处理的做法,错误的是()

A收回调离人员的测绘作业证 B由调离或退休人员自行销毁

C收回退休人员自行销毁 D对调离人员,由其所调入单位为其申领测绘作业证

10关于测绘作业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自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样式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C.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使用

D测绘人员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1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向()提交申请材料

A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B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D军队测绘主管部门

12关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携带我国测绘成果出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携带出境 B不可以携带出境C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携带出境 D经中方合作单位同意后可以携带出境

13关于从事测绘活动的中外合资企业股权构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由中方控股 B外方股权比例不受任何限制

C由外方控股 D外方股份应当为50% 14下列合同订立形式中,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9.案例分析. 李力是某厂采购员,于1992年与本厂女工王燕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李力借工作之便,开始常驻外地,结识女青年吴芳。1995年李向吴隐瞒了已婚事实,私刻了单位印章,假造证明信,与吴在吴的所在地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但二人感情也不是十分融洽,在2001年5月24日李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李又回到了原厂所在地,与王团聚。2002年5月28日案发。 问题:1.对李的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2.对李的行为是否应当追诉?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构成重婚罪和伪造企业印章罪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2)应当追诉,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没有超过本罪最高为5年的追诉期限。 10.案例分析 魏某,男,育有两子一女,妻子早年亡故。长子魏成,因病去世,有妻子王某和女儿魏华。次子魏涛和女儿魏虹均已结婚成家。2004 年12 月,魏某病逝,留有存款、房产、家具等价值30 万元的遗产。在处理魏某丧事期间,魏虹遇车祸身亡。 问:魏某的遗产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魏某没有遗嘱,因此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长子魏成的女儿魏华代位继承魏某遗产的三分之一,次子魏涛第一顺序继承三分之一,魏虹的丈夫转继承三分之一。 11.案例分析 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

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20 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为根据民法规定: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甲转让财产的行为是无偿的。所以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 12.案例分析 甲,1986 年5月出生;乙,1987 年11月出生;丙,1989年4月出生。三人住同一家属院,经常一起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三人合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2002年7 月,三人将同院的7岁女孩小童绑架,向其父母索要人民币5000 元。在交款时,三人被警方抓获。 问:甲乙丙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甲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承担刑事责任,丙不承担刑事责任。甲乙丙侵犯了一定客体,实施了绑架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方面:甲已满16 ,属完全刑事责任时期;乙15 岁,属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但是对绑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丙不满14 ,不负刑事责任。 13.案例分析 某幼儿园教师王某,女,28 岁。王某于6 月25 日上午10 时,带领4 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幼儿杨某(男,6 岁)失足坠入路旁鱼塘中。王某见状惊惶失措,尽管平日里知道这个鱼塘不是很深但还是不肯跳入鱼塘中救人,只是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已满16 周岁)路经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鱼塘边观看,并同王某在附近找到一根竹竿,探测鱼塘深浅,测得水深约75 厘米。但田某和王某均不愿下水救人,只是继续高呼求救。最后老农郭某赶来下水抢救。然

最新工程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资料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案 例 九 09级土木四班第七组:陈杰、陈依佳、 陈煜、胡强、李泊瀚

案例10 上诉人:XX经济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 被上诉人:XX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 基本案情: 1992年10月2日,并不具备承包工程资质等级的某建设公司与某经贸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由建设公司垫资承建某工程项目。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同时还签订了《工程承包垫资协议书》,约定建设公司垫资中的5000万元人民币,垫资期限为三年,垫资款的年回报率为15%,如三年内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回报率亦随之上浮。建设公司负责协办的第二批垫资款5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年限为一年半。1992年10月10日至11月2日,建设公司将其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分别包给某勘察工程公司、某建筑工程总公司和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1993年10月,建设公司与经贸公司又签订《协议书》,约定:根据经贸公司的要求,为了减少管理上的中间环节,即撤出建设公司在该项目上的管理人员,建设公司总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托由经贸公司承担执行,经贸公司付给建设公司人民币1100万元作为补偿。建设公司垫资的5000万元人民币年回报率上调为18%。1994年7月1日,建设公司与经贸公司进行总结算,建设公司应收经贸公司款项为63384052.05元,其中包括撤出总补偿费1100万元、承包工程协调费50万元,赔偿某建筑工程总公司、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延迟开工费2312万元,1993年度垫资款利息850万元。扣除经贸公司已付的53430913.15元,经贸公司尚欠建设公司9953138.90元。 双方约定:经贸公司一次性补给建设公司280万元,余款以2958.28t钢材冲抵。1995年6月16日,经贸公司以其在某市的业务冲抵尚欠建设公司的1292250元后,余款773338元作为欠建设公司5000万元垫资款的部分利息。1996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建设公司返还总承包管理费110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135万元。 问题: 1.双方所签合同是否有效?责任如何划分? 2.讨论工程建设中的垫资行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基础法律案例分析复习题.doc

案例分析复习题: ★.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T,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丁?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血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成年】 试问:(1)杨某应否对白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耍的时候,也可以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晩上,孙某潜回家中,丁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课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止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口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X)8年6月21 口,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 H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土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间接故意】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口己的行为会发牛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牛,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C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正当防卫】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木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被告人魏某,2(X)9年4月15 口至18 口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犯罪预备】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己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丁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有两个项目被直接发包,理由是一个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另一个项目属于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你认为这个理由充分吗?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分为两种情况:不适宜招标的和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前者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分包,后者则经批准后需要邀请招标。所以,仅仅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就不招标是不适宜的。 对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这个理由是充分的。 案例二:2006年6月8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日期为2006年6月25日。某投标人认为这个时间的规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你怎样认为?答: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不得少于20天”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这个案例中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的行为就不违法。相反,就是违法的。 案例三:某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06年9月9日上午9:00.但是,某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却于2006年9月9日 10:00送达。招标人拒绝该标书,理由是该标书送达的时间超过了投标有效期。你认为该理由成立吗? 答:不成立 招标人对投标有效期的认识存在误区。他认为投标有效期是一个时间段,在此时间段内所投的标书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时间段所投的标书是无效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义务保证其所投的投标文件持续有效,投标有效期起始于开标的时间,也即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投标有效期开始后,投标人所投的标书就不再被接收了。 此案例中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的做法的是正确的,但是提出的理由是错误的。 案例四: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承揽了某施工任务,2006年10月8日该项目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以该建筑公司不具备资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2006年10月20日,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有人认为,这是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纵容。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建筑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一:龙门吊拆除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17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通,随后,承包商着手进行施工机械拆除等收尾工作。11月2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龙门吊拆卸工程。2007年11月14日上午8:00左右,分包商租用110T、50T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拆除左线45T龙门吊机。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安全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行拆除作业。中午11:30左右,市安全监督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遂责令停止施工。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拆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由继续施工。由于待拆除龙门吊大梁长达21m,宽4.5m,重约21T,受场地制约,拆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中午12:00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110T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50T汽车吊。事故造成110T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汽车吊局部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 1)110T吊车外表比较新,其部件实际比较陈旧,属于翻新车辆; 2)吊车的左前支腿(受力腿)伸出量比左后支腿伸出量少14cm; ?3)分包商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无教育考核记录。 ?直接原因: 1)分包商在收到停工指令后多次冒险左右;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教育系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战场,为此,我国普通高技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该课程的任务是,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坏建设的需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收集和整理了一百多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取材于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案例的分析,观点正确、言筒意赅,反映了法学研究和应用的最新成果。该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的配套教材,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也可作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的教材及社会各界人员的普法读物。我们相信,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实施课程教学和法制宣传,是有效的方式。经过这样的实践,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 案例1 2002年8月5日6点40分,17岁的男青年李某下夜班后急急忙忙骑自行车往家赶。在下坡时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灵,将一正常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成重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是已造成王某终生残疾。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家属请假护理的费用等,共计60000元,并要求李某承担以后的医疗费50000元,共110000元。经法院查明,王某被撞确实是李某骑车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问题 李某未满18周岁,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李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U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菜不仅已年满17周岁而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工资)最为主要生活来源,因而在民法上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民事行为能力不仅是实施合法行为的能力,还包括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违法行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不应该由他的父母或其他人承担。 案例2 2001年1月8日深夜,李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李某背起父亲上街拦出租车准备上医院。出租车司机王某见情况紧急就说:“收费500元。”李某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从他家到医院只需要10元钱。但是父亲病急;当时又无别的车可坐,无奈之下只好坐王某的车去医院。事后,李某后悔,找王某索要多给的钱。王某认为是李某自愿给的钱,因此不退。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多收的490元钱。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5.被告人魏某,2009年4月15日至18日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 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于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6.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 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 6.答: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7.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 问:(1)遗嘱是否有效?(2)5万应如何继承? 7.答:(1)遗嘱有效。 (2)5万元作如下分割:①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财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②2.5万元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归其女所有;另外2万元为法定继承。③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母、儿甲、女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时原则上均等。⑤应为胎儿保留1份,待胎儿出生后最后确定此份遗产的去向:出生时为活体的归胎儿继承;是死体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是活体而后死亡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8.2002年3月13日,某家具商场购得一批新式沙发,价格为每组188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奖 问:(1)商场同甲、乙二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属于什么样的民事行为?(2)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 8.答:(1)商场与甲、乙二人的买卖行为属于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商场本意是要将沙发以1880元的价格卖出,由于售货员制作标牌的错误,使得每组沙发少卖了1000元,这是商场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结果与自己本意相悖。甲、乙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标牌上的价格买下沙发,所以,商场同甲、乙二人的买卖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商场同甲、乙的买卖行为可以变更或撤销。《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所以,只要商场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撤销买卖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予以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所以,如果这一买卖行为撤销,甲乙二人应将沙发返还给家具商场,家具商场返还甲乙二人的货款,并承担甲乙二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9.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 。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9.答:(1)可以,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 (2)农资公司,因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的瑕疵,这是造成生猪中毒的原因。 (3)没有,因张、杨二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 (4)应将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因农场和运输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生猪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 10。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 问:(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归谁所有?为什么?(2)个人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贺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10.答:(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言明在先,所得奖金归持券人,且奖券已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某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4)借贷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11.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 。问:(1)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否有效?(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建设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心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本学期学习了几个基本概念,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案例分析。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是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的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招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投标书分为生产经营性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生产经营性投标书有工程投标书、承包投标书、产品销售投标书、劳务投标书;技术投标书包括科研课题投标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汇编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汇编 1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1现有10家股东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0万元作为注册资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答:《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上可见,该公司不具备(2)(4)项条件,所以该公司不具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5.1、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5.2、1998年2月,某养鱼队与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甲鱼合同。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是1998年7月中旬,由水产公司自提。7月中旬,养鱼队按期通知水产公司提货,但水产公司因仓库不足,未按期履行合同。8月初,因山洪爆发,养鱼队的鱼塘堤坝被毁,甲鱼全部损失。养鱼队要求水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水产公司不答应,养鱼队遂以水产公司迟延履行合同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养鱼队鱼塘被冲毁主要是由于有关人员思想麻痹,溢洪设施年久失修,又未能及时开启溢洪造成的。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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