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法理学冲刺:法律责任

合集下载

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

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

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上半年司法考试是每年一度的重要考试,对于考生来说,掌握好法理学知识点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下面是对上半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的总结。

首先是法的基本概念和法的属性。

法是国家为管理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范,具有普遍强制力和社会意义两个属性。

普遍强制力是法律强制人们遵守和执行,而社会意义是法律通过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是法的分类。

按照内容和效力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命令、司法解释等;按照效力的时间可以分为永久的法和临时的法;按照发布的主体可以分为国家法和地方法等。

再次是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中存在的模糊和不确定的内容进行解释,可以分为字面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将适用的法律规定应用到具体案件中。

然后是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包括生效和失效两个阶段。

法律生效是指法律开始具有强制力和效应,可以分为公告生效和指定生效等;法律失效是指法律不再具有强制力和效应,可以分为废止失效和运用失效等。

接下来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体间关系和主体与客体间关系等。

法律关系的要件包括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四个要素。

然后是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刑罚;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

最后是法律的正当性和效力。

法律的正当性是指法律合乎道德和公正的要求;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是否具备强制力和能够实现目的的能力。

法律的正当性和效力是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

总之,法理学是司法考试中必备的重要知识点。

掌握好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分类、解释和适用、效力、关系、责任、正当性和效力等内容,有助于考生在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司法考试全科重难点讲解

司法考试全科重难点讲解

司法考试全科重难点讲解司法考试是对法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考查,涵盖了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宪法等多个学科。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本文将针对司法考试中的全科重难点进行讲解。

以下将从各个学科的重点内容展开,以便考生更好地复习备考。

一、民法民法是司法考试中最重要的一科,主要考察民事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范。

重点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等。

1. 物权:物权是指人们对物体享有直接支配和支配他人的能力的权利。

在物权的考察中,主要以物权的获取、变动和灭失为重点。

2. 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凭借债权法规定的事实要件,获得债务人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力。

债权的考察主要涉及债权的种类和产生、变动、消灭等问题。

3. 合同: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违约责任都是考察的重点。

4.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产生的法律后果等。

二、刑法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另一门重要科目,主要考察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

重点内容包括:刑法基本原理、主体、客体、情节、刑种、刑事责任等。

1. 刑法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原理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基本因素的体现。

对刑法基本原理的了解,有助于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具体规定。

2. 刑法总则:刑法总则是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法益保护原则等。

3. 罪名与刑种:犯罪行为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犯罪,罪名的划定和刑种的选择是刑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4. 量刑准则和刑事责任:量刑准则是刑法对犯罪的刑罚数额进行规定的依据,而刑事责任则与犯罪人的责任能力有关。

三、商法商法是指与商事活动有关的法律规范,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国际贸易法等。

重点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与经营、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国际贸易法规等。

1. 公司设立与经营:公司法是商法的基础,涉及公司设立的主体、条件、手续等问题,以及公司经营中的重要举措和义务。

法理学 法律责任

法理学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三、法律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含义由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或者因为法律的特殊规定而必须承担的具有直接强制性的特定义务。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人们对法律责任的最通俗的解释。

还钱、偿命对责任人来说都是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大体上可以分为下面三种:①侵权行为,也就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政治权利或精神权利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全部法律责任中占多数。

②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的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③法律规定,这是指无过错责任或叫严格责任,即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责任。

从表面上看,责任人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义务。

法律责任的特点:①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原因可能各有不同,但最终依据是法律。

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③法律责任所承担的是否定性法律后果。

否定性法律后果是指导致主体利益减损的不利后果。

8法理学-法律责任

8法理学-法律责任
额头扁平,头脑突出, 眼窝深陷,眉骨隆起, 颌骨巨大,齿列不齐, 头骨不匀,左右脸不对称, 体毛不足等
一、道义责任论 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反社会生活的道德准则与行为 规范并决意实施,是归责的原因。故又称意思责任论。
提出构成责任的心理状态包括三方面:(1)必须是具有辨 别是非的能力(即刑事责任能力);(2)行为时有意思自由; (3)犯罪时有故意或过失。
云南李昌奎案的案情和审判过程倍受媒体 和公众关注。从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对该案进行 再审。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 判处李昌奎死刑。
二是绝对不能追究非责任人的责任,即不 能让没有违反法律义务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禁止株连或变相株连。
三、责任相称原则
二、法律责任在法律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任 何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都不得任意确定这 种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三、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实施或 者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责任具有国家 强制性。
法律责任的构成
一、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对于法律责任的有无、种类、大小有 着密切的关系。
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 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 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判断承担法律责任之方法
一、责任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保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即凡是实施了违反法律义务行 为的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赛家鑫
2009年,一名叫李昌奎的云南巧家县人, 将18岁的女孩王家飞奸杀,并把其年仅3岁的 弟弟王家红也残忍杀害。2011年3月,云南高 院推翻了一审死刑的量刑,李昌奎被改判死 缓。该判决结果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广泛 的质疑。在一个调查中,有将近98%的网友 都认为李昌奎“应死刑,比药家鑫凶残”, 故称其为“赛家鑫”。更有法律工作者直呼 “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该享受 此待遇。”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规则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规则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规则一、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学中的一门基础学科,是通过对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分析和解释,探索法律背后的原则和理论。

下面我们来看看法理学的几个重要概念。

1. 法律的规范性在法理学中,规范性描述了一个规则或命令需要被遵守或执行。

法律的规范性意味着法律不是对事实和行动的描述,而是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产生规范的约束力。

2. 法律的普遍性和个别性法律的普遍性指的是法规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个别的情况如何。

法律的个别性指的是法律对不同的个人和组织具有不同的约束力,这种个别性一般基于个人的权利和权益。

3. 归纳法律推理和演绎法律推理在法理学中,归纳法律推理是从特定的法律案例中归纳出一般规则。

演绎法律推理则是在已知一般规则的情况下,应用这些规则来推导特定的案例。

二、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和法规,人们必须遵守这些规则。

下面我们来看看几个重要的法律规则。

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法律规则必须经过有效地立法程序,才能成为有效的法律。

而没有经过有效立法程序的规则,为非法规则。

2. 等级法规等级法规是指法律规则按照其法律效力的高低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例如,宪法规定的法律规则的效力远高于行政法规。

3. 解释法律规则的方法解释法律规则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和规范性解释。

文本解释指的是根据法律文本的字面意义来解释法律规则。

历史解释是指根据特定的历史背景来解释法律规则。

制度解释则是考虑法律制度的整体架构来解释法律规则。

规范性解释是针对特定的法律规则,使用更高层次的规则进行解释,以达到更加合理的解释。

三、知名相关法律规则1. 合同成立规则合同成立规则是指合同所必须遵循的一些必要条件。

例如,合同必须是双方共同意愿的协议,并且该协议必须以合适的形式进行确认。

而且,在合同达成之前,合同的条款必须得以清晰地表述和讨论。

2. 侵权责任规则侵权责任是指相对人因违反法律规则,造成他人利益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____年上半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 法的定义和学说: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准绳和规范。

2. 法的特征:法的强制性、普遍性、相对稳定性、制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二、法律关系和法人1.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主体性、客体性和目的性。

2. 法人的概念和种类:法人是拥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机构,包括国家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

三、法的层级与效力1. 法的层级:宪法、立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

2. 法的效力:法律具有强制性效力,但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变更和废止,法规则具有直接适用性。

四、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后果,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的主体: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

五、法律行为和民事权利1.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行为是意思表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意思表示行为、实际行为和默示行为。

2.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民事权利是通过法律规定享有的权益,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和合同权。

六、合同的成立和效力1.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要素: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合意、真实、合法和有约束力,合同的要素包括标的物、价格、数量和质量等。

2. 合同效力的原则和限制:合同效力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但也受到法律的限制。

七、动产和不动产物权1.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动产物权是对可动的具体财产享有的权利,不动产物权是对固定的财产享有的权利。

2.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可以通过占有、交付、登记等方式设立和转让。

八、知识产权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对知识创造和知识表达的保护,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法律责任

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法律责任

这篇关于《⾃考《法理学》复习资料:法律责任》,是特地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 1、法律责任,即⾏为⼈由于违法⾏为、违约⾏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法律责任有两个特点: ①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即法律责任的履⾏由国家强制⼒保证。

3、⼴义的违法责任,指所有违反法律的⾏为,包括犯罪⾏为和狭义的违法⾏为。

狭义的违法⾏为,也可以称为⼀般侵权⾏为,包括民事侵权⾏为和⾏政侵权⾏为,指除犯罪⾏为外所有⾮法侵犯他⼈⼈⾝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产权的⾏为。

4、⼀般来说,违法⾏为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 第⼀,违法⾏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

第⼆,违法⾏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为。

这⾥讲的⾏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

第三,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为。

第四,违法⼀般必须有⾏为⼈的故意或过失。

第四,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或法定⾏为能⼒。

5、违约⾏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定法律关系中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违约⾏为是产⽣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原因。

6、法律规定成为产⽣法律责任的原因,是指从表⾯上看,责任⼈并没有从事任何违法⾏为,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义务,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产品致⼈损害。

它可以导致民事责任和⾏政法律责任的产⽣。

7、法律责任的⽬的就在于: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权⼒得以⽣效,在它们受到阻碍,从⽽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发⽣有责任的⼈承担责任,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侵害的可能性。

8、法律责任的功能法律责任的上述⽬的是通过它的三个功能来实现的,即:惩罚、救济、预防。

①惩罚功能,就是惩罚违法者和违约⼈,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

②救济法律关系主体受到的损失,恢复受侵犯的权利。

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定的财产责任,赔偿或补偿在⼀定法律关系中受到侵犯的权利或者在⼀定社会关系中受到损失的利益。

法理学+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法理学+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民事 责任
行政 责任
刑事 责任
违宪 责任
补偿性的 财产责任
行政主体 及工作人员 行政相对人各自 责任
行为人个 人受惩罚 最为严厉
违宪 审查
(一)民事责任 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 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 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 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 (一)责任主体 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 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不 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二)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在法律责任构成中居于重要 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 (三)损害结果 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 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 期可得利益。 (四)主观过错 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2002年4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判决:司某血液 中检出除草剂乙草胺,是在学校生活和 学习期间发生 的。至于乙草胺是怎么摄入的,因司某已成植物状态, 确实无法查出。但司某在新世纪学校寄宿,并未离开学 校,该校作为司某的临时托管人,对其所造成的不良后 果,依法应承担监护责任。故判令新世纪学校承担全部 责任,赔偿司某各种费用47万余元。双方对此判决均提 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1月终审判决认为 :司某中毒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因学校提供的饮食导 致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中毒事故与学校完全没有关系。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权衡双方的利益,依据公平原 则,判决新世纪学校赔偿原告损失的60%,即284 631.69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考法理学冲刺:法律责任
司考法理学冲刺:法律责任。

2014年司法考试备战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责任的内容,希望能对各位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法理学冲刺:法律关系
司考法理学冲刺: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司考法理学冲刺:法的渊源和分类
司考法理学冲刺:法的价值
一、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产生会导致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是对法律权利的救济措施,体现了国家权力。

法律责任能够促使义务的履行。

●法律责任的特点
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

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选)
A、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B、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是救济权利
C、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保证
D、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
{答案及注解]ABCD
[命题目的]考对法律责任特点的理解。

●法律责任的种类
1.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
3.行政责任;
4.违宪责任
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标准是:(单选)
A责任的内容(财产与非财产责任)
B责任的人数(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
C责任的程度(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D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
此题答案为D.
二、法律责任的归责和免责
法律责任的归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归责要遵循合法(责任法定)、公正、效益、合理性原则。

法律责任的免责形式有: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履行不能
免责。

法律责任的免责不只是免除法律责任,实际上是免除其具体的责任承担。

法律敎育网
免责又称为法律责任的免除,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或客观条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理解时,我们要注意到这样几个观念:第一,免责首先意味着他有责任,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才谈得上部分责任的免除和全部责任的免除,我们说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本身不负法律责任,所以不存在免责的问题。

第二,法律责任的这种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和“没有责任”。

第三,免责也不能混同为“证成”,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不意味着特定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着这些被免责的行为是法律赞成或支持的。

三、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方面,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

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

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

另一方面,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又有明显的区别。

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

这个观念一定要注意到,就是说从违法行为到法律责任到法律制裁实际上是一个不断缩小的口子,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恐怕不一定是百分之百,而有法律责任的实际受到法律制裁的肯定也不一定是百分之百。

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面这些行为哪一个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窃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6个小时以后才把康某押到40里以外的乡派出所,
B.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以后被人查出,
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肿瘤的小腿。

D.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拿出刀子将对方刺成重伤。

他跑到我家来我和他搏斗,把他制服了,我们可以想像一下情况,如我也饿了休息一下再把他送到派出所,或者说天黑了、晚上了,所以A可以免责的。

B 时效免责问题,这个早就该合法化,所有权早就该转移了,这个也是能够免责的。

C项也不是,这是有利行为,没有危害性。

上面几个都不是,那么答案应该是D 了。

D项高某在三个青年打架时拿出刀子将对方刺成重伤,一个对三个,主要还是考虑是否正当防卫,是不是防卫过当,我们大家知道紧急避险过当,这是属于免责范围,但是单纯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属于免责,这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的问题,虽然不是非常清楚。

运用排除法,选择最有可能的。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