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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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与医疗案件审理结果、医学进步密切相关。

目前法院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审查中存在着实体与形式上的隐患。

笔者认为,法院在严格审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时应充分发挥医学会专业鉴定的作用,善用专家辅助人,规范、监督和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

目前法院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审查中的问题对医患双方和法院而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常常是案件审理的关键,而其如何取舍又决定于法院审查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①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②委托鉴定的材料;③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④对鉴定过程的说明;⑤明确的鉴定结论;⑥对鉴定资格的说明;⑦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针对人民法院应审查的项目,目前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审查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1实质审查中存在有法不依1.1.1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委托鉴定的材料”的审查常常笼统而抽象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医患双方各自提交属于自己举证的资料,由专家鉴定组根据资料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庭审由法官主导。

尽管病历资料多,专业性强,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再次审查双方提交的鉴定资料,且庭审中,医患双方均对该“委托鉴定的材料”享有质询机会。

但实际庭审中对委托鉴定材料的审查往往流于形式。

如审判实践中常常一带而过或根本不查,仅问双方是否同意鉴定结论,其它一概不谈。

在操作上常常将本应由法院审判人员依法审查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直接作为已经审查过的证据使用;使当事人的质询权难以得到保障。

1.1.2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有关“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的审查存在盲点 1.1.2.1 对鉴定依据的审查尽管医学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对“鉴定的依据”说明含糊不详,但人民法院对此仍缺乏进一步审查。

如2006年9月罗某与广州市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一案中,广州市医学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写到:“综上所述,医方的医疗行为违反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方所诉之损害后果与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本医案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分析与思考

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分析与思考

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分析与思考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分析与思考——附例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析【摘要】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适用《条例》进行判决。

但在审判过程中,存在鉴定“二元化”,适用不同的法律进行医疗损害赔偿判决,赔偿标准采用不一,高额赔偿依然存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制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及患者最终权利的保护。

本文通过随机收集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院判决书,分析研究我国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面临的问题及亟待解决的难题,以促进“公正、公平”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健全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学健康发展。

【关键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院判决;医疗损害赔偿【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一、资料来源及基本情况.研究资料来源于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中随机反馈的份法院判决书。

.基本情况:()份判决书中,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份,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份。

()医患双方胜诉情况:份判判决决书中,患方胜诉,法院判赔的例,占.%,患方败诉的例,占.%(见表)。

表仞医疗纠纷案件的裁判情况注:份法院判决书中有例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案件,患方仍获得了赔偿。

表仞医疗纠纷鉴定结论采信情况注:①完全采信:完全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进行判决。

②部分采信: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分内容。

③不采信:完全不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结论采信情况见表。

()判决适用法律情况:在份案件中,其中份完全依照《条例》进行判决,份不完全依照《条例》判决,份完全不依照《条例》判决见表。

表仞医疗纠纷法院裁判中法律适用情况二、分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大多由法院采信。

份法院判决书中,其中对鉴定结论完全采信的份,不采信率只有.%。

说明医学会自年《条例》颁布实施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认真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科学、客观、公正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学健康发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一、事故背景分析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医疗事故的复杂性也相应增加。

为此,我们深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背景,发现大多数事故均与医疗机构管理不善、医务人员操作失误以及患者自身疾病等多种因素有关。

通过对事故数据的梳理和分类,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技术鉴定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二、技术鉴定过程在技术鉴定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我们组建了一支由资深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的鉴定团队,对每一起事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

在鉴定过程中,我们注重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同时也充分尊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责任认定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我们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

通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我们明确了事故责任方,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建议。

同时,我们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事故中的表现进行了客观评价,提出了改进意见。

四、改进措施建议针对事故鉴定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建议。

首先,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其次,优化医疗机构管理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此外,我们还建议建立健全医疗事故预防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总结与反思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首先,在事故鉴定过程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每一起事故都能得到公正、客观的处理。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六、案例分析与启示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医疗事故往往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此,在技术鉴定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浅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浅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浅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是指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认医疗事故的性质和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和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仅涉及到医学方面的知识和技术,还要体现出技术鉴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工作重点是确定医疗事故的性质、鉴定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从而更好地采取相关的措施,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关键要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鉴定人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医学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

二、技术鉴定流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流程需要经过科学的流程,从医疗事故反映、初步调查、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初步判断、鉴定结论、撰写鉴定报告等方面进行。

三、技术鉴定方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需要采用科学的鉴定方法,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例如,采用放射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等方法。

四、鉴定报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科学。

同时,鉴定报告对医疗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方等方面都要进行说明和分析,从而更好地指导医疗服务的改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医疗机构应当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相关培训和监管,从而更好地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同时,患者和家属也应加强对于医疗服务的了解和监督,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医疗纠纷法律案件剖析(3篇)

医疗纠纷法律案件剖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

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医疗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法律案件为例,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以期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接收了一位患有急性阑尾炎的患者,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

医院为患者进行了手术,术后患者出现切口感染,经多次换药治疗,病情仍未好转。

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提出质疑,认为医院在手术和术后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患者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医院在术后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3. 患者病情加重与医院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吗?四、案件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2. 法院依法通知医院参加诉讼,并要求医院提供相关证据。

3. 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患者的病情和医院的治疗方案进行鉴定。

4. 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对证据进行质证。

5. 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

五、案件审理结果1. 法院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不存在过错。

2. 法院认为,医院在术后护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换药不及时、护理措施不当等。

3. 法院认为,患者病情加重与医院过错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4.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六、案件剖析1. 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医疗责任、侵权责任、合同责任等。

2.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法院需依法审查医院是否尽到医疗义务,是否存在过错。

3. 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需注重证据的审查和鉴定意见的认定。

4. 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需充分考虑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平衡医疗责任。

七、预防与建议1.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探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探析

定时 , 要考虑 “ 过去时 ”不 能将过 去在医 则将成 为医师不 负责任的借 口 ,也不利 ,
目前一些基层 ( 医疗水 平原 则 一) 疗 技 术 或 条件 有 局 限的 前 提 下发 生 的 于医疗制度的改革 。另外 , 因经济 利益驱使 , 将一 些本不该 由 该 原则是要求参 加鉴定 的专家应 从 事 ,用现在 已经进步的技 术或理论 作为 医院 ,
等 级不同最终导致 事故等级 不 同 ,这 就 术对原有 技术水平进行评 价和鉴 定 。这 医 师因门诊量大 ,诊疗时 间短暂而 造成
需 要我们对医疗事 故技术鉴 定的原则 有 里强调的是 事件发生 时医学水平 。在鉴 误诊误 治 , 能作为紧 急性因素看待 , 不 否

个初步的 了解。
意 程序具有 本质的区别 。病情紧 急性原
故技术鉴定的几个问题 同大家探讨。

外, 需要兼顾 专科技术水 平 , 专科医 师对 般医师的注意义务 。
其专 门领 域内的注意 义务标准 应高与 一 能够达到 的注意程序与一 般情形下 的注

医 疗 事 故 技 术 鉴定 的原 则
医学会组 织专家进 行医疗事 故鉴定 2医疗当时水平原则。 . 该原 则是指在 则 相对 其他 原则c z 强烈 的排 他J0是 一H 0具有 0 L 0 H 口 z∽ _ l zz 性, 暮 『 ∽ 0 时, 采取什么样的 原则 , 是困扰法 官的一 鉴定某一 医疗纠纷 事件 时 ,应 以医疗 活 鉴 定时的首选 原则 。医 师以保证 患者生
【 作者 简介 : 周智禹(92 )男( 17一 , 汉族 )辽 宁鞍 山人 , 山市 中级法院 民庭 审判 员 、 , 鞍 沈阳师 范大学法律硕 士 , 从事 医疗 事故 鉴 主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和参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

通过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合作,我们成功地完成了多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为司法部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技术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亮点1.强化技术鉴定标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技术鉴定标准,明确了技术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最新的技术动态,确保鉴定工作与时俱进。

2.完善技术鉴定手段:我们引进了先进的医疗设备,提高了技术鉴定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技术鉴定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3.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我们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技术鉴定工作。

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为技术鉴定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三、工作成果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共完成了10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其中有8起成功鉴定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方。

这些鉴定结果为司法部门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帮助他们准确判定责任,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1.鉴定工作周期较长:由于技术鉴定需要充分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对医疗机构的配合要求较高,导致鉴定工作周期较长。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尽量缩短鉴定工作的周期。

2.鉴定结果的权威性有待提高: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对于司法部门的判定非常重要。

为了提高鉴定结果的权威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专家的交流与合作,了解最新的技术动态,提高技术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鉴定工作的公正性有待加强:鉴定工作的公正性是保障受害者权益的重要保证。

为了加强鉴定工作的公正性,我们将加强对技术鉴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

五、工作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20xx年上半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一、发生原因1、病人方面因素(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

(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

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

(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

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

2、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1)、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诊断错误;值班不坚守岗位,抢救不及时;对急、危重病人不及时转院,延误治疗;(2)、“马虎”现象:操作不到位,技术不精益求精,工作不踏实,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规程;(3)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4)更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5)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

二、预防措施1.转变服务观念。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

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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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侵权 行 为 的一 种 , 仅 包 括 医疗 事 故 , 不 还包 括
据 。 一 点 , 高人 民法 院副 院长李 国光 在《 这 最 突破 民 事 审判新 难 点》 讲话 中作 过 专 门 阐述 :是 否构 成 医 “ 疗事 故 , 不是 认 定 医疗过 失 损 害赔 偿 责任 的必 要 条 件 ”“ , 医疗事 故 鉴定 结论 只 是人 民法 院审查 认 定案 件事 实 的证 据 , 是否 作 为确 定 医疗单 位承担 赔 偿责
单 等 同于 医疗 事 故 。 为如 果 医疗 纠纷 未被 鉴定 为 认
及 既不 属于 医疗 事 故 和 医疗差 错 的一 般侵 权行 为 。
医疗 侵权 的 内涵 和外 延 均 大于 医疗 事 故 , 两者是 包
医疗 事 故 , 同样 不 构 成 医疗 侵 权 , 则 这种 观 点 完 全 混淆 了两 者 的界 限 , 际上 两者 在法 律 上存 在 重大 实 区别 。 据 《 根 医疗 事故 处 理条 例》 以下 简称 《 ( 条例 》 )
21 0 0年 4月
新 疆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学报
第3 O卷 第 2期
Jun l f n agPl eO les A a e y ora o  ̄i oi fer cd m Xi n c l
【 司法实践】
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剖析
蔡 永 彤
( 上海 市阂行 区人 民检察 院 , 上海 2 10 ) 0 10
实 构 成 了 医疗 事 故 的 , 可 以要 求 赔偿 , 个 观 点 才 这 在 卫生 界有 相 当的代 表性 。医疗 事故 技术 鉴 定 . 从 其 法律 属性 而 言 , 医疗 技术 事 故鉴 定 委员会 对 医 I 是 疗 部 门在 医疗 行 为 中是 否 存 在重 大 过失 的一 种 结 论 , 医疗行 政 部 门对 医疗 单 位进 行 行政 处罚 的 主 是
任 的依据 , 当经 过法 庭 质证 ” 应 。①
之 所 以有 人认 为 医疗 事 故 鉴 定 结 论 是 处 理 医
因诊疗 、护 理 过失 使 患者 病情 加 重 ,受 到死亡 、 残
废 、 能 障碍 以外 的一 般 损伤 及 痛苦 的 医疗 差错 以 功
疗 纠纷 的唯一 依 据 , 其根 本 原 因乃 是将 医疗 侵权 简
【 摘要 】 司法实践 中,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证据种类及证据能力历来是影
响医疗 纠纷 诉讼 的关键 问题 。 医疗 事 故技 术鉴 定 结论 从 其表 现 形式 和 生成 程序 来 看应 归 为鉴 定结 论类 证
据 .其 证据 能 力 因形 式上 存在 的瑕疵 而使 审 判人 员在 证 据运 用 上产 生 困 惑 。应 引起 司法 实务 界 的足够 重
【 文章编号 】 6 2 19 (00 0 -0 7 (3 17- 152 1 ) 2 0 4 一0 )


医疗 事故 技术 鉴定 结 论的 法律效 力 剖析
的 , 须 是 医 务人 员在 客 观 上 造 成 患 者死 亡 、 废 必 残 或 功 能 障碍 ( 般 而言 是 永 久性 的 障碍 ) 一 的严 重 侵 权后 果 ,同时 在 主观上 存 在重 大 过失 方可 构成 , 否
视 。 医疗事 故鉴 定 结论不 是 医疗诉 讼 中 的唯一 证据 . 法律效 力 如何应 结 合全 案综 合认 定 。 其
【 关键词 】 医疗 纠纷 ; 诉讼 ; 医疗 事故 技术 鉴定
【o】1. 6 /i n12一 l5 OO 2 1 d i 0 9 9 .s. 2 l9. 1. - 3 3 js 6 2 O0 【 中图分类号 】 99 D 1. 4 【 文献标识码 】 B
中有 关 事 故 等级 的分 类 不 难 看 出 ,构 成 医疗 事 故
容 与被包 容 的关 系 。综 上所 述 。 医疗侵 权 和 医疗 事
故在 法律 上 完全 是 两个 不 同 的法律 概 念 , 两者 各有 不 同的构 成 要件 , 起 医疗 纠纷 未 被鉴 定 为 医疗 事 一 故 , 等 于不 属 于 医 疗 侵 权 , 不 医疗 侵 权 的 构成 应 该
要依 据 。 但并 不 是 法 院审理 侵 权行 为 被排 除 在《 而 条例 》 之 外 。 条例》 《 之所 以仅 仅将 严 重 的医疗 侵权行 为定 义 为 医疗 事 故 , 主要 是 因为 医疗事 故 鉴定 的 目的所 决 定 的。 医疗 事故 鉴定 系卫 生 行政 部 门认 定 和处理 医 疗 事 故 的依 据 , 因此 医疗 事 故鉴 定 主要是 医务人 员 承担行 政 责任 乃 至刑 事 责任 的法 律 依据 , 构成 医 不 疗 事故 , 医 务人 员免 除行政 责 任和 刑事 责任 。从 则 性 质上 而言 , 医疗事 故 以外 的 医疗 差错 和一 般侵 除 权 行 为 , 其 不 涉及 责任 人 的行 政 责任 , 而不 在 因 故 《 例》 整 之列 。医疗 侵权 行 为从 性质 上而 言属于 条 调
则属 于 医疗 差错 或 医疗 意外 , 属 于 医疗事 故 的范 不 围 。因此 , 只有 构成 严 重 的医疗 侵 权 时才可 能构 成
医疗 事故 鉴 定 的法 律 效 力 问题 历来 是 一 个 影 响 医疗 纠纷诉讼 的关键 问题 。目前仍 有相 当多 的人
认 为 医疗 事 故鉴 定 结 论 是 处 理 医疗 纠纷 的唯 一 依 据, 医疗行 为 经 医疗 事故 鉴 定委 员会 鉴定 后认 为 确
【 收稿 日期 】2 1— 3 1 000— 6 【 作者简介 】蔡 永彤 (9 1 ) 男, 苏泰 州人 , 18 - , 江 上海 市闵行 区人 民检察 院检 察官 , 硕士 , 主要研 究方向 : 事法学。 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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