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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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报告[修改版]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报告[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报告第一实验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主动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现将我校在“减负”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自查,报告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教育观念切实做好宣传。

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

把“减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树立教师形象结合起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减负的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办老百姓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师德教育,形成教师“减负”的自觉性。

加强教师的政治学习,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明确“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

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三、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1、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设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难度,保证周课时总数符合规定。

2、合理调整好学生的作息时间。

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天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为学生创- 12 -第二篇: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自查报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自查报告我校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大庆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大庆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我校在9月份对学校的减负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关键在于学校领导、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客观规律,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教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查报告(精选5篇)

教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查报告(精选5篇)

教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查报告(精选5篇)教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篇1我校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了《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通过查找问题,加强管理,很好地实施了减负工作。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要求,加强了检查与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关键在于学校的干部、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客观规律,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因此,我校在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工作中,成立了以王朝兵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各项规定》。

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自觉性。

二、我校根据《规定》的要求,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

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学校教学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每周安排3节艺术课,每周开设了1节信息技术课,每周0.5节安全课和0.5节健康教育课。

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

严禁教师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因地制宜地拓展学生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

每周由教导处组织人员进行学生作业布置情况的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老师都能落实到位。

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5小时以内。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原则上各30分钟,八年级语文25分钟,数学25分钟,英语25分钟,物理15分钟,九年级语文20分钟,数学20分钟,英语20分钟,物理15分钟,化学15分钟,其它学科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各教研组和备课组对作业的内容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要求教师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做到及时反馈。

减轻中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减轻中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减轻中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教育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内涵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在以往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裸业负担工作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课程计划,开全、开足课程,保证少年儿童享有完整、合格的教育,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规定,不改变课程计划或任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积极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二、加强校舍资源管理学校教师决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补班、兴趣班或其它培训班,不为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补(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教职工不得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培训)班上课。

不得出租校舍(包括暂时闲置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用于社会机构办学。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作息时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的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初中生在校时间分别不超过7小时、8小时。

并且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要求家长包管学生每天9小时以上的就寝。

四、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学校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平均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

初中书面家庭作业平均每天不超过1.5小时,双休日及节沐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五、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及入学事情学校规定小学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组织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并严禁止教师以其它理由组织考试。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学生考试成绩只允许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学校减负实施方案(5篇)

学校减负实施方案(5篇)

学校减负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__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____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潘宁副组长:吴小丹成员:黄洁霞马泽艳(二)工作责任组长:全面引领督促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副组长。

分工合作,全面协调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工作的督促贯彻落实。

成员。

积极进行“减负提质”工作宣传,带头并指导全体教师具体落实“减负提质”各项措施,对“减负提质”具体过程进行的督促,并及时收集、反馈工作信息。

三、实施细则(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禁违规补课。

1、学校要按照《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每周开设____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____小时。

一、二年级每周安排____节写字课;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____节;三至六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

2、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

3、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4、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5、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____或者变相____学生____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

6、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____、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保证学生周活动总量。

1、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

20。

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____小时。

2、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双减的任务与措施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双减的任务与措施

学生负担太重,不仅影响到身体,而且影响到学生心理健 康。学生承担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学习缺乏兴趣,被动学习, 不仅效率不高,而且会形成扭曲的心理,把学习作为竞争的手 段,把同学作为竞争的对手,缺乏抗挫折的能力。
学生负担太重,没有时间走向大自然、走向社会,不了解 世界、不了解社会,缺乏宽广的视野、丰富的知识、创新思维 和能力,对他们将来的学习和发展都很不利。 其实,负担减轻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心情舒畅了,学习效率 会提高,学习成绩会提升,学生会享受到学习的愉快,童年的 幸福。
一是完善审批制度,倡导公益办学。 依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 关“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 相应的办学许可”的规定,尽快完善线上机构设置标准和管 理办法,将原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制改为审批制。
同时,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将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 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以更好增 强和凸显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二是加强收费监管,严控资本运作。 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和退费行为,建立学费专户管 理制度,督促完善资金内控制度。健全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 制,探索推进第三方支付、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等方式, 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保险产品,建立行业互助保险机制, 为机构及受培训者提供风险保障。
通过技术手段,推进“一网统管”,建立资金监控与业 务监管平台,全面加强对培训机构资产处置、资金使用以及 各种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督控制和预警管理。与此同时,要不 断完善培训机构法人年检年报和审计审查制度,切实加大对 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经费、侵害法人财产和恶意规避税收 等行为的查处及惩戒力度。
我们首先要了解减负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目的。当前, 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首先影响学生 的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学生整天埋头于作业,睡眠不足,又 缺乏锻炼,体力下降。有的高中学生,单杠引体向上做不了几 个,跑步会昏倒。现在学生中近视眼众多,许多成年人的疾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少龄化,这样下去,国民体质下降,令人 担忧。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1.22
•【字号】渝教策发〔2016〕16号
•【施行日期】2016.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通知
渝教策发〔2016〕1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6﹞16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9月30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精神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适用期已过的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现将我委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不含党内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9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附件1
附件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教育科学内涵发展,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根本,全面落实市教委“减负提质”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探索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新机制,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真正让“学生动起来、教师专起来、课堂活起来、校园乐起来”,进一步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到2016年,建成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区和教育强区。

三、主要措施(一)规范办学,落实“减负提质”双十条根据教委“减负提质”双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途径和办法,依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任何学校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收学生的依据;实行随机编班,均衡师资配备,严禁举办重点班、特长班;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严禁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严禁随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开工仪式或剪彩活动;逐步将市级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全部合理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

突出德育首要地位,落实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全面、个性、持续、公平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专业培训,打造德艺双馨教师团队;坚持文化立校、文化塑魂,凝练科学的办学理念,切实抓好特色学校建设;强化学校质量主体意识,坚持以评促教管评结合,建立科学多元的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二)改善条件,增强学校办学活力1.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

在城区新改扩建小学5所、初中3所,进一步增加城区义务教育办学容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

在新区新改扩建小学3所、初中3所,满足新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

加强乡镇中学和中心校建设,新扩改建1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需保留的80所村完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渝教基[2013]55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渝教基〔2013〕55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现代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对学校教育和学生的成长带来很大冲击,我市中小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和问题更加突出,制约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德育体系,提高德育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切实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和现实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改革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建设人才资源强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有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坚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中小学生处在特定的身心发展阶段,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二)主体性原则。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主体需要,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切实培养学生自主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报告(精选8篇)

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报告(精选8篇)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报告(精选8篇)1开学初,市教委就义务教育阶段提出了十项规定和召开了视频会议,紧接着县教委召开了减负提质的推进会,结合县教委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我校结合“实施方案”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

我校接到减负提质文件后,及时召开学校行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以校长潘体华为组长的“忠县三汇中学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了学校“减负提质”工作。

我校“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学校“减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由欧云文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减负工作。

通过会议和学习,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减负提质”的具体要求,认识“减负提质”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而统一了思想。

二、具体做法:1.把握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教务处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课时计划,做到了“四有四没有”:有按标准课时开课,没有随意增减课时;有按课标设置开课,没有随意增减科目;有按课标要求教学,没有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有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没有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二是严格控制补课。

严禁教师利用寒暑假、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补课,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但要求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能进行个别辅导,有具体的帮教措施,不歧视,不排斥。

三是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难度。

年级不得组织月考,初中各年级每学期有两次考试及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可以组织每单元的知识性检测考试;每次考试的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主要以基础题为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是严格学生的休息时间和锻炼时间。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教师不得提前或延后上下课,午休时间不得让学生做作业或看书,保证每天的睡眠时间超过9小时。

积极开展每天的早操、课间操和每周4节的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自查报告[5篇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自查报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自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目标和要求,以及《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对照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意义,成立了xx 二小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王松新担任,两位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委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具体指导我校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并成立了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缪淑芳担任,支部其他成员、各年级教研组长为监督领导小组成员。

我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制定了《xx二小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定》,严格落实并在每学期进行期初,期中、期未三次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与教师评奖评优挂勾。

二、严格执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各项规定我们充分认识到要从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高度出发,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遵循教育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确保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xx省课程计划。

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不随意增加课时,严禁削减、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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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
简称“减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
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设4节体
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
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 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
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
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30,中学不得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
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
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 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
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教学方
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确保学生在课堂内达成
学习目标。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
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强
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
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
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
探究性。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
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
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命题。所有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严禁以质量抽测等
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
形式的入学测试。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建设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
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按标准配齐设施设备。要加强实验、实作等课程内容的教学。每天下午课后安排1节课外
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和实践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培养一项科技爱好。任何学校和个
人不得挤占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七、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要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动性和教材的核心作用,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
六年级提倡不使用教辅材料,七至九年级主要学科坚持“一教一辅”,其他学科一律不得使用教辅材料。鼓励学校
开发校本辅导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八、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严格控制学生竞赛活动,
任何单位组织以学生为对象的竞赛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也不得组织学生
参加。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考级的成绩,不得作为入学、分班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九、坚持素质教育评价导向。教育部门不得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人数、升学率或者其他类似指标任务,学校不
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升学率、学科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
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炒作、宣传学校升学率。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质量标准、以发展为导向的
教师能力标准、以“学习、实践、创新和主动适应社会”为导向的学生能力标准,建立和完善学校自律、教育部门
监管、家长和社会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小学学期、学年成绩实行“等级+评语”评价,初中学业成绩采取“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
十、强化督导与责任追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减负”专项督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减
负”责任制,建立“减负”投诉、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减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
改;情节严重的,当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一票否决,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的,校长予以撤职。市教委对管理不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区县,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负责
人的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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