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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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在公司内部的交通活动中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以下是一份可能包含在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内容:1. 交通安全目标和责任:公司应明确交通安全的目标,并指定责任人负责落实和监督交通安全管理。

2. 交通安全培训:公司应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能、交通事故预防等内容。

3. 车辆管理:公司应建立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车辆的资格和权限,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驾驶员管理: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资质审查,包括驾照、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检查,确保驾驶员符合合法驾驶资格。

5.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公司应制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以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6. 交通事故报告和处理:公司应建立交通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公司应在必要的地方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以提醒员工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交通安全。

8. 紧急疏散和救援: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演练,提高应对交通事故和危险情况的能力。

9. 审查和改进:公司应定期审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最后要指出的是,具体的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可能根据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公司规模、行业特点等。

因此,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制度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整体交通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公司职工和合同工等。

第3条公司将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培训,协调解决交通安全问题。

第4条公司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出行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和外出办公、外派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对企业的影响。

第四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管理和技术并重、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安全第一。

第五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具体实施责任人是公司总经理,由公司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核心机构,由总经理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和落实企业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四)协调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纠纷;(五)监督和检查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三)检查和监督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四)统计和分析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和协调交通事故和交通纠纷。

第八条各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交通安全负主要责任,包括:(一)组织本部门、本岗位的员工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二)落实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三)监督和检查员工的交通安全行为;(四)及时处理和报告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章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第九条公司制定了以下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一)交通工具使用规定: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或私家车辆出行时,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行驶。

(二)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公司对所有驾驶员进行培训,掌握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知识。

(三)交通违法处理:公司严禁员工违反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车辆。

第三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员工在道路交通中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

第四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治理。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企业领导层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第六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驾驶。

第九条所有员工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交通安全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建设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报警装置、监控设备等,确保员工和车辆的安全。

第三章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及时组织救援,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交通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十六条对于在交通安全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员工,企业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交通安全事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企业领导层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修改,应经企业领导层批准后发布。

本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保障员工的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提高企业形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辆的管理与使用,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管理”。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公司车辆应经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车辆应当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或违规驾驶。

第八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驾驶证类别进行驾驶,不得驾驶超过驾驶资格的车型。

第九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正式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车辆安全驾驶培训。

第十条严禁驾驶人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第三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并保护现场,妥善处理伤者,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将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赔偿和处罚。

第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责任方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完成赔偿手续。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车辆维修与保养档案,确保车辆按时保养和维修。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的油量、水温、路况等,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车辆驾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向指定的维修站进行车辆保养。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应选择正规的维修点,确保维修质量,并及时对维修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五章驾驶员培训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将进行驾驶员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整改。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证和资格证,且在任职期间保持有效。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保障交通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全部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中执行。

3. 安全生产管理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和管理。

4.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1. 公司领导层应担任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将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的发展战略,确保安全始终处于首要位置。

2. 部门负责人是各自部门的安全责任人,需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监督部门内员工的安全工作。

3.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岗位责任落实:公司应制定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职责。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安全生产措施:公司应根据工作环境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操作规程。

4. 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公司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公司要求员工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公司应确保所使用的设备和装备符合安全规定,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设备。

四、安全生产奖惩机制1. 安全奖励机制:公司应设立安全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提供安全提案和创新措施。

2. 安全违规处罚制: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员工,公司应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示。

3.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员工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紧急情况应急预案1. 公司应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2. 紧急情况下,员工应遵循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

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另外,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在厂区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标语,以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路查路检,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等。

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交通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在厂区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出行安全,保证公司内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在车辆行驶安全和员工出行过程中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制定本《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制度与机制,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交通安全。

第四条公司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知识。

第八条公司将对交通工具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员工出行管理第九条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工具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不得自行安排交通工具。

第十条员工在驾车出差期间,需提前向公司提交驾驶证、行驶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佩戴安全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间,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安排行驶,不得擅自修改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期间的用车必须由驾驶员全程负责,员工不得擅自驾驶。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期间的用车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公司交通管理制度行驶,不得超速、违规变道、违规掉头等。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期间的用车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通知公司,并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处理。

第三章公司用车管理第十五条公司用车必须经过专业驾驶员考试合格,并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第十六条公司用车必须具备完备的驾驶证、行驶证和相关证件,驾驶员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和公司交通管理制度行驶。

第十七条公司用车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公司用车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车门、窗户,牢记锁车及关灯。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公司车辆的安全,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包括公司员工驾驶的车辆和由外部机构承包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的选择与购买、驾驶员的选拔与培训、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总部负责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本部门或本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员,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车辆的选择与购买第七条公司购买车辆应当根据需要制定车辆采购计划,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和配置,符合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备较高的燃油经济性。

第九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具备较高的安全性能,包括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措施,如ABS防抱死系统、ESP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安全气囊等。

第十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根据具体用途和运输需求进行选型,尽量选择适合的车型和配置,并考虑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维修保养成本。

第十一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出具购车合同和发票,并做好车辆登记、验车和保险手续。

第三章驾驶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十二条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根据所驾驶的车辆类型不同,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等级和驾龄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加入前的全面背景调查,包括个人驾驶记录、道德品质评估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使用制度的了解,驾驶技巧的训练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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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管理 (2)第三章管理职责 (2)第四章宣传和教育 (3)第五章相关规定 (4)第六章奖励与责任处罚 (6)第七章附则 (8)《公司公务车辆登记表》 (9)《公司职员车辆登记表》 (10)附录一《准驾证》 (11)附录二《机动车车证》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以及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简称“安监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安监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1.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部门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3.每季度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的交通安全情况及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符合天津市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路标准。

4.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和机动车的审验工作。

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员工在社会道路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到公司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7.负责公司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

一旦出现事故,确保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8.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机动车检查记录表》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监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9.对生产经营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的工作和部门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部门交通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工作目标。

3.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和车辆使用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积极协助公司安监部进行事故处理。

5.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其它交通安全活动。

第四章宣传和教育第六条安监部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安监部专职人员应利用公司党、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监部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监部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安监部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的规定:各部门的员工驾驶车辆的,公司规定每月应保持不低于4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

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由公司安监部统一安排。

第五章相关规定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安监部应对公司机动车辆进行统计备案,新购置及报废车辆应及时上报安监部,以便备案管理。

2.为保证交通安全和车辆状况的完好,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

当“定人定车”为两人(含)以上定同一机动车辆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公司实行机动车准驾制度,《准驾证》由安监部根据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核发。

禁止无公司《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4.准驾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应与安监部签定《交通安全保证书》, 并服从公司安监部的管理。

5.公司公务用车和其他各部门配备的生产经营用车应建立行驶记录,以实现对责任处罚的追溯。

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责任处罚由车长或部门主管承担。

6.公务用车执行《公用车辆使用规定》。

7.准驾公司车辆的人员应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安监部每季度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8.机动车出长途(1000公里以上)或到山区危险地带的,原则上规定应配备两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9.使用公司机动车辆的各部门,应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将公司机动车辆转借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10.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准驾人员或车长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的有关条款处理。

11.准驾公司车辆人员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12.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当事人或部门主管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安监部报告,安监部接到报告后应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并代表公司与交管部门接洽,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机动车院区内行车、停车的规定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车辆使用部门到安监部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以便实施门卫管理。

2.在院区内租房单位的机动车辆,因经营和工作需要需经常在院区内停放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部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

3.到院区内临时办事的外部机动车辆的停放和通行,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停放和通行。

4.与公司或租户生产经营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原则上规定不得在院区内通行和停放。

5.公司员工和各租户员工的私人机动车辆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经常停放和通行的,应到公司安监部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

6.停车时应在停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卫人员的安排,保持道路的畅通。

如在院区内发生车辆碰撞、刮蹭、损坏或丢失,安全部主管人员应妥善处理或及时报案,减少和避免院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7.在院区内行驶车辆,应按交通标识规定行驶,在设置反光镜处应看镜行驶。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

2.执行天津市制定的《行人交通行为规范》和《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骑车的,应注意行车安全。

确保在院区内不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和事故。

4.院区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不得随意乱放。

楼道、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禁止存放非机动车辆。

第六章奖励与责任处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扣罚分数的有关部门和准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无《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部门经理承担管理责任,处以200元罚款,并由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八条院区内禁止练习机动车辆,违反本规定的,对当事人或“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由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九条交管局给公司下达的违章控制指标为公司机动车辆总数的30%(每季),当公司接到《单位机动车违章超标处罚通知书》后,其处罚金额由安监部按照通知书中所列违章车辆和违章人员并根据《车辆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由责任人共同分担。

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安全部主管人员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第二十条当出现非司机开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由安全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当事人或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属公司驾驶人员责任的,对当事人的处罚按交管部门裁决的事故损失的同等数额予以罚款。

并由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第二十二条当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应由事故部门在24小时内向公司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和现场情况,并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公司《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当接到交管部门的《违章通知书》 (含非机动车、行人), 除实施上述处罚外,安监部应在公司内部予以通告。

第二十四条未按院区交通标识规定行车或停车的,对责任人处以5—10元罚款。

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

罚款由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第二十五条未达上路标准的车辆应及时修理,逾期未修理的,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由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停车落锁。

对员工违反规定在车间、库房、楼道和办公室等存放自行车辆的,每查出一辆,对部门经理和当事人分别处以50元罚款,并由安监部主管人员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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