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费补偿标准
北京市青苗补偿标准

北京市青苗补偿标准
北京市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需要清理或移
植的青苗(包括树木、花草等)所进行的补偿标准。
根据《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进行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对青苗进行补偿,以保障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首先,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而需要清理的青苗,补偿标准应当根据青苗的种类、数量、年龄、高度、胸径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一般情况下,对于成活率较高的树木,应当按照其年龄、高度和胸径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对于花草等其他青苗,也应当根据其种类、数量和成活率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其次,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而需要移植的青苗,补偿标准应当包括移植费用和
相应的护理费用。
移植费用应当根据青苗的种类、数量、年龄、高度、胸径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并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从事移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同时,移植后的青苗需要进行一定时期的护理,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等工作,对于这部分护理费用也应当进行合理的补偿。
最后,对于补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也应当建立青苗补偿标准的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总之,北京市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的持
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保障青苗得到合理的补偿和移植护理,促进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7篇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7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用地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青苗所有者):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乙方土地,并对土地上种植的青苗进行补偿,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如下协议:一、补偿背景甲方因____________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
因土地上的青苗对临时用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故甲方需要对青苗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的补偿方案,双方就此达成一致。
二、补偿范围和标准1. 补偿范围:本协议中的青苗补偿范围包括乙方土地上的所有农作物、果树、苗木等青苗。
2. 补偿标准:甲方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对乙方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农作物类:按照当地同类农作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2)果树类:按照果树的种类、树龄、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补偿;(3)苗木类:按照苗木的种类、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补偿。
三、补偿方式甲方采取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1. 现金补偿: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现金补偿款。
2. 实物补偿:甲方按照乙方的意愿,提供与本协议相关的农作物、果树等实物进行补偿。
实物补偿需经双方确认并记录在案。
四、用地期限和青苗处理1. 临时用地期限:本协议约定的用地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青苗处理:在用地期限内,甲方负责保护乙方土地上的青苗,如有损坏或损失,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用地期满后,甲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并恢复土地原状。
五、协议履行和违约责任1.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支付补偿款或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实物补偿,甲方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增城区水产养殖类青苗补偿标准

9900
优质品种
鱼类
龙虱、鲟鱼类、金钱鱼(金鼓)、加洲鲈、宝石鲈、红鼓(美国红鱼)、长吻鮠、黄鳍鲷(黄脚立)、海南红鮊(和顺)、黄颡鱼(黄骨鱼)、
乌头鲻、黄鲻、叉尾鮰、本地塘虱、脆肉鲩、巴西鲷、蓝鳃太阳鱼、
山斑鱼(月鰽)、蛙类、泥鳅等品种主养
亩
12600
名优特品种鱼类
桂花鱼(鳜鱼)、娃娃鱼、笋壳类、石斑鱼类、鳄鱼、生鱼(黑鱼)、
附件2—2
水产养殖类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1
水产类
鱼类
培育鱼苗
亩
12600
繁育鱼苗
亩
17100
观赏鱼类
亩
15300
四大家鱼及一般淡水
鱼类
四大家鱼【草鱼(鲩鱼)、鲢鱼(鳊鱼)、鳙鱼(大头鱼)、青鱼】、
鲮鱼、鲤鱼、团头鲂(武昌鱼)、广东鲂(边鱼、大眼鸡)、鲫鱼类、
各种罗非鱼、埃及塘虱、泰国塘虱、南方大口鲶、淡水白鲳等品种主养
4.娃娃鱼、龙虾、龟类等特殊水产品及有合法手续的较特殊养殖场,可申请评估,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5.没有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按相应标准的80%补偿。
6.鱼苗塘以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许可证》为依据。
鳗鱼、花锦鳝(花鳗鱼)、大刺鳅等品种主养
亩
13500
2
虾蟹类
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青虾类
乌龟、鳄龟、金钱龟、甲鱼等
亩
11500
注:1.水产养殖补偿包含鱼塘捕捞费用、新塘的前期处理费用、过塘运输费用、可能存在的死亡损失费用等。
2.若存在鱼类混养,以主养用途进行补偿。
青苗赔偿标准

青苗赔偿标准青苗赔偿标准是指在农作物受到自然灾害、病虫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损失时,农民可以获得的相应赔偿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作物和不同程度的损失,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下面将就青苗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如果农作物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部分减产,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受灾面积和减产比例来确定的,通常是按照每亩受灾面积赔偿一定的金额。
而对于全毁的农作物,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
其次,对于果树、蔬菜等特种农作物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这类农作物一般受到病虫害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赔偿标准也更加复杂。
一般情况下,针对果树、蔬菜等特种农作物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受灾面积和实际损失来确定的,同时也会考虑到农作物的种植年限、品种、生长期等因素,以更加准确地计算赔偿金额。
此外,青苗赔偿标准还包括了农业保险的赔偿标准。
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农业风险管理方式,可以在农作物受灾或损失时提供相应的赔偿。
农业保险的赔偿标准一般是按照投保金额和实际损失来确定的,同时也会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来计算赔偿金额。
总的来说,青苗赔偿标准是针对农作物受灾或损失时提供相应赔偿的一种制度。
赔偿标准的确定涉及到多种因素,包括受灾面积、减产比例、实际损失、保险金额等。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同时也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赔偿金额能够真正反映农作物的实际损失。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赔偿标准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滥用赔偿、虚报损失等现象,确保赔偿制度的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青苗赔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重要制度,需要在政府、农民和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完善和落实,以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项目工程青苗赔偿方案

项目工程青苗赔偿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很多农村地区正在进行农田改造和城市化建设,都需要进行项目工程。
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不慎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会给当地农民的农田造成一定的损害,导致农田的青苗被破坏,影响到农民的生产和收入。
因此,对于项目工程中对农田造成的损害,需要建立起一套合理的青苗赔偿方案,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二、青苗赔偿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青苗赔偿方案应该建立在公平和合理的基础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过大。
2.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项目工程施工方对农田损害的责任,以便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3. 补偿足额原则:对于受损的青苗,应该计算出其实际的损失,给予足额的补偿。
4. 便于实施原则:青苗赔偿方案应该具有便于实施的特点,避免出现纠纷和难以履行的情况。
5. 灵活和可操作原则:在制定青苗赔偿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农田损害情况的多样性,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三、青苗赔偿标准1. 对于受损的农田,应该由施工方派人进行现场勘察和测算,确定具体受损程度和现场情况。
2. 针对不同地区的土地和农作物种类,应该对青苗的赔偿标准进行分类和明确。
一般可以根据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受损程度和种植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3. 青苗的赔偿标准可以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青苗的种植成本、维护费用和后续收益的损失等。
间接损失包括对土地的原有价值和环境的影响等。
4. 青苗的赔偿标准应该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政策法规相结合。
5. 在确定青苗赔偿标准时,应该与相关农业部门和农民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赔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青苗赔偿程序1. 农田损害发生后,农民应该及时向施工方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保存现场证据,以便进行后续的赔偿程序。
2. 施工方应该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和测算,确定损害的具体情况,并与农民进行沟通和协商。
油茶的青苗补偿标准

油茶的青苗补偿标准
油茶的青苗补偿标准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已有的参考信息,油茶青苗补偿标准如下:
1. 油茶树经济林补偿标准:零星油茶树(大、中、小)补偿40、20、10元每丛。
2. 油茶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油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具体补偿标准需结合当地政策规定予以确定。
3. 油茶新造林补贴标准:种植油茶国家补贴标准一般最低在200-300元每亩,具体的补贴标准还需要结合地方的规定予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各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公司评估青苗的流程首先要看青苗的最高的季产值进行计算的,而需要了解的是青苗一般是指农作物在生长期的时候长期不能收获,但是此时的土地还需要进行出让,所以在计算青苗的补偿费的时候一般是年产值或者除以耕地的季数得来的。
▲一、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是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安置人数计算公式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重庆市青苗的补偿标准

重庆市青苗的补偿标准重庆市青苗的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对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耕地、果园、林地等农业用地所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
重庆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不断推进,因此青苗的补偿标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重庆市青苗的补偿标准展开讨论。
首先,根据《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青苗的补偿标准应当充分体现土地的生产力价值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补偿标准应当包括土地征用补偿金、青苗补偿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其中,土地征用补偿金是指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被征用面积和土地的评估价格确定的一次性补偿金;青苗补偿金是指对被征用农民的青苗进行经济补偿;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导致的搬迁费用、补偿金管理费等。
其次,青苗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类型、地段、土地利用年限、农民的实际损失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青苗补偿标准评估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再次,青苗的补偿标准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效益挂钩。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确保补偿标准与土地利用效率和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相适应。
最后,重庆市青苗的补偿标准应当与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相衔接。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重庆市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青苗的补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力度,为重庆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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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棵 株数≤5000棵
700元/棵
450元/棵
35元/棵
60元/棵 100元/棵
1.含葡萄架补偿; 2.树归原主; 3.产前期为未结果期。
120元/棵
4元/棵 株数≤5000棵
附件4
林木类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
乔木类
胸径<5公分
5公分≤胸径<10公分
10公分≤胸径<15公分
15公分≤胸径<20公分
20公分≤胸径<25公分
25公分≤胸径<30公分
附件3
果树类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
产前期(树龄<2年)
产前期(树龄≥2年)
鲜果类 始产期(3年<树龄≤6年)
盛果期(6年<树龄≤40年)
衰老期(树龄>40年)
产前期(树龄<2年)
产前期(树龄≥2年)
干果类 始产期(3年<树龄≤10年)
盛果期(10年<树龄≤60年)
衰老期(树龄>60年)
产前期(树龄<1年)
葡萄
始产期(1年≤树龄<3年) 盛果期(3年≤树龄<7年)
果树类 苗圃
盛果期(树龄≥7年) 苗木
补偿标准
Hale Waihona Puke 备注30元/棵60元/棵
280元/棵 450元/棵 350元/棵 30元/棵 60元/棵 350元/棵
1.鲜果类主要包括苹果树、 梨、桃、杏、樱桃等树种。 干果类主要包括核桃、柿、 枣等树种; 2.树归原主; 3.产前期为未结果期; 4.亩均最高补偿标准不超过 8万元(含8万元)。
胸径≥30公分
灌木类
白腊条
紫槐
乔木类 苗圃
桑叉
补偿标准
备注
20元/棵
40元/棵
100元/棵 150元/棵 180元/棵
1.乔木系指用材林种。松柏 树按乔木的两倍补偿。 2.测量胸径位置为距地面距 离1.3米。 3.树归原主。
200元/棵
220元/棵
30元/墩
35元/墩 每墩出条数达10—20根
100元/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