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这些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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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增值税纳税申报的

这些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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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这些风险点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0月30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以下简称“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置申报异常处理岗,主要负责异常比对结果的核实及相关处理工作。异常处理岗原则上不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前台。

四、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

(一)比对信息范围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

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五、申报比对规则

(一)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申报表填写规则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2.进项比对。

(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税额合计数。

(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

(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

(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

(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

4.预缴税款比对。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5.特殊规则。

(1)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

(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4.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四)表税比对规则

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五)申报比对其他规则

1.税务总局可以根据增值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申报表特定项目设置申报比对规则。

2.各省国税机关可以根据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比对项目金额尾差的正负范围。

3.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本条第(一)至(三)项比对规则为基本规则,第(四)至(五)项比对规则为可选规则。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上述比对规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管理的需要自主增加比对规则。

六、申报比对操作流程

申报比对环节可以设置在事中或者事后,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管理需要进行确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一)申报比对相符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二)申报比对不相符

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

1.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

2.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4.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5.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 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

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其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 (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十六)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销售额。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7.7.3技能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习题与答案 一、判断题 1.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关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 ) √ 2.土地增值税的法人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当转让的房地产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一致时,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转让的房地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税收管理的源泉控制原则,也可由转让的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委托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代缴土地增值税。( ) × 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的纳税人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种情形中,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答案:D 2.下列哪种情况属于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A.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转让二手房的 C.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的 D.以长期租赁形式出租房产的 答案:C 3.土地增值税是在房地产的()环节征收的 A.出租 B.转让 C.使用

D.建设 答案:B 三、多项选择题 1.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具备以下标准()。 A.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B.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 C.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20% D.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向上浮动的比例也不得超过20% 答案:ACD 2.按照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履行的义务有()。 A.向税务机关提供房产买卖合同 B.向税务机关无偿提供与房地产评估有关的评估资料 C.按当地政府的要求按期报送房地产的价格评估结果 D.严格按税法规定的办法进行应纳税房地产的价格评估 答案:BD 3.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A.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B.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C.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D.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答案:CD 4.下列情形中,土地增值税可实行核定征收的有()。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B.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D.各类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答案:ABCD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HENANSHENGZENGZHISHUI NASHUISHENBAOCAOZUOANLI 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案例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目录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3) 二、一般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 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基本业务) (6) (二)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 (三)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 (四)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12) (五)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14) (六)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 (七)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 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 (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基本服务) (19) (二)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 (三)基本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 (四)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25) (五)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27) (六)融资租赁 (29) 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 (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 (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 (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混业经营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基本业务 2、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3、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4、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5、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6、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 7、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8、基本服务+广告业务文化 事业建设费 9、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 税检查 10、基本服务+简易计税+ 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11、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12、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13、融资租赁 14、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15、混业经营(期初有留 抵) 16、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4、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5、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6、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7、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8、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9、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10、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11、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2、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3、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4、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5、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6、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申报操作指引 出口企业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第一条所列的货物,应当填写《应征税出口货物明细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到主管税务分局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或缴纳增值税。有关操作方式如下: 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1.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 2.经税务机关审核决定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3.其他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1.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出口企业未能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后的首个申报期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已申请延期申报并获批准的除外)。 2.虽在规定限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但不符合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条件的出口货物。 (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1.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但

未能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后的首个申报期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单证的出口货物(已申请延期申报并获批准的除外)。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②出口发票; ③《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出口企业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但未能按有关规定按期收汇核销的出口货物。 (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1.受托出口的纳税人未能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6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已申请延期申报并获批准的除外)。 2.虽在规定限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但不符合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条件的出口货物(但已在国内完税的出口货物除外)。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二、计算公式 (一)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第一点所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二)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实操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实操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报告【模板】

附件: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报告(参考文本) 报告号: 备案号:: 我们接受委托[税务代理合同书编号:,对贵单位开发的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资料进行归集、分析和关注,并出具代理报告。贵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申报代理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所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关注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 在关注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关注程序。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关注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

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关注、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结论 经对贵公司(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关注,我们确认: 1.收入总额:元; 2.扣除项目金额:元; 3.增值额:元; 4.增值率(增值额与扣除金额之比):%; 5.适用税率:%; 6.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 7.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 8.应补(退)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 清算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需要说明的是:事项因税收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或证据不够充分等原因,尚不能确认其应纳所得税的具体金额,需要税务部门裁定。

办税指南纳税申报详细流程

纳税申报详细流程 纳税申报的详细流程步骤有哪些?下面是收集的相关知识, 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一、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温馨提示: 1.小规模纳税人应于各月份终了后15日内(逢节假日顺延)办 理增值税申报。 2.选择手工报税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到深圳市国税局下属各区、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登陆深圳国税网站服务区“表格下载”栏 目下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式二份) 填写并加盖公章,就近报送任一区、分局办税服务厅。 3.选择电子报税方式的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25875372.html,)办理电子报税。办理电子报税不需要向税务机 关申请,首次登录网站办税区“申报缴税”不需要注册,可直接 点击“深圳国税纳税人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录,初 始密码默认为税务登记证上的8位纳税编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电子报税方式的,不需定期报送纳税申报表,但应保存备查。 附报资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ZG11SB001); ★符合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还需报送《增值税税收优惠附报资料(小规模纳税人)》。 ★推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还需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 ★机动车经销企业,还需报送: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 2.《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按月报送); 3.《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按月报送)。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

温馨提示: 1.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可到任一已开立个人储蓄账户的银 税联网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办理储蓄扣税业务。 深圳市国税局已经与22家银行签订《银税联网协议》。22家银行的任一网点只要能开通银税扣款方式的都可以进行储蓄扣税。办 理储蓄扣税业务后,由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存款账户中的税款 划转,无需自行申报定额内税款。 2.定期定额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应确保其账户内存款数 额足以缴纳当期税款。凡到期未按时申报纳税的 (即银行未能从 纳税人账户上扣到税款的),需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或进行网上 申报、并接受处罚。 3.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 收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在银税联网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并与 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 4.税务机关审核定额核定申请并批准后下发《核定定额通知书》。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在接到税务机关送达 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按月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附报资料: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税务】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手册(20160807周翔) (2)

金税三期工程 土地增值税登记、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第一章项目登记 1.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功能菜单】—【管理服务】—【税源项目登记】—【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 办理人员进入项目登记页面。在项目界面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带出纳税人登记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项目登记页面。 2.按规定录入项目登记信息。

3.点击<保存>按钮,项目登记成功。系统自动产生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 注意:1.因金税三期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编码与税友龙版生成规则不一样,所以需要做重新登记。

第二章申报 2.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办理人员进入申报页面。在申报界面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带出纳税人登记信息,点击项目编号回车,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选择界面,选择相应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点击<确认>按钮。 2.录入需要的申报数据:

3.点击<保存>按钮,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 1.土地增值税预征要先完成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种登记。 2.土地增值税预征要选择正确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编码,否则已预缴税款将汇总出错。

3.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操作步骤 1.进入菜单界面【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办理人员进入申报页面。在申报界面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带出纳税人登记信息,点击项目编号回车,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选择界面,选择相应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点击<确认>按钮。 2.选择所属期起止,录入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总可售面积、自用和出租面积、已售面积、其中: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其中:非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其中:其他类型房地产已售面积及相关申报数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及下载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及下载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

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

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 1、首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是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进行的。纳税单位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可以安装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防伪开票系统由金税卡、系统软件、IC卡及读卡器、实物发票、打印机组成。 系统安装完必后,第一步是到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发票,此时要带上IC卡,税务机关出售发票后会将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到IC卡上,如发票号、版本、开票限额等,这些信息与同时购买的纸质发票一致。 购买发票后,回到企业,将IC卡插入本单位开票系统读卡器,此时,发票的电子信息将被读入开票系统。 有了发票之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此时要注意,系统开具的发票是顺号的,在打印实物发票之前必须将系统开具发票的号码与从税务机关购得的实物发票号码核对一致。 发票打印出以后,加具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就可以将发票送给购货单位了。如果发票有错,则需要作废,此时在作废实物发票的同时,也要作废系统发票。 有时可能由于销货退回、折扣与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经字发票,开票系统提供了这一功能,这时只要输入原蓝字发票,就可以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之前一定要取得购货单位到税务局办理的销售退回或折扣与折让证明单。 2、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或者自己进行购扫描仪对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一般发票量多的话,为了省钱和省事就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对于到税务局路远的单位,如果说你这个地区开展了网上认证的,也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三个月,也就是90天内。目前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做进财务帐里。 3、抄报税. 抄报税指的是将防伪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这个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月底,也就是当月的最后一天,通常是在次月的1号即第二天早上,,在开票系统进行抄税处理,将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读入IC卡(抄税完成后本月不允许再开具发票),第二步就在是报税期内,一般单位是5号前,将IC卡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IC卡的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指引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指引 6月份是全面营改增试点后首个纳税申报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系列文件,就营改增后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要填报的资料作了明确。为更好地帮助营改增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申报,湖南国税编制了纳税人申报表填报指引,供大家学习参考! 【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16修订版)[1]

附件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

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有关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汇总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5.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表第1列“房产类型子目”是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预征率类型,每一个子目唯一对应一个房产类型。 7.表第3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8.表第4栏“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9.表第5栏“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不含增值税。 10.本表一式两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说明

***小贷公司 关于增值税纳税零申报情形说明的函 ****区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6日,总公司注册地为****,经营范围为依法为***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我公司小额信贷模式借鉴了孟加拉格莱美银行的经验,以低额度、广覆盖为特色,秉承“****”的价值理念,以“面向三农、***|***”为遵旨,建立了面向贫困人口的公益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得到了***区领导的肯定。目前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支持下,公司以贫困山区为立足点,业务已覆盖山区***县区***个乡镇,****个村,在贷客户超过****户以上。 自***年以来***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多次到我公司调研,召开座谈会,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并在全区推广我公司微型金融扶贫业务模式。***年***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厅、***厅、金融工作局、扶贫开发办、人行***中心支行、***银监局下发了《*****通知》(**党**办发…***?***号)。 截止***年9月30日,公司在贷余额***万元,计***户,全部为农户,每户贷款余额均不超过5万元,每月利息 1

收入***万元左右(价税合计)。针对贵局提出的我司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中连续零申报的情形,我司现做如下解释:一是我司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7月份已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提交贵局进行了备案和核准,我公司在***、***、***地发放的贷款全部全部为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农贷,在申报收入时我们都做了如实申报,有申报表可查。鉴于增值税全免,在实际缴纳时数据为零。 二是出现贵局疑惑的原因可能是征管系统信息维护或我司财务人员与大厅申报人员信息沟通不及时所致,给贵局工作增加了困扰,在此,深表歉意。 今后我们将在纳税申报工作上按照贵局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指导,改进不足,规范纳税报表的填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税收申报工作,共同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珍惜我司的纳税信誉。 特此说明,请审阅。 附件: 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6-10月)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5日 2

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最新版】

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土地增值税分销售转让新建房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与销售转让旧房屋及建筑物(非房地产开发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因其成本费用的扣除内容不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况且,还存在预征、清算、核定征收三种情况,因此,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报送纳税申报表外,还应区分不同情况报送相关的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应报送的资料。 房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屋缴纳土地增值税需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报送相应的资料。 (一)正常申报应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经常发生转让房地产行为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可按月或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申报时应随纳税申报表报送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凭证,房地产开发成本方面的财务会计资料、房地产开发费用方面的资料、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税金的完税凭证,以及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3、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即:当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提供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或者扣除项目金额不实,不能作为计税依据,必须进行房地产评估时,由纳税人交由政府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对房地产所作的评估报告。 (二)清算申报应报送的资料。 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符合三种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自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符合四种情形之一时,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纳

[最新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

[最新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栏次进行了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现将对应 填写说明调整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调整事项 第(二十五)项、第(三十二)项勾稽关系公式中第1、3行之和表 述增加4a行,修改为第1、3、4a行之和。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调整事项 (一)第(二)项第1至3点及第(四)项第2至5点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 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四)第(二)项第8点中的第8栏修改为第8b栏。 (五)第(二)项增加第13点,内容如下: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为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度不变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六)第(二)项第9点勾稽关系公式中第1栏+第4栏修改为第1栏+第4栏。 (七)第(四)项第8点修改为: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三、《营改增营改增税负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调整事项 行次填写说明勾稽关系公式中第2+4+5+9b+12+13a+13b行表述的4修改为4b,即第2+4b+5+9b+12+13a+13b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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