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广东省珠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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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广东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广东道路交通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

2018年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我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规定的都不尽相同,有的地方经济比较发达,规定的赔偿标准就会适当高一些,而有的地区经济较落后,则相应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就要低一些。

下面,小编将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广东道路交通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死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727500.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654750.0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582000.0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509250.0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436500.0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363750.0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291000.0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218250.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145500.0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72750.00元法院酌定死亡 727500.00元法院酌定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399709.8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355297.6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310885.4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266473.2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222061.4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177648.8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133236.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88824.4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44412.20元法院酌定死亡 444122.00元法院酌定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661801.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595620.9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529440.8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463260.7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397080.6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330900.5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264720.4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198540.3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132360.2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66180.10元法院酌定死亡 604534.20元法院酌定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233386.2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210047.58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186708.96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163370.34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140031.72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116693.1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93354.48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70015.86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46677.24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23338.62元法院酌定死亡 233386.20.00元法院酌定(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后,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赔偿标准:1、医疗费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其他2、误工费(1)有固定收入按固定收入计算赔偿(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3)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当地护工:按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完整版)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完整版)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完整版)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一、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1、计划单列市深圳48695.0
2、经济特区:珠海42537.4 汕头25120.9
3、一般地区37684.3
二、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4512.2
三、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1、计划单列市深圳36480.6
2、经济特区珠海32150.5 汕头20721.3
3、一般地区28613.3
四、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12414.8
五、2016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1、计划单列市深圳124927
2、经济特区珠海101892 汕头72492
3、一般地区82866
六住宿费(元/天)
1、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450元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
2、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420元
县(市)400
七伙食补助费(元/天)
100元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详细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详细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详细版)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的,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地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赔偿计算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个方面。

一、人身伤害赔偿计算标准人身伤害赔偿计算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医疗费: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

赔偿金额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进行计算,即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根据被害人因伤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计算,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实际未能工作的时间来确定赔偿金额。

3.护理费:当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他人协助日常生活起居时,赔偿金额可根据护理时间和护理工资来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伤残程度,赔偿金额分为生活护理费、工伤赔偿金和伤残津贴三个部分,具体金额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

5.丧葬费: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时,应支付适当的丧葬费用,具体金额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标准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标准主要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经济损失三个方面。

1.车辆损失: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和维修费用来确定赔偿金额。

若车辆无法修复,则应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包括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和修复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受损财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

3.经济损失: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因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现金损失、未来收入损失等。

赔偿金额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受伤后的工作能力和未来损失时间来确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近年来逐渐形成的一种赔偿标准,旨在弥补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心理损害。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心理痛苦赔偿:根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精神痛苦程度和持续时间来确定赔偿金额。

具体金额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

2018年珠海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珠海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珠海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珠海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度珠海交强险赔偿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2019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9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广东省一般地区(不包含:深圳、珠海、汕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4757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2171.9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3360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0043.2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广东省一般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方:(12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规范340元×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规范)(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2018年广东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东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东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广东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度广东省交强险赔偿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承担限制赔偿责任或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则依照法律规定。

2、致人损害,造成他人残疾或死亡的,侵害人应适当补偿受害人或死者遗属的其他损害。

3、故意侵害他人且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民事制裁。

4、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5、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害后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费用。

应当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费用。

医疗费一般应当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证,并确系治疗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费用。

在审核医疗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具体规定:(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

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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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广东省珠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广东省珠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和计算公式
在2017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珠海市的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2元。

这些数字是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依据。

以下是2017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广东
省珠海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例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元÷12月÷30日)×
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
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4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省珠海市标准):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指数如下: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对于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2002附录B方法进行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公式为: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计算公式如下(以下为广东省珠海市标准):
1.对于18周岁以下的被抚养人:
城镇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对于死亡的被抚养人,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对于18-60周岁之间的被抚养人:
城镇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对于死亡的被抚养人,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对于60-74周岁之间的被抚养人:
城镇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8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对于死亡的被抚养人,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对于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
城镇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对于死亡的被抚养人,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都是需要赔偿的内容。

对于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丧葬费的赔偿计算公式为:规范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为珠海市标准)。

9.根据珠海市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的公式如下:
1)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4元×20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元×20年=元。

2)受害人年龄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4元×5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元×5年=元。

10.根据珠海市的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计算公式
如下:
1)被抚养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元×18被抚养人
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8元×18被抚养人
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元×20年)÷对被
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8元×20年)÷对被
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年龄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元×[20年-(被
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8元×[20年-(被
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年龄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2.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3.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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