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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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56号2003年7月3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省审计厅二00三年七月)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根据《审计法》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为促进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强化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是促进内部管理向科学、严格的方向发展的重要环节。
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规范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行为,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以富民强省为主线,增加价值为中心,改善运作为重点,防范风险为导向,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组织、业务、作风建设,全面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3.03.03•【字号】宁教工委宣德[2003]3号•【施行日期】200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工委宣德[2003]3号)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全市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区县、学校师德建设评估计划。
2003年上半年,由各区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办法》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对直属学校的评估检查及对区县属学校的抽查。
2003年下半年,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
2003年起学校对教师开展师德考评工作。
请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将评估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反馈市教育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未详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联系。
电话:3639940、3639937。
附: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二○○三年三月三日附: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为了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提高我市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科学合理地评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的师德建设状况,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特拟定本评估办法。
第一条评估对象。
本办法评估对象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第二条评估原则。
评估应坚持以下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实效性原则,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关注工作过程,不搞形式主义;发展性原则,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改建相结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7〕25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7〕2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7〕2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内容。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机制。
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挂销号制度,将“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全面对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实行“对账销号”。
(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
审计机关的重要审计结果应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
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结果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结果。
同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应适时牵头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督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委办发[2009]35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8.21【实施日期】2009.08.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35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8月21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9〕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查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要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干部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3篇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3篇下文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3篇》,您浏览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3篇》正文如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第1篇202X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以*的和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l的审计工作方针,加大审计力度,全面开展教育内部审计。
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和解决教育*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服务。
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由局主要领导分管,其他领导协管的内审工作。
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协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计财等科室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县教育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科室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审计。
扎实做好基础性财务收支审计,逐渐从单纯的查处问题为主向查错纠弊、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并重转变。
根据《县教育局内部审计轮审制度》,今年开始第二轮审计。
202X年列入审计计划的学校和单位有37个(其中2个将结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详见附件。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对学校(单位)行政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今年将对两所学校(单位)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另外着重做好对离任的校长(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的经济管理依法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评价,有利于规范校长(负责人)在任期间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学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并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全面考核*提供依据。
四、做好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根据省教育厅审计安排,全面落实X委、省X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制定《县教育系统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方案》,采用学校(单位)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抓好l*l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审计监督。
另外对教师师训资金、财政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工H经费等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01•【字号】苏教审[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苏教审[2010]1号)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中专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通知如下:一、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推动教育审计深入开展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教育审计工作方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控制为主线,治理为目标”的内部审计发展方向,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履行教育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工作的创新力度,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教育审计的宏观性、建设性和成果性,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推动教育审计深入开展,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教育部第17号令,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要强化以队伍建设为核心的基础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配备与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审计队伍。
要加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内审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帮助审计人员改善审计工作条件。
三、突出重点,强化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审计(一)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
在全面总结省属院校预算执行及决算年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思路,改进方法。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0.26•【字号】宁教[2004]33号•【施行日期】2004.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宁教[2004]33号)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把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现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行校务公开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
实行校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校,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形式;是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和扶持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政领导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努力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逐步使我市的校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教育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91〕23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教育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教育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1年12月10日宁政发〔1991〕239号)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普通教育的管理,提高全市普通教育的整体水平,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我市企事业单位普通教育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办学1、企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兴办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高中),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一种办学形式,是我市普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予积极支持和鼓励。
2、企事业单位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兴办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高中),确实不具备独立办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或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办学的形式。
企事业单位兴办、合并、撤销所办的小学、中学(职业高中)须经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企事业单位所办的普通教育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
要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弟教育的特点,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办学的优势,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效益。
4、企事业单位兴办的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高中)主要招收户籍在单位驻地的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学。
有条件的也可吸收当地居民子女就近入学。
在与教育部门实行联合办学的地方也可实行面向社会招生。
没有举办职工子弟学校和虽举办职工子弟学校但居住分散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子女,由地方教育部门负责按户籍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在招生录取条件及收取费用等方面与地方居民子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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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教审[2014]2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5.21
【实施日期】2014.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宁教审[2014]2号)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市属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咨询和服务职能,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省政府《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苏教审[2014]1号)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行使内部审计职责,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要高度重视教育审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凡涉及到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安排、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等研究和决策会议,应当请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参加。
要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审工作,主动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增加教育审计工作投入,为教育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优化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高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为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根据审计独立性原则,区教育局和市属高校要设置独立内审机构,条件尚不具备的,应改变内审机构与财务科合署办公的形式,可转变为内审机构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