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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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五章第二节 行政处罚

行政法第五章第二节 行政处罚

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饶常林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五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行政处罚的设定五、行政处罚的实施第二节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针对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1. 行政处罚与刑罚◆权力的归属不同◆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处罚的种类不同(三)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主体不同•所制裁的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种类不同•救济途径不同2.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某机关公务员赵某带着6岁女儿小影去商场,刚进门“偷一罚十”映入眼帘。

赵某选完东西结完帐之后向外走被保安拦住,保安指着小影手里的巧克力,问道‘没有付钱吧?赵某吃了一惊,连声道歉,准备回收款台交钱,保安拦住,给他200元的罚单。

赵某交了罚款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偷一罚十”合法吗?•一个卖早点的小贩因摆错了地方,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连续遭到物价、工商、税务、交通、防疫等八顶大盖帽的罚款。

•问:执法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卖早点摆错地方被罚8次◆《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

两次以上是指次数时间先后上的重复,不能一罚再罚,而不是指多种责任种类不能并科。

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节行政处罚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王某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释义

行政处罚法释义

行政处罚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一章总则1.[1-1]立法目的2.[1-2]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3.[1-3]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4.[1-4]行政处罚原则5.[1-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6.[1-6]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1-7]违法8.[2-8]行政处罚的种类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9.[2-9]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0.[2-10]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11.[2-11]地方性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2.[2-12]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13.[2-13]地方政府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4.[2-14]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的禁止性规定15.[3-15]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要求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6.[3-16]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17.[3-17]授权实施行政处罚18.[3-18]委托实施行政处罚19.[3-19]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第四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20.[4-20]地域管辖21.[4-21]指定管辖22.[4-22]移送管辖23.[4-23]行政处罚补救功能24.[4-24]一事不再罚原则25.[4-25]责任年龄26.[4-26]责任能力27.[4-27]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28.[4-28]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29.[4-29]追责实效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30.[5-30]查明事实31.[5-31]告知程序32.[5-32]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一节简易程序33.[5-3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4.[5-34]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手续35.[5-35]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二节一般程序36.[5-36]调查程序37.[5-37]调查程序中的执法手段及相关人员的义务38.[5-38]审查程序39.[5-39]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法定听证程序42.[5-42]听证程序43.[5-43]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的决定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44.[6-44]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45.[6-45]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处罚是否停止执行46.[6-46]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47.[6-47]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48.[6-48]因当事人要求而当场收缴罚款49.[6-49]当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收据50.[6-50]执法人员...51.[6-51]行政机关采取的执行措施52.[6-52]当事人暂缓或分期履行53.[6-53]行政机关罚款...54.[6-54]监督制度第七章法律责任55.[7-55]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56.[7-56]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罚款...57.[7-57]行政机关违法自行收缴罚款...58.[7-58]非法处理罚款...59.[7-59]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行为60.[7-60]违法实施检查措施...61.[7-61]违法谋取本单位私利...62.[7-62]行政机关玩忽职守第八章附则63.[8-63]制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64.[8-64]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4版最新行政处罚法课件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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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行政处罚的责任 对不当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包括撤销处罚、赔偿损失等。
3
行政处罚过错的责任 因行政机关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的,应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包括纠正错误、消除影响等。
行政处罚的纠错机制
自行纠错
行政机关在发现行政处罚错误后,应及时自行纠正,并告知当事人。
申请纠错
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纠正,行政机关 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能力。
委托程序
行政机关在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法定的委托程序,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受委托组织的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受委托组织应当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定程序所给予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严格依照 法律规定进行。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也是对 当事人的教育引导。
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公正,保障当事人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赔偿。
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申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 罪或者处罚过重,可以向有关机关提 出刑事申诉。
07 行政处罚的监督 与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法解读

行政处罚法解读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 • • • • 处罚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
南阳任超奇案
2008年9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该市一市民 任超奇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执法人员从他的电脑中检查 到淫秽视频,该事实有任超奇本人陈述、检查笔录和淫秽物品鉴定 为证,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六项和第二十条。 《管理办法》中看到,该办法是国务院批准后于1997年12 月30日由公安部发布的,其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 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二十条规定: 违反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 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6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 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违法,但 并未对公民查阅淫秽信息作出处罚规定。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是法律,是新法,而《管理办法》仅仅是部门规章,是旧法,因此, 查阅的行为应该不算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
法律分类 法理分类: ◆申戒罚 • 警告 ◆财产罚 • 罚款 ◆行为能力罚 • 没收 ◆人身自由罚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功能: • 行政拘留 制裁和惩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种类 预防与教育
性质:惩戒
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 谁拥有设定 权?
从体系上看,能够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有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第十五、十六条) “相对集中处 罚权”,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其好处在于:提高执法效力; 防止多头执法。这个制度是现实生活中城管存在的法律依据。城 管是一个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机构,是一个组建机构。集中了好 几个机构的权利,包括工商、城建、环保、规划、市容、卫生。 二、第十七条,是讲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第十八、十九条:行政委托组织:注意这几个问题①受托组 织以谁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②谁承担责任③不得转委托。 该类组织的成立需具备三个条件,在第十九条中规定:1.属于依法成 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政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技术检查的,应 该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

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

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处罚的管理和规范行政处罚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处罚效果和行政执法水平。

第三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行政执法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考核和监管机制,加强对行政处罚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规则、制度的研究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水平。

第二章处罚依据和处罚种类第七条行政处罚机关在履行行政处罚职责时,应当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依法配置处罚种类,并明确处罚依据。

第八条行政处罚机关在处罚决定中应当列明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依据的事实依据以及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等内容。

第九条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可以采取行政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等处罚方式。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行政处罚机关在履行行政处罚职责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陈述、辩护等权利。

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及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当事人送达。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申诉进行受理,及时予以答复,并确保答复的内容明确、合理。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决定履行处罚义务。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对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罚款应当及时缴纳,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及时移交。

第十七条对于不服从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处罚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处罚的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第一章总则本章要点:《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颁布时间、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一、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1条)三、《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第2条)四、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的法律制裁,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治违法。

五、《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处罚始终,体现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第3、4、5、6条)(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四)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7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本章要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具体惩戒制裁的手段。

《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定为七类,这些种类,按其性质从理论上可以归为四大类。

(一)申诫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两类。

(二)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类。

(三)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类。

2023年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2023年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2023年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行政处罚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行政机关,是指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单位。

第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公正、严格、便民。

第五条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主持公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违法事实、证据依据、作出决定的程序、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二章处罚决定第七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是书面形式,明确决定的内容,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注明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八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被处罚人或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个体基本情况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单位基本情况。

第九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的种类、数额、期限、决定的履行和执行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当事人享有的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有关期限和程序。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电子化方式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回溯性。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如因故未当场送达的,应当及时送达,并在送达时告知当事人有关复议、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逾期未告知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不得执行的,必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对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全文

行政处罚法全文

行政处罚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法,依据宪法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其他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行政处罚的主体、法定程序及其组织形式和法定的处罚种类、量刑标准、处罚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有关问题,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处罚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行政处罚原则】行政处罚依法实行以下原则: 1. 法定原则,即行政机关只能依据法律赋予的权限、程序和内容,对违法行为采取处罚措施。

2. 公正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力时,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依法决策和依法执行。

3. 限制原则,即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应当将处罚措施限制在必要范围内,确保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4. 共同原则,即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应当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与当事人实行平等对待,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5. 适度原则,即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选择适当的处罚措施。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主体和范围第三条【行政处罚机关】行政处罚机关是依法负责对违法行为和其他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主要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被法律赋予行政处罚权限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委托行政处罚机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和其他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可以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中央机关委托其他单位行使。

第五条【法定行使行政处罚权】法定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内容履行行政处罚职责;法律未规定的,依据国务院的授权履行行政处罚职责。

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第六条【处罚决定的制定和通知】行政处罚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和其他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制定处罚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权依法进行陈述、申辩、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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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①依据合法
②设定合法③权限合法④程序合法
自考课程
2、公正、公开原则①公正原则的要求:设定上――“过罚相当原则” 实施上――“以事实为依据原则”和
“过罚相当原则” ②公开原则要求:处罚的过程和结果公开
保证
表明身份制度(§34) 告知制度(§31) 听取意见制度(§32,§41) 听证制度(§42)
自考课程
3、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行政处罚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陈述权和申辩权
2、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3、要求行政赔偿权
自考课程
国家承担行政赔偿的条件①职权行为: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

②违法行为: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

③损害的现实性和必然性。

即损害是现
实已经产生和必然产生的,不是想象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

④赔偿法定:有法定范围,法定期限。

自考课程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授权性两层含义追认性
自考课程
四、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

2、行政法规:-行政拘留
3、地方性法规:-行政拘留-吊销营业执照
4、部门规章:+警告+一定数额的罚款
5、地方规章:+警告+一定数额的罚款
自考课程
五、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实施主体的特殊情形:①综合执法机构:由政府建立的综合执法机构;由二个以上行政机关实行联合检查,根
据具体的违法行为性质不同,分别以不同行政机关名义处罚。

自考课程
②授权组织③委托组织六、行政处罚的管辖1、地域管辖原则: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
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着手
地、经过地、结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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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别管辖原则①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②如何操作:A、对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以由违法行为发
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主。

B、对各行政机关级别管辖的具体分工,《行
政处罚法》没有作详细规定,通常由其它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者省一级、地市一级认为需要由其直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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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能管辖原则: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4、指定管辖原则①指定管辖: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②发生原因:管辖权争议
积极争议消极争议
职能管辖争议地区管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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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管辖争议的解决:A、努力协商;
B、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管辖。

“先查处原则”;“重吸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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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移送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行政处罚的适用1、首先纠正违法行为的原则2、一事不再罚原则
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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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涵义:A、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不
应根据同一法律依据再受处罚。

B、不同的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
由对同一违法行为再给予行政处罚。

C、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
上的法律规范,根据其中一个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已经处以罚款的,不能根据其它法律规范对其再次处以罚款,但如果其他法律规范规定了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的则可以作出相应的处罚。

自考课程
:
原告:邹某,男,38岁,个体经营者。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某省的地方性法规《__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镇街道和道路扔置垃圾,否则由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给予50至2022年元的罚款。

2022年,该省内的某市设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述法规设定的在该市的处罚权归入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邹某在其沿街开设的个体布行经营时,把许多垃圾扔置到街面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勤人员发现,立即上前责令其清除垃圾。

邹某不仅不听,反尔与执法人员大声争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最后对邹某做出一个处罚决定,内容包括:(1)对邹某罚款1000元;(2)责令其当即清除垃圾。

邹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理由是:既然对我罚款了,就不得对要我清除垃圾;
如果要我清除垃圾,就不得再对我罚款;否则,这属于对同一事件的重复处罚。

你认为邹某的理由是否成立?
自考课程
: 本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邹某做出的一个决定,包含了两
项内容:(1)对邹某罚款1000元;(2)责令其当即清除垃圾。

在这里,前一项内容属于行政处罚;但后一项内容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命令,即要求违法者纠正违法的命令。

因此,当一个行政处罚与一个行政命令同时做出时,谈不上一事重罚,因为这里不存在“两个处罚”,只是出现了“一个处罚” 与“一个命令”。

正因为这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包含上述
两项属于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决定形式定名为《行政处罚决定》是不妥的,应当定名为《行政处理决定》。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这就是说,任何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它同时有权,也有义务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

所以,在本案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对邹某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其清除垃圾,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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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别责任能力原则: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
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
看管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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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效限制原则: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
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
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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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处罚决定(一)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此处的事实包括:1)是否存在违反行政
管理秩序的行为;2)如果存在,是由谁所为?一人所为,还是二人以上所为?3)什么时间所为;4)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及其它有关情节;
5)有关证人、证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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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告知当事人的原则告知的事项:①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②法律依据;
③理由;④相对人的权利。

3、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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