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土的分类标准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 土的粒度成分土的粒度成分是指土中各种粒度的矿物和有机质的含量和比例,通常用筛分法或沉积分法测定。
根据粒度成分的不同,可以将土分为砂土、壤土和黏土等不同类型。
2. 土的矿物成分土的矿物成分是指土中各种矿物的含量和比例,包括硅酸盐矿物、碳酸盐矿物、磷酸盐矿物等。
根据矿物成分的不同,可以将土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硅质土、碳酸质土、磷质土等。
3. 土的有机质成分土的有机质成分是指土中有机质的含量和比例,包括植物残体、动物残骸和微生物等。
有机质成分对土壤的性质和肥力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土壤分类时需要考虑其含量和性质。
4. 土的化学成分土的化学成分是指土中各种化学元素的含量和比例,包括硅、铝、铁、钙、镁等。
化学成分对土壤的性质和肥力也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土壤分类时需要考虑其含量和比例。
5. 土的结构特征土的结构特征是指土中颗粒的大小、形状、排列方式和孔隙率等结构特征。
这些特征对土壤的物理性质和力学性质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土壤分类时需要考虑其结构特征。
6. 土的物理性质土的物理性质是指土的密度、孔隙率、含水量、温度、湿度等物理性质。
这些性质对土壤的工程性质和环境效应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土壤分类时需要考虑其物理性质。
7. 土的力学性质土的力学性质是指土在受力作用下的变形和强度等性质,包括压缩性、抗剪性、抗压性等。
这些性质对土壤的工程性质和环境效应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土壤分类时需要考虑其力学性质。
8. 土的环境因素土的环境因素是指土壤所处的气候、地形、水文等自然环境因素,以及人类活动对土壤的影响。
这些因素对土壤的性质和肥力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土壤分类时需要考虑其环境因素。
土的划分依据及标准

土的划分依据及标准
土壤的划分依据及标准可以有多种,如下所示:
1. 根据土壤的组成:可以根据土壤中主要成分的种类和含量来划分土壤类型,通常包括砂壤土、黏壤土和粉土等。
2. 根据土壤的质地:可以根据土壤颗粒的大小和比例来划分土壤类型,一般包括砂壤土、壤壤土和粘土等。
3. 根据土壤的颜色:可以根据土壤中颜色的种类和明暗程度来划分土壤类型,例如红壤、黄壤、黑壤等。
4. 根据土壤的水分状况:可以根据土壤中的水分含量和饱和度来划分土壤类型,如湿壤、旱壤、水logged土等。
5. 根据土壤的排水性能:可以根据土壤的排水性能来划分土壤类型,例如良排水土、中等排水土和差排水土等。
6. 根据土壤的肥力:可以根据土壤中养分的含量和供给能力来划分土壤类型,如肥沃土、中等肥力土和贫瘠土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土壤划分依据及标准,不同的学科领域和应用场景可能会采用不同的划分方法。
土的分类标准及分类方法

土的分类标准及分类方法土壤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但不容忽视的自然资源,对于土地的利用和保护,首先需要对土壤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壤的分类标准及分类方法,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包括土的成因和形成条件、土的粒度成分、土的工程性质、土的力学性质以及土的开挖难易程度。
1. 按照土的成因和形成条件分类土壤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气候、地形、母质等。
根据不同的成因和形成条件,可将土壤分为残积土、沉积土、火山灰和冰积土等。
残积土是由岩石经过长时间的风化作用形成的风化壳或堆积物,其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垂直层次和粒度变化。
沉积土是由于沉积作用形成的土壤,包括各种沉积岩石、沉积物和沉积矿产等。
火山灰是由火山喷发形成的火山岩屑和火山玻璃等物质组成,具有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
冰积土则是由于冰川作用形成的土壤,其特点是具有独特的冰川磨光面和漂石。
2. 按照土的粒度成分分类土壤的粒度成分是指土壤中不同粒径的矿物质颗粒的组合。
根据土壤中不同粒径的比例,可将土壤分为粘土、砂土、砾石土和泥炭土等。
粘土是由高岭石等粘性矿物组成的细小颗粒,具有高粘结性和吸附性。
砂土是由石英等矿物组成的较粗颗粒,具有较高的透气性和透水性。
砾石土是由较大粒径的砾石、卵石和碎石等组成的土壤,具有较好的通气性和透水性。
泥炭土是含有大量有机质的湿地土壤,具有较高的持水能力和肥力。
3. 按照土的工程性质分类土壤的工程性质是指土壤在工程应用中的特点,主要包括颗粒级配、含水率、密度、压缩性、抗剪强度等。
根据这些工程性质,可将土壤分为粉质土、淤泥土、粘性土和砂土等。
粉质土是一种颗粒细小、结构较为松散的土壤,具有较好的透气性和透水性,但承载能力较低。
淤泥土是一种含有大量有机质、较为软弱的土壤,具有较高的压缩性和较低的强度。
粘性土是一种具有高粘结性和高度均匀性的土壤,具有较好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砂土则是一种颗粒粗大、结构较为松散的土壤,具有较高的透气性和透水性,但承载能力较低。
中国土壤质地分类标准

中国土壤质地分类标准中国土壤质地分类标准是根据土壤中颗粒物质的粒径大小和其所占比例来进行分类的。
土壤质地是指土壤中砂、粉砂、壤土、粘土等颗粒物质的组成比例。
土壤质地对土壤的透气性、保水性、保肥性等性质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土壤质地进行科学的分类十分必要。
根据《土壤颗粒分级及其名称》(GB/T 50123-1999)的规定,中国土壤质地主要分为砂质土、粉砂质土、壤土、粘土和其他土质。
具体的分类标准如下:1. 砂质土。
砂质土的颗粒粒径在0.05mm~2mm之间,其中砂的含量在85%以上。
砂质土的透气性好,但保水性差,容易渗透,适合于种植旱作作物。
2. 粉砂质土。
粉砂质土的颗粒粒径在0.002mm~0.05mm之间,其中砂和粉砂的含量相近。
粉砂质土透气性和保水性适中,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土壤类型,适合于多种作物的种植。
3. 壤土。
壤土的颗粒粒径在0.002mm~0.05mm之间,其中粉砂和粘土的含量相近。
壤土透气性较差,但保水性较好,适合于种植水稻等作物。
4. 粘土。
粘土的颗粒粒径小于0.002mm,其中粘土的含量在40%以上。
粘土透气性差,但保水性好,容易粘结,适合于种植水稻、甘蔗等作物。
5. 其他土质。
除了上述四种主要的土壤质地类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土壤类型,如沙壤土、壤砾土等,它们的颗粒组成和比例各不相同,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总的来说,中国土壤质地分类标准是根据土壤中颗粒物质的粒径大小和其所占比例来进行分类的。
不同的土壤质地对作物的生长有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农业生产中需要根据土壤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土壤改良措施,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和适应不同作物的种植需求。
同时,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壤资源,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也是十分重要的。
希望通过对土壤质地的认识和分类,能够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和土壤保护工作。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
土壤的分类通常基于不同的土壤特性和组成。
不同国家和组织可能采用略有不同的土壤分类系统。
国际上常用的土壤分类系统之一是美国农业部(USDA)的土壤分类系统,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世界土壤分类系统。
以下是美国农业部(USDA)土壤分类系统的一些主要分类:
1. 土壤层次:根据土壤的基本层次划分,可分为表层土(O层)、矿质土层(A、B、C层)等。
2. 土壤亚层:在矿质土层中,可以根据一些特定的特征划分为亚层,如Bt亚层(聚积土亚层)等。
3. 土壤类型:根据土壤的成分和特征,如黄壤、红壤、棕壤、黑土等。
4. 土壤亚类:在土壤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亚类,如黄壤中的典型黄壤、黄棕壤等。
5. 土壤系列:土壤系列是具有相似发育历史和土壤特性的土壤的集合,如Alfisols、Spodosols等。
此外,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土壤分类系统主要包括:
1. 土层次:分为表层土、亚表层土、过渡层土、底层土。
2. 土壤组:根据土壤的主要特征和用途进行划分,如沙质土壤组、壤土壤组等。
3. 土壤相:在土壤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土壤相,如棕色土壤相、红色土壤相等。
这些分类系统都是基于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特征进行划分的,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土壤资源。
在具体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土壤分类系统。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土的分类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土的分类1500字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土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依据土的不同性质和工程特性,将土分为不同的类别。
下面我将为你介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土的分类。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土的分类主要侧重于土的物理性质、工程性质和成因特征。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土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根据物理性质的分类1. 粘土:具有较高的塑性,强度较低,容易吸水膨胀和收缩。
粘土分为高液限粘土、中液限粘土和低液限粘土三类。
2. 砂土:颗粒直径在0.075mm至2mm之间,具有较好的排水性和较低的塑性。
3. 粉土:颗粒直径小于0.075mm,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较好的润湿性。
4. 沙质土和砾石土:粒径较大,沙质土的颗粒直径在2mm至4.75mm之间,砾石土的颗粒直径在4.75mm以上。
二、根据工程性质的分类1. 拱起土和围压土:由于周围围压引起的内部应力状态变化而形成的土体。
拱起土是竖向固结引起的内聚力减小和随后的侧向变形,而围压土是由水平应力引起的。
2. 松散土和密实土:土体颗粒之间的空隙度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工程性质的土体。
松散土的颗粒之间的空隙度大,密实土的颗粒之间的空隙度小。
3. 饱和土和非饱和土:土体中的孔隙被水填满的为饱和土,如果土体中的孔隙中不完全被水填满,则为非饱和土。
三、根据成因特征的分类1. 岩石:由矿物组成的坚硬岩石体。
2. 黏土:主要由粘土矿物组成的粘性土壤,发育于水体较丰富的环境中。
3. 硅质土:主要由石英颗粒组成的土壤,具有较好的排水性和较低的塑性。
4. 碳质土:由有机物质组成的土壤,常见于湿地等环境。
总结起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根据土的物理性质、工程性质和成因特征将土分为多个类别。
通过对土的分类,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土的性质和特点,从而更好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和设计。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工程用土的鉴别、定名和描述,便于对土的性状作定性评价,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程用土;不适用于混凝土所用砂、石料和有机土。
注:工程用土指工程勘察、建筑物地基、堤坝填料和地基处理等所涉及的土类、有机土指土料中大部分成分为有机物质的土。
第1.0.3条本标准是工程用土的通用分类标准。
各行业的工程部门可根据各自的专门需要,编制专门分类标准。
第1.0.4条土的各项分类试验,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工程用土的类别应根据下列土的指标确定: 一、土颗粒组成及其特征; 二、土的塑性指标:液限(ωL)、塑限(W p)和塑性指数(I p); 三、土中有机质存在情况。
第2.0.2条土的粒组应根据表2.0.2规定的土颗粒粒径范围划分。
粒组划分 表2.0.2 第2.0.3条土颗粒组成特征应根据土的级配指标的不均匀系数(Cu)和曲率系数(Cc)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均匀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 60——在土的粒径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粒质量为总土粒质量的60; d 10——在土的粒径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粒质量为总土粒质量的10。
二、曲率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 30——在土的粒径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粒质量为总土粒质量的30。
第2.0.4条 细粒土应根据塑性图分类。
塑性图的横坐标为土的液限(ωL ),纵坐标为塑性指数(I p )。
本标准规定有两种塑性图,可根据下列所采用的液限标准进行选用: 一、当取质量为写76g 、锥角为30°的液限仪锥尖入土深度为17mm 对应的含水量为液限时,应按塑性图2.0.4-1分类。
图2.0.4-1 塑性图二、当取质量为76g 、锥角为30°的液限仪锥尖入土深度为10mm 对应的含水量为液限时,应按塑性图2.0.4-2分类。
土 的 分 类

土的分类
一.一般土的分类
注:定明时应根据粒径分组。
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注:定名时应根据粒径分组,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确定,塑性指数等于或小于10,且粒径大于0。
075cm颗粒的质量不超过全部质量50%的土,应定名为粉土。
黄土按塑性指数分类:塑性指数大于10为黏质黄土,塑性指数小于等于10为砂质黄土。
二,土的密实程度
土的野外鉴别一.土的野外描述
二.土的野外鉴别
三,土的潮湿程度野外鉴别
四.土的密实程度野外鉴定
碎石类土密实程度野外鉴别
﹙注:碎石土锤击数划分仅作参考﹚
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辽阳至哈尔滨段定测钻探技术质量要求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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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的分类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工程用土的鉴别、定名和描述,便于对土的性状作定性评价,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程用土;不适用于混凝土所用砂、石料和有机土。
注:工程用土指工程勘察、建筑物地基、堤坝填料和地基处理等所涉及的土类、有机土指土料中大部分成分为有机物质的土。
第1.0.3条本标准是工程用土的通用分类标准。
各行业的工程部门可根据各自的专门需要,编制专门分类标准。
第1.0.4条土的各项分类试验,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工程用土的类别应根据下列土的指标确定:一、土颗粒组成及其特征;二、土的塑性指标:液限(ωL)、塑限(W p)和塑性指数(I p);三、土中有机质存在情况。
第2.0.2条土的粒组应根据表2.0.2规定的土颗粒粒径范围划分。
粒组划分表2.0.2第2.0.3条土颗粒组成特征应根据土的级配指标的不均匀系数(Cu)和曲率系数(Cc)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均匀系数,应按下式计算:式中d60——在土的粒径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粒质量为总土粒质量的60;d 10——在土的粒径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粒质量为总土粒质量的10。
二、曲率系数,应按下式计算:式中d 30——在土的粒径分布曲线上的某粒径,小于该粒径的土粒质量为总土粒质量的30。
第2.0.4条 细粒土应根据塑性图分类。
塑性图的横坐标为土的液限(ωL ),纵坐标为塑性指数(I p )。
本标准规定有两种塑性图,可根据下列所采用的液限标准进行选用: 一、当取质量为写76g 、锥角为30°的液限仪锥尖入土深度为17mm 对应的含水量为液限时,应按塑性图2.0.4-1分类。
图2.0.4-1 塑性图二、当取质量为76g 、锥角为30°的液限仪锥尖入土深度为10mm 对应的含水量为液限时,应按塑性图2.0.4-2分类。
图2.0.4—2 塑性图Ipw LA:Ip=0.63(w L -20)B:w L =40%Ip=10 Ip=7CH(CHO)CL(CLO)MH(MHO)ML(MLO)第2.0.5条土中有机质应根据未完全分解的动植物残骸和无定形物质判定。
有机质呈黑色、青黑色或暗色,有臭味,有弹性和海棉感,可采用目测、手摸或嗅感判别。
当不能判别时,可采用下列方法:将试样放入100~110℃的烘箱中烘烤,当烘烤后试样的液限小于烘烤前试样液限的3/4时,试样为有机质土。
第2.0.6条工程用土分为一般土和特殊土两大类。
一、一般土按其不同粒组的相对含量可划分为巨粒土和含巨粒的土、粗粒土、细粒土,巨粒土和含巨粒的土、粗粒土按粒组、级配、所含细粒的塑性高低可划分为16种土类;细粒土按塑性图、所含粗粒类别以及有机质多寡可划分为16种土类。
二、本标准所称的特殊土包括黄土、膨胀土和红粘土,可按其塑性指标在塑性图上的位置初步判别。
第2.0.7条土类代号由基本代号组合构成。
基本代号及其含义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
第2.0.8条表示土类的代号按下列规定构成:一、一个代号即表示土的名称。
二、由两个基本代号构成时,第一个基本代号表示土的主成分,第二个基本代号表示副成分,或土的级配,或土的液限。
三、由三个基本代号构成时,第一个基本代号表示土的主成分,第二个基本代号表示液限,第三个基本代号表示土中微含的成分。
第三章土的分类第3.0.1条巨粒土和含巨粒的土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一、试样中巨粒组质量多于总质量的50的土称巨粒土;二、试样中巨粒组质量为总质量的15~50的土称巨粒混合土;三、试样中巨粒组质量少于总质量的15的土,可扣除巨粒,按粗粒土或细粒土的相应规定分类定名。
注:当散布在土内的巨粒,其体积对土的总体性状有影响时,可不扣除巨粒,按粗粒土或细粒土的相应规定分类定名,并应予以注明。
第3.0.2条巨粒土和含巨粒的土分类定名,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巨粒土和含巨粒的土的分类表3.0.2第3.0.3条试样中粗粒组质量多于总质量的50%的土称粗粒土。
第3.0.4条粗粒土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一、试样中砾粒组质量多于总压量的50%的土称砾类土;二、试样中砾粒组质量少于或等于总质量的50%的土称砂类土。
第3.0.5条砾类土应根据其中的细粒含量及类别、粗粒组的级配,按表3.0.5分类。
砾类土的分类表3.0.5注:表中C或M根据表3.0.9或3.0.10确定。
第3.0.6条砂类土应根据其中的细粒含量及类别、粗粒组的级配,按表3.0.6分类。
砂类土的分类表3.0.6第3.0.7条试样中细粒组质量多于或等于总质量的50%的土称细粒土。
第3.0.8条细粒土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一、试样中粗粒组质量少于总质量的25%的土称细粒土。
二、试样中粗粒组质量为总质量的25%~50%的土称含粗粒的细粒土。
三、试样中含部分有机质的土称有机质土。
第3.0.9条当采用图2.0.4-1所示的塑性图确定细粒土的类别时,应按表3.0.9分类。
细粒土的分类表3.0.9第3.0.10条当采用图2.0.4-2所示的塑性图确定细粒土的类别时,应按表3.0.10分类。
细粒土的分类表3.0.10第3.0.11条含粗粒的细粒土应按表3.0.9或3.0.10划分。
并根据所含粗粒类别,依据下列规定分类:一、粗粒中砾粒占优势,称含砾细粒土,应在细粒土代号后缀以代号G,如CHG、CLG、MHG、MLG等;二、粗粒中砂粒占优势,称含砂细粒土,应在细粒土代号后缀以代号S,台CHS、CLS、MHS、MLS等。
第3.0.12条有机质土可按表3.0.9或3.0.10划分,在各相应土类代号之后应缀以代号O,如CHO、CLO、MHO、MLO等。
第3.0.13条当取液限仪锥尖入土深度为17mm对应的含水量为液限确定特殊土的类别时,应按表3.0.13对黄土、膨胀土和红粘土作初步判别(图3.0.13)。
黄土、膨胀土和红粘土的判别表3.0.13第3.0.14条当取液限仅锥尖入土深度为10mm对应的含水量为液限确定特殊土的类别时,应按表3.0.14对黄土、膨胀土和红粘土作初步判别(图3.0.14)。
黄土、膨胀土和红粘土的判别表3.0.14第3.0.15条黄土、膨胀土和红粘土等特殊土的最终分类定名尚应遵照相应的专门规范,本标准仅规定在塑性图中的基本位置和相应的学名。
第四章土的简易鉴别、分类和描述第一节简易鉴别方法第4.1.1条土的简易鉴别方法适用于本标准第2.0.6条中的各类土,其中特殊土的分类定名还应该遵照本标准第3.0.15条的规定。
第4.1.2条本方法用目测法代替筛分析法,以确定土颗粒组成及其特征;用干强度、手捻、搓条、韧性和摇震反应等定性方法,代替用仪器测定土的塑性。
第4.1.3条土中有机质应按本标准第2.0.5条的规定鉴别。
第4.1.4条确定土粒粒组含量时可将研散的风干试样摊成一薄层,凭目测估计土中巨、粗、细粒组所占的比例。
再按第三章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为巨粒土、粗粒土(砾类土或砂类土)或细粒土。
第4.1.5条干强度试验时应将一小块土捏成土团,风干后用手指捏碎、掰断及捻碎。
根据用力的大小区分为:一、很难或用力才能捏碎或掰断者为干强度高;二、稍用力即可捏碎或掰断者为干强度中等;三、易于捏碎和捻成粉末者为干强度低。
注:当土中含碳酸盐、氧化铁等成分时会使土的干强度增大,其干强度宜再用湿土作手捻试验,予以校核。
第4.1.6条手捻试验时应将稍湿或硬塑的小土块在手中揉捏,然后用拇指和食指将土捻成片状,根据手感和土片光滑度可区分为:一、手感滑腻,无砂,捻面光滑者为塑性高;二、稍有滑腻感,有砂粒,捻面稍有光泽者为塑性中等;三、稍有粘性,砂感强,捻面粗糙者为塑性低。
第4.1.7条搓条试验时应将含水量略大于塑限的湿土块在手中揉捏均匀,再在手掌上搓成土条,根据土条不断裂而能达到的最小直径可区分为:一、能搓成直径小于1mm土条者为塑性高;二、能搓成直径为1~3mm土条而不断者为塑性中等;三、搓成直径大于3mm的上条即断裂者为塑性低。
第4.1.8条韧性试验时应将含水量略大于塑限的土块在手中揉捏均匀,然后在手掌中搓成直径为3mm的土条,再揉成土团,根据再次搓条的可能性,可区分为:一、能揉成土团,再搓成条,捏而不碎者为韧性高;二、可再揉成团,捏而不易碎者为韧性中等;三、勉强或不能再揉成团,稍捏或不捏即碎者,为韧性低。
第4.1.9条摇震反应试验时应将软塑至流动的小土块捏成土球,放在手掌上反复摇晃,并以另一手掌振击此手掌,土中自由水将渗出,球面呈现光泽;用二手指捏土球,放松后水又被吸入,光泽消失。
根据上述渗水和吸水反应快慢,可区分为:一、立即渗水及吸水者为反应快;二、渗水及吸水中等者为反应中等;三、渗水吸水慢及不渗不吸者为反应慢或无反应。
第二节鉴别分类第4.2.1条巨粒土和粗粒土可根据本标准第4.1.4条的目估结果,按表3.0.2、表3.0.5及表3.0.6的规定进行分类定名。
第4.2.2条细粒土可根据本标准第4.1.3条和第4.1.5条至第4.1.9条的试验结果,按表4.2.2进行分类定名。
细粒土的简易分类表4.2.2注:凡呈黑灰色有臭味的土,应在相应土类代号后加代号“O”,如MLO、CLO、MHO、CHO。
第三节土状态描述第4.3.1条在现场采样和试验室开启试样时,应按下列内容描述土的状态:一、粗粒土:通俗名称及当地名称;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巨粒、砾粒、砂粒组的含量百分数;土颗粒形状(圆、次圆、棱角或次棱角);土颗粒的矿物成分;土颜色和有机质;细粒土成分(粘土或粉土);土的代号和名称。
二、细粒土:通俗名称及当地名称;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巨粒、砾粒、砂粒组的含量百分数;潮湿时土的颜色及有机质;土的湿度(干、湿、很湿或饱和);土的状态(流动、软塑、可塑或硬塑);土的塑性(高、中或低);土的代号和名称。
第4.3.2条土的状态应根据土的不同用途按下列各项分别描述:一、当用作填料时:不同土类的分布层次及范围。
二、当用作地基时:土的分布层次及范围、结构性、密实度和稠度。
附录一基本代号漂石(块石) B卵石(碎石)Cb砾G砂S粉土M粘土 C细粒土(C和M合称) F混合土(粗、细粒土合称)Sl有机质土O黄土Y膨胀土 E红粘土R级配良好W级配不良P高液限H低液限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