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目录

第一篇: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篇:制度重要性

第三篇:制度的重要性

第四篇:制度重要性

第五篇:制度的重要性

正文

第一篇: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XX-08-19 浏览数:来源:字号:〖大中小〗

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志敏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由企业依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的,体现企业与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行为规范的总和。从本质上讲,企业规章制度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其效力及于企业各部门及与企业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应当具有明示性、合法性,并由此产生对行为的指导性。1995年1月1日正式颁布的《劳动法》直接规定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方面的法律地位。该法颁布施行十三年来,规章制度建设并未得到企业应有的重视。XX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逼迫企业正确地认识企业的规章制度。XX年以来,我为很多民、侨、台、外资企业讲过劳动合同

法,发现,很多企业忽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常常是发生问题后才制定制度,制定时又对企业经营中各部门、各岗位的职、权、责预见性不足,发生问题时,现有制度中往往又缺乏相应的执行依据与执行程序,进而直接表现为企业治理中“人治”的情况比较严重、规章制度的惩罚色彩与补救色彩较严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差等特点。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思想上对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公司法等一系列关于“企业主体”的法律从宏观的层面上规范了企业的组织与行为,如何在微观上建立企业的组织行为架构,有必要制定企业规章,使现代企业制度中已经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一项尤为复杂重要的工作。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分工,职、权、责的划分,章程的细化,赖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来体现、实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的需要。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确性、稳定性的特点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各组织、部门、员工的行为,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守。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国大治体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业的规范治理,同样应当减少“人治”,管理行为应当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为亦应当依据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通过入职培训,使企业的员工明确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明确岗位职责,知悉哪些可以为,哪些禁止为,哪些鼓励为。员工在熟悉了企业规章制度后,才能目标明确,行为统一,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并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

三、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劳动合同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规范了企业人才、职工的合理、有序流动,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制度。然而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性,仅靠劳动合同并不足以调整,需要借助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劳动法立法之初就考虑到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不可替代性,在总则部分第四章直接规定了企业劳动制度中规定职工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劳动合同部分又直接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解决与劳动者合同的依据。缺乏了规章制度、用劳动合同处理争议就会力不从心。

四、加强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巩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劳动纪律制度化不完善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纪律作用的发挥。我们知道,劳动纪律有助于保

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业大会小会讲劳动纪律,但制度化的劳动纪律却欠缺得很,或者虽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劳动纪律的执行大打折扣,表现为无法可依的情况较为突出。要改变这一现状,

充分发挥劳动纪律在提高生产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强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一项义务予以规定,并要求在规章制度中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总之,企业应当充份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强企业规章的制度化

建设,真正做到治理企业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第二篇:制度重要性

制度建设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企业想要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关于制度建设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结合笔者过去的一些经验,在这里谈四点:

第一、企业实现其发展战略目标是一个艰巨和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状况的不断优化革新,是一个逐渐上

升的循环。在循环优化过程中,制度建设工作固化企业已有的成功经验模式和优秀管理方法,为企业铺垫好上升“轨道”,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依据即定的“轨迹”运行,最大限度避免偏离目标和规避风险。

第二、企业做强做大后体现出来的,是业务量日趋繁忙,管理流程逐渐复杂,对团队协作要求则越来越高的矛盾现状。任何组成部分的无序行动都可能导致整体运行效率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成员共同遵守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成为不可或缺的高效管理前提。制度建设工作正是通过对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的梳理与确定,在整个企业范围内传播统一的规则信息,并将其固化在企业成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行为中,从而为庞大的企业有机体的协调动作提供了保障。

第三、制度建设的目的之一,在于消除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潜规则”,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潜规则”转换为企业成员都清晰了解、一致认同和共同遵守的明示规则,从而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范管理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第四、企业文化是吸引人才的重要元素,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制度建设工作的过程,也是提炼、凝聚和固化企业优秀文化的过程,它使企业在急速的发展和多变的竞争中,保持着高度协调的发展动力和应变能力。作为塑造有形管理规则的制度建设工作,其实现成果总是有意无意地体现出企业文化的特征:企业的管理制度,总是体现着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基本政策的取向,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管理

工作的自发诠释;通过制度执行和反馈,企业员工也会对企业文化具有相当的认知。文化通过制度反映出来,制度是文化的载体之一。

制度建设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还可以从上述四点以外的很多管理层面继续发掘。深刻的理解和认知,恐怕只有善于思考的管理者心里最能够把握。当向即将走上管理岗位的人问一个问题:到任后需要马上展开的工作是什么时,我们往往听到相同的回答——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从这个意义上

说,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重视标准化管理是维护企业利益的的需要。标准是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扬己之长、克己之短的有效技术手段,是国际贸易中激烈竞争的“技术壁垒”。没有标准,或标准出现偏差,或有标准但不严格执行,不仅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到我国产品的声誉、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形象。

2.重视标准化管理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保障产品质量实质上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转变,现在消费者更为关注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指标是否“达标”。

3.重视标准化管理是支撑技术创新的需要。技术创新要真正取得实效,离不开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是要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商品化。在此过程中制

定相应的标准并保证标准的贯彻与落实是必要条件之一。否则,创新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就会变形、走样,就无法实现产业化。

4.重视标准化管理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要想了解、掌握行业的生产、营销情况以及基本运行态势和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地实施调控,首要问题就

是要统一行业所有在用信息代码的编制标准,形成全行业一体化的信息网络;随着卷烟生产企业重组步伐的加快,卷烟产品整合的力度不断加大,大企业、大品牌的格局将逐步形成,而企业和品牌要做大、做强,就要统一相关生产标准,并切实执行到位。标准化工作必定要在重点培育“两个10多个”的战略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

举例来说说:名牌快餐“麦当劳”之所以在世界知名,就是因为不管你在全球的哪个国家的哪家麦当劳快餐店,都能吃到味道一致的食品。而且,在相同的条件下,不管你是谁,只要按照食谱,用量具配放原料和作料,都能做出味道相同、完全符合标准的麦当劳。有报道说,美国前总统布什表演厨房秀,根据食谱,按照规定的时间,做了一份麦当劳,味道完全符合标准。它告诉我们:量化、标准化的东西就好操作,站得住脚,叫得响;而适量、少许之后的东西则往往因为标准的不同,不好把握,从而也不容易形成规模、创建品牌。

这个世界纷繁复杂,只有量化之后才好管理。量化是一把快刀,斩去种种乱麻般的细节,这世界上的任何事情就会变得简单、方便、

明白、规范,便于操作。因此,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想取得成效,就必

须摒弃“少许”,坚持“量化”,推行标准化管理,使每一项工作、指标、制度、方案、细则,都能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的量化指标,从而使我们的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最终建立品牌。

第三篇:制度的重要性

制度的重要性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即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这样一个朴素而重要的思想,可能没有人会认为它不正确,但它却一直在生活中被人们不应该地忽视了。

何以有如此一说?比如我们历来反对腐败,可是为什么这些年来腐败没能有效遏止?社会学家可能把它归结到官员们的道德水平下降。但是,这只是表象的,真正的原因还是只能到制度里面去找(其实道德本身也是由一系列不成文的制度构成的,道德水平下降即意味着道德作为制度安排对人们的约束能力下降了)。当一个社会中腐败现象蔚然成风,只能说这个社会的制度对腐败行为缺乏约束,仅仅批判腐败官员的职业道德品质而不探求制度本身的缺陷是不可能有明显成效的。经济学家张五常有一句名言:“你要放一个妖艳的女子在我的卧室,又要我对她没有非份之想是不可能的;要我对她没有非份之

想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她离开我的卧室。”同样,在一个有利于腐败滋生的制度安排下,要官员们操守道德何其难也!如果有一套制度安排,可以约束官员根本没有腐败的想法,那么我们根本不必辛苦地教导官员们要操守道德。所以,让大众和公共管理者明白制度的重要性是经济学家的又一个重要责任。

为什么说制度是重要的?因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经济学的一条重要原理就是: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而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对一个人产生不同的激励,从而导致他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经济学家sam peltzman的研究可以说明这一点:60年代后期,美国国会通过立法要求生产的汽车必须配备安全带。这项法律旨在提高驾车的安全性,但是它也改变了对人们的激励。安全带法律降低了驾驶员生命面临的危险,导致他们可以更放肆地开车,结果是这些法律减少了每次车祸死亡的人数而增加了车祸次数,净结果是驾驶员死亡人数变动很小而行人死亡人数增加了。

对于公共政策设计人员来说,一项政策是否成功就在于它对人们提供的激励是不是跟预期的效果一样。政策是正式的制度安排,政策的设计实际上就是进行游戏规则的设计,是以制度来激励(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是经济学原理指导政策设计的核心问题。经济学著作浩若烟海,但经济学对于现实最重要的意义恐怕就在这里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制度对政策设计是重要的:制度的改变就是人们行为规则的改变,从而人们行为改变。比如,国家宣布对超生孩子罚款,

人们就会少生孩子;国家宣布对科技发明进行重奖,就会有更多的人献身科学研究。

到这里,读者可能会问一个问题:制度本身是如何产生的呢?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是社会成员相互博弈的结果。社会成员的博弈可能存在无数的均衡,一项制度的确立是其多种可能出现的均衡中成为现实的那一个结果。人们的博弈是随时且无限期地在进行,所以制度本身也不断演变,从而可能形成一个制度演化的路径,它代表了人类生活规则的历史。制度的确立必须是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又进一步使制度得到自我强化。比如,如果一个社会50%以上的司机赞同“靠右行”作为交通规则并加以遵守,那么“靠右行”才能作为一条制度被确立,而这条制度的确立将使越来越多的司机遵守“靠右行”,于是这个制度被强化了。

但是要指出,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应该理解成社会成员的谈判能力而不是他们的数量。比如一个国家统治者可能是少部分人,但他们掌握政权和暴力机构,从而有更大的谈判能力,因此他们更容易把自己的主张发展成制度。这如同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法律作为制度虽由小部分人制定却是非常强硬的,原因在于法律依靠国家暴力机构作为后盾;道德作为制度虽然常常由大众在自由博弈中形成,而其约束力却不如法律有效。这也可以说明,有组织的决策产生的行为将比分散决策产生的行为更具建设性或破坏力。生活中官员的数量少而百姓数量多,但是百姓怕官,就是因为官员是有组织的,百姓是没有组织

的。为什么雇员要成立工会,雇主要成立雇主协会,原因就在于试图增加自己的谈判能力,使己方的行为对谈判局面更具影响力或支配力。为什么贸易保护有损国民福利但仍然会存在,甚至甚嚣尘上?原因是那些从贸易保护中获利的集团容易团结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而被损害的消费者却因为“搭便车”问题不能解决而一团散沙,缺乏谈判能力。

也许我谈得太远了。我们讨论的话题是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于人类的重要性还可以由一个猜想来理解。假设在人类之初的蒙昧状态,人类也没有制度来约束行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那将是“一切人对一切人

的战争”,每个人都努力追求着自己的“(来源好:..)幸福”(当然那时的人们并不知道幸福为何物,但他们出于本能会追逐自己的利益),知识的缺乏使他们还没有认识到如何协调相互的利益和行为。正是经过漫长岁月相互残杀、斗争的切肤之痛,人们逐渐认识到行为的交互性而建立起约束人们行为的制度。知识的不断积累成为制度不断改进的动力。是知识和制度使社会秩序得到建立,使人类越来越走向文明。

当人类不断建立起各种制度、不断改变各种制度、不断创新各种制度的时候,各种制度的综合就形成了社会体制。经济体制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体制,它由各种规范经济行为的制度构成。财产权利制度就是这些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种——事实上,财产权利制度常常被看作

经济体制的基础。公有的经济体制和私有的经济体制就是这个基础上两大对立的体制。

我们讲制度的重要,最典型地就可以反映到财产权利的重要性上来。1993年诺贝尔奖得主诺思的研究表明,资本主义之所以最早萌芽在荷兰,就是荷兰较欧洲其他地区更早形成了私有财产权利制度。张五常去年在华中理工大学就作了一场《产权为何重要》的精彩演讲。他指出,制度安排的不同将导致收入的分配形式就会改变,从而资源的分配就会改变,随之,经济发展速度和绩效也会改变。

其实经济运行的一切问题最终都可以且应该归结到体制(制度)的问题。我们常常提及人才外流,譬如高级和优秀的人才到国外、到外企等。一些评论说那些离去人们失去了爱国热情、缺乏奉献精神,评论者不知道爱国主义和奉献精神是有价的。一个优秀的人才愿意留在国内企业工作,十倍的年薪都不足以将他吸引到国外企业,但是如果是二十倍、三十倍、一百倍呢?人才流失显然并不简单地是一个爱国主义、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的问题,它更与报酬体制相关。又比如中国为什么缺乏企业家精神?我曾看到一本数十万言的专著讨论(中国)企业家精神,但我对它不以为然,因为它没有接触到最深层次的制度问题。企业家精神的缺乏固然与教育、经济等相关,但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在于我们尚没有一套培育企业家的体制,比如竞争的企业领导体制和与风险责任相对称的报酬体制。中国要培育企业家精神,首先应建立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制度,比如企业家市场制度。再如国

有企业改革,我们曾经尝试过许多方法,当逐渐接触深层次问题之后,我们还是必须进行体制创新。

我们希望国家富强,实际上富强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我们的制度安排1)能够激励人民求富2)能够保证人民有自由求富的权利,我们就会走向富强。“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人民求富的积极性,所以我们反对平均主义;非法敛取钱财破坏求富的自由权利,所以我们反对贪污腐败。除却战争和自然灾害,贫穷国家之所以贫穷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政策等制度安排挫伤了人民的求富积极性,一定就是它的制度安排没有保证人民自由求富的权利。在中国,目前也还存在着一些妨碍自由求富的制度安排,比如行政过度地介入经济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比如地方保护主义,比如国家对某些政治强势的行业(企业)的垄断熟视无睹,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体制创新过程中需要逐渐革掉的。

最后我还想补充几点。其一是制度起源于降低交易成本,有的制度很好,但实行它需要太高的交易成本,它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所以人类许多美好的设计最终还是乌托邦似的构想;其二是制度具有路径依赖,即制度存在自我强化和惯性,我们常常看到,一项制度并不好,但它还是延续下去了。由于搭便车行为,许多制度创新并不总在最佳的时刻进行,而是在那以后,情况非常糟糕终于到大家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进行;甚至,也可能人们“以滥为滥”,谁也没有信心和兴趣去改变这不合理的制度,于是出现制度“锁定”(lock in)效应,最

终大家在腐败没落的制度中消亡。人类最初的二十几个文明最后不少都销声匿迹了,与制度锁定不能创新密切相关。记得经济学家汪丁丁说过,当一个民族面临制度锁定效应时,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第四篇:制度重要性

组织有了一定的基础后,领导者会意识到单纯凭自己的个人决策来管理是不现实的,他必须要把组织通过制度化规范起来。但在这时,一起摸爬滚打的老员工们开始在心态和工作职责上出现混乱,这是领导者必须要正视和认真思考的。使老员工们能够充分负责并积极投入,组织才能更加健康地发展。

一如何看待制度

许多企业经营者一开始考虑组织的规范化时,就首先想到要建立一套制度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接着就自然想到“应该有一个人力资源经理”来做这件事情。于是,在实践中,人力资源经理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是为组织建立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说,人力资源经理就是组织制度的具体建立者或者在组织员工看来是组织制度的代言人。

虽然这种看法不见得全面和准确,但至少说明组织内部所谓的制度通常都是与人有关的。组织内,人们很少去讨论工艺流程、操作规章等,因为在人们与工作或机器的互动中,要么是人适应机器,要么是改造机器使其适应人,这些事情都容易解决。而那些用来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制度则显得扑朔迷离,制度建设中,企业领导者和人力资源经理要特别注意思考以下三点。

1.制度是必需的吗

这似乎是多余的问题,因为普遍的观点是,制度建设一定会为那些成长中的企业带来秩序、带来更加辉煌的未来。企业经营者们经常举例说明那些世界级企业是如何规范,并恨不得自己的企业也能那样。制度似乎是引领企业成功的不二法宝,但果真如此吗?在这方面,博思艾伦咨询公司gary l. neilson的总结已经十分全面,他认为企业制度化管理必须把握尺度,否则会导致以下后果:

(1)企业管理过于教条,从而使气氛沉闷,员工的冲劲与干劲都不足;

(2)企业监管力度过严,物极必反,很容易造成员工的厌烦和抵触情绪;

(3)企业在管理中一味强调制度就是“圣旨”,无法变通,即便一些不是违反原则的员工犯了小错也不能变通和给予其纠正错误的机会;

(4)员工与企业之间只存在利益关系,没有归属感,与企业距离越拉越大;

(5)员工人人自危,企业如一潭死水,相互间无人性与真诚可言。

这样看来,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人力资源经理们在建立制度时,还真的要特别注意。那些风风火火建立起来的制度不是被束之高阁就是根本不能执行,往往都没有太大的价值。所以,笔者提醒那些

希望通过建立“规范”的制度来证明自身价值的人力资源经理们,一定要结合组织的发展需要认真考虑制度建设,那些为了制度而建立制度的想法是危险的。

2.制度是客观的吗

被广泛接受但值得商榷的观点认为制度是客观的,组织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来减少人情色彩。那么,制度真的是客观的吗?与人相关的制度有什么特点呢?如果我们看看制度的形成过程,对此就会有更深切的体会。除去那些外部赋予的制度,例如组织请外部的咨询公司进行制度建设,组织自然而然形成的制度多半是因为工作中的冲突或问题。简而言之,制度就是对可能出现分歧的地方给予事先的约定。

进一步看,人们之间之所以会有分歧,除了工作的因素外一定还存在着人际的因素。而人与人的冲突从来都是一定时期的,还是那句名言,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制度都会存在一定的人际色彩,都是阶段性妥协的产物。正因为如此,认为制度是客观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应该说,制度恰恰是人情的体现,它是一种客观的“人情”。

3.制度改变是宏观的事情

既然制度的形成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那么,制度应当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通常的情况是,组织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而组织制度还保持着原来的状态,制度表现出一定的刚性。随着旧制度阻

碍作用的日益明显,制度的改变也就不可避免了。但是,为什么有时候制度的改变又是非常困难的呢?

最通常的解释是制度改变背后利益的重新安排。应该说,改革一种宏观的利益安排,虽然困难,但通过理性分析和梳理毕竟有章可循。但一个往往被忽略的微观要素是,那些人们遵守了多年的制度已经成为他们行为习惯的一部分,这使得以新行为为基础的制度很难被执行,正所谓积习难改。

所以,人力资源经理们在建立新制度时,眼睛不要只盯着宏观层面的问题。思路局限在那些不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的问题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而且只能带来心灰意冷。比较积极的做法是,从微观层面着手考虑如何塑造新的行为,而这一定是人力资源经理们力所能及的。

建立制度是企业管理中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如何结合组织实际认识即将进行的建设工作更加重要,请那些雄心勃勃的企业领导者们和人力资源经理们戒之慎之。

制订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三)集体合同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无效性

集体合同就是企业行政一方与企业工会一方,签订的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一个集体性的法律文件。

我们国家非常推崇集体合同的,希望企业和员工之间能够签订集体合同,但是结果却是废纸一张。

关于集体合同的立法,在劳动法里面只有三条:

? 规定了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 规定了集体合同的内容;

? 规定了集体合同生效的一个要件;

集体合同签订以后7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保障部门在15天之内,如果做出核准就生效,如果15天内没有做出核准,或者没有任何异议也生效。如果提出异议,那么企业和工会应该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1996年的时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一个集体合同管理规定,也对签订集体合同的一些程序性的要件做出了一个规定。结果在具体的推广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偏差,工会一方非常积极,劳动保障部门却没有那么积极。

全国总工会督促各级工会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像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积极去办这一件事情。而且企业集体合同签订以后,并没有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果不符合程序,集体合同签订了以后就是无效的。不生效的集体合同怎么去管理员工呢?

(四)企业规章制度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多重作用

劳动法律法规在管理劳动关系过程中,只有指导性的作用,劳动合同只起到了证明劳动关系的作用,而集体合同是废纸一张,言下之意,只有运用规章制度才能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缺陷,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弥补集体合同的不足。

1. 惩处的规范依据

一个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经常旷工,企业如何去处理他呢?如果企业有恰当的规章制度,就可以去惩处这个员工,如果没有的话,就失去了惩处员工的依据。

比如某员工给企业造成了损害,如何让员工去赔偿?造成什么样的损害才可以赔偿?什么样的损害不可以赔偿?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主观上条件是什么?客观上条件是什么?因果关系的条件又是什么?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面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的话,将会产生劳动纠纷

2.规章制度是企业维权的利器

比如保密制度,在这个制度里面规定,什么样的内容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什么样的内容是企业应该保密的范围,保密的期限有多长?如果违犯了保密义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些

都应该在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面规定,一旦员工违犯了这些规定,企业可以依此维护权利。

【案例】

某个城市有个酒楼经营火锅,研制了一个火锅底料,这个底料的配方非常好,味道非常鲜美,宾客盈门。过了一段时间,当时研制这个秘方的厨师,就提出了要离开这个单位,老板也没有在乎,就让这位厨师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厨师就在这个酒楼的对面,同样开了另一家酒楼,也经营火锅。过了一段时间,老板发现自己酒店里人越来越少,每天晚上,大批的人向对面酒店拥去,就派了一个密探去看一下。结果发现,对方火锅的味道和自己是一样的,而且价格还优惠,又经过了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对门的那个酒店的厨师,就是原来酒店离职后的厨师。这个企业就说厨师侵犯了商业秘密,要维护合法权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诉讼。

这是基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就问那位老板:这个配方,是不是你的商业秘密?企业和这位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没有?企业有没有保密制度?

这位老板就说,这是我们企业的商业秘密,它会为企业带来利益,其他人又不知道,当然是商业秘密。事实是要成为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 能为企业带来利益;

? 其他人不知道;

? 要采取保密措施;

制定一个保密制度,必须明确规定,这个配方就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只要用这样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是商业秘密,实际上就等于采取了保密措施。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再起诉这个厨师,那么完全可以达到一个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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