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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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

小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

⼩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额诉讼是⽐较常见的⼀种民事诉讼,⽽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额诉讼是有⼀这适⽤范围的,⼩额诉讼的当事⼈具有⼀定的诉讼权利,那么⼩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能不能上诉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对法院作出的⼩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提出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规定《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七⼗⼋条当事⼈对⼩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裁定⼀经作出即⽣效。

第四百⼆⼗六条对⼩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以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再审事由成⽴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审理。

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不得上诉。

当事⼈以不应按⼩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理由成⽴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

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可以上诉。

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价值设⽴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个⽅⾯:第⼀,管辖权异议的设置是管辖制度的补充。

由于法院在⽴案受理阶段对案件管辖权的判断仅限于原告⽅的起诉材料,因⽽难免发⽣偏差,意味着法院不可能在这⼀阶段将所有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案件都排除在外。

作为⼀种补救⼿段,设⽴管辖权异议确有必要。

第⼆,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有利于实现双⽅当事⼈诉讼权利的平等。

起诉⽅有权在⼀定范围内选择受诉法院,⽽应诉⽅应诉时处于消极被动地位,这可能会导致当事⼈诉讼权利不平等,设置管辖权异议,有助于平衡当事⼈的诉讼地位。

第三,设⽴管辖权异议有助于对抗法院不当管辖,这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当事⼈通过⾏使管辖异议权,有机会向法院表达关于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同时也使法院能够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对管辖问题作出审慎的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对法院作出的⼩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提出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3篇)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案件的审理是否合法、公正。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较为详细,本文将从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种类、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可以包括对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异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

三、管辖权异议的种类1. 级别管辖异议级别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级别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3)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特定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

2. 地域管辖异议地域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地域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3)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4)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

3. 专属管辖异议专属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专属管辖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属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特定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异议。

四、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1. 提出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载明异议事项、理由和依据。

2. 审查与裁定受案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当事人是否具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2)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合法。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应进行再审 1.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七)项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人民法院可再审。

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章节的规定中第208条明确规定“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申请人根据上述178条、179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认为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是对法律错误适用。

根据上述208条之规定,明确了只有“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申请再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在该范围。

关于179条和208条之间的关系,首先,208条作为司法解释和特别性规定,理应效力优先;其次,综合来看,前者应系实体审理判决生效后,具有这一情况时,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

而后者是单就程序性裁定的再审性规定,由此可见本案理应适用208条;最后,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关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明确删除了管辖错误时,可申请再审的情形,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无论是程序性裁定还是实体性判决,及时出现管辖错误,当事人均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2.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特性决定其不适用再审程序为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不至被拖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程序事项的裁定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对程序问题作出判断的权利授予法院,目的是维护程序正常进行,而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分歧不至于危及诉讼的效率与稳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就是如此,它由法院依职权审查后作出,不经当事人辩论而为之,更尊重的是法院的权威,因此对其进行再审是不合适的。

3.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和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不效率。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一个诉讼案件,究竟应该有哪个法院管辖,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但有时候又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问题,诉讼当事人往往想要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法院,这时就出现了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管辖权异议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

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方为数人,其中一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共同被告没有提,该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共同被告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其上诉进行审查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其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处分行为法律就予以认可。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管辖异议权,这是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推定其放弃该权利。

法院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赋予没有提管辖异议的共同诉讼人享有上诉权,实质后果是令其再次取得在期间届满后丧失的管辖异议权,也即延长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这与设置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涉及到财产或者是其他的问题法院会对其中⼀⽅的当事⼈⾏使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认为法院没有这个权限是可以提出来的,那么,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呢?下⾯就由店铺的⼩编为你介绍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根据民事法第127条的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1、管辖权系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个“民事法院”进⾏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

⽽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

2、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主题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具有“个⼈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

⼆、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是多久1、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提出。

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2)审理。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4)上诉审。

⼆审法院应在⽴案后30⽇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176条:“⼈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案之⽇起三⼗⽇内作出终审裁定。

2、当事⼈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

我们从前⽂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规定是不合理的。

⾸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其次,这⼀规定也缺乏灵活性,例如中途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第三⼈应当在什么时候提交呢?对此,应当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

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法经验,总体上规定当事⼈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内提出⽽且,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当事⼈⼀定要提出合理的理由,来保障⾃⼰的权益。

管辖权裁定异义上诉书

管辖权裁定异义上诉书

管辖权异议上诉书范本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________住所地/住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所属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________住所地/住址:____________上诉人因[案件名称]一案,不服[原审法院名称]([编号])地[民/行/刑]初字第XX号民事/行政/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原审法院名称]([编号])地[民/行/刑]初字第XX号民事/行政/刑事裁定;2.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法院名称]审理。

事实与理由:一、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规定:“[具体法条规定内容]”。

本案中,[详细阐述与法条相关的案件事实,说明原审裁定如何未遵循法律规定]。

2.原审裁定认为[原审裁定中的主要观点或结论],但这一认定忽略了[关键事实或法律点],导致[具体错误结果]。

例如,[详细举例说明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

二、本案应由[有管辖权法院名称]管辖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关于管辖的规定:“[具体法条规定内容]”。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详细阐述为何[有管辖权法院名称]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2.考虑到[具体案件因素,如合同签订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等],[有管辖权法院名称]对本案的审理更为适宜,能够确保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

三、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向贵庭递交上诉状,就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一事提出上诉。

首先,我要表达对贵庭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不满和异议。

在此之前,我想简要回顾一下本案的经过。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商业纠纷,原告方声称被告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被告方认为贵庭无权审理该案件,因为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并且双方都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根据我对本案的调查和研究,我认为被告方的异议是有道理的。

首先,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仲裁条款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贵庭无权审理该案件,应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是否接受管辖。

然而,在本案中,贵庭未能依法裁定是否接受管辖,而是直接驳回了被告方的管辖权异议。

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程序,也侵犯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因此,我代理被告方提出上诉,希望贵庭能够重新审视本案,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本案的重要性。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础,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也是双方自主选择的结果。

如果贵庭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擅自审理违反仲裁条款的案件,将会对商业活动和法律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我希望贵庭能够审慎对待本案,重新审视被告方的管辖权异议。

综上所述,我代理被告方提出上诉,要求贵庭撤销原裁定,重新审视本案,并依法作出裁定。

我相信贵庭将以公正、合法的态度处理本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上诉。

代理律师:XXX。

管辖权异议能复议吗

管辖权异议能复议吗

管辖权异议能复议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之后肯定是会有⼀⽅对于结果不满,在⼀⽅对结果不满的时候,另⼀⽅肯定是有各种的问题。

因此其中⼀⽅就希望能够复议,对于之前的管辖权异议的结果有机会进⾏更改、改变。

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管辖权异议能复议吗
不能,因没有相关规定。

都是由上级⼈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六条⼈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受移送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移送。

第三⼗七条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争议,由争议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条上级⼈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民法院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民法院批准。

下级⼈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民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的结果裁定之后,是否能够复议要结合实际的需要来定,建议⼤家要能够针对实际的情况好好区分避免⿇烦。

申请管辖权异议之后想要进⾏复议但是却不⾜的该怎么做或是有哪些要求等,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来店铺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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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诉讼时效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财产保全证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吗?大家都知道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其中一项诉讼权利,管辖权异议是当然是可以上诉的,但是要满足几个条件,那么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提起上诉呢。

为你解答。

一、条件之一是主体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二、条件之二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中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三、条件之三形式
一般情况下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

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四、条件之四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

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另外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以上是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吗”要满足的哪些条件的解答,当事人要知道的是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的方式是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的上诉期是十天时间。

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结果的可以有十五天的上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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