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
交规常见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交规常见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是一个常见的社会问题,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丧生或受伤。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预防交通事故,我们需要对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违反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红灯是交通信号灯系统中的一种重要信号,用于控制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然而,一些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违反红灯,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例如,某驾驶员在交叉路口通过红灯,并与正常通行的车辆相撞,造成多人伤亡。
分析这一案例,主要问题是驾驶员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和驾驶态度的粗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加强交通规则的普及和教育,让驾驶员了解红灯的重要性和合理使用红灯的意义。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加强对违反红灯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安装红灯抓拍系统和交通监控设备,可以及时发现违反红灯行为并进行严厉处罚。
二、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另一个常见原因。
酒精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协调能力,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例如,某驾驶员喝醉后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失控撞上行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死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
首先,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酒驾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
其次,加强对酒驾的执法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并建立酒精检测站在重要交通枢纽进行随机检测。
另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对酒驾进行严格限制和处罚。
三、超速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超速是一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驾车超速不仅增加了驾驶员对交通状况的掌控难度,也拉长了制动距离,增加了交通意外的发生概率。
例如,某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控制不住车辆并发生翻车事故。
针对超速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交通规则宣传,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纪律,使他们养成合理驾驶的习惯。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并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罚超速驾驶行为。
2020年交通事故精选案例剖析

2020年交通事故精选案例剖析案例1: 无视红灯引发交通事故案情描述在2020年5月份的一天,张某驾驶自己的私家车行驶在城市主干道上。
当他驶近一个路口时,红灯亮起,但他选择无视红灯,继续加速通过路口。
与此同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从路口另一侧驶来。
由于张某的违规行为,两车发生了严重碰撞,导致多名乘客受伤。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在遇到红灯时应当停车等候,不得强行穿过路口。
张某的违规行为明显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了交通事故和他人的人身伤害。
结论张某由于无视红灯导致交通事故和他人受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可能面临处罚或者赔偿乘客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等。
案例2: 酒驾导致交通事故案情描述2020年8月份,王某酒后驾车回家途中,驾车失控撞上了路边的树木。
事故发生后,王某试图逃离现场,但被路人拦下。
警察到达现场后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了法定限值。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
王某的酒驾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和财产损失。
结论王某的酒驾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他可能被判处刑罚,并需要赔偿事故中的损失。
案例3: 驾驶超速车辆引发事故案情描述2020年10月份,李某驾驶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由于车速过快,李某无法及时避让前方突然变道的货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中,货车损坏严重,李某也受到了轻微伤。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应当按照道路限速规定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超速行驶。
李某的超速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
结论李某超速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应对货车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同时,他也需要接受相关的法律处罚,并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
以上是2020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精选案例的简要剖析。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违反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原则往往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由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的、因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导致的交通事故。
下面将详细介绍10个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1.醉酒驾驶人在喝酒之后驾车返回家中,在行驶途中突然失去控制,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并导致双方受伤。
经查,该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被判处刑事处罚。
2.超速行驶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不及时减速导致与前方车辆追尾,造成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超速行驶不仅危险,还容易引发连环事故,需要严厉打击。
3.机动车违规变道一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未打灯,违规变道,导致与旁边车辆相撞。
机动车违规变道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事故。
4.行人闯红灯行人在红灯亮起时闯过马路,被一辆行驶中的车辆撞倒,造成自己受伤。
行人闯红灯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险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追尾一辆汽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一辆骑自行车的人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自行车骑手受伤。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需要保持安全距离,追尾事故是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
6.盲区事故一辆卡车在右转弯时未及时观察盲区,撞上一辆正驶过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骑手重伤。
卡车司机未及时观察盲区是常见的交通事故原因。
7.驶入逆行车道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因操作失误驶入逆行车道,导致与对向行驶的车辆相撞。
驶入逆行车道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8.停车位停车时相撞在停车场内,一辆车在不注意观察情况下倒车,与另一辆正在后退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损伤。
停车时注意观察是防止停车事故的重要因素。
9.疲劳驾驶一辆卡车司机由于连续驾驶时间过长,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偏离车道并与前方车辆相撞。
疲劳驾驶容易导致驾驶员失去反应能力,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10.路口违规行驶一辆车在路口违规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路口违规行驶是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结: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有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机动车违规变道、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追尾、盲区事故、驶入逆行车道、停车位停车时相撞、疲劳驾驶以及路口违规行驶等。
车辆交通违法案例分析

车辆交通违法案例分析案例一: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时间:2008年3月10日事件描述:2008年3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市某繁忙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当时,小李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行驶在未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闯红灯驶入十字路口,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公共汽车发生了严重碰撞。
事故导致小李车辆严重损坏,另外两名乘客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根据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证言,小李在该路口明知道红灯亮起的情况下,没有停车进行等待,而是直接加速闯红灯,导致与公共汽车相撞。
在事故发生后,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并对小李进行了血液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小李的酒精含量超出了驾驶员所允许的上限。
法律解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驾驶机动车闯红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者将受到罚款、扣分或者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小李的闯红灯行为严重违背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且有人员伤亡,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闯红灯是危害交通安全的一种明显行为,行为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小李的案例中,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在酒后驾车的情况下闯红灯,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酒驾闯红灯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强力制裁,以警示他人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
案例二:超速驾驶致使交通事故时间:2005年6月15日事件描述:2005年6月15日上午,上海市某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当时,司机王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超速行驶,虽然行驶速度高于限速标志规定的120公里/小时,但王某并未减速。
结果,在超速行驶的情况下,王某的车辆失控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导致两车辆严重受损,并且造成王某本人受伤。
根据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证人证言,王某超速驾驶的直接原因是他在朋友的怂恿下,为了展示自己的驾驶技术和速度,故意将车辆加速。
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时交通警察对王某的超速行为也进行了调查。
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这些事故往往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也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一定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例,以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山区非法越野车事故。
某日,一辆越野车在山区非法驾驶,车速过快,司机未能控制车辆,导致车辆翻滚坠落山谷。
造成车上乘客和附近行人多人受伤,其中一名乘客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经调查发现,越野车驾驶员并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且车辆未经过安全检测。
事故的发生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影响,也给相关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案例二,农村非法摩托车驾驶事故。
某村庄一名年轻人驾驶摩托车在乡村小道上飞驰,由于车速过快,未能及时避让一名老人,结果导致老人受伤。
经调查得知,该年轻人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也未佩戴头盔。
而且,摩托车未经过年检,车况较差。
这起事故不仅给老人的家庭带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也给整个村庄的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案例三,城市非法电动车事故。
在城市中,电动车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
然而,一些人在驾驶电动车时并未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了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故。
比如,某日一名电动车驾驶员在闯红灯时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
经调查得知,该驾驶员并未取得电动车驾驶证,也未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这起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提醒了人们在城市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非道路交通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也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驾驶未经审核和检测的车辆,不违法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可以减少甚至避免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和有序。
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以下是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1. 车辆失控撞向护栏:一辆小车在雨天行经二广高速湖南娄底段时,驾驶人不仅没有减速,而且在超过右侧行车道上的一辆货车并进入弯道时,小车车身突然向左发生轻微摆动,随后失控撞上右侧护栏,在道路上旋转漂移了两圈才缓慢停下。
事故造成小车和公路护栏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两名司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2. 车辆侧滑发生飘移:一辆银色小车在沪渝高速湖北恩施段行经利川互通时突然失控,左右摇摆,多次横向侧滑碰撞中央防护栏,最终撞上分流鼻的防撞沙桶后翻倒在匝道上。
经调查,这辆车在经过积水路段时,因车速较快,车辆侧滑发生飘移,驾驶人李某为矫正方向操作过猛,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3. 斑马线前未礼让:在广西贵港一处斑马线上,黄某驾驶小车转弯时没有减速让行,碰撞到正在过斑马线的二轮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受伤。
这些案例都提醒我们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在雨天、积水路段和斑马线等关键位置,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谨慎驾驶。
4. 疲劳驾驶出事故:一位货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过度疲劳,导致车辆偏离车道,撞上了路边的树木和护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避免疲劳驾驶。
5. 酒后驾车酿悲剧:一位年轻人在酒吧喝酒后,仍然选择自己驾车回家,由于酒精的影响,他的反应能力、视力和判断力都受到了影响,导致他在路上无法及时避让行人,最终造成了悲剧性的后果。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6. 超速行驶导致事故:一位年轻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由于车速过快,他无法及时刹车避让前方的障碍物,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超速行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案例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警示,提醒我们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清醒、谨慎和安全驾驶。
交通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6月15日,某市A区发生了一起因违规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道路上车流量较大,一辆小型轿车(以下简称“肇事车”)在行驶过程中,为了抢在绿灯结束前通过路口,不顾对向车道有来车的情况,强行超车。
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重伤,摩托车损坏。
二、事故经过事发当天,肇事车驾驶员李某驾驶车辆从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段。
当车辆行驶至路口时,李某发现绿灯即将结束,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路口,减少等待时间,他决定强行超车。
在超车过程中,李某没有观察对向车道的情况,直接从右侧强行切入对向车道。
此时,一辆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正从西向东行驶,由于李某的超车动作过于突然,陈某没有足够的时间反应,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和陈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鉴定,陈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同时,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三、法律责任分析1. 肇事车驾驶员李某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超车”,违反了交通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李某的行为构成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超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处以罚款、记分、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导致陈某重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李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摩托车驾驶员陈某的法律责任陈某在此次事故中,由于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肇事车驾驶员李某的违规超车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李某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顾交通法规和他人安全,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这充分说明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本案也反映了我国交通法律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引发的争议

案例:交通事故引发的争议案例一:小明的闯红灯事故事实经过:小明是一位年轻人,擅长驾驶摩托车。
某天,他在行驶时未注意交通信号灯,闯红灯导致与另一辆汽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小明受到了轻微的伤害,摩托车也受到了损坏。
律师解读: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在遇到红灯时应当停车等候。
小明闯红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小明承担了主要责任。
建议:对于小明来说,他应该认识到闯红灯的危险性,并且在未来的驾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此外,小明还需要与对方车主进行交涉,协商赔偿事宜。
案例二:张三的酒驾事件事实经过:张三是一位酒驾者,在一次夜晚,他喝酒后驾驶车辆。
在行驶途中,他失去了控制,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上,造成了车辆的损坏。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酒驾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酒驾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这个案例中,张三的酒驾行为不仅造成了车辆损坏,还涉及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建议:对于张三来说,他首先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担对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酒驾行为对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张三应该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彻底改正酒驾行为。
案例三:王五的交通肇事案事实经过:王五是一名货车司机,他在驾驶货车时因过度疲劳导致操作不当,致使货车失控,撞到路边的几辆停车汽车上。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多辆汽车的严重损坏。
律师解读:疲劳驾驶是一种危险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在疲劳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王五驾驶货车时疲劳驾驶,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议:对于王五来说,他不仅要承担对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还需要受到相关的法律处罚。
他自己也应该吸取教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的驾驶行为安全合法。
案例四:李四的追尾事故事实经过:李四是一位司机,他在与前方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时,由于未注意到前方车辆突然减速,导致发生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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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日期:2011年10月11日 16:16:36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
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
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2、客车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09年8月31日7时50分,李某(男,天津某政府机关)驾驶“柯斯达”牌大客车行驶至京津塘高速下行137.7公里时,因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用车辆的右前部撞到停驶在硬路肩的由张某(男,河南省村民)驾驶的河南牌照大型货车后尾部,造成李某乘车人王某、曹某当场死亡,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赵某、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本事故3死2伤,后果十分严重。
2009年3月2日21时30分许,范某(男,天津市东丽区村民)步行由北向南横过津塘公路,遇张某(男,山东省昌乐县村民)驾驶辽宁牌照大客车,沿津塘公路由西向东在第一条机动车道内驶来,张某因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范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月6日02时00分,石某驾驶辽宁省牌照客车沿京沈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撞到尚某驾驶的北京牌照小型货车后尾部,后尚车先后撞到中心护栏、右侧护栏,仰翻在硬路肩起火,造成驾驶人石某、乘车人周某死亡,乘车人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2009年3月6日10时05分,本市驾驶员贾某驾驶天津号牌的东风牌大客车沿西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行至西关大街交口时遇行人汪某沿路口北侧由东向西行走,贾某发现时因速度过快躲闪不及,车前部右侧撞上汪利民身体右侧,造成汪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3月9日17:20分,本市驾驶员李某驾驶天津号牌小客车,沿津晋高速公路延长线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塘沽盐场道口时,因速度过快未及时采取措施,车前部撞在一部沿塘沽盐场道口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右侧,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卢某、田某当场身亡。
2009年9月23日7时许,山东省驾驶员王某驾驶山东号牌的小客车沿津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津王路15公里100米处,因超速行驶,打方向时,发生侧滑,致车翻入左侧沟内,驾驶人王某及3名乘车人当场溺水身亡。
案例分析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机动车超速行驶,已成为众多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
车辆速度越快,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越高。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据专家研究发现,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从发现情况踩刹车踏板到汽车完全停住所需要的距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驾驶人的反应距离。
二是实际刹车距离。
在干柏油路面上,当机动车以60公里/时的车速行驶时,驾驶人从发现情况到制动停车,刹车距离为29.7米,当以90公里/时的车速行车时,这个距离将延长到58.6米。
如果是大型车辆超速行驶,不仅使制动距离进一步延长,还会对车厢内的乘车人员造成安全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在开车时一定要注意道路上的限速标志,遇路口、转弯、掉头、铁道及能见度较低时,应减速慢行。
不要将道路当成赛车场,保持良好心态,不争先、不抢行,不开斗气车。
3、大型货车超载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09年3月2日20时26分左右,王某驾驶河北省牌照大型货车沿真理道由东向西直行至一号路交口向北右转时,由于车辆超载导致失控,与沿真理道由东向西直行的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发生事故,致使李某受伤后,于2009年3月2日20时45分左右在中医第二附属医院死亡。
2009年5月28日23时05分许,本市驾驶员孔某驾驶装载货物超出限宽规定的天津号牌半挂车,沿杨北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0公里处时,与对向驶来的一部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客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乘车人窦某死亡。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该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装载货物超出限宽规定,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近年来,车辆违法超载的情况比较普遍,随之而来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
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部分车辆运输单位,特别是部分驾驶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未能充分认识到违法超载危害之多,其中最明显的是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它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
违法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
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同时,据有关部门实验证明,每超载一吨,机动车制动距离就增加1米。
交警提示各运输企业和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要时刻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交通安全放在首位,按照规定装载货物,确保行车安全。
4、高速公路上货车停车修理,站在车行道发生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09年8月10日0:40分,周某驾驶山东牌照解放牌大货车沿京沪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遇王某驾驶的河北省牌照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更换轮胎,苏某驾驶河北省牌照大货车将车停在王某车前,并下车帮助王车更换轮胎,周车将在第四车道内更换轮胎的王某,苏某,赵某撞到后,又与王车左侧前部相撞,之后周车又与苏车左后尾部及左后侧相撞,造成王某、苏某当场死亡,赵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本案例中,事故车3名车上人员,均站在车行道修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均较快,当发现前方车行道上有人时,驾驶人很难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便极有可能发展成为连环事故,且后果均较为严重。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切记不可将道路当做“修理厂”,就地修车,应将车靠边停放在路肩或紧急停车带上,立即放置警告标志、打开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车上的人员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车行道和事故车辆,拨打报警电话请求救援。
5、危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09年5月2日5:10分,张某雾天在疲劳状态下驾驶河北省牌照江淮中型厢式货车,沿唐津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上行147。
7公里处时,该车右前部撞在前方因雾天堵车停在第二车道内由刘某驾驶的河北省牌照陕汽牌重型罐式半挂车左后尾部。
造成张某车内乘车人胡某死亡、两车及车内货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司机疲劳驾车时一种较为普遍的违法现象,因疲劳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比较常见。
从生理学角度讲,司机在行车中由于驾驶作业使生理上、心里上发生某种变化,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机能低落的现象称为驾驶疲劳。
驾驶人连续开车2小时后,由于连续不断地处理交通信息的结果,脑氧气减少,中枢神经疲劳,感觉迟钝,注意力变得散漫,不愿再做麻烦的动作,省略正规的驾驶操作。
在这种情况下,观察、判断和操作都容易造成差错,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样的情形如果发生在视线较差的雾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交警提示岁末将至,驾驶人朋友出门在外切忌长时间连续驾驶,只有保障自身安全,才能与家人亲友幸福团聚。
长途驾驶的,应配备2—3名驾驶人,每名驾驶人连续驾驶车辆的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并且均应保持良好的休息和睡眠。
6、客车未避让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09年9月22日17时10分许,本市驾驶员陈某驾驶天津号牌的“宇通”牌大客车,沿塘沽区福建路由南向北行驶左转上海道时,与在人行横道线上通过道路的行人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4月26日21时05分,内蒙古驾驶员杨某驾驶天津号牌的客车,行经塘沽区云山道职专北门时,将正在横过道路的学生赵某撞倒,造成赵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月10日,河北省驾驶员刘某驾驶河北省号牌大客车沿遵玉公路行驶中,未能及时避让正在横过公路的行人张某,将张某撞倒,造成张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