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线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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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放验线验收记录表

基坑放验线验收记录表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钢筋安装时,手里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5.5.1条
合格
2
钢筋应安装牢固。受力钢筋的安装位置、锚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5.2条
满足要求
一般项目
1
钢筋安装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3的规定,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底膜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第4.3.1条
合格
2
后张法预应力构建侧模和底模的拆除时间
第4.3.2条
满足要求
3
后浇带拆模和支顶
第5.5.3条
经检验后,已整改过,满足设计要求。
2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
绑扎钢筋网
长、宽(mm)
网眼尺寸(mm)
绑扎钢筋骨架
长(mm)
宽、高(mm)
纵向受力钢筋
锚固长度(mm)
间距(mm)
排距(mm)
纵向受力钢筋、箍筋的砼保护层厚度
基础(mm)
柱、梁(mm)
板、墙、壳(mm)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mm)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放线部位
放线内容
验收依据及内容:
基坑平面示意图:
检查意见: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测量记录表样表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测量记录表样表
建设单位验线意见
验线人: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规划部门验收意见
验线人: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规划主管部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测绘单位一份)
3.在基础基槽开挖完毕、房屋基础施工前(桩基础工程桩头定位后打桩前)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至±O.00时或管线工程施工至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无误,验线者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覆土。
4.放线记录和验线记录由放、验线人填写清楚,有更改处必须盖校对章。
5.建设基地如涉及现有通道、绿化、地上地下管线、人防设施、测量及水文标志、文物古墓等问题,建设单位应立即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
5.《建设工程规划可证》
6.批准的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档一套)
7.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施工图一层平面图(蓝图、电子版)
8.规划部门审批核发的特色化审查意见书一份
9.《施工许可证》
申请单位(章):
申请日期:年 月日




1.本表一式二份,由建设单位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线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
6.本表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应长期保存。
7.未经放线或验线而开工的建设工程属违法建设。
放线记录 表一
建设工程平面定位图及测量成果(注明建设工程平面尺寸及实测坐标)


见后附件
放线人:
日 期:年月日
放线单位(章):
日 期:年月日
验线记录 表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测量放线监理验收记录表1

测量放线监理验收记录表1
X
Y
验收结论
经对构定位放线成果进行现场检查,该放线成果
符合/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整改后重新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测量放线验收记录表(三)
验收内容
构件名称
位置
设计值(mm)
允许误差值(mm)
实测值(mm)
实测误差值(mm)
验收结论
构件尺寸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注:测点1、测点2均位于轴线区间端部
专业监理工程师:
测量放线验收记录表(二)
工程名称:验收部位:基地验线
施工单位:验收区域:
验收日期:年月日
验收
内容
构件名称
测量参考
轴线
设计值(mm)
允许误差值(mm)
实测值(mm)
实测误差值(mm)
验收结论
构件定位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标高
读数Biblioteka 后视标高读数验收内容
序号
测点
设计值
(mm)
允许偏差值(mm)
实测值(mm)
实测偏差值(mm)
验收结论
基底高程
验收结论
经对基底高程成果进行现场检查,该高程成果符合/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整改后重新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报送的文件、图纸清单:
编号
文件名称
实收文件
备注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
经加盖竣工章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
3
放线、验线记录复印件、计委文件、土地证复印件
4
如有违法建设情况,需提供处罚凭证
5
年月日
地下
地上
地下
地上
其它内容:
其它内容:
遵守事项:
1、申请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基地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和环境建设之后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
2、申请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本表应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申请人负责。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工程名Fra bibliotek:地址:
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立项编号:
分类
规划部门审批要求
实际实施情况
建筑物名称(使用性质)
结构
层数
高度(M)
栋数
地下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M2)
建筑总面积(M2)
结构
层数
高度(M)
栋数
地下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M2)
建筑总面积(M2)

放线验线管理规定

放线验线管理规定

放线验线管理规定第一篇:放线验线管理规定放线验线管理规定吴江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管理规定(试行)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城乡规划建设具体实施的有效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管理分为两步实施:规划放线成果验收及工程基础±0.00规划核实。

视项目性质分为工业项目和非工业项目进行如下操作:1、工业项目1.1 规划放线成果验收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委托具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视情况也可委托具备测绘技术人员的施工单位)对经审定的工程总平面图进行现场放线,并通知规划部门进行实地验线。

工程现场须保证放线标志正确、清晰设置,并现场做好《建设工程放线定位验收记录表》。

规划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现场进行核实(因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时间顺延),符合规划要求的在《放线定位验收记录表(工业项目)》登记并存档,作为建设工程过程管理的依据。

1.2 工程基础±0.00规划核实建设项目施工至基础±0.00时,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出核实申请。

工程现场须保证±0.00标志已正确、清晰设置。

规划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现场进行核实(因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时间顺延),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放线定位验收记录表(工业项目)》,作为建设工程过程管理的依据。

2、非工业项目2.1 规划放线成果验收2.1.1 建设单位在工程总平面图经规划部门审定并领取《规划审查意见(建设工程)》后,委托测绘单位(具备工程测绘资质)对经审定的工程总平面图进行现场放线,并制作《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2.1.2 放线报告文本除符合测绘行业技术成果规范外,同时必须反映以下内容:⑴、《城市规划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测绘单位技术成果专用章等完整内容;⑵、放线测绘依据、技术总结,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⑶、放线成果图和电子文件,并标注以下内容:a、用地红线、道路坐标;b、建筑物坐标、间距及与现状建筑物、道路、河道、高压线等的距离关系;c、地下室范围、坐标、出入口位置。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第一篇: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初验、复验)验线程序初验: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后,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定位放线测量报告》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验申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经局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放线报告对桩位进行验线→初验合格的下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初验)合格单》;初验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纠正或重新放线。

初验与放线可同步进行。

初验合格的,规划管理科、督查科现场经办人分别在《建设工程放线表》、《建设工程验线表(初验、复验)》上签署意见。

复验:建设工程基础开挖完毕和施工至±0.00时,建设单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复验申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经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对建筑基础位置及标高±0.00进行检验→复验合格,下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复验)合格单》,并准予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复验不合格的,应向建设单位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

第二篇: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通知书》;有效期:长期。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核,是建设工程开工前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核实,作为规划验收的依据。

4.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 年 10 月 28 日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审批条件 1、符合已批的规划条件 2、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4、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5、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6.申请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原件)(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 份;(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 份;(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1 份;(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 1 份;(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 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申请表》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技术报告格式样本》(新开工工程提交);*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校对的复印件)一份;*5、已批规划条件附图(经校对的复印件)一份;*6、已批报建规划总平面图(经校对的复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7、已批报建首层建筑平面图(经校对的复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放线验线复线

放线验线复线

建设工程为什么要放线、验线和复线?建设工程经规划、报建批准后,为了保证建设按规划确定红线进行,必须进行放线。

建设工程经放线后,在运土施工之前,必须检验校核放线结果即验线,确保放线正确无误。

建设工程经验线后施工,在基础工程进入±0.00时(管线工程覆土前,道路工程浇筑前),必须经过复线检查,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验线结果正确施工,复线时一旦发现在验线基础上扩、改建的,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予以纠正。

建设工程经过放线、验线、复线这三个环节后,就能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划红线实施。

二、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复线管理的程序怎样?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完毕报建手续,在报建批复的有效期内来到市规划局申请放、验线。

放、验线完毕,经办人须将结果(图形、文档)输入"测绘科管理子系统",并填写〈〈市规划局放、验线及复线通知书〉〉报科长审核,科长按工程类别报分管局长审批,加盖专用章后发出,同时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执照〉〉。

建(构)筑物在基础工程完成并成并进入±0.00时(管线铺设覆土前,道路工程式浇筑前),建设单位提前三天带〈〈复线通知书〉〉预约复线事宜,经办人去现场复线后在〈〈复线通知书〉〉上签字交科长审核后加盖复线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还要办什么手续?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竣工后(下地管线覆土前)应备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市规划局放、验线表及复线通知书〉〉、竣工测量图等资料到本局"窗口"申办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测量记录表(样表)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测量记录表(样表)
3.在基础基槽开挖完毕、房屋基础施工前(桩基础工程桩头定位后打桩前)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至±O.00时或管线工程施工至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无误,验线者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覆土。
4.放线记录和验线记录由放、验线人填写清楚,有更改处必须盖校对章。
5.建设基地如涉及现有通道、绿化、地上地下管线、人防设施、测量及水文标志、文物古墓等问题,建设单位应立即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
联系人
电 话
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设计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监理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验线要求
核对建筑物位置与红线(界线)关系是否与原批准件相
符,附建设工程放样验线测量成果图(原件)。
验线结果及意见:
验线人:
年 月 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参加人:
审核人:
年 月日
建设单位(盖章):
参加人:
审核人:
年 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参加人:
审核人:
年 月日
测绘单位(盖章):
参加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规划主管部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测绘单位一份)
建筑工程±0.00验线报备表(±0.00核验)表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施工单位
联系人电 话设计源自位联系人电 话监理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验线要求
核对建筑位置、高程与红线(界线)关系是否与原件批准相符。
建设单位验线意见
验线人:
年 月 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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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验收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各壹份(复印件);
②建设工程竣工图(设计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
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以及经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
施工图各壹份;
③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原件)。
发许可证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下层数
地上层数
高度(米)
栋数
备注
本工程由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
负责实施规划监督
联系电话:84225650
电子信箱:ghjjzh@
告知事项:
1.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后,必须填写此申请表,按规定向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申请规划验收;
北京市东城区规划局
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
许可证:
图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许可证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验线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下层数
地上层数
高度(米)
栋数
备注
本工程由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
负责实施规划监督
联系电话:84225650
电子信箱:dchqghj@
告知事项:
1.在建设工程钉桩、放线,并取得“工程测量成果”后,应按照规定向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申请验线,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受理后,在三日内组织验线;
2.建设工程验线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3.建设工程施工到±0时,应及时将测绘单位对工程复核的“工程测量成果”报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
4.建设工程结构完工时,应及时通知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进行审核;
3.建设工程如不进行规划验收,产权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证
5.平房翻建、施工暂设、外装修工程可不进行验线、±0复核、主体竣工复核,但必须在建设工程结构完工后及时通知东城区规划局监督科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工程如不进行工程验收,产权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证。
北京市东城区规划局
建设工程验收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
许可证:
图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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