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责任区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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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聘任第八届国家督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聘任第八届国家督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聘任第八届国家督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9.14•【文号】教督[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教育部关于聘任第八届国家督学的通知(教督[20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部属有关师范大学:按照《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教育部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对第八届国家督学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85位同志为国家督学拟聘人选,经教育部网站公示后,我部决定聘任其为第八届国家督学,聘期3年。

具体名单如下:刘利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罗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刘莉(女)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耿学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原主任刘长兴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厅级督学张武升天津市教育科学院院长韩清林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妹芝(女)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张继忠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厅级督学郭明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刘玉华(女)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冯振飞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校长贾聚林大连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李军吉林省教育厅厅长朱成华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孟凡杰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石永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瞿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尹后庆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张伟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委员会主任委员、市教育委员会原主任周稽裘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祭彦加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李世恺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张绪培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华长慧宁波市教育局局长胡平平(女)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明阳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刘平(女)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金桂厦门市教育局党委书记王占铭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马庆水山东省教育厅原巡视员李希贵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局长蒋笃运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肖新生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路钢湖北省教育厅厅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徐金山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陈元魁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教育厅副厅长杨国旗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刘育民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徐建华(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卢沙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石秀慧(女)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车芳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郑作广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刘东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彭智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万力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厅级督学皮俊林贵州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郁英(女)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厅级督学周益群云南省教育厅巡视员格桑尼玛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胡致本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曹普选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高维新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全玮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靳伟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李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湛东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副厅级督学张建华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区延佳(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司司长赵路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建立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夏铸教育部副总督学钱一呈教育部原副总督学葛华(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陈伟光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姜沛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郑增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刘占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张强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副司长管培俊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杨贵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郑富芝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于芳(女)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林仕梁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程锦慧(女)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巡视员朱小蔓(女)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韩绍祥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傅国亮《人民教育》编辑部总编辑戴家干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陈国良教育部基础教育监测中心主任、上海教科院常务副院长董奇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史宁中东北师范大学校长陈玉琨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特此通知。

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

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

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相关推荐2020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精选6篇)时间是箭,去来迅疾,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写一份工作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工作计划的开头要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120xx年,永安市教育督导室将在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126”发展战略及教育工作大局,以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管理和落实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为主要抓手,不断探索、创新教育督导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督学督政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级验收成果,促进全市教育内涵发展、持续发展、优质发展。

一、突出主线,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管理工作。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提升”的总体安排,继续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管理工作。

1、坚持全面推进。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管理推广实施方案,并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2、做好案例推广。

编制每月2期《永安教育》督导专刊和每月1期永安电视台《成长栏目》,做好学校标准化管理精典案例推广,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3、落实考评制度。

修订完善学校年度考评办法,做到管理与学校工作考核挂勾,与评先评优挂勾,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把握重点,全面开展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

1、创新督导工作机制。

树立挂牌督导“主动服务学校”的理念,逐步形成责任督学与中小学校的良性互动,把挂牌督导变成学校发展的内在需求。

修订《永安市中小学年度工作评估标准》,不断增强学校自我管理的意识,整体提高学校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促进学校走内涵发展、持续发展、优质发展的道路。

2、规范责任督学工作考核。

编制《永安市责任督学工作手册》,修订完善《永安市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的工作流程,提升专业素养;建立专职督学联系责任督学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增强责任督学做好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增强挂牌督导工作实效。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报告[修改版]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报告[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报告第一实验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主动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现将我校在“减负”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自查,报告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教育观念切实做好宣传。

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

把“减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树立教师形象结合起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减负的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办老百姓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师德教育,形成教师“减负”的自觉性。

加强教师的政治学习,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明确“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

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三、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1、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设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难度,保证周课时总数符合规定。

2、合理调整好学生的作息时间。

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天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为学生创- 12 -第二篇: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自查报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自查报告我校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大庆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大庆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我校在9月份对学校的减负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关键在于学校领导、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客观规律,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8.16•【字号】晋政教督办[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2018]7号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国教督办〔2015〕3号),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分标准》(国教督办函〔2018〕51号)。

现将我省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的意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教育督导工作的创新举措。

自全省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实践创新,建立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成为了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

继2017年太原市迎泽区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以来,全省持续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各地积极探索,努力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通过经验推广,充分发挥创新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包括: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开展工作、保障措施、督导方式、问责整改、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

(一)领导组织有力。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京教督〔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京教督〔2017〕12号各区教委、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为建立健全学校督导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督导工作,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学校督导规程(试行)》,包括《北京市中小学校督导规程(试行)》《北京市职业院校督导规程(试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督导规程(试行)》,经市教委第13次主任办公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6月20日北京市中小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履行教育督导职能,规范、科学、高效开展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学校实施立德树人,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督导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客观公正制定中小学校督导工作的意见、标准和方案,市、区两级实施教育督导。

通过督导,强化监督监管,切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市级统筹原则。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小学校的督导,制定督导工作意见。

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作者:韦鹏程来源:《北京教育·普教版》2017年第08期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是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我们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基本建成了重庆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

设计理念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理念可以概括为:督行为、导观念;强过程、重结果。

“督”就是找出问题;“导”就是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强”就是借助移动智能终端的科技手段强化督导过程管理,确保责任督学的日常工作、到校督导等行为的全过程管理;“重”就是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将督导结果与区县、学校的考核挂钩,与督学的续聘挂钩。

以“督”为手段,以“导”为目的,将“大数据、互联网+”思维运用到教育督导管理模式中,着力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积极创新思路,创新督导模式,改进督导方法,形成“市—区(县)—责任区”三级督导模式。

这样的设计理念,促使工作方式信息化、监督方式多元化、督导评估规范化。

设计思路垂直管理。

采用由上向下发布督导项目、评估指标,再由下向上收集、传递数据,最后形成督导结果的模式。

这符合教育督导的管理模式,思路清晰。

全面督导。

从办学基本条件到政府支持,从学生访谈到社会监督,从政策发布到落到实处,每一个环节均能在系统中得以充分展示。

及时处理。

系统采用数据直报模式,减少中间传递环节。

系统根据要求,自动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计算,即时查看统计分析结果。

持续跟踪。

持续追踪除了体现在督导行为和督导结果的时间的连续性上,还体现在督导目标的定位上。

系统可永久保存历史数据,能及时再现以前的督导信息,并与当前的督导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地评价督导的效果。

系统特点统一入口。

规范数据采集,确保数据进入系统只有唯一入口,避免数据重复和不一致的情况,彻底解决“脏数据、数据打架”等问题。

在改革创新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在改革创新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在改革创新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者:周旭来源:《今日教育》2014年第01期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在这个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谨代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向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新年问候,向关心支持重庆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首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精心组织实施重庆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绩,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我们抓统筹、推均衡,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0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6%。

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改造农村薄弱学校493所。

沙坪坝区、南岸区、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标准。

实施普通高中扩容改造建设工程,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覆盖率达到68%。

我们调结构、转方式,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速。

通过新建、改造、整合、提升等方式,职业院校1+2+4+N的布局逐渐形成。

新增行业引领性职教集团1个,区域性职教集团1个,职业教育办学实力整体提升。

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重庆三峡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高校新增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6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我们增投入、促公平,教育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加快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6所。

1328所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34万人。

启动了1000所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在40个区县开展留守流动儿童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落实各类资助资金33.5亿元,惠及学生400万人次。

14个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

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责任督学重在“责”与“督”

责任督学重在“责”与“督”

责任督学重在“责”与“督”作者:白芳来源:《教育·综合视线》2018年第10期责任督学在挂牌督导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督学常态化管理和精细化运营,关注学生成长、关注教师发展、关注学校管理,从细微处着手改变,从精准点开始发力,发现学校存在缺陷,弥补学校管理短板,不断优化学校管理生态,从而最大可能发挥挂牌督学的作用。

分片承包,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教育督导工作,要善于总结经验,找出问题。

督学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善于观察,还要有多种方式收集信息的本领。

这样才能使督导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真实、客观、全面,有利于做出准确公正的结论。

”国家督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原主任线联平表示:教育督导不能“一次性”划句号,后续的改进仍然需要跟进检查,并且不能放宽尺度,放松进度,否则督导的成效会大打折扣。

在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督学政策采用的是分片承包制。

每一位责任督学承担两个到三个学校的督学任务。

每个学校门口要悬挂督学牌,上面有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以便家长和学生及时反馈学校的情况;同时,责任督学还需要每月将各自的督学情况向兴平市教育局汇报,由教育局对督学进行考核;责任督学每月要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写出整改意见,并跟进反馈整改情况。

咸阳市兴化学校副校长梁洋洋,从2018年1月開始担任兼职督学。

她除了负责自己学校的各项工作外,还要监督县区一个学校(兴平市槐巷小学)和农村一个教学点(兴平市庄头镇中心小学)的督学任务。

任督学以来,她参加了这两所学校的多次活动,也接到家长的几次投诉电话,见证了督学过程中给学校带来的新变化。

梁洋洋回忆说:“记得在刚任督学不久,我接到庄头镇中心小学一位家长的投诉电话,说老师让他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多次给其他孩子打扫剩饭,家长不接受。

”对于这样的投诉,梁洋洋和学校吴校长进行沟通,他特别重视,通过对全校教师开专题会议及与个别教师谈话,增强了教师的服务意识,教师对学生能像对自己孩子一样。

后期,经过对家长及学生的调查,他们对老师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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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责
任区督学公示牌悬挂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渝教督[2012]1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日期】2012.12.05
【实施日期】2012.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责任区督学公示牌悬挂工作的
通知
(渝教督〔2012〕15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关于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的规定,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督〔2012〕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建设的通知》(渝教督〔2012〕8号)要求,今年春季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主城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主城九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试行了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

市教
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对试点区县、试点学校开展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责任区督学公示牌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新的要求制作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学责任区公示牌,目前将陆续发送到各区县(自治县)。

为了进一步做好责任区督学公示牌的悬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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