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3020-2014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3)第四章技术管理 (4)第五章采购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质量管理 (6)第八章进度管理 (7)第九章造价管理 (8)第十章综合管理 (9)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录1:业务分类表 (11)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4)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5)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16)IQ/CSG213020-201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两型两化”、实施“两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220kV版纳开关站工程变电部分项目经理、总工准入考试试卷

西双版纳供电局220kV版纳开关站工程变电部分施工项目经理、总工准入考试试卷姓名:单位:岗位: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南方电网公司执行的五个严禁包括(1)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2)严禁以包代管;(3)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4)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5)严禁未经( )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包括:(1)不准违规敢于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2)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全力寻租;(3)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4)不准违规进行评标;(5)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6)不准()和挂靠行为;(7)不准对承包商管理不公;(8)不准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
3.基建管理的四步法是指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站班会。
4.基建现场管理5S是指整理、()、清扫和素养。
5.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
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进行挖孔作业时,未浇筑混凝土的邻近桩桩孔()停止降水作业。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拆除时,如所站位置不稳固或在()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挂在暂不拆除部分的牢固结构上。
9.施工现场使用的分支开关箱,应装设()。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坚持文明施工。
高处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人工开挖作业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作业距离,不得()作业。
A.背对背 B.面对面 C.三人以上 D.五人以上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交一二三总分第 1 页共5 页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 m。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精选文档-----------------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调度纪律。
二、严禁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实际技能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三、严禁安排安全裕度不足的电网运行方式。
四、严禁设备超限额、超能力运行。
五、严禁违规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无监护人操作和解锁操作。
六、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防护用品、作业机械及工器具。
七、严禁未经许可、停电、验电、接地进入设备安全距离范围内。
八、严禁未经检查设备设施、杆塔基础、拉线及登高辅助设施开展登高作业。
九、严禁违法违规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或外委开展项目工作。
十、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和配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可编辑。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word版本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附录A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流程图4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工程。
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
建设准备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
只有列入当年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方可开支。
列入公司年度电力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设准备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所发生的建设准备费用转为相应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未获立项(项目不成立)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及岗位设置,配置人员,落实责任。
负责将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在本区域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15
项目策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做好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技术、信息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提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建议。
负责推动本辖区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统一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在征地(含临建)、拆迁、青苗赔偿、林木砍伐、交叉跨越、大件运输等协调工作、办理和完善工程建设所需各类手续等方面取得政府部门支持。
建设单位
接受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建设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向设计单位提交配合资料,督促设计单位按期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配合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综述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2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
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制度基建准备通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2011年1月17日印发-2-。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的内容是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基建工程全面实施安全管理。
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严禁违章操作基建工程施工中存在大量的违章操作,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行任何违章操作,禁止私自更改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禁止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
同时,南方电网公司还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发现违章操作立即阻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基建工程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工人和工程的安全。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
工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防护栏杆、网罩等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任何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都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修复或替换。
三、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基建工程常常需要使用大量的设备和机械,如果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将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
所有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维护,使用前必须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任何发现使用过时或损坏设备的行为都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修改和更换。
四、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秩序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有效区分各类区域,清晰明确的指示牌及标识。
同时,公司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道路行走,禁止在道路上奔跑或拥挤,严禁从建筑物上抛文物,杂物乱堆乱放,防止工人受伤。
五、严禁无证上岗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和培训合格证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
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
(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
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严谨完整,不准存在错打或遗漏现象。
第五条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合同进行审批和签订,合同条款要采用合同标准文本且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对变动的专用条款须严格审查。
严格开展合同履约和合同变更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变更原则;合同变更须依据合同变更条款和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变更的工程量、价应符合实际,由相关各方签字确认,变更资料及时、完备。
规范合同的结算工作,严禁超前结算;合同结算须按结算审核指导书要求,严格审核,结算原则应与合同保持一致。
第六条不准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不准存在分包管理不到位现象。
不准基建管理人员私下指定分包单位,违规指定分包范围。
加强分包审批与备案管理,防止“阴阳合同”,严格项目现场的分包检查。
第七条不准对承包商管理不公。
严格承包商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人为干预。
不准基建管理人员在承包商建立资信档案过程中,人为提高或降低审核标准;不准在承包商考核扣分中徇私舞弊,没有严格按照扣分标准进行检查扣分;不准在承包商履约评价中偏袒或歧视承包商等不公正行为。
在承包商管理中严格复核,不准弄虚作假。
第八条不准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
严禁直接将应招标基建项目交由职工持股企业承接,职工持股企业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如公开招投标),通过市场竞争取得基建项目。
招投标过程必须依法依规、一视同仁,不得有偏袒不公,采购价格符合市场水平。
加强对职工持股企业承接项目的管控,防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规利益输送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加强变更管理,杜绝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加强结算管理,严格结算审查;加强分包管理,严禁职工持股企业发生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
检查与监督
各级基建人员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不定期地进行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领导负责向上级说清楚。
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立案调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本通知与本工程承包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