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自然主义观的阐述
道家的艺术观念

道家的艺术观念
道家的艺术观念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主义:
●道家艺术强调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自然之美。
●在绘画、园林等艺术形式中,可以看到这种对自然
界的深刻理解和尊重。
2.简约与空灵:
●道家艺术追求简洁、空灵的美学理念。
●艺术作品常常以留白、简练的线条来表达深远的意
境,反映出道家“无为而治”的哲学思想。
3.和谐与平衡:
●在道家艺术中,追求阴阳平衡、天人合一的和谐状
态。
●无论是书法、绘画还是建筑,都注重在形式与内容
上达到一种内外协调的平衡。
4.即兴与自由:
●道家艺术强调表现主体的自然情感,鼓励即兴创
作。
●这种艺术观念在中国传统音乐和诗歌中表现得尤为
明显,艺术家通过即兴来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
5.精神性与内省:
●道家艺术不仅仅关注物质形式的美,更注重精神层
面和内在情感的表达。
●通过艺术作品,艺术家探索生命的意义,反映个人
的精神追求。
6.动态与变化:
●道家认为宇宙万物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一观念
也体现在其艺术中。
●在中国山水画等艺术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对自然
界动态变化的描绘。
道家的艺术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的传统艺术,它的这些特点不仅反映了道家哲学的核心思想,也使得中国艺术呈现出独特的风格和内涵。
道家自然观

道家自然观
道家自然观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种重要观念,道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生,主张顺应自然的道,追求无为而治的境界。
道家自然观的核心概念是“道”,它被视为宇宙的根源和运行规律。
道家认为,自然界是按照一种内在的道德力量运行的,人类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把握自然的节奏,与自然和谐共处。
在道家看来,世界上万物皆有道,人类应该尊重万物的独特性和规律性。
道家自然观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无为而治”。
这一理念强调人类应
该以放松、自然的态度面对自然界的变化和挑战。
与其强行干预,道家主张顺其自然,以无为而治的方式去处理事物。
通过无为而治,人们可以达到思想和行为的自然自发,从而以最小的努力产生最大的效果。
道家自然观还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
道家认为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负荷,人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并通过修身养性来达到个人的内心平和。
通过修炼道德品质和养成良好的习惯,人们可以使自己与道相通,实现个人的完善。
在现代社会,道家自然观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可以借鉴道家自然
观的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追求生态平衡。
同时,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应该以淡定的心态去面对,顺应自然的规律。
总之,道家自然观是一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思想,它强调顺应自然的道,追求无为而治的境界。
这种自然观对于我们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和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浅谈道家的“自然”的理念

浅谈道家的“自然”的理念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中国古代美学思想是极大丰富的,在这其中,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美学思想是整个中国古典美学史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道家美学是一种伦理美学,它作为中国古典美学的最大的思潮和派别,其影响有积极亦有消极。
本文主要以先秦时期的研究为主,进行讨论。
(一)道家起源发展及代表人物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同时也是统治宇宙中一切运动的准则。
道家是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
道家思想以其独特的思想与领悟,在哲学史上呈现出永恒的价值和顽强的生命力。
老子,春秋时思想家,道家创始人,著有《老子》一书。
《老子》作为中国哲学史上第一部具有完整哲学体系的著作,其思想的传播,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和心理都有深远的影响;庄子,名周,战国时蒙人。
他信奉老子的学说,与老子同为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的思想比较复杂,主张回归自然,富于批判精神,但同时又想取消斗争,否定知识,有浓厚的消极情绪。
老子和庄子皆是代表小国寡民的思想家。
从主流上说,老子、庄子都是反封建压迫的哲人。
在哲学思想上,老子、庄子都认为天下万物源于道,属于客观的唯心主义。
他们都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老子、庄子是我国最早提出完整的宇宙观和认识论的学者。
(二).道家美学中关于”自然”的讨论与研究1.道家”自然”美学的审美理想道家的审美理想,其诞生于对人性的异化的关注中,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反对社会的产物。
我们都知道,人类与自然在最初是浑为一体的,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
但是随着社会的演进与发展,人类有了自我意识,认识到了自我的存在,渐渐的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了,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对立。
人类创造的精神以及物质财富,成为了异化的社会力量。
道家正是发现了这一社会现象,因而对它进行了尖锐而激烈的批判。
道家的“法自然”观及其影响——兼与西方自然法思想比较

道家的“法自然”观及其影响——兼与西方自然法思想比较丁以升一般认为,西方法文化以自然法思想为主流,它从现实世界之外,从宇宙的普遍法则中推导出一个充满理性精神的自然法,从而虚构出自然法与实在法的二元对立,呈现出典型的形而上学思维;中国传统法文化以儒家法律思想为底蕴,儒家关注的是现实世界,它所推崇的礼是奠基于家庭血缘基础上的人伦理性,它不假外求,并不为礼寻求某种外在的理性力量的支持,形而上学思维几乎一片空白。
因此,有无形而上学思维就成了中西传统法文化的实质性差异。
这种观点的偏颇之处在于它忽视了道家法律思想,尤其是《老子》的“法自然”观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深刻影响。
《老子》主张以道统法,强调“道法自然”,提出了中国古代最早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其中贯穿着明显的形而上学思维。
儒家思想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从这种思维方式中汲取营养,从而使传统法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染上了形而上学的色彩。
可以说,《老子》的“法自然”思想乃是沟通中西传统法文化的一座桥梁,因此,不能把中西法文化的差异归结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有无。
一中国自殷亡之际,神权法思想就开始动摇,西周统治者抛弃了陈旧的“天命”、“天罚”思想,转而强调“德”,把对法的审视由天上转向人间,从此,法文化关注的重心就由外在的天转向现实的人伦。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尽管在治国方式上存在着激烈争论,但他们对法的精神的探索始终是从社会现实和道德人伦着手的,带有明显的功用型、务实型特点。
唯有道家能独树一帜,不从活生生的现实出发,而是从虚无飘渺的“自然”中来探索治国的方略。
《老子》虚构出一个“天下有道”的理想社会,而判断是否“有道”的标准则在于是否合乎“自然”。
它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一反传统的以天为万物之源的观念,把天产生的根源归之于道,又把道产生的根源归之于自然,从而赋予自然之道以最高法则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道”?《老子》指出,万物生于“有”,而“有”生于“无”,“无”是一切事物的本源,所以“道”就是“无”。
道家自然自由的艺术观念

道家的自然自由艺术观念强调与自然的融合与随性。
以下是道家自然自由的艺术观念的一些要点:
1. 随性而动:道家认为人应当顺应自然的法则,摆脱过多的规则和束缚,追求内心真实的表达和自由的创作。
艺术家应该在创作中尽量不受拘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2. 趋近自然:道家强调与自然的融合,在艺术创作中追求与自然的共鸣。
艺术家应该借鉴自然界的美,以自然为师,观察自然、感悟自然,将自然景物和自然现象融入到艺术作品中。
3. 弃欲守静:道家追求的是内心的平静与宁静,艺术创作也应该反映这种状态。
艺术家要放下欲望和功利心,追求内心的静谧,从宁静中汲取灵感和启发。
4. 空灵无为:道家追求的是一种无为而治的境界,即做到顺其自然,不强求,不执着。
艺术家在创作中应该尽量避免人为的矫揉造作,而是通过放松和自然流露来表达内心的情感和意境。
5. 意境超越:道家认为艺术创作要追求超越世俗、超越形式的境界,即通过艺术作品传递更深层次的哲学和道德意义。
艺术家要通过意境的创造,引发观者的共鸣与思考。
道家自然自由的艺术观念注重艺术与自然的融合、顺应自然的法则以及表达内心真实的情感和思想。
这种艺术观念既强调了个体创造的自由,又追求超越个体和现实的境界,体现了道家关于自然、宇宙和人性的独特看法。
论道家自然观对现代生态自然的启示

论道家自然观对现代生态自然的启示
道家对自然的看法一直被世界各地人们所熟知,而其观念积淀下的精神理念影
响到了我们现代的生态自然发展。
首先,道家崇尚“以自然为本”的原则。
在传统文化中,人们认为,保护自然
可以有效提升和平,是一种必要的运动。
通过尊重自然,通过更加细致的品质来审视自然资源,从而营造和谐、和谐的社会和生态空间框架以达到更好的社会进步和文明进步。
其次,道家也强调了“理解自然”的思想。
理解自然是指一种理解,它既包括
认知的事实内容,也包括回顾诸多自然分析的哲学性思考,从而形成一种健全的生态观及自然对人类社会的重要作用。
始终保持理解自然的深入思考,可以为生态自然发展提供重要的智慧指导,使之真正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正当道路上。
最后,道家也提倡“调和自然”的精神思想。
在古时以来,中国儒家尊重和尊
重自然,保护环境,以防破坏和更改,人们更深刻地理解了自然,而调和自然则被认为是有效管理自然资源的有效途径。
积极推动人口负责任的发展,积极推动动物资源的有效保护,积极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增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意识,实现自然与人类之间持续的和谐关系。
综上所述,道家对自然观给予了现代生态自然发展重要启示。
坚持以自然为本,加强对自然的理解,调和自然关系,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道家思想——自然观、生态观

道家思想——自然观、生态观老子、庄子代表思想:天人合一、无为,师法自然,“畏天、畏地、畏道、畏自然”的哲学观点。
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是认识到事物互相联系的统一,使自己与天道归一。
中国古代自然哲学注意研究的是整体的协调与合作,强调人与自然的不可分开。
在对待自然的问题上,中国人十分推崇老子无为的柔和思想。
无为并不是什么事也不做,无为不是不为,而是让每一样事物都按其本性去做,顺应自然规律,从而借自然之力,制天命而用之,最终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
在这一哲学思想指导下,古代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对自然界的尊重和维护。
规划强调群体意识,呈现出完整性和协调性,透射出当时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宗教哲学家对天人合一境界的追求,体现了天道、地道、人道及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
道家“师法自然”思想道家认为只有顺其自然,才能成就事物,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违背自然规律,则会徒劳无功,甚至受到自然的报复。
因此庄子说: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
独树一帜的自然式山水园林就在这种思想孕育下,得到了源远流长和波澜壮阔的发展,取得了艺术上光辉灿烂的成就。
在师法自然的原则下,形成了以山水园林为景观骨干的造园风格,并将这种思想与风格应用于建筑群的空间设计及城市格局与自然山水园的有机结合。
明清北京城市的规划设计,及时把这种思想与风格从庭院绿化扩大到整个城市布局,使规则的宫殿与不规则的苑囿结合在一起,相得益彰。
总结:1.整体生态观人类应该对大自然怀有感激、热爱之情,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时,要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之养之的自然家园,回归到人与自然融洽无间的和谐状态,从而创造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
2.遵从自然之道中国古代道家所崇尚的“自然之道”在古代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体现,是十分具有生态思想的规划理念。
中国古代的城市规划理论认为“营城必须治野”,即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对城市内外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同步进行环境整治。
关于道家自然主义社会理想的价值与启示分析

关于道家自然主义社会理想的价值
与启示分析
道家自然主义社会理想是中国古代传统思想的核心价值。
它以"天人合一"为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自然界、社会关系、精神生活等方面的理想。
道家自然主义社会理想的价值体现在:一是尊重自然。
道家思想强调自然之道,并将自然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要求人们尊重自然,将自然纳入自己的行为准则;二是和谐发展。
道家思想认为,人应该尊重自然,探索自然界的规律,以和谐发展的方式实现自身发展;三是万物一体。
道家认为,万物都是一体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都是彼此相互依存的,人们应该尊重和保护自然界,使社会能够和谐发展。
道家自然主义社会理想的启示在于:一是要坚持尊重自然。
尊重自然,意味着要保护自然环境,不能随意破坏自然;二是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和谐发展的前提是要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实现自身发展;三是要坚持万物一体。
人们要熟悉自然规律,探究自然界的奥妙,在自然界中和谐发展,以保护自然环境。
总之,道家自然主义社会理想的价值和启示在于尊重自然,和谐发展,万物一体,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保护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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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自然主义观的阐述道家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其生命哲学独树一帜。
道家站在自然宇宙观的高度,以一种更为开阔的视野和更强的理性精神来看待人的生命价值。
它尊重生命,崇尚回归自然,以超脱的眼光追求生命的超越和精神自由,充分体现了生命本真的自然关怀。
自然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是道家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道家思想体系中,自然是一种观念和态度,也即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状态,而非当今所说的大自然、自然社会。
道家认为,自然的就是最好的、最合理的存在。
一、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的基本内涵(一)自然是生命之源道家注重人与自然的联系,将人置身于自然的大坐标系中来考量人的生命价值,认为人的生命来源于自然,自然之“道”是生命的起始点和最后的归宿。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老子认为,自然之“道”是万物之母,也是生命之本,生命源于自然又复归于自然,人、天地和自然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二)生死自然而然道家将人类的生死变化纳入宇宙万物大化流行之中,认为生命由生到死的变化犹如春夏秋冬四时更替,是一种自然现象。
老子认为,生命产生于“道”,经过生长发育到衰老死亡,最后又复归于“道”。
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
”道家重视生命,但并不贪生怕死,认为生死是自然而然的事,人应该坦然面对生死,甚至认为自然的死亡还能超脱俗世的牵绊,成为一大乐事,达到“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的境界。
道家把对死亡的抗衡与征服落脚于心理转变上,以“安时而处顺”的心态对待死亡,认为死亡自然而然,无法抗拒,从而消除了对死亡的恐惧,在精神上得到了解脱。
(三)生命和自然浑然一体庄子将“道”化生万物的机制归结为“气”的聚合变化,认为人的生命是“道”化为“气”,“气”聚成“形”的结果。
他认为,人与天同根于“道”,同成于“德”,同化于“气”,处于天然的联系之中。
这种同根同源性是天然的而非人为的,庄子将这种关系称之为“人与天一”,即人合于天,合于自然,生命不能离开自然而孤立存在。
只有彻底融入大自然,与大自然和睦相处、共生共荣才是最理想的生存状态,即“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
道家极力反对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去肆意践踏自然,残害其他物类。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这种自然万物和生命浑然一体的思想构成了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的基本内涵。
二、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的核心思想道家生命观的核心思想,以“自然”为本位,尊重生命,提倡自然无为的生存之道,主张回归自然,实现生命的本真,追求超越,达到生命的理想境界。
(一)崇尚自然,重身贵生的价值追求“崇尚自然,重身贵生”,是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的核心思想。
老子曰“: 名与身孰轻?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在生命和名利等外物的对比中,老子更重视生命本身的自然价值,认为生命至高无上。
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重身贵生的思想,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以身殉利、殉名、殉家、殉天下的价值取向予以否定,认为这样做是“以物易性”,丧失了人之为人的根本。
名利、家国、天下乃是身外之物,人真正拥有的只有生命本身。
庄子认为,生命高于一切,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也,所以,庄子主张要善待生命以尽其天年。
需要指出的是,老子主张顺自然而生,反对人为的厚生,认为纵生厚养是不祥的,所谓“益生曰祥”。
只有不刻意以生为务,生活上不过度追求,才是长生久视之道,是谓“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二)顺应自然,无为不争的生存之道老子首倡“法自然”的价值导向,提出了无为不争的生存之道,主张尊重自然秩序和法则,顺应自己的自然本性而生存,以无为不争的态度对待一切,自然朴真、纯净无私。
这里的“无为”不是通常意义的无所作为,而是以顺应自然的态度处理事务。
庄子也提出了“顺物自然而无容私”、“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的生存法则,将顺应自然看作人类应然的生存方式,主张尊重事物的自然本性,按照人的本初真性生存,不伪饰、不造作,不为外物所动,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
道家反对随波逐流,把“无为不争”作为人类本然的优秀品质和立身处事原则加以推崇,这在《老子》一书中多次体现:“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道家充满了人生智慧和哲理的无为不争、卑下守柔、以守为攻、以退为进的生存之道,几千年来,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的行为方式和处事原则,成为中华民族所遵循的金玉良言。
它呵护生命、崇尚自然,而且使人际关系得到“润滑”,社会关系更加和谐。
(三)回归自然,追求超越的理想境界“回归自然,追求超越”是道家生命观的终极目标。
道家认为,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外在的功名利禄,而在于生命的过程本身,在于生命自身不为形役的自在和快乐。
人类应从种种束缚中解脱出来,回归生命的自然、本真。
庄子提出“达生”之说正是体现这种思想,“彻志之勃,解心之谬,去德之累,达道之塞”,达到人生自由解放的理想境界。
人类作为一种特殊意识的生命存在,总是追求自身的无限超越,生命价值的不断升华。
这也正是道家的终极追求。
道家的生命超越包括两个层次。
一是肉体超越,追求长生,并提出了一些养生方法,如养形、养神、节食、寡欲等,来保养身体,增加寿命。
二是精神超越,追求自由,即摆脱对一切现实条件的依赖而获得的人格独立和人性自由状态的人生境界。
这就是庄子所言“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的妙境。
而要达到这种境界,首先要超越万物之分与物我之别;其次要超越善恶之分与是非之别,从凡愚的世俗中解脱出来;最后是超越生死之分与苦乐之别。
人一旦超越,精神上就会获得真正的自由。
那种摆脱了物役与外累而获得的自然而然、无拘无束、安然适意的生命状态,正是道家所追求和渴望的理想境界,也是人类社会所渴望和希求的人生圣境。
三、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的当代价值当代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紧张,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精神危机日益严重,深具人文关怀的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无疑是一剂良药,对缓解当代社会危机具有重要价值。
(一)道家从生命本源上对人与自然同根同源、密不可分性进行了深刻论述,对化解当今的生态危机具有重要的意义道家生命观充分论证了人与自然的同根同源、密不可分。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自然是人生存的根基,人是自然赋予灵性的生命体,两者浑然一体、不可分割,践踏自然就是伤害自身。
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利奥波德在他所著的《大地伦理学》一书中提出,生态伦理首先必须确立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确定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
在他看来,人类不是也不应该是自然界的统治者和征服者,只能是自然家庭中的一员,人类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人与自然是一种特别亲密的相互平等的关系。
当代人类社会忽视了人同自然的联系,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侧重点都是人类自身,而很少关注自然,为了实现所谓人类的进步与文明,不断地满足自身的欲望,对自然进行无限掠夺、破坏,结果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和对立,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灾难频频暴发。
要想解决这些长期困扰人类的难题,就必须重新定位,自觉地将自己的小生命融入到宇宙的大生命之中,亲近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存共荣,从自然界中获得无限的生命力。
在这方面,道家的宇宙大生命观对化解当今社会的生态危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家第一次树立了天人平等意识,主张天人和谐、爱护自然、尊重万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其他生命。
只有建立和谐的大宇宙生命观,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才能有效化解生态危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
(二)道家对生命本质的深刻剖析,有助于我们树立科学的生命观,缓解日益严重的人性异化和精神危机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在生存的重压下,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对外物的追求,而离生命的本真越来越远。
人性的不断异化让人被物欲所驱使,心理变得越来越脆弱,身心不能得到安适,人类的精神问题越来越严重。
世界卫生组织一项统计显示,全球每天有 3000 人自杀,其中由于职场压力所导致的自杀,在近年内上升了两倍。
我国已经成为高自杀率的国家之一,有的青少年甚至也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2015 年 1 月 26日,齐鲁晚报《自杀已成中国青少年头号死因如何预防?》一文中指出:中国 18—34 岁人群死亡案例中,自杀是其中最大的死因,超过了车祸、疾病等。
而道家生命观旗帜鲜明,独树一帜,充满对生命的终极关怀,认为生命高于一切,我身天下第一,任何身外之物都不能和生命相提并论。
它主张“见素抱朴、少思寡欲”,反对“丧己于物、丧性于俗”。
这些主张深刻地警示世人,启发人们对生命价值的深度思考,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要追求生命本真价值,摆脱物欲之累,要关爱生命、回归自然,从纷繁复杂的事务和束缚中走出来。
作为自然造化的一员,不应轻生怕死或厌生求死,要顺应自然,努力活出自然所赋予的生命时限,以“惜生而不贪生,安死而不忧死”的态度坦然面对人生。
两千多年前道家自然主义生命带给人类和风细雨般的关怀,对缓解当今日益严重的人性异化和精神危机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道家自然主义生命观,以自然之道为生命起源,以道法自然为核心思想,以追求人性本真和生命超越为主旨归趣。
道家生命哲学为人类孤独的心灵之旅和有限的生命历程提供了建立于深刻形而上反思基础之上的终极关怀。
这不仅为人的全面异化和深刻的精神危机的化解提供了理论基石,也为现代人的生命存在提供了一个栖息家园。
四、道家中人与人的和谐( 一) 人际和谐人际和谐(个体之间)首先表现为个体与家庭成员的和谐。
因为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关系的全息缩影。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孝慈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即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大学》之“修齐治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
”(《孟子·梁惠王上》)由是推己及人,可扩展至以下环节。
儒家“三纲五伦(常) ”中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已不符合当今社会的需求,而“五伦”之“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经过现代诠释,对人际和谐仍有指导意义。
在人际和谐基础上的群己和谐、群群和谐,可分别称为“第六伦”、“第七伦”。
道家在以上方面不仅与儒家相通,还更强调社会伦理的自然性,“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司马谈《论六家要旨》)。
这对儒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僵化或异化现象起到良好的纠偏补正的作用。
( 二)群己和谐在群己(个体与集体、社会)关系的和谐中,儒家强调以社会为本位,而道家则“贵己”、“重生”,高扬人的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