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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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渝环发[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3〕79号)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局,各分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规范我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营造“客观、公正、科学、诚信”的行业风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已根据《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市府令第168号)规定,报送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渝文审〔2013〕33号)。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9月22日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为,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守信自律,营造“客观、公正、科学、诚信”的行业风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辖区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管理,是指对环评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对环评机构进行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市环评机构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第五条信用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环评机构资质申请和使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合同签订、现场踏勘、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审查、日常管理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信息。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
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环发[2008]3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8.02.19
【实施日期】2008.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的通知
(渝环发〔2008〕32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
为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工作,促进环境监测质量的持续改进,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确保环境监测质量,根据国家《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必须接受重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取得《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合格证》(以下简称“能力认定合格证”),并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市环保局负责下列工作:
(一)组织制定《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评审细则》。

(二)受理全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申请,并组建评审组。

(三)负责能力认定合。

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定稿

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定稿

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要求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监测方案. (4)第四章监测实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监测预警...........................................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监督责任...........................................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一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方案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二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方案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三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表 (14)附件四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有效控制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以及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其它工程建设及作业(以下简称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应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其第三方监测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单位是指重庆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是指承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

关于实施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和总量控制的思考-以重庆市为例

关于实施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和总量控制的思考-以重庆市为例

监 测 项 目近 千项 , 更 有 第 三方 检 测机 构 已 完 成 全 国 化 布 发达 省 市差 距 巨 大 。
2 . 2 . 2 基础 配 套 不足
局, 形 成 全 国性 的 品 牌 , 重 庆 市 第 三 方 环 境 检 测 机 构 与
环 境检 测 机 构 主 要 依 靠 专 业 的 技 术 人 员 和 先 进 的
技术 人 才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 另 外 第 三 方 环 境 检 测 机 构 规
不 足 。
模 相对 较 小 , 资金不充 裕, 高 端 先 进 仪 器 设 备 配 备 2 . 2 . 3 服务 能力不够 , 市场竞争力不强
2 重 庆 市 第 三 方 环 境 检 测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及 存 在 的 问题
境 监 测 业 务 的资 格 并 开 展 了 环 境 检 测 业 务 。第 三 方 环
仪器设备价值最 高 8 0 0 万元 , 人员 2 5 人, 申请 监 测 项 目 1 3 0项 , 年营业额约 5 0 0万 元 。而 国 内 大 型 的 第 三 方 环
境 检测 机 构 年 营 业 额 约 1 亿元 , 从业 人员 近 1 0 0人 , 可
2 . 1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根 据 我 国 加 入 wT0 的 承 诺 , 允许外资 独资进入 中
国 的 咨 询 服务 市 场 , 沿 海 地 区 已有 外 资从 事 环 境 咨 询 和
监测业 务 , 这 些 外 资机 构 和 国 内优 秀 的 检 测 机 构 一 旦 进 检测机 构产生较大冲击 , 不 利 于行 业 的 发 展 。 2 . 2 . 4 缺 乏 品 牌优 势
2 0 1 7 年4 月
J o u r n a l o f G r e e n S c i e n c e a n d Te c h n o l o g y

环境检测站管理制度

环境检测站管理制度

环境检测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检测站的管理和运行,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环境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是指具备环境监测资质,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或单位。

检测站的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三条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监测设备和环境监测能力。

第四条检测站应当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责任和流程,实施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认证和评价。

第五条环境监测站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环保意识和培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六条检测站应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公示监测数据和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检测站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检测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事务。

第八条环境监测站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监督环境监测工作、分析环境监测数据、组织汇总报告等。

第九条检测站管理机构应当设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和工作流程,确保监测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结果可靠。

第十条检测站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监测报告和数据,及时处理问题和反馈意见,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第十一条检测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监测设备第十二条环境监测站应当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第十四条监测设备维修和保养必须及时择期,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五条监测设备应当建立档案和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的管理和保管。

第三方检测管理细则

第三方检测管理细则

重庆江跳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XXXX XXXX—XXXX第三方检测管理细则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重庆江跳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 ...-2 -2 职责及要求..................................................................................................................................- 2 -3 检测资料提交及处理............................................................................................................... - 3 -4 处罚 ..............................................................................................................................................-5 -5 附则.............................................................................................................................................. -5 -前言为及时掌握运营期轨道交通建(构)筑的变形、周边环境影响等监测数据和信息,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报,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运营期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印发<重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规定(修订版)>的通知》(渝轨道发﹝2014﹞2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轨道交通运营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第三方监测管理细则(修订版)》。

重庆市环境监测收费管理规定

重庆市环境监测收费管理规定

重庆市环境监测收费管理规定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重庆市环境监测收费管理办法一、凡在我市范围内,持有《重庆市环境监测资质审查合格证》和《计量认证合格证》的环境监测机构,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以下服务范围内开展对外技术服务,按本办法收取费用:1、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环境评价;2、对外单位委托的样品分析,固定和流动污染源监测以及污染纠纷、事故仲裁监测;3、治理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及其环境效益分析评价;4、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其它方面的项目;5、工业污染源成果综合服务项目,包括污染源档案、各类技术和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等。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三、接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应与委托单位和个人簦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收费项目及标准(一)采样工业收费标准(二)环境监测分析收费标准(三)样品前处理收费标准(四)提供监测数据收费标准(五)其它规定1、接受单位聘请,出借技术人员,每人每天收费8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2、监测车收费:近郊(主城九区)每日150元,远郊按车公里计算,每公里2.00元,停车等时费每天按150元计。

3、监测人员到现场所需交通、住宿费用以及开孔搭架等辅助工作,由委托单位解决。

4、同一项目样品超过20个者,降低标准20%收费。

5、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应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有特殊要求的监测分析,其收费标准可比上述环境监测分析收费标准提高100%—150%。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探析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探析
加 强环境监测质量 管理 工作要点探析
张艳 梅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 监测 站 重庆 摘 要: 环 境 问题 是 当今 社 会 的 共 同 问题 。 环境 污染
4 0 2 1 6 0 )
的这 一 问题 在 我 国尤 为 突 出 , 因此 ,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必 不 可 少。 环境 监 测是 科 学 管理 环 境 和 环 境 执 法 的 基 础 , 在 监 测 过 程 中提 出 了更 加 严 格 的要 求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为 此 , 笔 者 在 本 文 对 在环 境监 测 管理 工作 中 的要 点 予 以探 析 。
3环境 监测 的特 点
环 境监 测对 象 的多变 性 、污染 组 分 的复杂 性 等特 点需 实 行 连续 性 、 时空性 等 特点 的监测 。只有 坚持 长期 测定 , 才 能从 大 量 的数据 中找 到变 化 的规律 , 预测 其 变化 趋势 。数 据越 多 , 预测 的准 确度 就越 高 。环 境监 测 的综合 性 :监测 对象 包 括空 气、 生 物 等客 体 , 只有 对 这些 客 体 综合 分 析 , 才 能准 确 描述 环 境 质量 状况 。对 监测 数据 进行 统 计处 理 、 综合 分 析时 , 需 涉及 该 地 区的 自然和 社会 各方 面情 况 , 因此 , 必须 综合 考 虑才 能作 出正确 的分 析 。
基础 能力的建设 , 主要是加强环境监 测项 目的储备 , 才 能以 监测项 目带动基础能力 的建设 。 同时要促进 环境监测设备水平的 不断提升 , 推进 各项技术指标 的系统化建设 , 引进 国外先进 的环 境监测技术体 系 , 将传统的粗放 型技术 管理方式转变 为集 约型技 术管理方式 , 从而形成现代化 的监测技术体系 。 另外 , 对于环境监 测的仪器仪表的配备也要不断 的完善 ,制定科学 的配置计划 , 才 能促进各 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 4 . 3加强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 网络结构 的优化能够为环境 监测 的工作 的开 展提供必要 的 基础和规范 , 只有符 合我国基本 国情 , 同时又与 国际监 测技术相 联系的检测质量管理体系 , 才能确保对环境监测质量做 出科学 的 评价 , 为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 的依据 。同时也 能够为相应 的 监测信息使用 部门提供必要 的参考 , 做好必要的预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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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探讨
作者:马艳廖伟邹孝李根容朱玲玲李武林
来源:《科技与创新》2016年第13期
文章编号:2095-6835(2016)13-0041-01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就目前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职能部门监管不足的现状,提出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实验室进行等级评定,建立量化的第三方准入门槛的建议。

提出为促进环境监测市场良性发展,重庆市应及早制定地方性管理办法的思路。

关键词:第三方;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问题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ki.kjycx.2016.13.041
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也在逐年上升。

仅依靠省、市以及区县监测站的人力和物力,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逐步开放环境监测市场,引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已成为环境监测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1 政策导向
按照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迎来新机遇。

201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以及社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部门进行了调整。

它指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以及社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只需质监部门认定,无需主管部门认定。

该文件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拉开了帷幕。

同时,我市管理部门急需理清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细则。

2 现状分析
2015-08-01,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它对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相关要求,但整体准入门槛较低,且无量化要求。

由于市场进入门槛相对不高,往往会吸引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因而会出现一些规模不等、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第三方监测机构。

特别是民营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不
高、缺少经验等现状,甚至有的公司连基本的实验条件都没有——仅凭一些快速分析仪就敢接业务。

同时,作为企业,他们难逃逐利本性,无疑增加了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难度。

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数年前就放开了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

目前,这些省市监管职能划分形式主要为:环保部门从行政、业务上进行管理,质监部门则是从认证认可上进行管理。

但由于以上职能部门人员短缺,检查频率相对较低,难以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存在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流动、项目变更、仪器设备变化等情况掌握不全的情况。

同时也因前期第三方机构成立没有设立任何门槛,职能部门全部压力集中在了中后期的管理上,监管任务繁重,监测质量难以有效保障。

3 启示与建议
1979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首次被法律化。

从1999年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到2003-09-01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再到2006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日臻成熟。

2015-11-0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规定环评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不同等级对从业人员职业资质、从业人数、专业类别、经历报告、科研能力等要求不同。

从政府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经验可以看出,环保主管部门对环评准入门槛作了严格规定,源头把关,软件和硬件上同时把控,对有效规范市场杜绝行业乱象起到重要作用。

制订重庆市社会化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全市社会化监测工作势在必行。

针对重庆市目前尚未制订有关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地方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行为,可在已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基础上,参考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建立环境监测机构等级划分制度,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室,就其实验室面积、注册资金、固定资产、从业人数、监测经历、学历及专业、职称、能力覆盖范围、监测项目等作出具体要求。

同时,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室承接业务范围进行限制,以鞭策第三方监测机构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

在提高准入门槛的基础上,职能部门还应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以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全过程监督、暗访巡查等方式持续检验实验室的监测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1]左平凡. 论第三方环境监测的使用限制[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2012,5(3): 258-263.
[2]陈斌,陈传忠,赵岑,等. 关于环境监测社会化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2015, 31(1):1-5.
[3]王可.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服务外包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 40(11): 18-20.
[4]李佳伟.广东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J].环境,2015(3): 55-57.
[5]韩欣岐.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D]. 兰州大学,2014.
〔编辑:胡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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