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技术管理条例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提高创新创业中心的绩效和效益,保障创新创业中心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创新创业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是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是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工作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创新创业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享有最高权力,对创新创业中心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任为创新创业中心的最高领导,对创新创业中心的经营、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创新创业中心还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
第七条创新创业中心设立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合作,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相互配合,为创新创业中心的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第八条创新创业中心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做到经济合理、预算安排严谨、收支公开透明。
第九条创新创业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第十条创新创业中心市场营销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充分了解市场动态,为创新创业中心的产品推广和销售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创新创业中心主任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全面工作,领导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策划和组织实施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中心财务部门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资金管理、财务预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中心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建设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中心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产品推广、销售管理、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
北京市技术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技术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1.05.08•【字号】京科计发[2001]253号、京财文[2001]1531号•【施行日期】2001.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北京市技术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京科计发(2001)253号、京财文(2001)1531号2001年5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和《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按照科技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关要求,支持北京地区的技术创新与创业活动,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设立“北京市技术创新、创业资金”(以下简称“资金”)。
第二条“资金”的设立,旨在推动北京地区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吸引各类科技人才在京创业;通过重点支持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技术和产品,促进北京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政府资金对全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适应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和环境;完善首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首都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条为了实现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资金的使用期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期(2001年至2005年)。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资金的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同时鼓励各区县设立技术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各区县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第三章支持对象与条件第六条支持对象为在京注册的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各类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七条支持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申请企业的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科技发展政策,属于北京市优先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技术含量高,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开创性或能解决重大技术难题,项目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以上;产品具有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和高回报性,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大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支持我校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双创”活动,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确保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职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
承担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工程和项目的科研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和广东省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学校管理人员(含专技人员兼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按干部兼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创新创业包括以下三种形式:(一)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指科研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兼职创新,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包括合伙或注资)。
(二)离岗创新创业:指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三)学校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指科研人员受学校选派到企业参与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创新项目合作、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等。
第四条创业活动必须是与创新有关的创业。
第五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要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不影响学校和所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第六条审批程序(一)知识产权确权。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学校科技部进行是否为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等事项审核确权。
(二)学校审批。
按学校相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三)签订协议。
1.经批准兼职创新的,学校与科研人员、兼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依法依规对兼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安排、绩效考核、兼职收入、收益分配、福利、社会保险、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2.经批准在职创办企业的,学校与科研人员签订协议,依法依规对工作时间安排、绩效考核、薪酬福利、保密义务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科技创新管理条例

科技创新管理条例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的推动,科技创新管理成为了各个行业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和引导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的健康发展,制定和执行科技创新管理条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科技创新的定义、管理的重要性、科技创新的流程、管理的关键要素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科技创新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
一、科技创新的定义科技创新是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的过程中,通过引入和应用前沿科学原理与技术手段,创造新的技术、产品、服务和工作方式,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活动。
科技创新涉及到众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材料科学、能源科学等。
二、管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管理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科技创新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科技创新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科技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通过技术创新,企业可以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三,科技创新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科技创新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因此,科技创新的管理至关重要。
三、科技创新的流程科技创新涉及到多个环节和流程,可以简单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问题定义:科技创新的起点是明确问题和需求。
科技创新活动应该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
2.技术研发:在问题定义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研发。
技术研发包括理论研究、实验验证、原型设计等环节,旨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
3.技术转化:技术研发完成后,需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
技术转化包括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市场推广等环节。
4.技术应用:技术成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之后,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在技术应用阶段,需要持续改进和优化技术,提高产品性能和用户体验。
四、管理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为了有效地管理科技创新活动,以下是几个关键要素。
1.创新团队:科技创新需要一个具有创造力和专业能力的团队来推动。
学生创新创业规章制度

学生创新创业规章制度学生是高校的主体力量,他们富有朝气、创造力强,并且渴望在校园中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抱负。
为了支持和促进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学校制定了一套学生创新创业规章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创新创业平台,保障他们的权益,并规范相关活动的进行。
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与资金支持学校欢迎学生通过申报创新创业项目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并为此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长,提出项目申报,具体包括项目的目标、方案、预期效益以及所需的资金等要求,以便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
学校设立专门的创新创业基金,向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经过严格筛选和评审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金赞助,以帮助学生实现项目的目标和发展潜力。
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的申报原则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成果的最大化。
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校建设了一批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孵化、技术研发、创新实验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这些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配备了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资源,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平台。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方式,获得宽敞的场地和必要的设备。
同时,学校还组织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市场和行业情况,提供创新创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生在实践基地中的创新创业项目将得到学校的关注和支持。
三、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学校重视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都受到法律和学校的保护。
学校将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和管理知识产权,并推动相关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以使学生的劳动成果得到最大程度的价值回报。
对于学生的创新创业成果,学校提供相关政策和项目,协助学生将其转化为市场商品,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学校鼓励学生与相关企业或产业合作,促进成果的转化和落地,为学生提供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和平台。
四、活动组织与宣传推广学校鼓励学生组织和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宣传。
技术创新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技术创新管理制度范文1.总则1.1为保障公司持续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开发、利用内外部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1.2技术创新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运用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质量、创新产品、节能降耗、改善劳动环境等一系列技术活动。
1.3围绕公司发展需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技术创新工作,重点解决生产中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保障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2.创新原则与目标____公司大力鼓励和支持技术进步,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品竞争力,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培养科技人才,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
2.2技术创新遵循下列原则:2.2.1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2.2.2以产品工艺生产为主线,配套安排原料、能源、环保以及相关的技术装备,形成系统配套性;2.2.3以市场为导向,以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2.2.4加强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起点和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封闭式发展。
2.3技术创新工作目标:2.3.1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更好地满足目标市场需求;2.3.2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2.3.3更新设备,不断提升设备性能,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改善环境,促进安全清洁生产;2.3.4改进操作技术,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方法,促进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提高;2.3.5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
____组织管理3.1技术发展部是公司技术创新工作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创新宏观管理与统筹协调,促进成果推广应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创新水平提升,落实完善创新制度。
3.1.1技术创新方向性研究;3.1.2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协调服务;3.1.3建立健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激励机制;3.1.4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管理;3.1.5申报国家和省、市级科技成果(奖),促进成果推广应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创新创业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进一步提髙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计划”遵循的原则是:1. 弘扬科学精神,激励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的探索意识。
2. 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了解什么是科学研究、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
加强学生的创业方法、创业实践的教育和培养。
3. 参与“创新创业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特别是对自己开展的研究项目和创业项目有浓厚兴趣。
4.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完成实验、完成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自主管理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5. 注重项目实施中的过程培养,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手能力、创新创业思维、团队合作和创新创业实践方面的训练。
第三条“创新创业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纳入学校“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
“领导小组”是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项目中报、负责监督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验收“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并指导“创新创业计划”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专家委员会”由各学院主管院长、主管学生的书记和各学科科研水平高、德高望重的教师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负责“创新创业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院级“创新创业计划”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和主管学生的书记担任组长。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八条项目申报1. 立项中请时间,每年五月份学校完成本年的项目申请上报教育部,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大学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制度

大学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创新创业团队管理,促进团队成员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是指由大学学生及指导老师组成,以创新创业为目标的团队。
第三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应当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
第四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应当遵守团队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团队目标。
第五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应当遵守学术规范和诚信原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六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应当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应当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积极申请相关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八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应当加强自身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第二章团队成员第九条大学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应当是在校学生,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兴趣爱好,并且具有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
第十条新创团队应当由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管理,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人。
第十一条团队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发挥各自特长,共同推动项目的进展。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应当遵守团队规定,保持良好沟通和团队合作,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应当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得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五条新创团队成员应当时刻关注团队项目的进展,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不得放任团队项目的败落。
第十六条新创团队成员应当遵守比赛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保障项目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新创团队成员应当遵守学术规范和诚信原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三章团队管理第十八条团队应当定期举行团队会议,讨论项目进展和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第十九条团队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分工和计划,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项目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团队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分享信息和资源,保持开放共享的团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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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技术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制定本条例。
为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企
业竞争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具有创新创业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
团队。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创新创业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创新创业技术管理,是指对创新创业活动
中的技术研发、技术应用、技术转移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推动。
本
条例所称创新创业技术管理,是指对创新创业活动中的技术研发、
技术应用、技术转移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推动。
第二章技术创新
第四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第五条技术创新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评审、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
技术创新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评审、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
第六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拓宽技术创新渠道。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拓宽技术创新渠道。
第七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促进技术共享和协同创新。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促进技术共享和协同创新。
第三章技术应用
第八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注重技术应用,推动科技
成果向市场转化。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注重技术应用,推
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第九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开展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保护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开展专利
申请和商标注册,保护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十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加强市场调研,了解技术
应用的需求和趋势。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加强市场调研,
了解技术应用的需求和趋势。
第十一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拓展技术应用渠道,与
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拓展技术应
用渠道,与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第四章技术转移
第十二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积极进行技术转移,实
现技术价值最大化。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积极进行技术转移,实现技术价值最大化。
第十三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利用技术转移平台,寻
找技术合作伙伴。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利用技术转移平台,寻找技术合作伙伴。
第十四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加强技术转移的市场化
运作和项目推广。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加强技术转移的市
场化运作和项目推广。
第十五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合理确定技术转移的成
果分享和利益分配机制。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合理确定技
术转移的成果分享和利益分配机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对违反本条例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将依法取消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对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将依法取消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纳入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技术创新和应用情况的评估。
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纳入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技术创新和应用情况的评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实施办法。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本市科技创新管理部门所有。
本
条例解释权归本市科技创新管理部门所有。
本条例共计800字,覆盖了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在创新创业
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和措施,旨在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推动企业竞
争力提升以及技术进步,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