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费用定额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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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价[2008]1号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

建价[2008]1号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我省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建价[2008]1号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为及时贯彻执行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定函[2007]89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07]33号)及安庆市建委《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的通知》(建质发[2008]3号)的文件精神,我站根据定额与清单计价方式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出以下具体调整计算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定额计价方式下,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一;二、清单计价方式下,编制控制价时,人工单价按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期市场人工单价计列;编制投标报价时,人工单价可在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期市场人工单价至39元区间内自主确定;计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及规费㈠的计取基数一律为31元(每工日)。

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二;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办理;四、涉及本地区调整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00八年元月九日附件一:定额计价方式下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附件二:清单计价方式下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抄报:省造价总站、市建委、市招标局抄送:各相关单位附件一: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1、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3.5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㈠+㈡+㈢]×综合费率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㈠+㈡+㈢]×规定费率×(1+税率)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9.66元×(1+税率)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调整=工日总量×9.66元×(1+税率)㈧工程总造价∑=㈠+㈡+㈢+㈣+㈤+㈥+㈦2、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3.5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综合费率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1.24‰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规定费率×(1+税率)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15.81元×(1+税率)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调整=工日总量×9.66元×(1+税率)㈩工程总造价∑=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3.5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综合费率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规定费率×(1+税率)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9.66元×(1+税率)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调整=工日总量×9.66元×(1+税率)㈩工程总造价∑=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4、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㈠定额基价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包工不包料53%,包工包料140%)㈢计取税金=[㈠+㈡] ×税率㈣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39-19.69-2.0)元×(1+税率)㈤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调整=工日总量×(39-19.69-2.0)元×(1+税率)㈥工程总造价∑=㈠+㈡+㈢+㈣+㈤5、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Ⅰ。

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

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

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
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是指根据河南省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建筑工程定额取费
标准,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计价的重要依据。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定额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控制,因此对于建筑行业来说,熟悉并严格执行定额取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施工技术
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和制定的。

这些因素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定额取费标准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保证定额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其次,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定额取费标准可以保证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配置,从而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也可以避免因为施工过程中的不合理费用支出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

另外,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的合理执行也对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

合理的定额取费标准可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计算和控制,避免因为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导致建筑企业的经营风险。

同时,合理的定额取费标准也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总的来说,河南08定额取费标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
理的定额取费标准可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计算和控制,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筑企业和相关部门都应该充分重视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工程地点税率(%)市、区 3.41县城、镇 3.35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

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2008定额解释一、08定额主要内容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1.进行量价合一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5.小型机械费调整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三、定额的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一)人工费: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②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二)材料费: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08定额解释

08定额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行因承接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各类工程费率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位:%
企业管理费单位:
3.%
5.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
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

6. 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按下表计算:
单位:元/工日
7. 冬雨季施工费:
单位:%
注: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雨季施工标准所发生的工程量;雨季施工为全部工程量。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一)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为:
工程量X计价定额中的定额计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二)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

二、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措施项目费用组成表
2.规费费用组成表。

湖北省2008版定额(清单)综合取费系数表

湖北省2008版定额(清单)综合取费系数表
2009年清单计价综合取费系数表(鄂建文【2008】216号文、武建[2009]16号文) 2009年清单计价综合取费系数表(鄂建文【2008】216号文、武建[2009]16号文) 年清单计价综合取费系数表 号文 号文
编制时间:2009年 编制时间:2009年3月17日 17日 取 建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二、 2.1 1 2 3 4 5 6 7 2.2 1 1.1 1.2 2 2.1 2.2 3 3.1 3.1.1 费 筑 物 专 划 业 分 12层以下( 40m 12层以下(≤40m) 层以下 计算表达式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1+2+3)*4.95% (1+2+4)5.35%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1+2+3+4+5+6 2.1+2.2 ∑(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1+2+3)*4.95% (1+2+3)*5.35%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1+2+3+4+5+6 1+2+3 以直费(直接工程费) 以直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的工程 ∑(人工费) ∑(机械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 ∑(人工费) ∑(机械费) 3.1+3.2 (1+2.1)*3.3% (1+2.1)*1.8% 系数 12层以上(>40m 12层以上(>40m) 层以上(>40 费率(%) 费率(%) 系数 建 费率(%) 费率(%) 筑 工 系数 程 工业厂房 市政工程 费率(%) 费率(%) 系数
1.00000 0.04950 0.05350 1.10300 1.03800 4.95% 5.35%

各类费用取费标准

各类费用取费标准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工程地点税率(%)市、区 3.41县城、镇 3.35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

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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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标的额×费率
3.2
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
标的额×费率
3.3
招标人白行供应材料
标的额×费率
4
价差
4.1+4.2+4.3
4.1
人工价差
按规定计算
4.2
材料价差
∑消耗量×(市场材料价格一定额取定价格)
4.3
机械价差
按规定计算
5
施工管理费
(1+2)×费率
5.45%
6
利润
(1+2+4)×费率
5.15%
7
规费
(1+2+3+4+5+6)×费率
6.35%
8
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
(1+2+3+4+5+6)×费率
0.12%
9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5+6+7+8
10
税金
9×费率
(武汉市3.6914%),(市3.41),(县3.35)
11
含税工程造价
9+10
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
2.1.1
人工费
∑(人工费)
2.1.2
材料费
∑(材料费)
2.1.3
机械费
∑(机械费)
2.2
组织措施费
2.2.1+2.2.2
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2.1)×费率
3.8%(4.15%)
2.2.2
其它组织措施费
(1+2.1)×费率
0.60%
3
总包服务费
3.1+3.2+3.3
2008费用定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12F以上(12F以下)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4
1.1
人工费
∑(人工费)
1.2
材料费
∑(材料费)
1.3
机械使用费
∑(机械费)
1.4
构件增值税
∑(构件制作定额基价×工程量)×税率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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