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信用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保证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拥有良好的信用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树立公司良好的信用形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公司的信用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信用为本,风险可控,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估和监测、信用宣传和培训、信用风险管理和处置、信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价等。
第五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由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公司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七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
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周密完善。
制度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操作流程要简单明晰,适应各个环节的需求。
(三)灵活可调整。
制度要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信用管理规范和标准、信用风险管理和处置办法、信用评估和监测指标、信用宣传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经过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并向全公司公布。
第三章信用评估和监测第十一条公司信用评估和监测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识别和评估公司信用风险,为公司决策提供信用参考。
第十二条公司信用评估和监测应当依据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
评估和监测要根据客观的指标和数据进行,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销售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促进销售增长,降低经营风险,加快应收帐款回收,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营销系统总公司和各省分公司。
三、信用管理机构1、营销财务部为信用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营销财务部财务支持科具体负责信用管理制度的起草、信用评级、信用额度核定、坏帐法律追收等职能。
2、分公司财务具体负责客户信用额度控制、日常货款监控及追收、信用情况跟踪及反馈等事宜。
3、分公司经理和业务人员承担信用管理直接责任,应确保客户资信资料属实,督促客户回款,及时反映客户资信情况,对其所管理客户的呆帐和坏帐相应承担经济责任。
四、信用方式1、票结a、票结是指在信用额度内分公司先向客户发货并开具相应销售发票,客户在收到分公司销售发票后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分公司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法。
b、票结主要适用于分公司大型、资信优良的零售客户,如大型百货商店、大型专卖店、大型超市等客户。
c、对于采用票结的客户,分公司财务、相关业务员必须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将销售发票送至客户,并要求客户在7个工作日将相应货款支付给分公司。
1、循环信用额度a、循环信用额度是指一个可自动循环使用的信用额度,客户可凭未用额度提货,在支付相应欠款后,该额度可自动生效。
b、循环信用额度主要适用于分公司优秀、资信优异的大型零售客户。
c、循环信用额度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即欠款不得超过3个月;循环信用额度一年评定一次。
2、临时信用额度天内支付欠款的额度15临时信用额度是指临时提货所需并于、a临时信用额度主要用于因临时需要提货的客户。
b、五、信用额度申请、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各省分公司均可报送相关资料申请信用额度:1 万元以上的合法零售商;经销科龙公司产品且年营销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法批发同时具有批零业务,且经销科龙公司产品年营业额在300商;以下。
应收帐款余额低于其经销科龙公司产品营业额30%名以内的大型百货商店、大型电器专营店、大型超市。
销售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销售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和竞争的加剧,在销售过程中,客户信用管理变得愈加重要。
客户信用管理是企业销售过程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利润和市场地位。
因此,建立科学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销售客户信用管理的流程,明确各方责任,确保企业销售过程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拟定以下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三、制度内容1.客户分类(1)客户按照信用等级和付款能力可分为A、B、C三类客户。
(2)A类客户:信用等级较高,付款能力强。
(3)B类客户:信用等级一般,付款能力一般。
(4)C类客户:信用等级较低,付款能力较弱。
2.客户信用额度(1)建立客户信用额度管理系统,对各类客户进行信用额度的设定,确保在一定范围内控制风险。
(2)信用额度的设定应该考虑客户的信用等级、历史付款记录、市场地位等因素。
(3)设定信用额度需明确流程,由销售部门提议,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3.客户信用评估(1)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
(2)对A类客户,每年进行一次信用评估,对B类客户,每半年进行一次信用评估。
(3)信用评估主要包括客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支付能力等指标,评估结果应该作为调整信用额度的依据。
4.客户信用控制(1)制定客户信用控制措施,对信用额度超限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
(2)对超出信用额度的客户,应给予提醒和限制,必要时暂时暂停为其提供服务。
5.客户付款管理(1)建立客户付款管理制度,规范客户付款流程。
(2)客户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3)对于付款逾期的客户,应及时采取催款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四、制度执行1.销售部门(1)销售部门负责客户的信用额度申请和监控。
(2)销售人员需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客户信用情况报告。
2.财务部门(1)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并批准客户的信用额度。
(2)财务部门定期审核客户的信用情况,并跟进催款工作。
客户信用及赊销管理制度模板

XXX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及赊销管理制度XXX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及赊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销售行为,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的力度,有效控制销售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销售过程中的呆、坏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子公司。
子公司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与销售相关的制度,提交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送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客户信用管理第三条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一)客户基本信息。
(二)企业基本经营状况。
(三)企业财务状况。
(四)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
(五)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六)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第四条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一)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二)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
(三)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四)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五)委托中介机构调查。
(六)其他渠道。
第五条销售业务人员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
(一)营管部应以客户信用调查表、客户资信资料为基础,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根据客户信用档案确定授信额度,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营管部应每半年对客户的信用与信息档案进行复核和更新。
(二)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项目: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
客户最近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与公司合作的往来交易及回款情况等。
第六条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分重点客户、一般客户、潜在客户。
(一)按照客户销售额和回款情况进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销售额比较大并且回款及时的客户为重点客户。
销售额一般且偶有拖欠款项的客户为一般客户,各片区的电力公司为潜在客户。
(二)对于信用状况不良的客户,公司不予授信,不给予任何赊销。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管理,提高公司信用风险控制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的信用管理和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并依法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体系的规程。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正、客观、透明、风险可控、责任明确、有效可行。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信用风险的可控,提升公司的信用度和声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信用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用评估、供应商信用评估、合作伙伴信用评估、内部信用管理等。
第六条公司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协助各业务部门进行相关信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所有员工,任何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客户信用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等级。
第九条客户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市场地位、商誉等因素,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第十条客户信用额度是指公司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的信用交易额度,应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估结果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明确客户信用额度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信用风险。
第三章供应商信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确定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和合作条件。
第十四条供应商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因素,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信用等级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信用风险。
第四章合作伙伴信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应建立信任和互惠的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和提升互信水平。
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制度

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活动,保障公司利益,提高销售信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顺股份所有的销售信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护并提升公司的商誉和品牌形象。
第四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准则,合理制定信用政策,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信用服务。
第五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强调实效性和灵活性,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信用管理体系第七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信用政策、信用评估、信用保障和信用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八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用政策,明确客户资信等级标准,确定信用支持政策,明确担保方式和范围。
第九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建立信用评估体系,根据客户经营情况、信用记录和行业背景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
第十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建立信用保障体系,包括应收账款管理、保险保障、担保措施等,确保公司的信用权益。
第十一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实行信用跟踪监测、信用预警和信用检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信用风险。
第三章信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一系列的信用管理流程,包括客户开发、风险评估、交易签订、资金回收等环节。
第十三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的客户开发,应当遵循了解客户基本情况、评估客户信用状况、了解客户需求等程序。
第十四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的风险评估,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财务情况、行业前景等因素,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五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的交易签订,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并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十六条科顺股份销售信用管理的资金回收,应当及时催收欠款,确保公司的资金流畅,减少信用风险。
客户信用与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客户信用与销售回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销售回款管理,提高资金回收效率,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2.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销售和客户信用管理部门、相关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
第三条定义1.客户信用:指企业与客户建立的信用关系,客户按商定时间进行付款的本领和意愿。
2.销售回款:指企业从客户处收取的销售款项。
第二章客户信用管理第四条客户信用评估1.全部客户在与我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前,必需进行客户信用评估;2.客户信用评估重要包含客户的信用记录、财务情形、市场声誉等因素;3.客户信用评估由特地的信用评估部门负责,评估结果将作为订立合同和授信额度的参考依据;4.信用评估结果将依据客户的信用情形进行分类,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风险等级;5.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将享受不同的支出方式和信用期限。
第五条客户信用监控1.我公司将建立客户信用监控机制,定期对客户的信用情形进行跟踪和监测;2.客户信用监控重要通过与客户沟通、考察客户支出记录等方式进行,并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3.一旦发现客户信用有恶化趋势或显现异常情况,必需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限制信用额度和支出方式。
第六条客户信用调整1.客户信用调整将依据客户的信用情形和业务需求进行;2.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可以适当延长其信用期限,提高其最大信用额度;3.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应采取限制支出方式、降低信用额度等措施。
第七条合同签订1.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必需明确商定付款方式、信用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2.签订合同应遵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销售回款管理第八条销售回款策略1.依据客户信用等级和业务发展需要,订立不同的销售回款策略;2.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可以供应较长的信用期限;3.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应采取更为紧密的跟踪回款方式。
经销商信用管理制度

经销商信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提高公司经销商资信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对经销商信用的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经销商开展业务的全过程。
三、基本原则1. 诚信原则:建立并维护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信任与诚信合作。
2. 风险控制原则:对经销商的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控制,确保合作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3. 公平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管理经销商的信用,并依照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
四、经销商评定标准1. 公司对经销商信用评定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的经营规模、经营历史、资产状况、股东背景、经营行为、供货信誉等。
2. 评定标准应综合考虑经销商的信用资料、关联方情况及其它影响因素。
3. 公司应建立分级分类的评定标准,分别对不同等级的经销商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五、信用管理流程1. 经销商申请合作经销商向公司提出合作申请后,公司应审核其提供的基本信息、历史交易记录等,并进行初步的信用评估。
2. 综合评估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信用报告等全面评估其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分类。
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经销商,公司应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
3. 签订合同经销商经过评估符合合作条件后,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政策、信用额度等。
4. 信用监控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用监控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经销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信用风险。
5. 风险预警对于发现有可能存在信用违约的经销商,公司应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暂停供货、减少信用额度等。
6. 处置风险当经销商违约情况严重,公司应及时处理风险,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或承担风险损失。
六、信用管理措施1. 信用额度管理公司应根据经销商的信用评级确定其信用额度,并建立信用额度管理档案。
2. 供货管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销商,公司应采取不同的供货策略,并加强对低信用等级的经销商的供货管理。
3. 账期管理公司应根据经销商的信用等级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账期政策,并及时进行账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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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销售的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工作的目标
通过制定合理的信用销售政策支持企业的销售目标;保持合理的回款速度,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2.信用管理部门的构成及权责
信用管理部门由财务部、物控部共同构成,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和信用政策等客户资信的确定;应收账款的管理;具体权责如下:财务部负责信用制度制定及修正,应收账款报表编制、应收账款过程控制;坏账准备处理
物控部门负责客户信用档案建立、维护;应收账款逾期欠款催收;客户异常经营情况信息收集;协助法律诉讼等相关事宜
3.客户资信管理内容
客户资信管理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政策三方面内容,由财务部和物控部共同确定。
信用额度指无须其他信用保证即可允许一个客户的总负债额,也即在信用条件下授予客户的最高的赊销额;信用期限指从购货到合同允许最晚支付货款的时间间隔
3.1.客户资信额度、信用期限的确定,由物控部、财务部、总经理每年根据与客户以往交易记录及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其中信用额度依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订,最后建立客户统一的《信用额度、期限表》,由物控部和财务部各备存一份。
公司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及时予以跟踪调整资信额度。
3.2.客户信用政策的确定,公司为吸引客户提前付款,缩短收款期,可以采取现金折扣政策,现金折扣最大额度为原价的。
现金折扣政策必须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执行。
3.3.物控部门负责客户信用档案建立、维护,客户信用档案包括:
3.3.1.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公司
名称、地址、电话、注册资金、经营规模、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
代表以及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资料信息。
3.3.2.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
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公司销售管理部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4.赊销管理
4.1.在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销售管理部必须严格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中每个客户评定的资信标准和之前已赊销额度、回款情况,确定客户的销售方式。
4.2.物控部应对每个客户赊销情况建立赊销档案,包括赊销合同金额、回款情况等
4.2.财务部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超过信用期限仍未回款的,应及时提交财务经理、物控经理,经审核后,及时通知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清收、停止赊销。
4.3.所有发货的原始单据如订单、发货单、货运单、客户签收单必须由公司销售管理部妥善保管。
4.4.客户赊销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未付、超出信用额度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赊销、停止发货。
确属必须发货的,需经总经理特批
5.应收账款监管
5.1.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
5.1.1.物控部应当每月与客户进行一次对账,并将对账结果与〈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至财务部。
财务部核对无误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5.1.2.销售管理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给主管销售的区域经理或相关业务人员。
5.2.逾期账款管理工作
销售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对于尚存在业务往来的客户,超过信用期限者,1个月以内,由销售管理部门直接联系客户,电话催收;超过1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由销售管理部通知直接业务负责的区域经理和业务人员,上门催收;超过6个月,相关资料交由法律部门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由法律部主导对该欠款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停止往来业务的客户,如果还存在应收账款,负责业务员应当立即向其主管汇报并由其提交公司领导处理。
如果情况紧急,可以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6.坏账管理
6.1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业务人员全程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销售管理部,由销售管理部审查确认后,配合法律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业务员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
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及主管人员负责全额赔偿。
6.2.坏账确认及处理
销售管理部审查后确定为重大异常的须报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确认后由业务部门申请坏账处理。
“坏账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销售管理部、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财务部处理。
本公司坏账准备采取备抵法核算,根据年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按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具体比率为:账龄在一年以内不提取,一年至二年提取10%,二年至三年提取20%,三年以上提取100%。
在此基础上,对个别债务公司财务状况较差、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在逐个分析其可收回性的基础上,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0%以上的金额。
其直接领导应当负责赔偿该项损失的10%以上的金额。
凡发生坏账的,
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发业务人员工资时,应按坏账金额的20%扣减业务员的工资,直至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