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资产回购业务.详解
银行业务中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处理的?

银行业务中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处理的?银行业务中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处理的?, 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的翻译是:什么意思1.银行购人债券时,其会计分录为:借:买入返售债券贷:现金(或XX账户)2.按协议规定卖给原客户时,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或XX账户)贷:买入返售债券其他营业收入——买入返售收入1.银行卖出债券时,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或XX科目)贷:卖出回购债券——XX债券XX单位2.按协议到期银行回购时,其会计分录为:借:卖出回购债券其他营业支出——卖出回购债券支出贷:现金(或XX科目)卖出回购式再贴现商业银行的会计分录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央银行办理的贴现,是商业银行对票据债权的再转让,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之一。
商业银行因办理票据贴现而引起资金不足,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贴现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1.办理贴现时的处理。
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应填制一式五联再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交中央银行。
经审查无误后,根据退回的第四联再贴现凭证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向中央银行借款2.再贴现到期的处理。
再贴现汇票到期日,中央银行直接从申请再贴现的商业银行存款账户中扣收再贴现款项,并通知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的再贴现还款通知时,据以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为:借:向中央银行借款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如果商业银行到期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再贴现款项,应由中央银行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并按规定标准计收罚息,待款项筹足后再一并扣收。
现在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处理的呢现在改为“贷款”科目1.发放借:贷款贷:吸收存款或银行存款2.计息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3.收回借:吸收存款或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贷款卖出回购,买入返售与融资融券股市上的绝大多数人希望直接把别人的方法拿来用,希望找到个神奇的指标来帮助自己赚钱。
66、《银行间回购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间回购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XX公司在本币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关于回购业务的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债券资产的安全运作,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司授权资金部进行债券、同业存单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第二条回购是指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以债券、同业存单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的质押物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365天。
第四条回购交易所用券种,每百元面值回购所融资金金额参考该券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中债估值。
第二章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资金部贯彻落实本办法,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确保业务合规;(二)风险管理部负责回购业务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督促业务部门的整改;(三)稽核部负责对资金部和财务部的业务资料、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四)综合管理部负责确保本币交易系统运行稳定;(五)财务部负责业务会计核算。
第六条各岗位职责如下:(一)前台负责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及数据统计工作。
前台交易员须持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书》,取得前台交易员资格,经公司授权后,方可办理交易业务并对其交易系统密码承担保密义务;(二)中台负责交易的复核;(三)后台负责回购交易的托管结算。
中后台人员须持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以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颁发的资格证书,经公司授权后,方可办理业务并对其系统密码承担保密义务。
商业银行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23
目录
• 存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支付结算业务 • 外汇业务 • 其他业务
01
存款业务
பைடு நூலகம்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客户可以随时存取的存 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之 一。
活期存款的利率通常较低,但具有较 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会计核算时,商业银行应按照存款人 的姓名、存款种类、存取日期、存款 余额等内容设立账户,并定期核对账 目。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指客户在存款时约定 存期和利率,到期后一次性支取
本息的存款。
定期存款的利率通常较高,但客 户需要承担一定的利率风险。
会计核算时,商业银行应按照存 款人的姓名、存款种类、存期、 利率、存款余额等内容设立账户
,并定期核对账目。
存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
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和计息方式计算存款利息,并定期进行复核。 利息计算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会计核算时,应将利息收入和支出分别记入相应的账户,并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
02
贷款业务
证券回购会计处理方法

证券回购会计处理方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证券回购是指证券市场中的一种交易活动,即一方出售证券并且承诺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以更高的价格回购这些证券。
证券回购是一种短期融资手段,可以帮助市场参与者调整资金状况,提高市场流动性。
在证券回购交易完成后,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反映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影响。
本文将介绍证券回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买方视角的会计处理1.资产负债表处理在证券回购交易中,买方将证券作为资产持有,应在资产负债表上予以登记。
买方在购买证券时,应将资金转账给卖方,同时将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数量调整至购买数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证券金额计入非流动资产中。
在证券回购期间,买方将持有证券,待回购日期到来时将证券卖回给卖方,从而实现回购交易。
2.利息收入处理在证券回购交易中,买方通过支付利息来获取融资。
在会计处理中,买方应将从卖方处收取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中。
利息收入应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进行确认,对于不同回购交易应单独核算。
3.损益表处理在损益表上,买方应对证券回购交易产生的利息支出和收入进行核算,从而计算出实际盈利或亏损情况。
在计算证券回购交易的盈利情况时,应综合考虑购买证券的成本、卖出证券的收入以及利息收入和支出等因素,以确保准确计算交易的盈利情况。
在证券回购交易中,卖方承担支付给买方的利息成本。
在会计处理中,卖方应将支付给买方的利息计入利息支出中,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上予以登记,以反映卖方在经营活动中的成本支出。
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证券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较为复杂,需要买方和卖方分别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处理。
在进行证券回购交易时,需认真遵循会计准则,并及时更新相关会计记录,从而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证券回购会计处理方法有所帮助。
第二篇示例:证券回购是指证券发行方以约定的价格从投资者手中购回证券,并在未来某个日期按约定价格再次卖给投资者的一种金融交易方式。
证券回购是一种短期筹资手段,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和增加流动性,是企业融资和投资的重要工具之一。
银行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

3、按用途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
基本凭证又称通用凭证,这种凭证格式简单,一般用于银行内部。按格式和内容又分为10种(P22)。
特定凭证又称为专用凭证,每种凭证都有不同的内容,既有用于银行内部的凭证(如联行报单),又有能在社会上流通转让的凭证(如转账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反映银行的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的科目。 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科目。 其共性是:借记增加,贷记减少,余额在贷方。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损益类科目,是反映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科目。 即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收入类科目,借记增加,贷记减少,期末结转于“本年利润”的贷方;成本和费用类科目,借记增加,贷记减少,期末结转于“本年利润”的借方。
2.3.4 账簿及账务组织
三、账务核对
账务核对指为防止会计核算中出现错误,保证 核算质量的核对查实工作。银行的账务核对,分为 每日核对与定期核对, 通过账务核对达到账账相 符、账实相符、 账款相符、账据相符、账表相符 以及内外账务相符。
三、账务核对
每日核对
的发生额核对相符。
(二)定期核对
各贷款科目账户余额与各种借据或借款合同的核对。 各种储蓄账户余额与储蓄卡片金额合计的。 各种贵金属与有关登记簿的核对。 各种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账(卡)及财产实物的核对。 银行内外账务,如各种存款、贷款、银行间往来款项等账务的核对。
业 务 活 动
凭证
转账
现金
登记簿
分户表
科目日结表
公司回购股份会计分录(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在我国,公司回购股份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股票的市场流动性、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优化资本结构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会计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交易发生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股份回购成本。
2. 将回购的股份计入库存股,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3. 回购股份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以下将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公司回购股份的会计分录处理。
二、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宣布,将以不超过5元/股的价格回购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3年6月30日,A公司已回购股份800万股,实际支付金额为4000万元。
三、会计分录处理1. 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4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0万元此笔分录反映了A公司实际支付4000万元用于回购股份,将回购的股份计入库存股。
2. 支付回购股份的款项时- 借:库存股 4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0万元此笔分录反映了A公司支付回购股份的款项,与第一笔分录重复,仅作会计分录的核对。
3. 确认回购股份的成本时-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00万元- 贷:库存股 4000万元此笔分录反映了A公司将回购股份的成本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减少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4. 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款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00万元- 贷:库存股 4000万元此笔分录反映了A公司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库存股转为应付职工薪酬。
四、案例分析1. 回购股份的成本A公司回购股份的成本为4000万元,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
若A公司以5元/股的价格回购800万股股份,则回购股份的成本为4000万元。
2. 资本公积的处理A公司将回购股份的成本计入资本公积,这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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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海峡印刷有限公司存款户 贷:单位定期存款—海峡印刷有限公司存款户 200000.00
第二节 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 法
银行会计的一般准则: (1)可靠性原则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可理解性原则 (5)可比性原则 (6)及时性原则 (7)谨慎性原则 (8)重要性原则
第一节 银行会计的对象和特 点
三、银行会计的特点 ㈠业务活动和会计核算的统一性 ㈡反映资金活动情况的全面性 ㈢会计核算方法的多样性 ㈣会计资料提供的及时性
㈤成本和费用 成本是指企业为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银行的
营业成本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 的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汇兑损失等。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 济利益的流出。银行的营业费用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 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等。 ㈥利润 银行的利润是指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 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二节 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 法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
分类核算反映的类别名称,是设置账户、 归集和记载各项经济业务的根据。 ㈠银行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求 ⒈根据经营管理的要求来设置 ⒉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来设置 ⒊根据资金性质和业务特点来设置
第二节 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 法
则。 ⑻计息、收费、赔偿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⑼内部科目的账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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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产业务——贷款资产业务
2.商业汇票贴现的核算
商业汇票持有人如急需使用资金,可持汇票向开户银 行申请贴现。
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会计分录为:
第四章 资产业务——贷款资产业务
2.贷款业务核算的要求 (1) 本息分别核算。 (2) 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 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应分别核算
第四章 资产业务——贷款资产业务
3.账户设置 贷款:信用类(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抵押类(4)抵押贷款
若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则不足部分 转做逾期贷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逾期贷款——贴现申请人贷款户
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第四章 资产业务——贷款资产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放款到期收回的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同时,结转利息调整户。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利息调整
单位贷款户 ②贷款到期,由银行主动扣收。会计分录同
上。
第四章 资产业务——贷款资产业务
(3) 贷款展期的核算。 短期贷款必须于到期日10日以前,中、长
期贷款必须于到期日1个月以前,由借款人向银 行提出贷款展期的书面申请,写明展期的原因, 银行信贷部门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展期。短期 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每一笔贷款 只能展期一次;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 款期限的一半,最长不得超过5年。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资产回购业务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资产回购业务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X X银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金融资产回购是指本行与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进行的以金融资产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即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一方在将金融资产出质或出售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即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返还或回售原出质金融资产的融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的核算范围包括:(一)本行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二)本行以贷款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三)本行以其他资产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本行以票据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其核算办法可参见XX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第四条本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会计核算的目标是:一明确回购业务范畴;二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利息收入/支出;三明确相关减值测试的核算方法;以满足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对应的应用指南之相关规定.第二章主要定义第五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一买入返售,即逆回购:本行在买入或质入一笔金融资产的同时,与卖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金融资产售回或返还的交易.二卖出回购,即正回购:本行在卖出或质出一笔金融资产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金融资产购回或取回的交易.三追索权:追索权是指当出售方将金融资产出售时,以后金融资产发生违约,资产购入方可以向出售方追索的权利.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第六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一确认原则1.本行买入的金融资产,在买入时附有返售协议或追索条款即该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均未转移、仍由出售方承担;2.该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3.其他出售方对出售资产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具体参见本办法第六章.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范畴1.贷款的买入返售,即买入的金融资产是贷款.2.债券的买入返售,即买入的金融资产是债券.3.其他资产的买入返售,即买入的金融资产是应收款项之类的其他资产.4.无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属于买断式或质押式,都属于买入返售资产的范畴.三实际应用1.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买入返售资产的几乎所有风险是否实质性转移到本行,明确该资产的类型,并确定相应的核算科目.2.对于买入返售资产的成本,按照金融资产的买入价格和相关的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3.本行对于相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范畴有:债券、贷款、其他资产等.第七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一确认原则1.本行出售的金融资产,是指在出售时附有回购协议或可追索条款即该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均未转移,仍由本行承担的金融资产;2.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3.其他不符合对出售资产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范畴1.贷款的卖出回购,即出售的金融资产是贷款.2.债券的卖出回购,即出售的金融资产是债券.3.不管资产出售是属于卖断式或质押式,当相关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仍未转移时,业务都属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范畴.三实际应用1.相关操作人员应判断交易时,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是否实质性地从我行转出,明确相关负债的类型,并确定相应的核算科目.2.对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以金融资产的卖出价格减去相关的交易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3.本行出售后回购的金融资产债券、贷款等,不应该对该金融资产进行脱表的账务处理.第八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实际是融资业务,一经确认,其所关联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就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相关损益.第九条实际利率的选择一实际利率是:将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二若在回购合同中规定了回购利率,本行统一以合同利率作为收入或支出的确认利率.三若回购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关的利率,只规定了返售或回购价格,此时,本行采用的实际利率是将未来回购或返售的价格折现为该返售资产或回购负债当期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第十条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合约期限大多小于半年,因此本行选择按月计息的方式确认利息收入或支出.每月月末将根据合同利率实际利率进行手工计算利息收入或支出.第十一条本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终止确认:一本行已将原购入的金融资产返售给原出售方,或本行已回购原出售给购入方的金融资产;二本行未保留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或对手方未保留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三附有追索权的金融资产买入或金融资产出售的相关交易,当相关金融资产已完全偿付时,与其相关的追索权相应失效.第十二条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到期时,当事实证明本行不能从资产购入方回购金融资产时,本行将终止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并相应终止确认原在本行表内的相关金融资产;当事实证明本行不能将购入的金融资产返售予出售方时,本行将终止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并相应将购入的金融资产按其资产类别确认如债券、贷款等.第十三条回购业务属于融资业务,相关损益都是利息收入或支出,本行按融资天数计算利息收入/支出.第十四条买入返售交易中,若原出售方不能履约购回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损益本行以抵债资产的处理方法入账.第十五条卖出回购交易中,因买入方不返售作为抵押的金融资产,本行无法执行购回的权利时,本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购回该金融资产,或是按出售该金融资产方式处理,发生的相关亏损,向购入方追讨,追讨不果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第十六条本行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是以融资业务确认,不按持有的资产类别确认,需在表外记录并作为抵押品统计核算.第十七条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不应在表内终止确认,应该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需在表外记录相应的金融资产作统计和信息披露之用.第十八条买入返售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会计处理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十九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贷: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二收到利息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准备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第二十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一按照合约返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二卖断式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中,当事实证明本行不能将购入的金融资产返售予出售方时,本行将终止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并相应将购入的金融资产按其资产类别确认:借: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贷:现金等相关科目交易手续费注:因取得票据、证券、贷款等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除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计入投资收益外,其他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三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中,原出售方违约后本行获得对方同意或通过法律途径取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借:抵债资产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或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四质押式买入返售交易中,原出售方违约后本行获得对方同意或通过法律途径将该资产出售: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或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第二十一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会计处理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第二十二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一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计提应付利息借: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二当支付相应的利息时借: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二十三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一按照合约回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二卖断式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中,因买入方不返售作为抵押的资产,本行无法执行购回的权利时,本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购回该金融资产,或是按出售该金融资产方式处理,发生的相关亏损,向购入方追讨,追讨不果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借:投资收益――相关资产买卖差价科目借:贷款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科目贷: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XX银行会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 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
3.福田贸易公司开出现金支票支 付货款,持票人来提现
借:定期储蓄存款——李明 应付利息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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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活期存款——福田贸易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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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
第三节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和作用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在银行内部,会计凭证也被称为“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凭证的取得和使用,是银行办理有关资金收付业务,登记 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查,是明确经济责任,发挥银行会计监督 、控制职能的手段。
如“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短期贷款”
2.负债类科目
如“活期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利息”
企业会计 有没有?
3.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反映银行各项资产和负债双重性的科目 如“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票据款项”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5.损益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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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组织会计核
算的要求
(四)按照国际通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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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
四、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依据资金性质、业务特点和核算管理的要 求设置,并且将其按照所反映对象的属性进行科学分 类。 (一)按与资产负债表关系进行分类
类别
表内科目 反映银行资金实际增减变 化的,余额反映在资产负 债表等会计报表上 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 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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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
(二)账户与账号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科目所包括的经济内 容进行详细分类核算,反映会计要素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和结果 的专门方法。注意银行中“账户”的双重含义。 银行的账户,按其开户的对象,可划分为对内账户和对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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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金融资产回购是指本行与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进行的以金融资产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即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一方)在将金融资产出质或出售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即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返还或回售原出质金融资产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的核算范围包括:(一)本行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二)本行以贷款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三)本行以其他资产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
本行以票据为权利质押的回购交易,其核算办法可参见《XX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第四条本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会计核算的目标是:(一)明确回购业务范畴;(二)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利息收入/支出;(三)明确相关减值测试的核算方法;以满足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对应的《应用指南》之相关规定。
第二章主要定义第五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一)买入返售,即逆回购:本行在买入或质入一笔金融资产的同时,与卖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金融资产售回或返还的交易。
(二)卖出回购,即正回购:本行在卖出或质出一笔金融资产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金融资产购回或取回的交易。
(三)追索权:追索权是指当出售方将金融资产出售时,以后金融资产发生违约,资产购入方可以向出售方追索的权利。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第六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一)确认原则1.本行买入的金融资产,在买入时附有返售协议或追索条款(即该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均未转移、仍由出售方承担);2.该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3.其他出售方对出售资产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具体参见本办法第六章)。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范畴1.贷款的买入返售,即买入的金融资产是贷款。
2.债券的买入返售,即买入的金融资产是债券。
3.其他资产的买入返售,即买入的金融资产是应收款项之类的其他资产。
4.无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属于买断式或质押式,都属于买入返售资产的范畴。
(三)实际应用1.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买入返售资产的几乎所有风险是否实质性转移到本行,明确该资产的类型,并确定相应的核算科目。
2.对于买入返售资产的成本,按照金融资产的买入价格和相关的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本行对于相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范畴有:债券、贷款、其他资产等。
第七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一)确认原则1.本行出售的金融资产,是指在出售时附有回购协议或可追索条款(即该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均未转移,仍由本行承担)的金融资产;2.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3.其他不符合对出售资产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
(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范畴1.贷款的卖出回购,即出售的金融资产是贷款。
2.债券的卖出回购,即出售的金融资产是债券。
3.不管资产出售是属于卖断式或质押式,当相关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仍未转移时,业务都属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范畴。
(三)实际应用1.相关操作人员应判断交易时,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是否实质性地从我行转出,明确相关负债的类型,并确定相应的核算科目。
2.对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以金融资产的卖出价格减去相关的交易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本行出售后回购的金融资产(债券、贷款等),不应该对该金融资产进行脱表的账务处理。
第八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实际是融资业务,一经确认,其所关联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就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相关损益。
第九条实际利率的选择(一)实际利率是:将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二)若在回购合同中规定了回购利率,本行统一以合同利率作为收入或支出的确认利率。
(三)若回购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关的利率,只规定了返售或回购价格,此时,本行采用的实际利率是将未来回购或返售的价格折现为该返售资产或回购负债当期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第十条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合约期限大多小于半年,因此本行选择按月计息的方式确认利息收入或支出。
每月月末将根据合同利率(实际利率)进行手工计算利息收入或支出。
第十一条本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终止确认:(一)本行已将原购入的金融资产返售给原出售方,或本行已回购原出售给购入方的金融资产;(二)本行未保留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或对手方未保留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三)附有追索权的金融资产买入或金融资产出售的相关交易,当相关金融资产已完全偿付时,与其相关的追索权相应失效。
第十二条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到期时,当事实证明本行不能从资产购入方回购金融资产时,本行将终止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并相应终止确认原在本行表内的相关金融资产;当事实证明本行不能将购入的金融资产返售予出售方时,本行将终止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并相应将购入的金融资产按其资产类别确认(如债券、贷款等)。
第十三条回购业务属于融资业务,相关损益都是利息收入或支出,本行按融资天数计算利息收入/支出。
第十四条买入返售交易中,若原出售方不能履约购回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损益本行以抵债资产的处理方法入账。
第十五条卖出回购交易中,因买入方不返售作为抵押的金融资产,本行无法执行购回的权利时,本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购回该金融资产,或是按出售该金融资产方式处理,发生的相关亏损,向购入方追讨,追讨不果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本行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是以融资业务确认,不按持有的资产类别确认,需在表外记录并作为抵押品统计核算。
第十七条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不应在表内终止确认,应该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需在表外记录相应的金融资产作统计和信息披露之用。
第十八条买入返售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会计处理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十九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贷: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二)收到利息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准备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第二十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一)按照合约返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二)卖断式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中,当事实证明本行不能将购入的金融资产返售予出售方时,本行将终止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并相应将购入的金融资产按其资产类别确认:借: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贷:现金等相关科目(交易手续费)注:因取得票据、证券、贷款等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除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计入投资收益外,其他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三)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中,原出售方违约后本行获得对方同意或通过法律途径取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借:抵债资产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或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四)质押式买入返售交易中,原出售方违约后本行获得对方同意或通过法律途径将该资产出售: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或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第二十一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会计处理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第二十二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一)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计提应付利息借: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二)当支付相应的利息时借: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二十三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一)按照合约回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二)卖断式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中,因买入方不返售作为抵押的资产,本行无法执行购回的权利时,本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购回该金融资产,或是按出售该金融资产方式处理,发生的相关亏损,向购入方追讨,追讨不果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借:投资收益――相关资产买卖差价科目借:贷款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科目贷: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XX银行会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