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式样及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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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道路运输证件申请表

厦门市道路运输证件申请表
本公司声明,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无虚假信息;我公司悉知如故意填写或提供虚假信息,所取得的道路运输证件将被收回并予以注销;我公司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运管部门意见
区所意见
市处相关科室意见
备注
厦门市道路运输证件申请表
申请公司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详细地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邮政编码
许可证号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报告
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购买闽D/号车辆,厂牌型号为,座(吨)位为座(吨)。该车属于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车型表》第批次(查询网址:或/.pub/index.html),拟从事客□货□危险品□运输服务,现向贵处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办理表格

道路运输证办理表格

合肥市新增道路普货运输车辆登记表
货运表格(二)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正面内容,除“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两栏可暂不填报外,其余均由业户负责填报,不得虚报或缺项。

二、非“罐车”的,“罐式容器”一栏可不填。

三、“挂车”不填报“发动机功率、燃料类型、百公里消耗、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四项内容。

四、凡是带有“□”栏目的,请按照实际情况在“□”内打“√”。

五、新车办理《道路运输证》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及企业介绍信;
(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检测表);
(五)二级维护合同;
(六)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车辆数码照片2张。

(九)机动车登记证书。

道路运输证申办表 -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道路运输证申办表 -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背面说明。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制说明1、本表适用于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车辆的审验。

2、业户名称,是指经营者单位全名。

3、联系人,指业户具体负责运输车辆管理的人员。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8位阿拉伯数字。

5、道路运输证号,填写道路运输证后8位阿拉伯数字。

6、经营范围,是指具体审验车辆的经营范围。

货物运输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大型物件运输(一、二、三、四)。

7、车辆号牌、品牌型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量等根据车辆行驶证的内容填写。

8、车牌颜色,是指车辆牌照的底色,非车辆的外观颜色。

9、车辆外廓尺寸,应依据下列资料之一填写。

(1)车辆出厂合格证书;(2)车辆行驶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综合性能检测部门的车辆外廓检测结果。

10、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如有变动,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1、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日期和等级,根据车辆二级维护备案卡填写。

12、违章记录,指上次审验以来的道路运输违章情况,应逐次填写。

13、经营者自审意见,指经营者进行自审,核实填写内容无误后,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参加审验的意见,并加盖经营者公章(个人签名)。

14、运输管理部门意见,应明确审验结果。

符合要求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15、备注,本表尚未涉及但必须在证件上注明的内容;审验过程中,有异议的问题;经营者和审验部门认为有必要说明的情况等。

16、车辆审验后,本表由运输管理部门存档。

已有纸质证件首次申领IC卡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1)(1)

已有纸质证件首次申领IC卡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1)(1)
片至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同意发放《领取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通知书》。
经办人: 年 月 日
《领取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通知书》发放记录
发放人(签字)
日期
领取人(签字)
日期
说明:1.已有纸质道路运输证,首次申领IC卡道路运输证的,填写本表。2.申请人(业户)应提供车辆行驶证、纸质道路运输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3.发证机关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简化申请表格和材料。
已有纸质证件首次申领IC卡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业户名称(签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车辆号牌
车辆号牌颜色
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范围
领卡方式
窗口领卡□委托EMS邮寄□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业户)填写
序号
审核项目及内容
审核结论
备注
1
车辆行驶证是否合法、有效
2
纸质道路运输证是否合法、有效
3
车辆电子照片是否与纸质道路运输证车辆照片相符

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号:
客运车辆营运证申请表
申请材料核对表请在□内划√
已开业的客运经营业户在相应的班线上,申请车辆更新、更换、新增(省际、市际),请填写本表
□ 1、《客运车辆营运证申请表》本表
□ 2、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的复印件
□ 3、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 4、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 5、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省际、市际新增车辆)
□ 6、营运证原件(过户、更新)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承诺我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签名签名日期
浙江省道路客运营运线路(旅游、包车)审批表
填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1、本表由申请者按规定填报审批。

2、审批表一式三份。

3、申请客运线路的一线一表。

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
受理编号
注:1、此表一式三份。

二份由运管部门存档;一份受理后给申请人。

2、一个申请事项填写一份申请表。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县内班车□县际班车□市际班车□省际班车□县内旅游□县际旅游□市际旅游□省际旅游
货物运输
□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集装箱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非经营性)
□爆炸品(类项)□气体(类项)□易燃液体□放射性物质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类项)□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类项)□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泉州市道路运输证配发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
法人代表
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经济性质
运输证号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吨(座)位
车辆技术等级级购ຫໍສະໝຸດ 时间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时间
客车类型及等级
申请项目
□新增入户□本县(区、市)过户□外县(区、市)转入□更新□调整
经营范围
旅客运输(运力来源:□新增□更新或调整批准文号:[ ]号)
车主(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运管
机构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运管所建档,一份由运输企业存档。
车属企业填写
以上车辆属我公司所有,现向贵处(所)申请办理以上车辆道路运输证的一切有关手续。
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属企业(盖章)
年月日
私有车辆车主填写
以上车辆属我私人所有,现向贵处(所)申请办理以上车辆道路运输证的一切有关手续。
本人所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管所道路运输证许可申清表

运管所道路运输证许可申清表
牵引车□挂车□罐式车□
客运线路
起讫点

途径点
()()
经营
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标志
牌号
客车类型等级
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中级□普通□
承运人责任险
保险额
万元
保险公司
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从业人员情况
驾驶员
姓名
从业资
格证号
从业资
格类别
驾驶员
姓名
从业资
格证号
从业资
格类别
定位系统或行驶记录仪安装情况
记录仪□GPS□未安装□
驾培车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车型种类)□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车型种类)□
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车型种类)□
车型各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
低速汽车□摩托车□其他车型□
车辆类型
客车
特大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型□中型□小型□轿车□
货车
厢式车□冷藏保鲜车□栏板车□自卸车□其他□
登记方式
新增□补证□换发□
《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填报日期:编号:
业户名称
经济类型
地址
联系人
原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座机:
原道路运输证号
手机:
车辆号牌
(车辆照片粘贴处)
提供彩色照片2张(车辆前方左侧45度角),存档一张办证一张。彩照规格:长9.0cm,宽6.2cm,四周圆半径4mm,不留边框。
号牌颜色
厂牌型号
总质量
整备质量
核定吨(座位或
牵引总质量)
燃油类型
汽油□柴油□天然气□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模板】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模板】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业户名称
深圳市×××运输公司
经济类型
其他经济
地址
×××路114号
联系人及电话
×××********
经营许可证号
×××
备案证明编号
×××
车辆号牌
粤×××
车辆号牌颜色

车辆类型
大型普通货车
吨(座)位
8
经营范围栏
普通货物运输
车辆尺寸
长××宽××高××
车辆技术等级一级挂ຫໍສະໝຸດ 吨位×××车辆注册时间

审查负责人(加盖公章):×××2016年2月15日
发证记录
《道路运输证》编号:×××
经办人:×××2016年2月15日
备注
2015.12.05
客车类型登记
×××
客运路线牌号
×××
审查意见
经查该业户已取得经营运输许可;该运输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其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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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第147项: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配发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配发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配发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在本自治区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从事客运、国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等车辆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悬挂或者设置运输标志。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道路运输车辆过户、转籍的,其经营者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移交车辆技术档案。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

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尚未制作完毕的,应当先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

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专用车辆符合许可要求、罐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应当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

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四、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五、行政审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二)客车技术要求:(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一)车辆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示范文本见附件一;2、法人单位应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分公司应提交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3、客车申领《道路运输证》的,还应提交班线、包车或旅游客运的许可决定书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者为企业的应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5、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6、9cmX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一张用于证件制作,一张存入车辆管理档案;7、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客运车辆还应提供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客车类型等级核定结论。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证件原件仅供现场查验。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式样及示范文本见附件一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由车籍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

九、行政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窗口当场办结。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间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无十二、行政审批收费1、收取《道路运输证》工本费,10元/本,收费依据‚桂价费“2005”31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八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

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定期换证附件一:《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式样及示范文本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许可第147项: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配发(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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