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保证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复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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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及计划

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及计划

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及计划
近期,我们案件审理室在审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一份工作总结及计划,以期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首先,让我们来总结一下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审理周期较长、工作负荷较重、文件整理不够规范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需要我们及时加以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一、优化审理流程。

我们将对案件审理流程进行全面审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优化。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

二、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工作负荷较重的问题,我们将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有序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将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规范文件整理。

我们将建立文件整理的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每一份文件都能够被妥善整理和归档,方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四、加强团队建设。

我们将加强团队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审理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司法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今后
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案件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乡案县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干部兼职多,变动频繁。

由于受现在体质的制约,乡镇纪委书记的任命和提拔受限于同级党委,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干部的大部分精力、时间都用在单位其他工作上,对于案件的查办较为被动,多为应付,乡镇纪检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乡镇纪检组织对纪检业务不够精通。

在审理中发现,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处中必要的业务知识缺乏,对程序性的规定掌握不够,证据的采集不规范,定性不准等,直接影响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导致乡镇一级案件查办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是乡镇纪检组织对纪检工作思想不够重视。

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都是县纪委再三督促才凑数上报,案件质量很差,甚至有凑案现象。

这些问题的产生,除体制的原因外,乡镇纪委对纪检工作从思想上不够重视也很重要。

二、县纪委自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知识陈旧,知识结构长期得不到更新。

在案件的查办中,我们任然延用十几年前的老办法,老套路,长期的定势思维办案。

老同志“吃老本”,新同志“吃书本”,知识、技能得不到更新。

在新形势下,新的腐败层出不穷,手段千变万化,不更新业务知识,对新的腐败形势我们将难以应付。

二是案件查办力量薄弱,案件查办力度较小。

在平时的案件查办中,由于受案件查办人员限制,只能被动的查处一些上级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主动出击,自寻案源。

三是案件查办程序不规范,部分案件查办不安规定进行。

在案件的审理中,发现有些案件没有经过审理就上会出处分决定,有些案件的处理没有参考审理意见,和审理有较大偏差。

三、建议对策。

一要改革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突出纪检组织的主业。

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实行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由县纪委提名,乡镇纪委实行双重管理,突出乡镇纪委的主业,减少同级党委对乡镇纪委的干预。

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描述:在司法系统中,案件审理是重要的环节。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审理周期长、效率低下的情况。

其次,有时候判决结果可能会偏向一方,缺乏公正性。

此外,在证据收集和调查过程中也有出现漏洞等问题。

二、审理周期长、效率低下的原因分析:1.人力资源不足:目前,我国法院面临着大量未解之案和诉讼纠纷,但员额法官数量较少,导致了办案能力与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

2.程序设计复杂:目前很多案件都需要经历预立管辖制度下立案阶段、“三转”程序(指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当庭询问笔录和取保候审确认书)、开庭阶段等各个阶段才能最终进行裁判,这些繁琐步骤增加了整个流程的时间成本。

3.信息化水平落后:还有部分地区没有配备完善的电子设备与网络基础,并无法将繁琐办事手续简化、快速办理。

这也导致了案件审理工作效率的低下。

三、判决结果偏向一方的原因分析:1.司法不公问题:一些地区可能存在官商勾结、腐败现象,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不公正行为,对某一方进行非法优惠或者歧视待遇。

2.证据获取困难:在实际操作中,收集和保全合适的证据往往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

有时候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并不能提供足够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

3.技术设备欠缺:目前我国在部分基层法院还存在着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无论是专业知识培训还是先进设备配置都需要更大投入与改善,以满足司法需求和提高审理效率。

四、解决办法及建议:1.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通过增加员额法官数量、招聘专业化辅助人员等方式来增加队伍规模,并针对相应领域提供必要培训和磨炼机会,以提升案件处理能力。

2.简化诉讼程序:对于一些繁琐程序的阶段,可以考虑通过引入电子诉讼、在线庭审等方式进行改革。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审理效率,节约时间成本。

3.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司法信息化系统,确保各个地区都能快速办理案件,并实时更新信息。

同时鼓励法院适应更好的技术设备配置。

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案件审理工作是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审理周期过长当前,一些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特别是涉及到重大案件或者复杂案件时更为突出。

审理周期长不仅增加当事人的等待时间,也增加了社会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司法效率。

1.2 审理质量参差不齐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法官和检察官在案件审理中存在工作不细致、疏忽大意、缺乏独立性等问题,导致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另一方面,庭审中证据收集不全面、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等问题也会影响判决的质量。

1.3 法律规范性不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规范性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有些地区的法官和检察官在判决案件时偏离法律规范,过多地注重案情的复杂性和社会关注度,而忽略了法律的平等适用原则。

这种情况下,司法公正和权威性都会受到质疑。

二、案件审理工作改进的对策为了解决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以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2.1 加强案件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可以加强案件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自动化管理,可以大大提高案件的查阅和处理效果。

此外,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案情分析和预测,为法官和检察官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提升审理质量和效率。

2.2 加强司法人员培训为了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审理水平,应加强相关培训。

通过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模拟庭审等形式,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问题处理能力。

此外,在培训中还应注重法官和检察官的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司法理念。

2.3 完善法律规范为了解决法律规范性不足的问题,应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制定更为明确、具体的法律规范,为案件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指导。

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四篇)

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四篇)

案件审理工作经验一、健全三项审理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程序,是依纪依法办案的重要保障。

几年来,委局领导非常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在人员配备和工作协调上都给予了倾斜。

配备了正科级主任,进班子(在我市仅此一例),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无论人员怎么调整,审理室必须保证____人,审理干部优先提拔、优先参加中央纪委培训班学习。

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健全了三项审理机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努力提高执纪办案工作水平。

(一)严格执行“查审分离”制。

始终坚持“查审分离”制度,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分管案件审理工作,实行案件移送权与审理受理权“两权”分离,切实避免“查审不分”、“先定后审”现象的发生。

在严把案件实体关的同时,注重把好程序关,坚持“三个不上会”:一是违纪事实材料未同本人见面或没有进行审理谈话的案件不上会;二是未向违纪人员进行享有权利告知或被调查人意见没有得到合理解释的案件不上会;三是未经审理或审理时间不足的案件不上会。

如____年,在调查卧牛河乡两名干部变卖树苗贪占一案时,由于着急上报结果,在错误事实材料没有同本人见面及本人提出的疑问没有解释到位的情况下,检查室就移交审理,审理室发现后决定退卷待审,严格履行办案程序。

另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还特别注重挖掘“案中案”。

在审理辰清镇一名村支部书记挪用救灾款案件时,从证言证据中发现其中有两笔救灾款是被镇政府挪用了,随后我们对镇长、主管副镇长、民政助理____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二)大力推行“乡案县审”制。

针对乡镇及县直纪委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经验欠缺等实际情况,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我们实行了“乡案县审”制,明确全县各乡镇(及后期成立的驻乡工作室)和县直各单位立案查处的党政纪案件,调查结束后必须报县纪委审理后,再做出处分决定,否则不予结案。

切实发挥统一审理矫正纠偏、拾遗补漏作用。

____年,在审理群山乡富民村支部书记刘某违纪案件时,乡调查组把刘某将集体大额资金存放在个人手中,坐收坐支等行为定为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感悟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感悟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感悟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感悟作为一个纪检干部,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领悟到了一些深刻的道理。

首先,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需要严谨、细致和耐心。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每一个细节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考虑,不能有任何马虎和疏忽。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调查结果是准确无误的。

同时,在审理过程中还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毅力,不能因为工作量大或者调查难度大就放弃或者草率处理。

其次,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具备高度敏感性和独立思考能力。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敏锐地捕捉到每一个线索,并且对于每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都要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

同时,在处理案件时也需要保持独立思考能力,并且不能受到任何外界干扰或压力。

再次,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具备高度责任感和公正性。

作为纪检干部,我们需要对我们的工作负责到底,并且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偏离我们的职责。

同时,在处理案件时也需要保持高度公正性,不能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其他原因而对某些人采取不公正的处理方式。

最后,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具备高度保密性和机密性。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保守每一个涉及到的信息,并且在处理案件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不会被泄露出去,并且能够真正地起到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作用。

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够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并且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层国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基层国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作者简介:魏杰(1986— ),男,汉族,北京人。

主要研究方向:政工。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构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法定处理的一个重要程序。

伴随着经济形势的日趋复杂,基层企业需要不断面对新的问题、解决新的矛盾,涉及到法律法规的行为也随之增多。

纪检审理以强烈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对发生的案件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对存在于组织中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并提出有的放矢的策略,既是职责所在,亦是自治基础。

一、基层国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组织体系不健全,审理力量薄弱在党的案件查办工作中明确规定,纪委对案件的审理工作应该坚持查审分离的原则。

但是基层国企能够调配出人员设置独立组织结构的不足50%,大多数审理机构或是与基层党组织合署办公,或是与企业的审计科合署办公,统统归于企业管理,这样一来,就在客观上形成了企业的监守自盗和职权滥用。

级别越高的管理者越容易在廉政工作上“栽跟头”,而纪委监察畏强权,必然造成组织机构的形同虚设。

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上,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寥寥无几,查办案件的组织力量薄弱,阻碍力量强大,导致审理工作无从下手,很多环节草草收场。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纪委审理工作属于刚性原则非常强的工作,它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深厚的理论修养和扎实的工作能力。

但是,实际的情况则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大,他们或者是身兼数职,或者是“半路出家”,有一些工作人员还是即将退休的“安置户”。

这些工作人员普遍具有的特征是意识观念滞后、知识结构陈旧、无法熟练的使用法规法条进行工作。

近年来,也有一些年轻的力量注入到纪委组织中,他们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可以适应审理工作,但是因为案件审理属于“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学有专长的人大多不愿在这个岗位安心工作。

(三)案审程序不规范,审理质量待提高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国企的官僚习气严重、机构臃肿,很多工作都没有制定统一的规范工作流程,纪委的案件审理工作就是其中的一项。

浅析基层纪委如何做好查办案件的工作

浅析基层纪委如何做好查办案件的工作

浅析基层纪委如何做好查办案件的工作作者:侯文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3期摘要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基层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部分地区的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犯案手法也越来越隐蔽,这给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办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因此,搞清基层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找出与之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新时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基层纪委在查办案件中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做了浅显的分析。

关键词基层纪委违法违纪犯案手法作者简介:侯文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174-02一、基层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重视程度不够查办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此项工作开展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还缺乏清醒、深入的认识,部分领导对纪检监察部门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

因此,当一些违法违纪问题被媒体披露以后,一些地方首先想到的却是如何,捂着、掖着,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不是想办法搞清问题的根源在哪,并找出解决办法。

这种现状极大的制约了查办工作的开展,导致了不想办案、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查办的案件质量不高查办的大案、要案件数较少,少的原因不是因为很少发生,而是因为纪检部门查处的力度不够,对于查办的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只会停留在表面上,对于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根本没有涉及,或者有所涉及也只是蜻蜓点水,做做样子。

所查处的案件大多是一些违反单位财经管理制度以及生活作风不正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

(三)缺乏相应保障体制纪委在查办案件中,体制保障不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效案源线索较少,渠道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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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保证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案件审理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

案件审理工作对保证案件质量,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基层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是案件审理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的地方和环节。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案件审理整体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县纪委通过召开基层纪委案件审理人员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纪委人员少,案件审理人员均是兼职,且队伍不稳定。

目前我县基层纪委的编制基本上是一人,纪委书记作为专职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案件的审理人员只能是兼职的。

基层案件审理人员有着具体的本职业务工作,且在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每个工作岗位基本上都是人少事多,工作繁忙,案件审理工作作为一项兼职工作,也就不可能有足够精力去做了,在审理案件时认为纪委书记都是专职人员,业务水平比自己高,以他做的为准就错不了,人云亦云,甚至有些审理工作都由纪委书记代劳,自己只签字了事,这样案件审理工作就流于形式了。

另外,基层案件审理人员都是从单位综合素质较高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中选任,人员变动较快,这也是造成审理人员专职而不专业的一大因素。

2、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业务不熟悉,专业性不够。

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审理人员熟知案件查办程序,能熟练掌握运用党纪政纪条规,从一定程度上说要求比专职纪委书记要有更强的业务水平。

而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系统培训,也没有足够时间学习,且审理专业知识类的书籍不完善,造成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不能较快地掌握审理业务知识,也就不能很好地履行审理把关职能。

3、基层案件大都案件类似,案情简单,不利于审理人员业务的提高。

我县2007年至2009年基层办案共52件,其中农村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44件,占案件数的85%。

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类的案件案情简单,此类案件适用条例也单一。

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常年审理同一类案件,审理水平也就难于得到提高。

4、基层领导对案件审理人员的重视和关心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在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中,流传这么一句话:查案的是杀猪的,审案的是饬猪的(饬猪的意思为拔毛、解剖整理等一系列后续事宜),人们总是赞扬杀猪的,却对饬猪的嗤之以鼻。

有些基层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查案轻审案,认为案件审理人员做的是细节、程序上的完善工作,那都是膳后的小事情。

审理人员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工作,成绩却难于显现,而且在工作评先评优时也容易受到忽视,这对于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

二、我委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委对基层案件均实行“乡案县协审”,针对基层纪委审理人员不足、业务不精等现实情况,改进基层案件审理方式,重新调整县纪委审理室在基层纪委案件审理中的角色定位,摆正摆准位置,不缺位不越位,当好“六员”,即“组织员”、“教练员”、“守门员”、“限时员”、“监督员”、“质检员”,有效促进了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年来,基层纪委共审理案件52件,“乡案县协审”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错案和申诉案件。

1、组建基层案件审理队伍,当好“组织员”。

要求各基层纪委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小组,审理小组组长由单位副职领导担任,成员选择政治觉悟高、党性强、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基层干部组成。

各基层纪委将初选的审理人员名单上报县纪委,由县纪委审核把关,并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案件审理员。

对调整了工作岗位的基层案件审理人员,要求基层纪委在一个月内将补入人选报县纪委审核,避免因审理人员缺位而查审不分的现象出现。

同时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基层交流审理、合作审理,通过资源整合,有效地解决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2、加强审理业务培训与指导,当好“教练员”。

对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指导,让其业务水平尽快适应基层案件审理要求。

一是集中培训,举办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他们系统全面地学习案件审理业务知识,提高他们对党纪政纪条规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同时总结各案中易出现的问题,对他们予以提醒;二是“以案代培”,选择基层纪委在办的典型案例,组织
基层审理人员现场审理,采取“先个别后集中”的方法,即:先让每个人对同一案件分别进行审理,县纪委案审人员现场指导,现场过关,之后大家集中座谈,交流自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得与失,并对如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畅谈想法;三是跟班学习,抽调各基层审理人员,特别是新到岗的审理人员,到县纪委进行了短期的跟班轮训,使他们尽快熟悉审理业务,适应工作岗位;四是特别指导,利用基层案卷送审的机会,根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给予特别指导。

另外,为使基层纪委办案人员更清晰、更全面地掌握“乡案县协审”案件的办案程序,我委编印了《“乡案县协审”案件办案手册》,对查办案件从受理到纪律执行等各程序都作了具体要求,且对应各程序制定了相应的表格及文书样式,并对应注意的细节问题作了详细的提示。

3、采取县纪委科室定向联系指导各基层纪委的方式,当好“守门员”。

由于基层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我委采取了县纪委有关科室定向联系指导各基层纪委的方式,让县纪委查办案件的业务骨干经常到挂点的基层纪委进行业务指导,一方面,引导其树立正确办案意识,不要因怕得罪人而不查办案件,或每年只办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指导其从易发案的环节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另一方面,指导其认真核对案件立案条件,防止案件在事实未弄清之前草率立案或违纪情节显著轻微而勉强立案,避免立案后出现被动局面或办案质量不高的现象;第三是指导其制定详细的办案计划,尽量避免因调查
工作疏忽导致同一事情反复补证的现象发生,同时提醒其严格按要求按程序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4、督促按时审结,当好“限时员”。

制定了查办案件限时责任制,提高办案效率。

要求基层案件调查终结三日内,要及时将案件移送基层案件审理组初审,基层审理组对一般案件七日内,疑难案件十五日内初审完毕,呈报县纪委案审室协审。

县纪委案审室审结后作出《协审意见》,五日内将案件发送原移送单位审理。

基层纪委参考《协审意见》五日内出具《审理报告》。

基层党委按照相关程序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在一个月内执行到位。

5、实行“三审定案”,当好“监督员”。

“三审”即:“一审”为基层案件调查结束后移交基层审理组初审,初审要求两名以上审理人员进行;“二审”为基层审理组初审结束,出具《初审报告》后将案件移送县纪委案审室进行协审;“三审”为基层案件审理小组参考纪委案审室作出的《协审意见》,对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并提交基层党委讨论后再定案。

实行“三审定案”制,比以往的案件审理方式增加了两道审理关,通过三关审理的层层查缺补漏,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更加严谨细致了,而且也更能防范审理工作中的人情干扰,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审理质量。

如,我县某乡一违纪案,乡审理组在初审时发现案件证据不充分,退回调查组补充调查;县纪委审理室“二审”协审时认为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条例不当,及时提出协审意见;基层“三审”集体审议时又在案卷的细节上加以了整改,充分发挥了“三审”把关作用,有效防止争议案、
申诉案等“后遗症”的发生。

6、案件协审严把“三关”,当好“质检员”。

在协审中我委按照“二十四字方针”,严把“三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一是严把“材料规范关”,一方面看材料是否齐全,看初核呈批表、初核报告、立案呈批表、调查报告、本人检讨、调查谈话笔录、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初审登记表、初审谈话笔录、初审报告、移送协审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另一方面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每项材料的格式、内容、签字、盖章、落款时间、复印材料盖章等逐一进行审核。

二是严把“事实证据关”,看认定的事实与证据材料是否相吻合,证人之间的证言有无矛盾,能否相印证,能否形成证据链,对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认真审核案件的定性、适用条例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有无畸轻畸重的问题。

严把“三关”后,及时提出协审意见供基层纪委参考定案。

三、对进一步促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几点建议
1、建议增加基层纪委的编制,设置副书记职位,为查审分开提供人员保障。

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不是纪检专职干部,而是兼职人员,这将严重影响案件审理工作的角色定位,常常出现案件审理工作处于虚位,流于形式的问题发生。

如果基层纪委有2个以上编制,案件审理人员就能是专职纪检干部担任,这对提高基层案件审理水平将起到关键作用。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审理工作相关制度,包括集体审议制度,审理前谈话制度,查审分离制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回访考察制度,党纪案件申诉复查制度等,并编印成册。

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制度,件件事情有章可循,便于基层审理人员能较快进入角色,提高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3、编印一套基层案件审理文书格式及程序规范要求的参考书籍,为审理工作提供质量保证。

现基层案件均实行“乡案县协审”,对审理方式和审理程序都有了新的要求,希望上级纪委能组织编印一套融合基层审理文书格式、程序规范、相关文件、相关党政纪条例等内容的书籍,让基层案件审理人员能较快掌握基本审理知识,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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