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产食品责任划分

委托生产食品责任划分
委托生产食品责任划分

总局答复:委托生产食品责任划分

2019.12.20

一、咨询:如何准确理解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请问:

1.按照上述规定,委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对生产行为负责”,对其中的“委托方对食品安全负责,受托方对生产行为负责”如何准确理解?

2.按照上述规定,如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委托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那么是应当将委托人和受托人一并查处,还是只处罚委托人?

二、回复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责任作如下解读,如还有疑问,可根据具体情况,等该条例宣贯后,进一步向属地监管部门咨询。

一、委托方的责任。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委托方应当委托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受委托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载明的许可范围应涵盖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委托方应当对受委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委托方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相关法律法规对委托方的经营许可资质有要求的,还应当取得相关资质。通常,委托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生产食

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要求及验收标准等相关要求,并明确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委托生产合同中约定相关质量安全责任由受委托方承担,则委托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受委托方承担相关责任,但不免除委托方作为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一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

二、受委托方的责任。受委托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依法依规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受托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过程中,依法依规生产是前提,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受经济利益驱使而在生产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甚至突破诚信和道德底线。受委托方对生产行为负责,也就意味着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者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必将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委托生产双方要共同保障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委托方对受委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受委托方有义务做好必要的配合。

回复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时间:2019-11-28

委托加工生产食品合同书(最新完整版)

委托加工生产食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纸箱、封箱胶带、袋子等所有包材由甲方提供。 四、结算方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题库及答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 题库》 (公开资料) (共 200 题,其中判断 100 题,单选 50 题,多选 50 题) 一、判断题(共 100 题) 1.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加工制作和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 2.任何单位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都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对) 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委托社会供餐,也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对) 4.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院)长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 5.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食品安全。(对) 6.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对) 7.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和餐饮连锁企业及设有食堂的大中专院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 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购买的食品原辅料、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对)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 证据。(对) 10.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对) 1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 12.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对) 13.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对许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 14.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

15.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 16.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对) 17.转让餐馆时,可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错) 18.食品经营许可的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对) 1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询问记录和抽样检验等文书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对) 20.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边整改边经营。(错) 21.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 2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对) 23.制作生食海产品时可以不在专间操作。(错) 24.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对) 25.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在食品库房内存放杀虫剂、鼠药。(错) 26.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工业用洗涤剂、消毒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对) 27.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将醇基燃料作为酒水提供给消费者饮用。(错) 28.餐饮服务场所内可以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错) 29.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蔬菜水果时可以到商场、超市、蔬菜水果种植基地、批发市场 采购,采购时要查验蔬菜水果的感官性状。(对) 30.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肉类时可以到屠宰场、商场、超市采购,在屠宰场采购的应当索取肉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对) 31.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油。(对) 32.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酒水饮料可以从取得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采购,不得销售假酒。(对)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校区内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的校内各服务场所为师生提供的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设施和相关环境。 第四条学校鼓励、保护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均有权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完整版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2018年官方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 市场监管总局2018-07-20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普及,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总局组织编写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以下简称《题库》,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总局网站公开《题库》,便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供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使用。各地可在《题库》基础上,结合当地餐饮服务监管实际及其不同岗位完善学习题库。 二、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普及作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对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考。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4月19日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 (共200题,其中判断100题,单选50题,多选50题) 一、判断题(共100题) 1.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加工制作和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 2.任何单位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都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对) 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委托社会供餐,也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对) 4.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院)长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 5.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食品安全。(对) 6.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对) 7.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和餐饮连锁企业及设有食堂的大中专院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购买的食品原辅料、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对)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对) 10.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 1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 12.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对) 13.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对许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 14.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 15.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 16.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对) 17.转让餐馆时,可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错) 18.食品经营许可的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对) 1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询问记录和抽样检验等文书

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进货查检和查验记录制度; 7.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8.食贮存、运输(包括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程温度、湿度控制)管理制度; 9.废弃物处理制度; 10.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2.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3.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度; 14.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 15.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如现场设独立对外销售的专间或专用区域,销售外购食品的需提供)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部委规章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5年8月3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生产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12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 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 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 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 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 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 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 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 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 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 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 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 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 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 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 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 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 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管理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可追溯,规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各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体制下的相互配合与衔接,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董事长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各分厂(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重点过程控制与管理 (一)员工健康控制与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做到个人仪表整洁。在岗期间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及吸烟,私人用品必须存放在更衣室内或指定区域,按规定程序进入工作岗位。 3、不适宜继续在食品生产工作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 (二)产品标准控制与管理 1、公司所有产品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 2、认真做好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登记、备案及年审工作。 3、严格规范标签、标识的制作、审核与使用。 (三)原辅材料、成品的控制与管理

1、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及产品相关的批次合格证明文件。 2、一律不得违反规定,采购无证产品。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的,必须先检验后使用,并保存检验记录。 3、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必须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与管理 1、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保存各种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批准记录。 3、建立和保存生产配料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批准程序。 4、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5、在生产场所,应避免人流、物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交叉污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对主要计量器具与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记录。(五)检验控制与管理 1、所有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 2、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规定

1 委托加工中如何标示生产者名称地址 1、GB7718-2011中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4、1、6、1、3 受其她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名称与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与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2、《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与地址应当就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与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与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与地址; 3、《国家食药总局就《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四就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回复 (质检食监便函[2006]23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您局《关于对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06]114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食品委托加工生产的应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79号令)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进行管理。 二、有证企业委托其她有证企业生产加工的,须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与许可证编号。可不标注被委托方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食品委托生产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4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委托生产合同通用范本

食品委托生产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签订地点: 协议编号: 甲方名称:[委托方] 乙方名称:[受托方] 地址:地址: 一、委托方与受托方资质条件 甲方资质证照乙方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GMP证书编号GMP证书编号 二、条款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健食

品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委托生产协议于年月日签署并生效,有效期年。除遵照协议条款或双方一致协定提前终止合作外,有效期应至年月日。 三、委托生产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规格 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或包括支付委托乙方代购料款项),以确保乙方可生产出委托生产订单上规定的订量。 2.甲方提供委托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

委托生产管理规程完整

1 目的与适用围 确保委托生产相关事宜的合法、顺畅进行及委托产品的质量符合法定和注册标准。 适用于本公司与委托生产相关的所有活动管理。 2 制定依据及职责 《药品生产管理规(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药品安全监督的要求。 生产副总经理、质量部、生产部、生产车间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 容 3.1 委托生产定义:凡指因公司生产能力或销售等原因需委托其它企业按我公司生产质量要求加工本公司生产批件的产品。 3.2 委托生产评估小组: 3.2.1 公司在决定委托生产之前,应成立委托生产评估小组,负责公司所有与委托生产相关的事宜实施处理, 3.2.2 委托生产评估小组主要成员包括:质量授权人、生产副总经理、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QC主管。由质量授权人担任组长。 3.2.3 委托生产评估小组各成员职责: 质量授权人:主要负责对委托生产的批准、对委托生产的产品的放行进行评估及其他与产品质量相关活动的批准。必要时,有权终止委托生产。 生产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对委托生产产品的工艺的实施进行评估及其他与产品生产相关活动的批准。 质量部经理:主要负责对委托生产中的质量标准实行、相关偏差和变更的处理、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等相关活动评估审核。 生产部经理:主要负责对委托生产中的操作规程的实行、生产环境的GMP符合性、原辅料的前处理等相关活动评估审核。 QC主管:主要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检验操作规程的实行、检验数据的可靠性及产品稳定性考察的评估。 3.3 委托生产的原则: 3.3.1 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方必

食品委托生产协议书(完美版)

食品委托生产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就本协议食品的委托生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及订单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品种及标的详见本协议附件3《委托生产食品明细表》。具体每批次生产的产品数量等以甲方签发的书面订单为准。 1.甲方应当提前_ 15 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落实订单。订单包括具体品种、规格、数量、款式、交货时间、物流方式等内容。 2.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应当在__3__天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甲方确认订单。 除非经过双方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第二条产品设计及包装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商标(品牌)图样,提出内外包装设计及印刷标

准等要求及相关设计资料,由乙方对包装装潢进行初步设计,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代为制作。乙方代为制作时,每批次具体制作的数量等均需发送甲方予以确认,以便于双方对包装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如适用于该包装物的产品因甲方原因停止委托生产,导致已制作的包装物剩余,经双方盘点后由甲方按乙方制作该剩余包装物的成本价承担全部费用,剩余包装物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委托生产费及完成额度奖励政策 1.每笔订单的委托生产费双方以本协议附件3《委托生产食品明细》确定的产品价格具体确定。具体支付方式及要求见本协议附件4《委托生产费支付协议》。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前_10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委托生产费,相关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间甲方累计委托生产额度达到相应标准时给予完成额度的相关奖励。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7。 第四条质量及安全标准 1.本协议委托生产全系产品的原材料和包装均由乙方采购(特别约定由甲方提供的除外),委托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工序也均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国家对相关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及规定进行调整和提高,乙方须自行严格按调整和提高后的标准执行)进行生产、包装。乙方负责对本协议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任何人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鞋,着装整齐、统一,严格执行公司进入生产车间规定流程;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外来人员进入车间须有领导陪同。 2、不准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等;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睡岗; 3、不准在车间内吃东西、应在指定地点喝水; 4、不准穿工作服去厕所;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6、不得迟到、早退,请假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7、车间内不得配带手表、首饰等,不得化妆、头发要全部在工作帽内,不得外露; 8、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 9、正常交接用餐时间为30分钟,其余外出不得超过15分钟; 10、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不得回宿舍办理私人事务; 11、上班期间不得瞧报刊、杂志、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得事情。 12、对生产物品及产品要爱护,不得有扔、摔、踩等不良行为; 13、所有用水(自来水、纯净水)、电(设备,车间、更衣室、休息室照明)、蒸汽用后及时关闭、关紧,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14、对未使用完得原辅料应及时回收严禁浪费; 15、岗位记录内容齐全,报表填制要真实,书写认真,不得有虚假或乱涂乱画行为; 16、使用酸碱等危险用品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17、各工序卫生、防护用具,按指定点使用、存放、保管不得造成丢失或损坏; 18、对工作安排有异议要及时反映,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 19、不得对工厂、公司下发得通知、规范等文件乱涂、乱画、弄脏; 20、不得在墙壁、桌椅、设备、各种记录、资料上乱涂、乱画、弄脏等; 21、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不得私自调、改、试、动用设备; 22、出现事故不得隐瞒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2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对外泄露公司、工厂机密; 24、工厂任何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行为; 25、不得在车间、库房、更衣室、休息室等场所抽烟; 26、未经物主同意不得随意私自开她人宿舍及拿用物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一、项目名称 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备案 二、办理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 三、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食品生 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 四、办理条件 1.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需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注: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且按规定进行年审); 2.被委托企业取得了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 对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委托获证企业加工时,委托方除提供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4.委托加工产品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5.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应明确委托加工产品全部由委托企业负责销售;委托加工合同可不进行公证,但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委托企业应负责全部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委托加工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委托加工的合同期限。]; 6.委托加工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四份。食品生产企业提交《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主要是针对辽宁省).其

他省也可能不同,如《广东省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情况备案登记表》];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四份); 3.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一式四份]; 4.被委托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5.委托加工产品标注的样式(四份);(标签标注信息必须同相关证照信息一致) (1)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相同产品有证企业(被 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①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②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2)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四份,不同地区区别对待); 六、办理程序 1.申请。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办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办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办理部门提交被委托方所在地办理部门已签署意见的备案申请材料。 2.接收。备案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办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申请事项不属于备案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证告知书,不予接收申请材料。 3.备案。接收申请材料的,办理部门在5-10个工作日核实申请材料;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最新版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最新版 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喜欢的来参考哦 有关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邮编: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

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

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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