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行政监督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通过对行政行为和行政改革的监察、监察和监督的活动。
行政监督旨在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升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效能。
行政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自身行为的监督,旨在解决行政机关内部的不适当或违法行为。
内部监督主要依靠内部审计、内部检查、内部调查等机制进行,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监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和约束。
外部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监督,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行为或疏忽失职。
外部监督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实现。
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批评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遵守法律、规范行为、接受公众监督。
司法监督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判决违法行政行为的无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则是行政机关外部监督的法律程序,通过向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监督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公正公平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监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原则。
程序正义原则要求行政监督程序必须经过充分的听证、调查等程序,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公正公平原则要求行政监督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行政监督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和谐社会。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4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监督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准则,遵循合法公正、程序正当、违法必纠的原则,实行预防与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由设立该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人民政府负责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专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中国行政史第七章

实际是司礼监的收发机构,且司礼监宦官均出自 文书房
六部在明代是重要的职能机构
明代六部的地位和权力因为中书省的废除而较前代 空前提高,六部听命于皇帝,其间再也没有转承机 关,成为事实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
1、吏部:
掌握全国人事大权,负责各机构的编制,选拔、任 命官员、考核官员。设尚书一人为长,左右侍郎各 一人为副,下设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史司;
从上述可以看出,明代六部职掌虽无大的变化,但户、 刑两部之下实行按地区划分辖区的制度,打破了自唐以 来六部二十四司的体制,反映出户、刑两部在国家行政 管理中的重要性。
洪武初年,设大都督府为中央最高军事机 构。
洪武十三年改革军事机构,大都督府被一 分为五,设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 府,权力分散,且职能也发生变化,仅限 于军队的管理和训练。
(三)对官员管理的监控
明朝监察官员全面参与官吏的人事管理,使官 吏制度的实行状况处于监察机构的全面监督之 下。
选拔官员:考试中、试卷事宜皆有监察御史出席; 任用:官员赴任要先到吏科报到; 考核:吏部与都察院共同负责 (四)特务系统
明朝还设有对各级官员和人民进行秘密侦察的 特务机构---锦衣卫和东、西厂,合称厂卫。
以上诸各设一人为长,少卿二人为副,下设寺 丞若干人。诸寺权力较前代大大减弱,成为六 部的附属机构,只有大理寺的权力有所加强, 它是最高审判机关,明朝司法制度规定,由都 察院掌纠劾,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主持复核。
省---道(省的派出机构)--府—县 一、省----三司分立与督抚的设置 省级三司: 1、承宣布政使司(布政司)(名词解释): 明朝先后在京师和南京两直隶区外的全国各地
3、六科是在六部地位提高后为加强对六部官 员的监察则设置的,直辖于皇帝,主管稽察六 部事务,同时掌规谏、封驳诸事。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的含义

名词解释行政监督的含义行政监督是指政府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决策及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它是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促使政府行政机关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决策和执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具有合法权力的机关或者组织,行政机关则是其监督的客体。
行政监督体制的建立体现了法治原则的核心要求,是实现公共权力运行制约、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行政监督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通过设置各级监察机构、纪检机关等形式,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外部监督则是指社会和其他行政机构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
内外部监督之间相互制约、互为辅助,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的方式和措施多种多样。
从行政监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来看,行政监督包括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机关对个人的监督以及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从监督内容来看,行政监督可以涉及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政策执行的情况、决策过程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等。
从监督方式来看,行政监督可以通过检查、审计、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促使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行政的透明度、公开性和效能。
首先,行政监督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行政监督可以防止政府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行政监督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可以依靠行政监督机制举报不合法的行政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行政监督还有助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机关的运作,促进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
然而,行政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行政监督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有时,监督机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足,难以对行政机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其次,行政监督的范围和力度有限。
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

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约束,以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
行政监督内容和行政监督标准在维护政府公信力、促进行政效能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监督内容行政监督应包括对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决策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理和公正。
2. 执行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执行,不滥用职权,不失职渎职。
3. 管理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4. 服务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优化行政服务水平。
行政监督标准行政监督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以保证监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合法性:行政监督应基于法律授权,并符合法律程序和程序正义的要求。
2. 公正性:行政监督应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3. 及时性:行政监督应及时进行,及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和恶化。
4. 有效性:行政监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式,确保监督结果能够得到落实和执行。
5. 透明度:行政监督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行政监督内容和行政监督标准对于保障行政机关的权力正当行使、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推动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
以上为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的简要介绍。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洁和效能。
行政监督是行政监察的核心内容,也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
首先,行政监督具有法律性。
行政监督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的,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责和权限都是在法律范围内限定的。
行政监督需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保护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履行职责的权益。
其次,行政监督具有独立性。
行政监督是由独立的监察机构或行政机关自身进行的,独立性确保了监督的客观公正性。
监察机构通常独立于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可以自主开展监督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
再次,行政监督具有全面性。
行政监督覆盖了行政机关的全过程,包括决策、执行和结果。
监督的主体对行政机关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在决策过程中具有合法性和科学性,执行过程中具有公正性和效能,结果符合法律和公众利益的要求。
此外,行政监督具有权力制衡的功能。
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控的过程,可以避免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监察机构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决策进行审核,对执行过程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置,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
最后,行政监督具有公众参与的特点。
行政监督是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行为,公众可以通过投诉、申诉、举报等方式向监察机构提供线索和信息,参与监督的过程。
通过公众的参与,可以提高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监察机构的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
总的来说,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具有法律性、独立性、全面性、权力制衡和公众参与的特点。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护公民的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洁和效能,推动行政法治的发展。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

行政监督的名词解释行政监督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共权力的合法合规运行。
通过对行政机关活动的审核和管理,行政监督可以有效地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并确保其依法行政,公正高效。
一、行政监督的定义和作用行政监督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行为。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的公正行政,避免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行政监督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通过行政监督,公众可以了解行政机关的运作情况,对不当行为提出异议。
二是保障公平和效率。
行政监督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二、行政监督的特点1. 法定性:行政监督的活动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2. 高度责任:行政监督必须具备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
3. 全面性:行政监督不仅涵盖行政机关对公民和法人的行为,也包括对行政机关内部行为的监督。
4. 多元化:行政监督涵盖了多种形式,如检查、调查、评估、投诉等,以及各种监督机构和监督方式。
三、行政监督的主体行政监督的主体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计机关、行政诉讼机关、群众监督组织等。
1. 上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监督的主体,上级行政机关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审核、指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其依法行政。
2.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行政监督的重要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查,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
3. 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并提供处理建议,确保行政机关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行政诉讼机关:行政诉讼机关负责处理行政争议,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5. 群众监督组织:群众监督组织是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舆论监督、举报投诉、法律援助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实用行政管理修订版资源第七章行政监督

[讨论题] 请结合实际,谈谈在我国当前应如 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反腐倡廉斗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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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行政监督 中心思想 导入语 知识点 能力点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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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行政监督
中心思想: • 行政监督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从行政 监督系统、行政绩效评估和行政道德自 律三个方面了解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反 馈环节的主要内容,懂得有行政民主和公正,就无法增加行 政管理的透明度。
• 二、行政监督的范围和方法 • 1 、行政监督的对象。一般来说,行 政监督是以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抽 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为监督对象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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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监督的范围。行政监督的范围一般来说有 以下几个方面: (1)协调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活动。 (2)撤销违法或不当的、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利 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3)指导监督对象的行政执法活动,处理监督对 象在行政执法中越权、滥用职权或失职读职行为。 (4)研究解决行政法律规范自身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 员是否遵纪守法,履行职务,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 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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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简述行政绩效评估的涵义和行政绩效评 估主体? • 10、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及意义是什么? • 11、行政绩效评估主要类型有那些? • 12 、简述行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行政绩 效评估程序? • 13、简述行政道德涵义与特点? • 14、简述行政道德功能与作用? • 15、行政道德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16、简述行政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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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监督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 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监督。
♥ 违宪审查 ♥ 行政诉讼 ♥ 刑事诉讼 ♥ 民事诉讼
第七章行政监督
国外的司法监督
日本规定,公务员行政行为如果超出法律授权范 围,或违反法律规定,便构成渎职行为,对违法 渎职者必须予以严厉制裁。行使这一权力的便是 司法机关。《日本国宪法》规定:“一切司法权属 于最高法院由法律规定设置的下级法院。行政机 关不得实行作为终审的判决。”
专业监督(某一方面行政行为) 实施监督的时间不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
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人民政协
人 民 群 众
监 察 政府
审 计
(内部监督)
(外部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新闻舆论 司法机关
二、行政机关的外部监督体系
1、政党监督
♥ 执政党监督 ♥ 各民主党派和政协监督
香港地区法律也规定,政府行为是否合法不由政 府自己说了算,而由司法机构(法院)决定。
第七章行政监督
全长50公里、耗资700亿元港 珠澳大桥因为香港一位66岁的 老太太的阻拦而暂时被叫停。 2011年 4月18日下午,香港 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 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 当然,并不意味着大桥工程被 彻底判了死刑。不过,即便重 启环评,并最终通过,预计造 价也将上涨5%,也就是要为 相关工程多支付35亿港币。
第七章行政监督
监督的法制性:国家法律不仅规定了行政监督 的对象、主体,而且赋予行政监督主体依法实 行监督的权力,规定了监督的内容和实施办法。 行政监督是依法监督,是依法监督的体现
过程的公开性: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芦山被免职副乡长继续救灾: 大难当前பைடு நூலகம்位不要紧
的申诉、控告 对政府组成人员和职能机关进行述职评议活动
第七章行政监督
• 党包揽领导一切的权力运转机制,使人大在国 家政治生活中应有的地位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没有 真正树立起来,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群众,包括 做人大工作的干部,对人大的监督工作存在着 一种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不清楚权力机关和 行政机关是什么关系,不明确人大监督的性质 和意义。
第七章行政监督
狭义: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监督 即行政机关内部自身的相互监督
广义:以行政机关为客体的监督 即行政机关内、外部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监督的对象的特定性:行政监督对象特指从事 行政管理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监督主体的多元性:行政监督的主体包括行政 机关内部监督主体和外部监督主体。
监督内容的广泛性:行政行为合法性、行政行 为合理性、公务员职业道德、行政效率等
第七章 行政监督与依法行政
第七章行政监督
贪官语录:
“你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斗?我代 表国家行使职权!”
——郑筱萸 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
——胡长清 我的权力太大,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
——李乘龙 官当到我这一级,实际上就没人监督了。
——胡建学
第七章行政监督
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你在商界为 了挣钱,我在官场为了当官;你在商界需 要权力支持,我在官场需要经济支持;我 支持你经商,你支持我从政;我的官越做 越大,你的钱越挣越多。”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 建立一个有效的行政监督体系是现代行政管 理的要求。
第七章行政监督
第一节 行政监督概述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
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的监督,是国家、 政党和公民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国家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 政策与遵守纪律的情况所进行的检查、督促、 指导、纠错的活动。
第七章行政监督
• 目前各级人大并投有相应的监督委员会,很多 监督工作实际由一些专门委员会承担起来了, 但法律对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责的规定过于简单, 也没有明确肯定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致使 专门委员会在发挥监督作用时常常遇到关系不 顺的现象,甚至会遇到某些阻力。因此,法律 应当对专门委员会在实践中已经发挥的监督作 用团加以肯定,明确授予其相应的监督权。
第七章行政监督
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法律监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工作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听取和审查工作报告 向本级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提出询问和质询 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 罢免或撤销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职务 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宪违法行为
第七章行政监督
• 执行权大于监督权,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 的地位和独立性。正是这种体制上的缺陷,使 人大在理论上应有的权力与实际上具有的权力 相差其大。在实际运行中,人大的监督权在很 大程度上受制于“一府两院”的执行权。这种强 弱不等的监督关系,实际上使一府两院”常常处 于“虚监”或“弱随”的境地。
没有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 权力需要制约与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作为人民的政府,应 该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 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 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负 起责来,各项事业才能顺 利发展。
第七章行政监督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 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 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
第七章行政监督
第七章行政监督
二、行政监督的必要性
行政权力地位重要且范围广泛。 行政管理活动与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关系最为密
切和直接 。 行政管理涉及大量的人、财、物管理,行政人
员易受其诱惑 。 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容易出现权力
的滥用。
第七章行政监督
第二节 行政监督的类型和体系
一、行政监督的类型
行政监督主体的不同:政党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 行政监督体系的不同: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行政监督性质的不同:一般监督(全部行政行为)、
☀ 协商国家大事 ☀ 参与制定方针政策 ☀ 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 参加政府工作
第七章行政监督
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各自联系一部分爱 国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政治联盟,其成员以 知识分子为主,带有专业性。
但是以民主党派为主体的监督主体由于信息沟 通不畅、体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往往使得 监督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