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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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2.07•【文号】国土资发[2005]29号•【施行日期】2005.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各地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各专项资金的征收情况越来越好,特别是中央又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资金逐步增多,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最近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方向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决定精神,按照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方向和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要落实《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积极实施重大工程,促进项目布局的相对集中;要建立项目指南发布制度,促进资金与资源合理配置,向重大工程和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要进一步下放项目管理权限,促进合理确定项目管理权责,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

要从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出发,盘活和显化企业土地资产,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要与企业改革的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度与要求,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8号令)的基础上,遵循“明晰产权、显化资产、区分类型、合理处置、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土地资产管理力度。

二、区分类型,合理处置,完善土地资产配置体系,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二)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第34号)回应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求和问题,国土资源部针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进行了相关问题的通知。

此通知旨在加强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通知首先强调了土地的重要性和稀缺性。

土地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是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基础。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缺。

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是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用地供应的管理。

地方政府要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科学规划用地供应,坚持符合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计划。

同时,要加强土地供应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土地流转中出现漏洞和腐败行为。

通知还明确了对房地产用地监管的内容和要求。

要加强对土地出让过程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土地出让,确保土地出让的公开、透明和有效。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用途的监管,禁止将工业用地、农用地等非房地产用地非法违规变更为房地产用地,杜绝乱占乱用土地资源的现象。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公布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通知还提到,要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地方政府要全面推行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对外公开。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合力。

通知最后呼吁广大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提高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开发的质量和效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设计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购房者要增强风险意识,理性购房,避免盲目投资和投机行为。

综上所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着眼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问题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强调了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管理重要性。

国土 年度工作计划

国土 年度工作计划

国土年度工作计划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国土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本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推动资源勘查和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国土资源调查和监测1.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调查,全面掌握国土资源概况。

重点开展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重点资源的调查工作,更新资源储量、分布情况等数据。

2. 加强资源监测工作,建设国土资源监测体系。

利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监测资源的动态变化,及时发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为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完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各类资源信息数据,建立统一的资源信息平台,方便各级部门和企业获取资源数据,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

二、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1. 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资源布局格局。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 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空间用途动态监测。

建立国土资源利用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敏感区域的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国土空间的监督管理。

3. 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加强城乡规划的整合,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共享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加强资源勘查和开发1.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资源勘查成果转化率。

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优化勘查技术,提高勘查储量预测精度,提高资源勘查成果的转化率。

2. 推动水资源开发利用,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确保水资源安全供应。

3. 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加强土地整治工作。

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1.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对矿区环境监测和治理,推动矿产资源开发的绿色转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7年5月8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4.16•【文号】[1997]国土[办]字第58号•【施行日期】1997.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2月20日实施日期:2003年2月20日)停止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1997年4月16日〔1997〕国土(办)字第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治本之策和坚决措施。

贯彻落实《通知》,必将全面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各地要抓住机遇,奋力开拓,切实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认真学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

要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

首先将《通知》精神和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的主要内容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坚决措施;深入了解土地国情、省(区、市)情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通知》不是一般性的文件,是中央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土地管理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行动指南。

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通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创造性。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10.28•【文号】国土资发[1998]166号•【施行日期】1998.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1998年10月28日国土资发[1998]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地矿厅(局)、地勘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开垦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增加了耕地面积,发展了农业生产,为解决当地部分群众生活,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也出现了盲目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的现象,破坏了植被,加剧了水土流失,影响了蓄洪行洪。

为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根治水患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开发整理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土地整理为重点各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从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出发,十分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坚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复垦监督,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的方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现有农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撤并村庄废弃土地的整理复垦上;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开发未利用土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依据规划、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土地开发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摘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时期贯彻国家发展战略的新要求。

2020—2022年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的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出了战略性和全局性的要求。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相应的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问题;对策引言两年多来,全国各地开展了不同模式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创新,取得了良好的实践经验,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然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仍存在系统理念不尽清晰、规划前提不尽昭彰、重点任务不尽完整、永续目标不尽明确、资金保障不尽到位等诸多问题。

因此,急需进一步深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战略思考,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稳妥有效地推进试点实践。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1.1缺乏配套资金2018年,国家为打破农田整治范畴内的“九龙治水”局面,避免多部门工作内容的重复及投入资金的浪费,通过机构改革,及时将隶属于原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职能及其相关配套“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一并转划归农业农村部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导致当前自然资源部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无专项资金的支持和保障,省、市层面更无明确的配套资金来源,期待地方自主筹措资金开展此项工作,无疑加大了工作开展的被动性。

同时,由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入大、投资回报期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鼓励和保障性政策和措施,难以对社会资本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1.2机构建设尚不完善只有建立完善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机构,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项目的日常管理,推进项目的有序实施。

然而有研究表明,我国土地整治机构建设尚不完善,省、市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成立土地整治专门机构的比例较高,机构覆盖比例分别达100%、85%,而县级土地整治机构覆盖比例相对较低,仅为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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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已
经成为国土资源部关注的重点。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加
强了对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本文将从土地资源管理、生
态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部的努力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合理
利用土地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土地资源管
理涉及土地的规划、利用、征收等一系列工作,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可以推动经济发展。

土地资源是生产要素
之一,它的利用与配置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通过科学
的土地利用规划,可以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
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土地资源管理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也至关重要。

土地资
源的合理利用可以有效的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的生活需要。

同时,土地资源管理可以推动城乡发展的协调,减少城市与农村之间
的差距,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与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基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保护生态
环境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首先体现在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上。


态系统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
的基础。

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可持续发展。

其次,生态环境保护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质量和人民
的生活品质。

在生态环境质量好的地区,人民可以享受到清新的空气、优美的景观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国土资源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对
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治理,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

其次,
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加强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
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土资源部采取了一
系列举措和政策,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国土资源部加强了土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了全国土
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通过土地利用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发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国土资源部加大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

对于重要的农田、
湿地、森林等资源,国土资源部加强了保护力度,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和法规,加强了保护措施的落实。

同时,对于违法用地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国土资源部加大了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国土资源部与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总结起来,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我们期待在国土资源部的努力下,土地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和高效,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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