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模板
管辖异议上诉状范本2精选5篇

管辖异议上诉状范本2上诉状上诉人:何**,女,1978年10月10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力宝*街*座704号上诉人:叶**,男,1977年11月19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力宝*街*座704号被上诉人:吉林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开发区上诉人因吉林市*****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市**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15日(2021)*民管字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1)*民管字1号《民事裁定书》;2、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上诉理由:2021年1月6日上诉人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吉林市**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应移送有管辖权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三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3月15日**区人民法院以(2021)*民管字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异议,上诉人于2021年3月20日收到该裁定书。
上诉人认为,该裁定书认定的管辖权是错误的,依法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此案,故提起上诉,具体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仅以被上诉人提供的传真件复印件确定管辖权证据不足。
传真件在其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众所周知,传真件完全可以通过复印等方式进行变造,况且该传真件存在多处疑点,不具有真实性。
疑点一:“传真件”《产品购销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
而“传真件”上电脑记录的标识即为:“Jan.05 2021 18:24 p1”既为1月5日2021 1页,很显然,这是一份经改动后的复印件。
疑点二:“传真件”《产品购销合同》中字号大小不一致,其中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在吉林省吉林市法院仲裁”中的“吉林省吉林市”六个字的精细及大小与其他字体存在差异,显有粘贴的痕迹。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住所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住所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上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初_____号民事裁定,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初_____号民事裁定;2、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一、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应当遵循法定原则。
就本案而言,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具体理由如下:首先,本案的法律关系性质并非原审法院认定的那样。
原审法院在未充分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错误地确定了管辖依据。
实际上,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应当适用_____的法律规定,根据该规定,应由_____法院管辖。
其次,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并非在原审法院辖区。
虽然合同中可能对履行地有一定的约定,但这种约定并不明确,且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主要履行行为发生在_____,因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应为_____,对应的管辖法院应为_____法院。
最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也不在原审法院辖区。
上诉人的住所地位于_____,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因此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二、原审法院的裁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原审法院在裁定中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准确,导致其对管辖权的认定错误。
具体来说,原审法院依据的_____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本案的具体情况。
而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款是_____,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本案应当由_____法院管辖。
三、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管辖权的正确确定对于案件的公正审理至关重要。
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判。
民事上诉状(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

民事上诉状(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如异议人):张三,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委托代理人:×××律师,系×××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李四,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人民法院××号驳回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2.将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上诉理由:
因××××人民法院××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存在法定规定的××情形,特向贵院上诉,请求贵院依法撤销一审裁定,并将本案移送其他法院处理。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
上诉请求
上诉人请求依法裁定撤销XXX通知,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本案为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于2013年2月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并于2012年2月28日对XXX提出XXX于2013年
3月28日以通知方式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
不服该通知,提出上诉。
具体理由如下:
一、XXX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方式不符合民
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上诉人有权提出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因此,法院以通知方式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违法的。
此外,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应当通过裁定的方式,而非通知。
法院以通知方式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有变相剥夺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嫌疑。
上诉人不应因此失去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权利。
二、XXX无管辖权,应当移送本案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因此,本案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
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1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董事长住址:xx市xx保税区xx路xx大厦西楼x层联系方式:XXXXXXX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某,女,2x岁、汉族,xx市人。
住址:xx市金花坪x号。
上诉人因曹霞诉我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资阳区人民法院(x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资阳区人民法院(x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二、上诉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等由被上诉人曹霞承担。
上诉理由:资阳区人民法院以被上诉人曹霞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合同履行地应为xx市资阳区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完全错误的!资阳区人民法院偏听偏信,完全不顾证据的是否真实、充分,完全不顾案件的客观事实,完全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其裁定明显违背了我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程序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具体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一、因原债权人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故,该《债权转让协议》对我司没有约束力,被上诉人曹霞非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或第三人,无诉讼主体资格,一审法院应驳回其起诉。
所谓"当事人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是看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而原审原告曹霞与买卖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我司与曹霞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她根本就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知: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事实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常见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

常见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今天,xx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常见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常见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1 上诉人(原审被告):xx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道县人大常委会法定代表人:李牛华,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道县人民法院(xx)道民一初字第173-1号民事裁定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xx县人民法院审理;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xx年5月14日,上诉人xx汽车有限公司就道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道县人大常委会诉上诉人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向道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属买卖合同纠纷,而非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该案应移送原审另一被告xx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xx年5月23日,道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xx)道民一初字第17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道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是错误的裁定,本案依法应由买卖合同确定的人民法院也即原审另一被告xx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xx县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如下: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应为买卖合同纠纷原审裁定认为:原审原、被告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不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以该合同的标的物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由提起的诉讼,应认定为属产品质量纠纷,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第153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只要存在争议,就不能认为合同已因交易完成而履行完毕,各方不再受该合同约束。
事实上,直到xx年10月30日被上诉人仍就所谓的“瑕疵”问题与另一原审被告xx汽车(xx)维修站签订了《特殊优惠修理协议》,其中约定“车辆质保担保期延长至xx年10月16日”,说明该买卖合同仍在履行中。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1上诉人:杨xx,男,汉族,19xx年7月xx生,住xx市xx区xx 街xx号xx号楼xx号。
被上诉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郑花路支行,住所地:xx市郑花路x号。
代表人:杨xx原审被告:周xx,女,汉族,19xx年12月xx日生,住xx市xx 区xx里xx号附x号。
原审被告:河南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马xx原审被告:河南xx集团xx汽车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 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xx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6)x民初字第1076号民事裁定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裁定。
2、依法裁定xx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没有管辖权,应依法移送xx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3、诉讼费裁定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汽车借款合同以及被上诉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均经过xx市公证处依法公正,借据公证书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公证书均对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被上诉人可以本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审理。
该公证书并没有公证如发生纠纷应在被上诉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我们知道,合同约定的内容如与公正的内容不一致的,应该以公正书的内容为准,公证书上对发生纠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审理。
就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显然违背了公证书对管辖的公正,因此,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金水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是错误的。
故上诉人特依法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裁定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移送至xx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者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20**年**月**日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2上诉人(原审被告):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虹口区XX路33号,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被上诉人一(原审原告一):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区XX路x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xxxxxxxxxx。
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立法初衷是为了制衡原告的起诉权,防止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保障被告合法权益,确保管辖权的正确行使,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董事长住址:xx市xx区xx路xxx大厦西楼一层联系方式:XXXXXXX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某,女,20岁、汉族,益阳市人。
住址:益阳市金花坪1号。
上诉人因曹xx诉我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资阳区人民法院(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二、上诉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等由被上诉人曹xx承担。
上诉理由:资阳区人民法院以被上诉人曹xx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合同履行地应为益阳市资阳区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完全错误的!资阳区人民法院偏听偏信,完全不顾证据的是否真实、充分,完全不顾案件的客观事实,完全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其裁定明显违背了我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程序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具体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一、因原债权人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故,该《债权转让协议》对我司没有约束力,被上诉人曹xx非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或第三人,无诉讼主体资格,一审法院应驳回其起诉。
所谓"当事人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是看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而原审原告曹xx与买卖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我司与曹xx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她根本就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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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模板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
以下是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模板,欢迎阅读!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模板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某某路南
代理人: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街某某号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2010 年7月15日,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0年7月22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属于错误的裁定,应根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本案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裁定认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认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之规定: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
选择管辖无效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的规定确定管辖。
2、在本案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问题上,当事人双方约定了申请仲裁或起诉两个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因此,在合同中,既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又选择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了仲裁管辖权与法院管辖权相排斥的原则,
可以认定双方对于以何种方式来解决双方争议并未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应当属于约定不明确,该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不明应属无效,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二、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购货合同》第十二条条款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
故应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由于本案的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因此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三、本案应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故应该以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确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由于本案的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因此
上诉人认为该案应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即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显得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八月一日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模板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茂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道县人大常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牛华,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道县人民法院(2006)道民一初字第173-1号民事裁定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
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7年5月14日,上诉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就道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道县人大常委会诉上诉人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向道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认为该案属买卖合同纠纷,而非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该案应移送原审另一被告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07年5月23日,道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06)道民一初字第17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道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是错误的裁定,本案依法应由买卖合同确定的人民法院也即原审另一被告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应为买卖合同纠纷
原审裁定认为:原审原、被告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不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以该合同的标的物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由提起的诉讼,
应认定为属产品质量纠纷,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第153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只要存在争议,就不能认为合同已因交易完成而履行完毕,各方不再受该合同约束。
事实上,直到2006年10月30日被上诉人仍就所谓的瑕疵问题与另一原审被告上海大众汽车(湖南)维修站签订了《特殊优惠修理协议》,其中约定车辆质保担保期延长至2007年10月16日,说明该买卖合同仍在履行中。
原审法院认为原审原、被告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不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的认定是对事实和法律的曲解。
2、《试行意见》第153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是指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形,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
可以明确:产品侵权责任并不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和自身损坏造成财产的损失,而是产品因缺陷而造成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
产品侵权责任是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责任,而非行为致害。
本案中,首先不存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事实,而被上诉人所诉请的148606.3元损失是被上诉人对整车实施保养和整车正常维修而支出的正常费用,
不属损失范畴,因此也不存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事实,当然更不存在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形。
因此,本案纯属买卖合同纠纷。
二、道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被上诉人与本案原审另一被告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2005年3月21日在长沙星沙开发区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处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争议标的物(轿车)采取的是自提自运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在星沙,故合同履行地在星沙,同时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明确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被上诉人所在地道县既不是被告所在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
况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又在购销合同中协议选择了管辖的人民法院,因此道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三、本案由买卖合同确定的人民法院即原审另一被告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更为适宜
由于本案的争议标的物(轿车)由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通过《产品购销合同》
向上诉人交付使用,又因为主要的保养与维护、维修由上海大众汽车(湖南)维修站承担,
二者均在长沙市,因此本案由湖南星沙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即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符合节约诉讼成本的原则,显得更为合适。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xxxx年6月6日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格式模板
[文书样式]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 ( ) 字第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
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
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
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
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
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