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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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第六批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第六批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湖南省第六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共计49家)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湖南佳信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湖南明和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华凯创意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先导电子陶瓷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天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市电机车厂有限公司湖南崇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粒粒珍湘莲有限公司衡阳恒缘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衡阳市新鑫电力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南省和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城步新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美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磁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市巴陵节能炉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润田农机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阿斯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茅岩莓有限公司湖南大湘西魔芋有限公司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风河竹木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郴州丰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零陵恒远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祁阳宇晖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永州市亿达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江华县同泰中药饮片加工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科茂林化有限公司湖南中铁五新钢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补天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东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继福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汇锋新能源有限公司。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创新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我国,为了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工作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创新型企业试点的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我国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1.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2.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3.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领行业的发展。

4.加强创新型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创新生态圈。

三、工作内容1.建立创新型企业试点基地(1)选择若干研究院、高校科研团队或企事业单位,建立创新型企业试点基地。

(2)为试点基地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资金支持,帮助其搭建起一整套创新孵化服务体系。

(3)鼓励试点基地引入国内外一流的创新资源,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

2.优化创新型企业评估机制(1)建立创新型企业评估的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评估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行为。

(3)鼓励各级政府设立创新型企业奖励机制,为优秀的创新型企业提供激励和支持。

3.加强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1)制定创新型企业融资政策,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2)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活动。

(3)引入风险投资和专业投资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股权融资支持。

4.推动产学研合作(1)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合作机制,加强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的合作。

(2)鼓励创新型企业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技术转移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

(3)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

5.加强创新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1)组织创新型企业之间的论坛、培训和展览,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1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3月27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服务职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有湖南特色的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三量齐升”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引领,现就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1. 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

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等,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2. 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专项资金中,集中7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建设。

改革科技专项资金统筹配置方式,每年选择4-6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技术创新体系集成支持,采取竞争择优、公开招投标等形式确定承担单位,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市州和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各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实现项目、人才、基地平台和产业的结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要,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为了进一步培育和支持创新型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本方案制定了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和实施计划。

二、目标1. 建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2.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3. 提高创新生态环境,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4.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三、主要内容1.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a. 支持创新型企业的税收、融资和人才引进等政策;b. 简化创新型企业的注册和审批手续;c. 设立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研和创新活动。

2. 建立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a. 设立创新型企业孵化器,提供办公场所、技术支持和商业培训等服务;b. 建立创新创业基地,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实验场地和资源共享;c.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3.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a. 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培养投入,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才;b. 推出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来华创新创业;c. 加强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适应企业需求的能力。

4.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化a. 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和鉴定体系,提高科技成果的市场化程度;b.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改进;c.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

5. 完善创新型企业评选和奖励制度a. 设立创新型企业评选机制,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b. 推出创新型企业奖励政策,给予优秀企业一定的财政奖励和政策支持;c. 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跟踪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计划1. 选择一批试点城市和企业进行试点工作,包括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和中西部地区;2. 在试点城市设立创新型企业工作组,负责督导和推进试点工作;3. 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4. 建立相关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和共享创新型企业的信息和经验;5. 定期组织交流会议和培训班,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

2024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2024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2024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2024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培育和壮大创新型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2024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二、原则1. 政策引导:借助政策引导和扶持,引导更多创新型企业的发展;2. 市场导向:重视市场需求,注重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结合,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市场实现良性互动;3. 全链条支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创新生态环境,提供企业孵化、加速发展、融资和市场拓展等全链条支持。

三、目标1. 创新能力提升: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提升创新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能力;2. 转化应用能力提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创新型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力;3. 培育一批优秀创新型企业:通过试点工作,培育出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和地方特色的骨干企业。

四、工作内容1. 创新型企业认定和评价(1)建立创新型企业认定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市场表现等方面的考核;(2)推行“以评代管”制度,根据企业创新表现和成绩,评价企业的发展状态和潜力,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

2. 创新平台建设(1)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和合作,提供创新型企业孵化、加速发展、示范应用等服务;(2)建立和健全创新型企业技术研发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改造等服务。

3.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引进(1)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创新型企业合作,开展创业导师、创新导师等培训;(2)引进国际国内优秀创新创业人才,为创新型企业注入人才资源。

4. 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1)出台创新型企业扶持政策,降低办事壁垒,提供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扶持;(2)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投入、产业化转化、市场开拓等。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法宝。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传统企业逐渐开始意识到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性,因此,一些企业开始进行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本方案旨在概述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实施的意义。

二、目标与定位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目标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创新文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定位在促进企业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创新,并通过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推动更多企业朝着创新型企业迈进。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1. 创新团队建设:- 建立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团队,包括跨部门协作、创新项目管理等。

通过组建创新团队,推动企业内部创新氛围的形成。

2. 创新流程优化:- 分析企业目前的创新流程,发现痛点和不足之处,并进行优化设计。

建立起符合企业特点的创新流程,提高创新效率。

3. 技术创新投入:- 提高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包括设立专项资金、引进科技人才等。

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不断提升企业核心技术水平。

4. 市场创新拓展:- 打破传统销售模式,探索新的市场拓展方式。

通过创新的市场策略,寻找新的增长点,拓展企业的市场份额。

5. 创新文化建设:- 建立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包括奖励机制、创新培训等。

树立创新文化,使每个员工都成为创新的推动者。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与时间节点。

2. 成立专门的创新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

3. 加大对创新团队的培训和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

4. 定期组织创新成果展示与经验交流,促进企业内部创新文化的形成。

5. 多方联动,借鉴其他企业和行业的创新案例,不断吸取经验。

五、评估与总结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对创新成果进行评估,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创新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六、结语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挑战,需要企业的不懈努力和坚定信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2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带动引导作用,统筹科技创新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制定以下意见。

1、推动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

面向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新材料、环境治理、生物技术和人口健康等重点产业和重大民生改善领域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提升科研承载能力。

建立省部共同出资、联合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的新模式与新机制,按国家规定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建立与科技贡献率相匹配的税收增量奖励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2、引导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等普惠政策。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创新投入,省级财政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对其中非财政性资金部分,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

推动运用“互联网+”模式,简化程序,提高政策兑现效率。

支持高校加强科研,将研发资金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等科技绩效指标作为“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湘发[2007]3号)精神,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技术开发经费的投入,按税法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技术开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即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不得少于5%,大中型企业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要逐步达到3%以上。

到2010年,全省企业研究与发展的总投入要占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的75%以上。

2、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申报和创建国家(部门)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省相关部门从各自掌握的科技资金中安排经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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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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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试点单位:
管理单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总工会
二OO六年月
填写说明
一、对于省属国有骨干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单位是指省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对于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管理单位是指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对于市州推荐的企业,委托各市州科技局作为管理或联系单位。

二、企业根据湘科政字[2006]81号文件要求填写试点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

三、试点工作负责人应为企业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试点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应作为试点工作组织的成员。

四、试点内容、工作重点、保障措施、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应明确具体且尽可能量化,以便检验和考核。

五、本方案需打印(A4),若手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

七、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以适当附页。

八、各创新型试点初选企业将本方案一式五份报送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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