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提高督导室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局《南京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局《南京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2•【字号】宁政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局《南京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市容局拟定的《南京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南京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市容局2008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运输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作业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全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双迎双创”为契机和抓手,以让城市更文明,让群众更满意为目标,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切入点,以解决居民反映强烈、媒体经常曝光的渣土运输污染为突破口,市区结合、条块联动,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落实责任、标本兼治,调整理顺渣土运输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作业秩序,探索源头管理、标本兼治的举措,建立渣土长效管理体制机制,重拳整治渣土管理违章行为,坚决杜绝渣土运输抛洒、偷倒乱倒行为,促进我市市容面貌、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加强对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容局),办公室下设7个专业组,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开展指导协调、信息反馈、整治组织、对外宣传等工作。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南京市社会工作督导选拔结果的通知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南京市社会工作督导
选拔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1.01.29
•【字号】宁民慈社〔2021〕18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关于公布2020年度南京市社会工作督导选拔结果的通知
宁民慈社〔2021〕18号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2020年度南京市社会工作督导选拔工作安排,经各级推荐、资格审核、选拔培训、统一笔试、面试答辩等环节,确定闫昭澎等14人获得初级社会工作督导资格,华锦园等6人获得中级社会工作督导资格,现予公布。
希望各有关单位把培养使用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保证督导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发挥督导功能,增进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促进专业成长、保障服务质量。
附件:1.初级社会工作督导名单
2.中级社会工作督导名单
南京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附件1
初级社会工作督导名单(14名)
附件2
中级社会工作督导名单(6名)。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31•【字号】宁教[2013]65号•【施行日期】201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2013]65号)各区教育工委(党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廉洁从教行为,有效回应群众期盼和诉求,切实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树立南京教育工作者的整体形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教师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先。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和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衡量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尺,也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重要职责。
对此,务必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和《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明确要求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以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言行,强化教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教师坚持职业操守的自觉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
南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指标(试行)

南京市六合区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指标(试行)教育机构名称
机构所属地区(县)
审核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
督导评估要素(标准)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学历民办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5、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的通知
6、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7、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0•【字号】宁政办发[2012]126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0日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宁委发〔2012〕33号)精神,细化落实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措施,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区(县)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市“大创办”负责本细则实施的总体统筹协调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应按照《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制订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逐级分解,强化工作责任考核,确保青年大学生创业目标顺利完成。
第二章政策兑现和办理流程第三条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申领与办理(一)申领条件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2、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二)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科技局、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的意见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科技局、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2.09.13•【字号】宁教体[2002]30号•【施行日期】200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科技局、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南京市环保局、南京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关于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的意见(二○○二年九月十三日宁教体[2002]30号)各区县教育局、科技局、宣传部、科协、团委、环保局;市直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和全体学生的科技素质,推进“科教兴市”、“富民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和共青团中央印发的《2001-2005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纲要》,加强和发展科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整体水平,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下人才培养的坚实基础。
二、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十五”期间,完善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管理体系、管理网络及评估机制,使学校科技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探索和实践面向全体学生的科技教育、科普活动的模式和方法,构建科技教育平台;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大科技教育校本课程、教材、场馆、实验室的开发与利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采的科技活动,创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和特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他们将来参与科学技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打下牢固的基础。
浅谈区(县)级教育系统军转干部队伍建设 ——来自南京市雨花台区教

经验交流210作者简介:刘清清(1983— ),男,汉族,江苏南京人。
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干部及教师队伍建设。
军转干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虽然脱下戎装,但是身上仍然具备着崇高的理想、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
他们怀着“壮志在我胸”的激情来到地方,渴望在新的岗位上再创新的辉煌,可是地方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又是那么的陌生,这就给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如何教育和管理好这一群体,不仅关系到国防建设的稳定,更关系到地方发展的现实。
本文以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系统10名军转干部的调查为依据,全面探寻军转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举措。
一、该区教育系统军转干部队伍介绍该区教育系统现有军转干部10名,他们均为国防科技大学、陆军工程大学、东部战区机关、临汾旅等不同类型部队的正营职以上转业军官。
其中,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3人具有本科学历;6人为政工干部,4人为军事干部;平均年龄41岁,100%为中共党员,100%在部队屡立战功。
目前,有1人为副局级调研员,有4人分别在区教育局组织科、督导科、普通教育科、职业与社会教育科任职,有3人分别在区招生办、区开放大学、区青少年军事活动中心任职,有2人在区属中学担任管理干部。
二、该区教育系统军转干部队伍的优势(1)具备崇高的政治觉悟。
这些军转干部每晚养成收看新闻联播的良好习惯,业余时间都喜欢阅读政治类与哲学类书籍,交流的话题大多是时政热点话题。
由于该区拥有雨花台烈士陵园、菊花台公园等革命基地,为此,中共雨花台区委教育工委、雨花台区教育局会定期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在此开展不同形式的红色教育活动,这些军转干部更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此类活动之中。
另外,在每年“七一”党的生日到来之际,这些军转干部都能在全区组织的党史知识竞赛中一展风采。
(2)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
这些军转干部都能不计个人得失的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为了迎接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的督政与督学,他们从资料收集、整理、汇编等各项环节,都能发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主动加班加点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不计其数了。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8•【字号】宁政发[2012]74号•【施行日期】201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2]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南京市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青奥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餐饮业服务经营行为,丰富南京餐饮文化,提升全市餐饮业整体水平,为落实民生为先要求,打造人文都市、绿色都市、幸福都市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市餐饮行业的专项整治和管理,逐步规范餐饮行业的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不断强化卫生、安全、环保意识,使全市各餐饮网点达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的要求,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重点解决“三个突出问题”。
(一)服务质量不高。
突出解决经营场所服务人员着装不整洁、仪态不端庄、服务不规范以及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把经营资质、饮食卫生、食品质量等关口,提升服务品质。
(二)餐饮环境不好。
突出解决经营场所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设备不完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严防在有隐患的危房、拆迁房或临时搭建房等场所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确保安全发展。
(三)油烟污染扰民。
突出解决餐饮网点选址不当,经营场所地面油腻、湿滑,餐饮网点未安装油烟净化、消音、除尘、污水处理、降温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问题,严格执行环评等相关环保法规规定。
三、主要标准(一)经营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坚持亮证经营,取缔无证经营,确保合法经营,维护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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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京市责任督学“一日督导”工作规范
一、“一日督导”工作内容
一看校园安全:全方位关注学校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消防、危化品、校车、宿舍、设施设备、卫生防疫等方面对学校进行安全工作提醒,对门房安全、教师护导和食堂安全进行细致督查。
二看学校管理:通过查阅资料、访谈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关注学校各项制度执行、校园文化、师德师风、招生收费、规范办学、民主管理、课程管理、质量管理、校内外资源利用等方面情况,形成对学校管理情况的评价与建议。
三看课堂教学:通过课堂观察,了解学校课程开设、班级文化、师生精神状态、教室卫生、学生学习效果、学生课业负担、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学要求等方面的信息,形成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举措和效益的判断。
四看阳光体育: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学生体育社团等方面的观摩,关注学校每天阳光体育活动1小时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
五看师生发展:通过听取介绍、参与活动、巡视校园、个别访谈等方式,关注近阶段师生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和面临的发展难题。
六看问题整改:通过实地查看、交流访谈等方式,了解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问题有效整改。
二、“一日督导”工作流程
备注:责任督学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工作流程。
三、“一日督导”工作用表(一)
“一日督导”工作用表(二)(安全督查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