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监控制度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查和筛选借款人:小贷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借款人审查制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还款能力评估等。
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并进行核实。
2. 风险控制措施:小贷公司应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设置借款额度上限、限制借款用途、设置借款期限等。
同时,对风险较高的借款人或借款用途进行额外审查和控制。
3. 利率定价和费用收取:小贷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利率定价体系,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借款利率,并进行适度调整。
同时,对借款人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明确规定,不得乱收费、高收费。
4. 还款管理:小贷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还款管理制度,包括设定还款周期、提醒借款人还款、催收逾期款项等。
同时,对于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要及时采取适当的催收措施,确保借款本息的回收。
5. 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小贷公司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借款人信用状况,发现借款风险并进行预警。
对重大风险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6. 信息安全管理:小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和加密借款信息。
7. 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小贷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包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检查和审计。
8. 法律合规和合规风险管理:小贷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
浅谈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

浅谈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摘要】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可忽视。
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探讨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内容。
在介绍了背景和问题意识,引发了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思考。
在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特点、风险控制策略、实践案例、面临的挑战以及管理建议。
在强调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发展。
通过总结回顾,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相关行业和机构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特点、策略、实践案例、挑战、建议、重要性、未来展望、总结回顾。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是当前金融领域中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小额贷款公司在满足消费者短期资金需求的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策略进行探讨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小额贷款公司相较于传统银行机构,通常更具灵活性和快捷性,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普通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
由于行业监管相对宽松、风控机制不够完善等因素,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多方面的风险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避和应对这些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实践案例的分享和经验总结,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也需要不断挑战自我,持续创新,加强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2 问题意识在当前金融市场上,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服务于普通民众的金融机构,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
问题意识是我们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只有通过正确认识和分析问题意识,才能有效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和管理措施,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模式相对较为灵活,但也存在着资金来源不稳定、信用风险高等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实施细则

ⅩⅩ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小贷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贷公司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中所指小贷公司,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三条市投融资办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政府金融办指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小贷公司监管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含Ⅹ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各自辖区内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一个部门具体负责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
成立金融工作机构的,由该机构负责小贷公司监管工作;未成立金融工作机构的,县、区人民政府应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小贷公司监管工作(以下统称为县、区小贷公司监管机构)。
第四条建立小贷公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投融资办、人民银行ⅩⅩ市中心支行、ⅩⅩ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小贷公司经营监管信息在各部门间的畅通共享,研究解决小贷公司运营和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第五条市投融资办主要承担下列监管职责:(一)市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工作;(二)研究、实施全市小贷公司管理和发展的有关政策;(三)指导县、区监管机构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和风险控制;(四)对小贷公司出现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行为及时组织查处认定;(五)审查小贷公司设立申请,指导、帮助小贷公司筹建和开业;(六)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审核小贷公司相关股权变更、迁址、停业整顿、撤销、关闭方案,对授权审批事项进行审批;需要报批的,及时上报;(七)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查收有关报表资料,对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分析;(八)对小贷公司的监管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级,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其经营状况、风险程度作出客观评价和相应奖惩措施;(九)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对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十)根据风险程度对小贷公司进行分类,对高风险的小贷公司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督促、指导其制定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方案,并对其进行跟踪监控;对不能有效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小贷公司,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向市政府和省政府金融办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编写目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范围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监督、经营规范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规定。
三、制度制定程序(一)制定工作小组的建立:由公司领导将该项工作交给专业化人员和律师组成制定工作小组。
(二)立项审批:制定工作小组向公司领导提出制定监控管理制度的申请,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派出相关成员参与制定工作。
(三)调研和调查:制定工作小组向法律部门请教有关法律条文,并与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调查研究。
(四)起草初稿:制定工作小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初步起草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稿。
(五)内部讨论:制定工作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与公司相关部门逐一讨论,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六)审批:制定工作小组将已修改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稿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七)印发和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公司将该制度印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分发,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相关政策规定。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一)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业务活动中的贷款部分;经营贷款过程中的流程控制;借贷双方权益保障。
目的:规范公司贷款业务,加强风险控制,保护公司利益与借贷双方权益。
内容:公司贷款的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抵押物、质押物的管理;贷款利率的确定及核算方法;贷款申请及还款的规定;逾期罚款和催收等管理制度;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必要措施;应急预案、违规认定和处罚等内容。
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股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同)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
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风险管理普通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导致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浮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者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浮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管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
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损失的风险。
小贷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社会资金安全,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是指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
2. 监管机构职责(1)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政策、规定和标准;(2)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进行审批;(3)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4)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6)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监督管理内容1.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1)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时,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等条件;(2)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终止时,应依法进行公告,并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1)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合法、合规、稳健经营的原则,不得进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2)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率(1)小额贷款公司应保持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监管机构规定的最低要求;(2)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率进行监测,发现不足时,责令其采取措施整改。
四、监督管理措施1. 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2. 对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监管机构可要求其整改,必要时可暂停其部分或全部业务;4. 监管机构可根据需要,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进行分类监管。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以小额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特点包括风险较高、资金流动性快、利润水平较高等。
由于行业特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极其重要,任何一丝疏漏都可能导致重大风险。
本文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风险管理制度的概念风险管理制度是指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小额贷款公司所制定的风险管理和操作措施。
它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套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证业务质量。
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长久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业务运作的规范性,避免结果失控;另一方面,它可以帮助公司降低诸多不必要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其流程包括对申请人风险的评估、对资产风险的评估、对系统风险的评估等。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状况等重要信息,并采取措施保证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风险防控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包括对系统规定的重要风险防范措施的完整性,以及公司内部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风险分散机制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采取适当的风险分散机制,避免业务集中于某个特定的区域或行业,从而降低整体风险。
风险监控机制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建立完整的风险监控机制,对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风险敞口的变化,提前有效地控制潜在风险。
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通过以下几点来保证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责任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以及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行使权限,确保风险管理的责任到位。
规章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各个部门及个人在管理工作中要遵守的规定和流程,确保公司运营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重要机构,对于满足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与业务发展相伴的是一系列金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运营,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至关重要。
一、信用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
由于小额贷款的客户往往信用记录不完善、还款能力较弱,存在较高的违约可能性。
为防范信用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
通过多渠道收集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征信报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运用科学的评估模型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
同时,加强贷前调查工作。
信贷人员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贷款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对于风险较高的贷款申请,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论证。
贷后管理也是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环节。
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
对于出现还款困难的客户,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协商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必要的帮助等。
二、市场风险及防范措施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行业风险。
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
为应对利率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要密切关注市场利率的变化,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在保证收益的同时,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对于行业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避免将贷款集中投向风险较高的行业。
通过分散贷款投向,降低因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及防范措施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管理不善、流程不规范、人员失误等。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防范操作风险的基础。
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
确保员工熟悉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能够准确操作,减少因人为失误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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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监控制度第一章总贝IJ第一条为了增强XX 市XX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风险监控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
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
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
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性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本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会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六条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从不同的侧面关注和管理风险,并力求实现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合规目标4 个目标,以此促进可持续发展。
战略目标,是指局层次目标,与使命相关联并支撑其使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 市XX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本公司、本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 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以及《XX 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XX 市XX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是本公司的持续责任,本公司有责任忠实诚信地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及自愿性信息披露。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密的基础上,本公司可遵循自愿性原则主动、及时地披露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本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方面。
第四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无虚假记载、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须在境内外市场同时披露。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信息的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
如本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误导投资者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在遵守有关方面规定的前提下向监管机构申请暂缓披露或者豁免披露。
第六条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两种文本的内容应当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执行主体与职责第七条董事会负责管理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规范的信息披露程序,依法确定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合规的披露方式,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是本公司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本公司信息披露采取董事会负责下的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关于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部分进行披露。
第八条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董事会授权的人员是信息披露的执行主体。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九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本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执行主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披露本公司未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第十条董事的责任:(一)董事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二)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本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第i A一条监事会及监事的责任:组建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 23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在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支行、以及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银监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由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征邀约有关个人股东出资,组建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组建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如下:一、拟组建机构的情况(一)名称: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二)牵头出资人: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三)住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有色金属产业园祥云公寓一楼(四)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五)拟注册资本金:5000 万元人民币(六)业务范围: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二、拟组建机构的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拟组建的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和7 名自然人出资组建大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在坚持为中小企业,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前提下,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贝IJ第一条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大额贷款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要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第六条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一受理与调查一审查一审议与审批一报备一与客户签订合同一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一贷款本息收回。
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
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
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贷后管理。
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第七条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八条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
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