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公司进货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1.目的对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职责采购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仓库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技术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质量部检验员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反馈。
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工作内容外协外购件的分类4.1.1外协件根据本厂生产需求,外协件分为:机械加工零件(部件)、铸件类、表面加工处理类。
4.1.2外购件根据外购件的用途和性能,分为五金、标准件、管材、钢材、传动、气动、电气、工具及辅助材料等。
进货检验判定标准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外协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
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仓库)报检——〉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部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技术部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检验单。
样件检验完毕后,检验单交由采购部门,以据此做出鉴定报告,采购部门通知供方并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供方须待检验报告、合格证、采购部开具的《检验通知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技术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检验工作要求44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详细填写采购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4.4.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443、检查结果报技术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10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及外购件抽样检验规则原材料及零部件外购进厂后,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竟争力,满足产品配套的需要,凡外购件进厂均需进行复验、验收。
验收规则如下:1 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均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库管、检验人员按本验收工艺及有关技术条件对进厂的外购、外协件进行抽验。
抽验合格后由库管、检验人员签发零件进厂验收合格证,各使用单位依据此合格证,将其投入使用。
2 对于所签订的外购、外协件的合同,应明确产品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及承制方法,确保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的质量和性能。
凡经抽验不合格者,未做出处理意见之前,不得使用。
3 验收所需的工装或量具由综合技术部向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的使用部门提供工装或量具图号,并由使用部门委托制造,质量检验人员负责使用及量具的定期送校。
4 外购、外协件进厂验收方法4.1 凡进厂的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原厂合格证。
库管、检验人员应根据合格证的内容进行认真的核对,做到证物相符一致。
必要时对原材料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进行取样分析。
4.2 外购、外协件验收标准采购数量S:S≤200时,抽验6%;200<S≤400时,抽验4%;S>400时,抽验3%。
当产品数量不足200件时,按200件计,抽验率为6%。
若所抽验的产品全部合格,该批产品为合格。
若抽验有不合格者,则加倍抽验。
若还有不合格者,则由供应、检验、技术部门有关人员酌情处理。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签发零件进厂验收合格证。
4.3 对于普通标准件的进厂验收,除核对产品合格证外应进行外观抽查。
4.3.1 对于螺栓、螺母、垫圈等标准件,其表面应平整、无毛刺、无锈迹、无裂纹、无氧化皮,表面有特殊要求的(镀锌、发兰、涂漆),其表面无破损。
5 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抽验合格后,由库管、检验人员签发验收合格证并归档,做为验收依据,保存一个厂修期。
6 为确保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技术、供应、质检部门须定期考查承制单位,并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抽查、评估、认可。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目的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毛坯、外协半成品及配套件进入生产过程,并为稳定正常生产秩序和保证成品质量提供必要的条件。
范围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外购、外协物资。
内容3.1外购件:外购物资进厂前,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活动的外观证明,如“厂名、厂址、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记录、技术文件、合格证”等,必须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拒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外购物资进厂后,保管人员按《仓储管理程序》收料,并通知进料检验员检验。
外购物资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A、B、C三类,A类是关键的,施行严格的全项检查。
B类是重要的,抽检必要的质量特性。
C类是一般的,可以凭供货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检验人员首先验证外购物资的外观证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按照相关的标准,图纸的特性要求对外购物资的外部形状、规格、特性、外观标记及物资外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验,对于数量较多且一般性的外购物资可按比率10﹪进行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结果记录。
电机: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然后进行通电试验测转速和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轴承: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按抽样标准抽查,检测外径、内径和厚度。
泵、阀: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上液压检测台逐一检测。
密封件、胶管等由检验员确认: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编号:****-C-2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厂检验要求及流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外委、外协及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目的为确保进货原料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不合格品进入生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 技术部是进货检验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设专职质检员负责进货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3.3 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关键件、主要原材料、外购及外协件的进货检验规程。
3.4 质检工程师负责指导质检员开展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外委、外协、外购(材料)件进货后,由物流中心采购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交进货质检员,质检员接到申请单后实施检验。
4.2 凡生产用关键性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进货后,采购员要向质检员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质检员只对其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加倍抽查,再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需要做其它性能检验的材料,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4 要建立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质检员依据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行检验。
关键件100%检查,其他件按照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检比例检查,若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及外委、外协、外购件,质检员在进货检验申请单上签字或盖章,采购员依据此单办理入库。
4.6 质检员对验证完的采购物资要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如有更改在更改处划一横线,重新填写正确的,然后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
检验记录每月末由检验工程师收集、审核、装订、交质检工程师存档,进货检验记录保存三年。
4.7 经检验不合格的零件由物流中心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改进和预防措施,待供应商解决问题以后,重新交检,合格验收,不合格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物流中心负责退货。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验收规定为使我公司生产的板式热交换器和换热机组制造采购的材料质量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及用户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包含板式换热器所应用的夹紧板、换热板片、密封垫片、密封胶套、管材、螺栓、法兰、焊材、型钢、水泵、阀门及外加工夹紧板上下梁喷塑的检验要求。
确保所使用的材料准确无误,并具有可追溯性。
一、采购材料检验及验收1、采购的材料进厂后,采购员在工作时间2 小时之内与储运部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负责将实物存放在待检区,采购员持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填写《进货申请检验记录单》向质检部报检。
如当时无法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应持传真件报检,并于7 天之内将原件交质检部存档,拖期罚责任人20 元/ 天。
质检部收到进货申请检验通知后 4 小时之内检验完毕并开具产品验收单,需复验的材料 3 天之内完成,需出具权威机构复验证明的7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未经质检部验收储运部不得发放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 元。
材料责任工程师监督材料存放管理,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2、质量证明书的审查板材进厂时应核对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公章,也可以是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质量证明书中的材料牌号、规格、生产炉号必须与实物一致,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交货状态及其它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3、夹紧板3.1 检验依据GB/T699《优质碳素钢结构钢》GB/T700 《碳素结构钢》GB/T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713《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3.2 实物检查材料商的原生产单位的标识、技术标准、炉批号、规格、牌号、生产日期,应与质量证明书上相一致。
外形尺寸用游标卡尺或盒尺进行测量,材料尺寸的偏差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厚度不能有下偏差。
钢板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夹杂、分层等不允许的缺陷及腐蚀较严重的情况。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1.目的验证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不被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的检验或试验的质量控制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质保部质管室负责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归口管理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制订、审批。
4.2技术开发部负责有关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制订。
4.3计划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和外购件到厂后向质保部报检。
4.4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作好原材料、外购件的入库手续。
5.工作程序5.1检验和试验策划5.1.1由技术开发部负责根据产品的过程流程图、PFMEA、顾客指定特性值、相似产品/工艺资料制订检验流程计划(包括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所有检验,包括外委检验),并将其供现场使用。
5.1.2质保部根据检验流程计划编制检验规程,对所需检验的项目和方法作出规定,其内容必须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以及精度、抽样方法(接收准则C=O)、评定(统计)方法、记录方式,注明是否需要提供质保书/自检报告,对于目检项目的极限样件顾客要求时须经认可。
5.2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不入库、不投产、不使用。
5.2.1进货物资检验工作流程a.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应分类分批存放在仓库指定地点,并附系“待检”标识。
b.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由计划供应部填写《材料入库验收单》,并附分承包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交质保部检验,如不符合手续,质保部可拒绝接收。
c.质保部根据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试验,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做好记录。
如本厂无检验手段时,可由本厂检验员赴分承包方现场检验或定期委外检验。
d.质保部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对进货产品进行验证。
——根据检验指导书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和试验;——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检验/试验报告并核对报告;——根据事先在技术质量协议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自检报告进行确认。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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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一)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2.质检人员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采购人员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仓管员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5.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6.技术总监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二)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三)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1.进货检验判定依据: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2.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3. 检验工作程序:依照《原材料采购的质检、入库、领取及核销规程》。
(四)检验工作要求
1. 检验员严格按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2. 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各项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3. 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五)质量问题的处理
1.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应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质量负责人依据检验记录进行汇总,并定期向采购人员提供信息以便统计供应商业绩集中考评。
(六)进货检验规定
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2.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
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
3.外观检查: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4.性能检验和试验: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5.检验及试验记录:
a.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b.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6.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a.标识办法和内容详见《证书、标识管理制度》。
b.紧急放行的控制: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负责人或总经理签字。
7.其他检验规定: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8.入库: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出具《验收单》,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