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20140331发布2014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年03月31日发布2009年12月0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3.2单元unit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3.3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for hazardous
物
10
W1.31.4项爆炸物50
易燃气体W2类别1和类别210
气溶胶W3类别1和类别2150(净重)
氧化性气体W4类别150
-类别1
W5.1-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10
沸点
-类别2和3,具有引发重大
易燃液体
W5.2
事故的特殊工艺条件
包括危险化工工艺、爆炸极
50
限范围或附近操作、操作压
力大于1.6Mpa等。
2二氟化氧一氧化二氟7783-41-71
3二氧化氮10102-44-01
4二氧化硫亚硫酸酐7446-09-520
5氟7782-41-41
6碳酰氯光气75-44-50.3
7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0
8甲醛(含量>90%)蚁醛50-00-05
9磷化氢磷化三氢;膦7803-51-21
10硫化氢7783-06-45
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7混合物mixture
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8 辨识依据
4.1.1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和表2。
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应按GB30000.2、GB30000.3、GB30000.4、GB30000.5、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docx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work site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4.1 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09.03.31发布2009.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18218-20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

GB18218-20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简介GB-2023是中国国家标准,旨在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方法和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等领域,帮助各行业识别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识别方法识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观识别: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观察和分析,识别可能的重大危险源。
2. 工艺分析: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分析,找出可能的重大危险源,并评估其风险大小。
3. 事故案例分析:借鉴历史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识别类似的重大危险源。
4. 安全检查: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相应措施。
识别要求GB-2023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提出了以下要求:1. 识别必须基于科学分析和实践经验,不得主观臆断。
2. 识别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工艺流程、设备状态等因素。
3. 识别结果应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需要有充分的依据和数据支持。
4. 识别过程应充分与相关人员沟通和协商,建立专业团队共同参与。
安全措施识别出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调整工艺流程,减少危险源的产生和扩散。
2. 完善设备设施,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能应对突发情况。
3. 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和安全意识。
4. 建立健全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总结GB18218-2023标准为危险化学品行业提供了重大危险源识别的方法和要求。
通过科学分析和实践经验,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后,相应的安全措施需要得到有效落实,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过程的安全可控。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11-07 15:26:49)20090331发布2009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031015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 重大危险源辨识4.1 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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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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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4.3.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4.3.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附件2
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一、填表说明
1.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目的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及其分布,为重大危险源评价、分级、监控和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2. 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1),第二类为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表2-1~表2-12),第三类为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表3)。
填表时,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以及所有符合申报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一类别的重大危险源就填报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每个重大危险源填表一份,如存在多个重大危险源,请自行复印表格填报。
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及其他可能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3. 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的填报、图文资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4. 填表应用钢笔,表格内容要认真逐项填写,无某项内容时则填写无,因故无法填写的内容应注明原因。
5. 当重大危险源申报涉及保密数据时,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表
3
: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危
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周
边
地
区
情
况
单位类
型
数量(个)单位名称人数与危险源最近距
离住宅区
生产单
位
机关团
体
公共场
所
交通要
道
其它
周边环境对危险源的影响
类型数量(个)简要说明火源
输配电装置
其它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