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考核办法
高企认定条件及评分标准

高企认定条件及评分标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企业必须在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其次,企业需要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第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第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获得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第五,企业创新能力评价需要达到相应要求,同时企业不能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第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要符合要求,其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20%,并且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最后,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除了以上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满足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包括四个指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成长性指标。
这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需要达到71分(包含71分)以上,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其中,知识产权是评分的重要指标之一,最高可获得30分。
评价指标包括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和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也会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对于每个评价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和评分标准,例如技术的先进程度分为高、较高、一般、较低和无,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10分)净资产增长率=(本年末净资产-上年末净资产)/上年末净资产×100%A.净资产增长率≥20%(8-10分)B.净资产增长率≥15%(5-7分)C.净资产增长率≥10%(2-4分)D.净资产增长率<10%(1分)E.净资产减少(分)2)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销售收入增长率=(本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100%A.销售收入增长率≥20%(8-10分)B.销售收入增长率≥15%(5-7分)C.销售收入增长率≥10%(2-4分)D.销售收入增长率<10%(1分)E.销售收入减少(分)5.社会责任(≤20分)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责任担当和履行情况。
高新企业技术认定标准

高新企业技术认定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认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技术达到一定的水平,经过专业机构的认证,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行业认定标准。
一、企业技术认定要求
1、企业必须具备适用于本行业的高新技术,并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果;
2、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研发机构,并具有研发能力;
3、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况,经营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
4、企业必须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能够连续推出新产品,拥有技术创新能力;
5、企业必须拥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产品质量,满足相关认证要求;
6、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申请企业提供相关研发、质量管理及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材料;
3、专业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4、申请企业经过专业机构的考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5、专业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继续发展;
6、企业定期报告认定结果,及时反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展情况。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认定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流程,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并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核,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认定不仅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也是企业向客户展示自身技术实力的重要途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核与复审

(3) 企业科技人员和研发人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员的比例 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 研发活动与研发费用占 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 销售收入的比例 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2亿,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不低于3%。 其中:境内研发费占研发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专家
(广东:5个技术专家, 2个财务专家)
中介机构
(省科技厅网站公布名单)
8
各机构的主要职责:
(1) 领导小组:(决策层)
确定全国高企认定工作方向, 审议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2) 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层)
提交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组织实施对高企认定工作的检 查; 负责高企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 的备案管理; 建立并管理“高企认定管理工 作网”( );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件著作权、集成电话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2)企业必须对其主要产品(服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非自 主研发的知识产权,须同企业主营业务紧密关联,确实在企业应用和转 化。 3)企业自评时,须注意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要达到评分标准。 4)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或转让等方式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必须由国家知 识产权部门备案并出具证明材料,如“独占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手 续转移合格通知书”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为申报企业本 身,不能为法人或参与研发人员。 5)申报时的知识产权须真实有效,且在认定后三年内保证其有效性。
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 实中的重大问题;
裁决高企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 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 作; 对高企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 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2024广东

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2024广东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
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新技术企业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增强国家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广东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也日益完善。
本文将探讨广东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以期帮助更多企业了解相关,提升自身竞争力。
一、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1.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首要条件是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应依法注册成立,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取得相应的专利证书。
只有在技术创新方面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科技人员占比较高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科研团队来支撑企业的技术创新。
因此,具备一定比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企业应保证科技人员的比例较高,并且这些科技人员要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科研水平。
3.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比例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研发投入也是一个重要指标。
广东规定,企业的研发投入需达到一定比例,通常要求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持续投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4.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应具有市场竞争力,在所属领域内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高,性能优越,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才能更好地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5.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有技术实力,还需要有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企业应保持盈利能力,保持经营稳定,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只有在良好的经营状况下,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技术创新和发展。
二、高新企业的评定标准1.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评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首要考虑的是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广东规定,企业在申请认定时需提交相关技术报告,证明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处于同行业前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认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是企业申请认定时需要符合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下面将详细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技术研发实力。
1.企业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及结构。
企业技术研发人员数量的多少和结构的合理性是评定企业技术研发实力的重要指标。
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技术人员,并且技术人员的结构应当合理,包括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人员比例等。
2.技术研发投入占比。
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是评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关键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在营业收入中投入一定比例用于技术研发。
3.技术成果转化。
企业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也是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技术成果转化,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
二、自主创新能力。
1.自主研发产品比例。
企业自主研发产品比例是评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比例的自主研发产品,并且这些产品应当在市场上取得一定的成绩。
2.自主研发技术水平。
企业自主研发技术水平是评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能够独立完成技术攻关和创新性工作。
三、管理创新能力。
1.管理创新模式。
企业管理创新模式是评定企业管理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管理创新模式。
2.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也是评定企业管理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并且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知识产权。
四、市场竞争能力。
1.市场占有率。
企业市场占有率是评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企业应当在相关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并且能够稳定保持或扩大市场份额。
2.市场拓展能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04•【字号】粤府[2002]41号•【施行日期】200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02〕4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00二年六月四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为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原则和要求(一)经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各类高新区适用本管理办法;经上述机关批准的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参照本管理办法实施。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高新区的组织与个人,以及高新区外的组织与个人在高新区从事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活动。
(三)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各高新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高新区的领导,统一规划,将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省、市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范围,支持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一)高新区要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成为推动科教兴粤战略、发展市场经济的试验区;成为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成果转化和辐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际化及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
(二)高新区应根据全省的产业布局、本地优势及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
(三)高新区应建立和健全技术创新体系。
应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合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到开发区办研究院、创办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和机构,推进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到高新区办研究开发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六个必要条件和详细解读详细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六个必要条件和详细解读详细说明第一、核心知识产权1认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条件解读:此要件重点在“拥有”和“核心”,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第二、高新技术领域1认定条件: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2条件解读:高技术企业必须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应属于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脱离了这个范围,从事其它领域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申报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第三、人力资源构成1认定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2条件解读:研究开发人数的统计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其中,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试验、测试等工作的人员和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三类;第四、研发费用投入1认定条件: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2条件解读:企业应达到一定的研发投入强度,重点在研就开发活动确认和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两个方面;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企业申报的研发活动项目判断方法有行业标准判断法、专家判断法、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三种;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企业在申报实务操作中可以依据指标数据倒推提报企业的研发项目,对应填报申请书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而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申报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企业在申报实务操作中可以依据指标数据倒推,归集所填报项目的研发费用,并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应填报申请书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第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1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2条件解读: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并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其中,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收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4类;第六、指标评测1认定条件: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2条件解读:四项指标是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科研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加权记分方式进行评测打分,申报企业须达到70分以上;①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指标评测的是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此项指标评测企业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同一科学技术成果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是否以技术成果形成了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③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主要以申报企业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共计5 项指标进行评测;申报企业要就上述指标项提供辅助材料说明;④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20分;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销售增长率=1/ 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 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算;。
2024年高新企业评分细则

2024年高新企业评分细则
以下是2024年高新企业评分细则的一些指标和考核内容:
1. 研发投入:高新企业要投入一定比例的收入用于研发活动,评分会根据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进行评定。
2. 科技创新成果:评估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成果转化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等。
3. 人才团队建设:评价企业的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规模、高层次人才比例、研发人员平均年龄和学历等。
4. 技术创新能力:评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包括技术创新项目数量、技术成果转化率、技术创新能力指数等。
5. 经济效益:评估企业的经济效益,包括收入规模、利润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等。
6. 社会责任: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环保措施、公益活动参与度、员工福利等。
7.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给予综合评分。
综合以上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权重,将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得出企业的高新企业评分,以此评估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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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扶持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发展,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类: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研究、开发方面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应用企业外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生产能力以及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主要采用高新技术成果,并有所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形成高新技术产品规模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考核工作由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第四条省科技行政部门邀请一批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非常设咨询机构——省高新技术产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领域组,每组5-7名(单数)专家,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审。
第五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认定办法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符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另行制定)。
第七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度一次。
按企业自愿申请,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四个步骤进行。
第八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如实填写《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前一个会计年度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审计报告;
高新技术产品的成果、技术知识产权归属及标准、质量等证明性文件。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省科技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九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将各项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
第十条各市科技行政部门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作出审核意见,并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每年三月十五日前报送省科技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省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省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是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省科技行政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定,于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下达批准文件,颁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省科技行政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考核一次。
第十四条高新技术企业考核条件与认定条件相同。
第十五条待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如实填写提供《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申请书》以及本办法第十条所列的附件,并将申请考核材料报送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申请书》由省科技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六条市科技行政部门对待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与企业申请考核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于每年三月十五日前报省科技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省科技行政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取消资格三种。
省科技行政部门于每年五月三十日前下达考核确认文件,换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第十八条经考核,合格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政策;限期整改的企业在整改期内可享受优惠政策,整改期满仍未合格的企业取消资格;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拒报考核和统计等材料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二十条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若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制、转业、迁移或歇业的,应及时把变更情况上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并抄送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广州市、深圳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办法。
第二十二条广州市、深圳市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其认定和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情况汇总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广东省科委粤科字[1991]79号文颁发的《广东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试行办法》和粤科字[1991]81号文颁发的《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分类及编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和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年销售收入1500万(开发型500万)以上,自主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含技术服务)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三)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且上年度的销售利税率不低于10%;
(四)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开发型8%)以上;
(五)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年以上;
(六)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开发型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和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七)有严格的技术、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
(八)拥有一定数量的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新技术及产品;
(九)有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人员和机构,已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十)企业的注册经营年限10年以上。
二、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中,本省不同地区或行业的企业认定条件将赋予不同的权重,通过评分法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