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铁总建设320号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特制定加快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精神,明确铁路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确保我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如期推进,确保铁路项目如期建成通车。
二、工作目标1、--铁路扩能工程项目--铁路工程按I级、新建双线电气化、时速200公里/小时标准设计建设,建设工期--年。
全长约17公里,总投资约12亿元,途径我市---区。
目标节点:争取2011年--季度前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月前国家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年底前重点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2012年全线开工建设。
三、工作职责1、市发改委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对应上级部门: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
配合市直部门:市铁办;沿线区、县政府。
工作职责:指导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转报项目前期和跟踪落实项目审批工作;争取资金和前期经费。
2、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对应上级部门:国家发改委、铁道部、铁路局、省铁办,铁路设计、咨询单位。
配合市直部门:相关市直单位;沿线区、县政府及铁办。
工作职责:(1)负责推进国家发改委项目立项;配合铁路设计院沿线实地开展航测、外业控制测量、分像控点测量和像片调绘,协调开展项目初测,编制可研报告;促成部、省组织可研审查,上报可研报告;推进咨询公司开展项目可研报告评估,编制可研评估报告并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国家发改委早日批复可研报告。
(2)负责中标设计单位开展项目外业定测及勘探期间的协调工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上报铁道部的全程跟踪;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组织召开技术设计文件审查过程的跟踪服务;争取部省早日批复初步设计文件。
(3)配合中标设计单位开展补充定测及完善补充勘探资料;开展沿线征迁数量调查,跟踪站前施工图设计;跟踪全线施工红线图设计,衔接好与地方配套相关的项目进入设计文本,尽量减少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减少建设期间的协调工作。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根据当前铁路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场开放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4‟234号)和《关于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6‟87号)要求,鼓励具有公路、煤炭、城市轨道交通、水运、电子通信广电(通信)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铁路专业工程设计;在施工标段划分时选择不涉及营业线施工的独立标段,由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鼓励具有公路、矿山、城市轨道、电力、通信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铁路工程监理工作。
2.经铁道部批准,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公司(工程处)按照专业优势互补的原则,以专业联合的形式参加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参与站房工程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可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进行专业联合。
3.为搞好施工和运输的协调配合,保障营业线行车安全,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标段,宜由具有长期营业线施工优势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二、关于资格审查与市场准入1.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可采用资格预审或后审制度。
为保证资格审查公平公正、准确无误,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完成审查后及时向铁道部招标办核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2.招标人要依据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和标段特点,合理设定各标段投标人资格需达到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经济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计统〔2014〕9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一1一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
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
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
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
征拆费一2一用包干项目除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如确需调整,由总公司与省(市、区)级地方政府重新协商确定。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拆人合法权益。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发布时间:2014-01-01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现就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管理体系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为实施主体,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
(一)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是前提,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保障,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是关键,四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管理制度标准化。
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套目标明确、结构清晰、职责分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
2.人员配备标准化。
明确参建各方部门、岗位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标准,选配素质和能力达标的人员,确保岗位设置满足管理需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
3.现场管理标准化。
将现场布局和临时设施建设、施工组织安排和资源配置、现场检查、技术管理、内外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具体化、定量化,制定统一标准,实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4.过程控制标准化。
细化分解项目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管理流程、作业流程及相应的制度、标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实现管理和作业过程的闭环有效控制,保证每一个环节工作质量和成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分析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交通需求的增加,铁路建设项目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
为了顺利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前期工作的充分准备和实施。
本方案旨在分析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推进实施方案。
1.1项目背景铁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具有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等诸多优势。
铁路建设项目是国家重点推进的项目之一,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交通强国战略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1.2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后续施工和运营提供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2.1重要性(1)铁路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才能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前期工作是铁路建设项目的基础,对后续施工和运营起到关键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2.2必要性(1)前期工作可以帮助项目团队全面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和要求,为项目决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前期工作可以帮助项目团队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为后续的施工和运营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3)前期工作可以帮助项目团队识别和解决项目中的风险和问题,降低项目风险。
3.1成立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应该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工程师、行政人员等,并确定各个成员的责任和分工。
3.2进行可行性研究通过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以确定项目可行性和预测项目风险。
3.3开展勘测和测量在项目区域内进行勘测和测量工作,收集和记录土地、地形、气候等相关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
3.4进行规划和设计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包括线路规划、站点布局、施工方案等。
3.5进行环境评估对项目区域进行环境评估,包括土壤、水质、噪音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开发〔2015〕202号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现将《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7月16日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晰铁路用地管理权责,充分发挥铁路局市场主体作用,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用地是指总公司及所属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包括运输生产用地、辅助生产用地、生活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四条总公司及铁路局分别承担以下职责:总公司负责拟订铁路用地管理标准、制度、办法,对铁路局用地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服务,对管理权限内用地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协调解决重大土地纠纷。
铁路局承担用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履行用地权属管理、监察管理、资产处置、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职责。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专业化管理及精干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土地专业管理力量,提升专业管理能力。
铁路局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铁路用地的归口管理。
铁路局土地管理办公室作为附属机构,承担辖区内土地管理的具体工作。
铁路局应根据土地日常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的需要,优化土地管理办公室设置。
铁路局应结合实际,实行土地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模式或土地管理部门管理+站段辅助管理模式。
对山区、偏远地区等,可采取站段代管的方式,赋予站段土地处置以外一定的土地管理职能。
第六条铁路用地管理应以满足铁路发展规划、有利于运输安全为前提,以保证用地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促进土地经营开发为目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实现铁路用地管理规范和高效利用。
第二章权属管理第七条土地权属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对铁路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应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确认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
如何从源头抓起,做好铁路房建建设提前介入工作

如何从源头抓起,做好铁路房建建设提前介入工作随着我国铁路事业高速发展,特别是高速铁路里程2.5万公司,占世界高铁的三分之二,“四纵四横”高铁主干通道基本贯通,中国高铁逐步成为我国的一张名片。
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赏和欢迎。
其中高铁站房、雨棚直接关系到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体验。
如何为旅客的三个出行打造安全、温馨、舒适、便捷的候乘环境,提升旅客出行满意度,从设计源头方案会审优化、现场检查、参与建设过程、熟悉设备标准、掌握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做好提前问题纠缺等工作,都是为了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开通运营时设备运行良好。
我段的提前介入工作从2012年的宁杭、杭甬、杭州东枢纽站开始,后续的包括宁波站、杭州南,去年的杭黄高铁、泗杭电化,都积累了丰富经验。
今年的商合杭、宁波到穿山港、金华到台州的新线建设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一、提前介入的依据和重要性: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上铁办〔2018〕235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新建铁路房建工程提前介入实施意见》的通知》土房函(2012)18号精神和中国总公司对铁路新线建设的批复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房建专业提前介入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提升房建设备质量,建设精品客站,确保房建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按要求对管内房建设备进行提前介入管理。
提前介入工作能准确掌握新线房建设备建设情况,了解设备设施和运营环境,熟悉设备标准,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时指出质量问题,收集相关技术资料,为后期维修管理锻炼现场人才,保证开通运营时设备运行良好。
在实际静态验收中经常由于站台限界要求整治,特别是杭黄高铁提前介入中,每个站都有站台超高和水平超限要求整治,我们在提前介入中多次提醒,也对部分不按图施工的行为进行函告和整治,避免了返工现象,也有部分房屋由于初步审查时不仔细,造成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图施工,造成部分功能不全,或者无法使用的现象。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铁建设[]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铁路建设的黄金机遇期,也是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关键时期。
做好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对于保证大规模铁路建设顺利推进和铁路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及时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实施阶段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认真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把贯彻落实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维护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铁路依法建设、和谐发展。
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建设”的方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问题和矛盾转化升级,杜绝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努力做到“主动解决矛盾,小事不出项目,大事不出路局”。
要认真落实部省(区市)会谈纪要和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围绕征地拆迁、拖欠工资、施工干扰、噪音污染、振动干扰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深入调查研究,依靠当地政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二、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实行铁道部统一领导,建设单位牵头,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分工负责,铁道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分别成立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的领导机构,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铁道部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部领导任组长,办公厅,政法、计划、财务、劳卫、建设司,运输、公安局,政治部宣传部,监察局,鉴定、工管中心,监督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