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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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

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宋元明新安法解读

宋元明新安法解读

宋元明新安法解读
摘要:
1.新安法的背景和历史意义
2.新安法的主要内容
3.新安法对社会的影响
4.新安法的评价和当代启示
正文:
新安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法典,出现于宋元明三个朝代,对于当时的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安法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宋元时期,中国社会经历了大规模的战乱和政治动荡,法律制度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明朝建立后,为了恢复社会秩序,加强中央集权,明太祖朱元璋决定重新制定一部法典,新安法应运而生。

新安法是一部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深刻历史内涵的法典,其主要内容包括刑法、民法、官法和礼法等。

刑法部分规定了各种犯罪的处罚,以及对罪犯的审订、判决和执行等程序。

民法部分主要涉及土地制度、家庭婚姻、财产继承等问题。

官法部分则规定了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处罚等。

礼法部分主要规定了社会礼仪和宗教信仰等内容。

新安法的实施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统一了全国的法律制度,也强化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新安法中的一些规定,如对罪犯的人权保护、对女性权利的保障
等,也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然而,新安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它的刑法部分过于严酷,对罪犯的处罚常常过于苛刻。

此外,新安法中的某些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如对同性恋的禁止等。

总的来说,新安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法典,它对于当时的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新安法解读

新安法解读

前言
• 二、修订的总体思路 • 1.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摆位
”问题。 •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 3.加大政府监管和部门执法力度。 •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前言
• 三、主要修改内容
• 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法相比: • 1.第三章章名由“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
一、强化了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2个明确、 1个 完善)
• 1.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 【法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本法。
• 2.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 【法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
•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 6.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规定。
• 【法条】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 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 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 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3.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 【法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 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强化了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个建立 ,3个增加,3个完善)

新安法的主要内容

新安法的主要内容

新安法的主要内容新安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法律,对指导和规范我国安全生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安法。

新安法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方针的调整。

新安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调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

新安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是安全风险防控的加强。

新安法要求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监控,确保安全风险可控,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是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规范。

新安法对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事故调查要全面、客观、公正,事故处理要严肃、公正、及时,从而提高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是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的建立。

新安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为确保新安法的有效实施,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法规政策。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新安法相配套的法规和政策,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新安法的贯彻落实。

三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安全生产能力。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新安法的实施,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解读《新安全生产法》PPT

学习解读《新安全生产法》PPT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04.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 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05.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 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 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与此相配套,新安全生产法也多处 作出规定。
严格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
在原来规定的爆破、吊装作业的基础上,增加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 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以下十大亮点:
➢ 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 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 三、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 五、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
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安全生产法之矿山安全
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
新增规定“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 当加强对施工T 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 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 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武器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新安法解读

新安法解读

新安法解读摘要:1.新安法的背景与意义2.新安法的主要内容3.新安法的亮点与创新4.企业与个人的应对措施5.新安法对我国安全生产的影响正文:新安法解读一、新安法的背景与意义新安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是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为适应新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而进行的一次重要修订。

新安法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安法的主要内容新安法共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

三、新安法的亮点与创新新安法的亮点和创新主要体现在:强调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完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

四、企业与个人的应对措施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个人应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技能。

五、新安法对我国安全生产的影响新安法的实施对我国安全生产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安法释义

新安法释义

新安法释义1. 引言新安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该法于2020年6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同日公布生效。

新安法的颁布旨在填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空白,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本文将对新安法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和影响。

2. 新安法的背景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直享有“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

然而,在近年来香港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如“占中”运动、反对派议员违誓等。

这些事件严重威胁了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央政府决定制定并实施新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以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新安法的颁布旨在维护国家统一、香港的繁荣稳定以及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3. 新安法的基本原则新安法的基本原则是以中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坚持“一国两制”、香港高度自治和维护国家安全有机结合的原则。

根据新安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防范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防范和惩治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长期繁荣稳定。

4. 新安法对香港的影响4.1 维护社会秩序新安法明确规定了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行为进行惩治。

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确保香港社会长期稳定。

4.2 提供更强大的法律工具新安法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提供了更强大的法律工具,以应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这包括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办公室,加强情报收集和处理能力,以及加强对相关犯罪行为的打击。

4.3 阻止外国势力干预新安法明确规定了防范和惩治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这将有助于保护香港免受外部势力的干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

4.4 加强教育和宣传新安法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加强对国家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
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 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 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 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 导致事故发生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
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条
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 现信息共享。”
不得非法转施工资质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 加一款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矿山、金 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 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目 录
1 新安全法总体要求 2 新安法对企业的要求 3 新安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4 新安法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5 新安全法修改内容对比
01 总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 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 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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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职责
3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9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 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确定
28
安全设施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主体工程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有较大危险因素 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关设施、设备 上设置明显安全 警示标志
体责任。
(一)修改十大亮点
➢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
度。
四个主要方面
• 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 •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加强政府监管和部门执法力度 • 严格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出口
标志明显 保持畅通

安全出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禁止锁闭

安全出口
禁止封堵

41
生产经营 单位
如实告知
从业人员
遵守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42
生产经营 单位
监督、教育
按规则佩戴、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
√ 符合国家标准 √ 符合或者行业标准
从业人员
43
经常性检查
技术
管理 措施
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
如实记录 排查治理情况
及时通报 从业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9
危险物品 商店
危险物品 车间
危险物品 仓库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
安全距离
员工 宿舍
生产经营 场所
第一章 总则
1-16条,共16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7-48条,共32条
第三章 从T业ex人t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的生产监督管理
Text 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49-58条,共10条 59-75条,共17条 76-86条,共11条
77-95条,共19条 96-97条,共 2条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2002 《安全生产法》
共七章 97条
对比
新的 《安全生产法》
共七章 114条
共调整76条,占67%。其中, 新增17条,占15%;修改59条, 占52%。
2002 《安全生产法》
章节对比
新的 《安全生产法》
1-15条,共15条 16-43条,共28条 44-52条,共 9条 53-67条,共15条 68-76条,共 9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87-111条,共25条 112-114条,共3条
1
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2
适用本法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21
建筑施工 金属冶炼 矿山
道路运输
设 危险物品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 100+ 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100- 设


专职安全生 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产管理人员
22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职 责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制止和纠正“三违”现象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25
37
重大危险源
•√ 登记建档 •√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 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 的 √应急措施 √••将人重民大政危府险安源全及生有产关监安督全 管措 理施 部、 门应 和急 有措 关施 部报 门地 备方 案
3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辅导报告
2016年11月27日
提纲
1
1 新安法十大亮点 2 修改的主要内容及解读
3 新安法特点
(一)修改十大亮点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执法地位。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
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
5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
13
安全生产责任 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
委托
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
(为安全生产提供)
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14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度 制 依照本法 和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8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新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安全第一 是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 是工作重点
方针 综合治理 是根本途径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 安全 生产 管理
改善 安全 生产 条件
推进 安全 生产 标准 化建 设
遵守 本法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 法规
建立 、健 全安 全生 产规 章制 度
安全管理人员
发现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安全问题 重大事故隐患
不能处理的
报有关负责人
应当
立即处理
不及时处理
向主管部 门报告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48
生产经营单位
培训合格
上岗作业
生 产
安全培训
经 营 单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
位培训不合格
不得上岗
26
新工艺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新技术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新设备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新材料
27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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