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类第十版 修订(2012年1月1日实施)
最新对《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的修订

对《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的修订对第九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修订根据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整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一一年十月印制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说明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1994年8月9日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
此文本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对尼斯分类第九版所作的修订。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版。
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文本,做好启用新版分类表的准备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目录对第九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修订 (1)说明 (2)第一部分:对尼斯分类第九版的修订 (1)一、新增的项目 (1)二、修改的项目 (11)三、修改并移类的项目 (14)四、移类的项目 (15)五、删除的项目 (16)六、对类别标题、注释和一般性说明的修订 (19)第二部分:特别提案 (22)一、有关英文、法文的特别提案 (22)二、有关膳食补充剂的特别提案 (35)1.对项目的修订 (35)2.对类别标题和注释的修订 (41)三、与第9类相关的特别提案 (43)1.对项目的修订 (43)2.对类别标题和注释的修订 (46)第三部分:有关游戏设备项目的修改 (48)第一部分:对尼斯分类第九版的修订一、新增的项目二、修改的项目三、修改并移类的项目六、对类别标题、注释和一般性说明的修订第二部分:特别提案一、有关英文、法文的特别提案二、有关膳食补充剂的特别提案1.对项目的修订。
第10类尼斯分类

第十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注释】第十类主要包括主要用于诊断、治疗及改善人和动物的功能或健康状态的外科、内科、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及用品。
本类尤其包括:——医疗用支撑绷带和特种服装,例如:压力衣,静脉曲张用长袜,拘束衣,矫形鞋;——月经、避孕及分娩用仪器、器械及用品,例如:月经杯,子宫帽,避孕套,分娩褥垫,产钳;——由人造或合成材料制成的植入用假体及治疗用具,例如:人造外科移植物,人造乳房,脑起搏器,可生物降解的骨固定植入物;——医用特制家具,例如:医用或牙科用扶手椅,医用气褥垫,手术台。
本类尤其不包括:——医用辅料和吸收性卫生用品,例如:橡皮膏,包扎用纱布和绷带,防溢乳垫,婴儿尿布和失禁用尿布,卫生棉条(第五类);——活体外科移植物(第五类);——医用无烟草香烟(第五类)和电子香烟(第三十四类);——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第十二类);——按摩用床和医院用床(第二十类)。
外科用剪100007,医用针100008,缝合针100009,热气医疗装置100011,医用热气颤振器100012,医用导管100015,护理器械100016,牲畜助产器100027,外科手术刀100029,外科用小手术刀100030,外科手术探针100033,医用插管100042,冲洗体腔装置100044,阉割钳100049,外科仪器和器械100054,医生用器械箱100055,麻醉仪器100057,外科手术剪100058,压迫机(外科用)100060,医用滴管100061,割鸡眼刀100062,健美按摩设备100063,外科用刀100065,医用恒温箱100067,刮舌器100070,柳叶刀(外科用)100077,注射针管100080,医用引流管100081,医用探针100085,医用泵100086,验血仪器100087,医用滴瓶100089,医用钳100090,胃镜100093,血球计100095,皮下注射器100097,吸入器100099,医用注射针筒100100,泌尿科器械及器具100102,吹入器100103,医用灌肠器100104,医用灯100108,医用蒸发器100109,麻醉面罩100112,按摩器械100113,医疗器械和仪器100114,敷药用器具100115,医疗器械箱100116,外科医生用镜100118,助产器械100120,检眼计100122,检眼镜100123,兽医用喂丸器100127,血压计100129,医用石英灯100130,复苏器100135,人工呼吸器100138,人工呼吸设备100139,外科手术用锯100140,子宫注射器100142,阴道冲洗器100143,听诊器100144,耳聋治疗设备100147,手术台100150,医用穿刺套管针100151,尿道探针100153,尿道注射器100154,火罐100155,兽医用器械和工具100156,振动按摩器100158,医用气雾剂分配器100160,医用注射器100164,医用体育活动器械100176,早产婴儿保育箱100177,刷体腔用毛刷100178,医疗分析仪器100180,医用测试仪100180,医用蒸薰设备100182,肺活量计(医疗器械)100197,医用体温计100198,针灸针100199,医用诊断设备100201,心脏起搏器100203,医用电击去心脏纤颤器100211,透析器100212,医用导丝100213,医用牵引仪器100215,下体冲洗袋100218,显微皮肤磨削仪100220,医用身体康复仪100221,脉博计100222,医用支架100223,医用示温标签100225,治疗痤疮用装置100228,医用内窥镜摄像头100231,脑起搏器100235,植入型皮下给药装置100236,可生物降解的骨固定植入物100237,医用压舌板100238,吸鼻器100239,人工呼吸用呼吸面罩100242,医用细菌鉴定分析仪100244,医用DNA及RNA测试设备100245,医用干细胞再生设备100246,体脂监测仪100247,人体成分监测仪100248,外科手术机器人100253,氢吸入器100257 ※止血缝合器械C100001,耳鼻喉科器械C100002,眼科器械C100003,已杀菌消毒的医疗器械C100004,输精器C100005,输血器C100006注:1.医疗器械和仪器与1002,1003商品类似;2.医用熏蒸设备与1109非医用熏蒸设备,蒸脸器具(蒸汽浴)类似;3.医生用器械箱,医疗器械箱与0501轻便药箱(已装药的),急救箱(备好药的)类似;4.兽医用器械和工具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0810兽医用刀交叉检索;5.医用诊断设备与1003商品类似。
2012尼斯分类第十版

商品【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注释】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堆肥;——非食品防腐盐;——某些特定的食品工业用添加剂(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本类尤其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第二类);——医学科学用化学制品(第五类);——杀真菌剂、除莠剂和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第五类);——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第十六类);——食品用防腐盐(第三十类);——褥草(腐殖土的覆盖物)(第三十一类)。
0101工业气体,单质(一)氨* 010061,无水氨 010066,氩 010082,氮 010092,一氧化氮010093,一氧化二氮 010093,氯气 010183,氟 010302,焊接用保护气体 010326,工业用固态气体010328,干冰(二氧化碳)010333,氦 010344,氢 010359,氪 010372,氖 010401,氧010413,氡 010457,氙 010551※液体二氧化硫 C010001,三氧化硫 C010002,液体二氧化碳 C010003 (二)碱土金属 010039,锑 010074,砷 010084,砹 010086,钡 010101,铋 010125,碳 010148,镥 010153,铈 010161,铯 010163,镝 010250,铒010276,铕 010287,化学用硫华 010299,工业用石墨 010305,钆 010318,镓010321,钬 010345,化学用碘 010365,工业用碘 010368,镧 010375,锂010379,汞 010387,准金属 010390,金属土 010392,钕 010400,磷010430,钾 010447,镨 010449,铼 010463,铷 010466,钐 010470,钪010473,硒 010479,硅 010483,钠 010485,硫磺 010493,锶 010498,锝 010516,碲 010517,铽 010519,稀土 010526,铊 010532,铥 010534,镱 010552,钇 010553,碱金属 010560,化学用溴 010585※钙 C010004,工业硅 C010005,结晶硅 C010006,海绵钯 C010007注: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2.氨,无水氨与 0102 第(二)部分工业用挥发碱(氨水),工业用氨水(挥发性碱)类似,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 0102第(二)部分工业用挥发碱(氨),工业用氨(挥发性碱),工业用挥发性碱(氨水)交叉检索;3.碱土金属与 0601 镁类似。
尼斯分类目录中文版

商标注册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品&服务名称概述商品分类(Classification of Goods lawpanel)是指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可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为了便于商标注册和管理,商标管理机关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商品划归为若干类,按一定的顺序排列编成表册.目前世界上商品分类表有两类,一类是本国独立实行的商品分类表,另一类是国际统一的商品分类表.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影响到如何判断商品是否相同或相似,相应影响到对商标权的保护国际商品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lawpanel)是在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尼斯外交会议上正式签订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目际分类尼斯协定》确定的,于1961年4月8日生效.目前有33个国家正式加入尼斯联盟,有80多个非尼斯协定成员国采用国际商品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参加该协定的创始,在1988年11月加入《巴黎公约》尤其在1993年7月1日中国大陆实施商标法修改案后,开始采用国际服务分类。
尼斯协定主要规定的是商品与服务分类法,最新版本将商品分为34类,服务项目分为11类,为商标检索、商标管理提供了方便,影响日渐扩大。
弊端也很严重。
1994年8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正式适用商品国际分类表。
国际商品分类1987年印制成册,称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19次、第20次会议对第8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第9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国际商品分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主要用途分类,(2)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料进行分类;(3)构成其他商品某一部分的商品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归为一类;(4)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由几种不同的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划分类别,(5)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等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归为一类.国际商品分类是在总结、吸收了许多国家商标注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完善起来的,它为各国商标的检索、申请和档案管理提供了统一工具,为实现商标国际注册创造了条件.了解商品分类的依据,有助于确定申请注册的商品范围,避免过宽或过窄,例如,几个商品同属一类,只要申请一个商标就可以了.如果每个商标只申请一种商品,不利于扩大使用,但申请范围过宽,又会因有些商标不能及时使用而带来麻烦.<中国企业申请出口商标注册范围过窄,而造成权利被侵犯的案例>中国的A企业将"飞跃"牌商标注册于某国第34类("加工或未加工的烟草、烟具、火柴")的某些商品上,但该企业在申请注册时只把其商标用于烟斗所用的烟草上.后来,某国B企业在香烟上开始使用与"飞跃"商标类似的"飞鱼"商标,并向该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商标注册,同时提出证明:在该国的大部分地区"飞鱼"牌商标现在已对他的商品而不是对A企业的商品具有显著性.经审查,该国商标主管机关允许B企业注册其商标,并经B企业请求,禁止A企业在香烟上使用其"飞跃"牌商标.在此案例中,如果A企业只把其商标注册在"烟斗所用的烟草"上.只要未发生假冒情况,A 企业就不能阻止B企业把一个相似的商标用在香烟上.如果A企业的注册把各种烟草制品都包括在内,他就有权从一开始就阻止B企业,在各种烟草制品上使用相似商标.因此,在出口商品商标的注册申请中,对商标注册的范围不能过于限制,以防止被人钻空子.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NCL 9)有二种确定商品/服务名称的方式:在线检索目录导航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注释]本类主要包括颜料、染料和防腐制品.尤其包括:工业、手工业和艺术用颜料、清漆和漆;染衣用料;食品或饮料着色剂.尤其不包括: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第一类);洗衣和漂白用上蓝剂(第三类);美容用染料(第三类);颜料盒(学校用文具)(第十六类);绝缘颜料和绝缘漆(第十七类).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注释]本类主要包括洗涤用品和化妆品.尤其包括:个人用除臭剂;化妆用卫生制剂.尤其不包括: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用品(第一类);非个人用除臭剂(第五类);磨石或手磨砂轮(第八类).第四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注释]本类主要包括;工业用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尤其不包括;某些特种工业用油及油脂(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第五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锈剂[注释]本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制剂.尤其包括:化妆品除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非人用除臭剂;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尤其不包括:化妆用卫生制剂(第三类);个人用除臭剂(香料)(第三类);矫形用绷带(第十类).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注释]本类主要包括未加工的和半制成的普通金属,以及这些金属的简单制品.尤其不包括:汞,锑,碱金属的碱土金属(第一类);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铝土(第一类).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注释]本类主要包括要机器、机床、马达和发动机.尤其包括:各类马达、发动机零件;电动清洁机器和设备.尤其不包括:某些专用机器和机床(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手操作的手持工具和器械(第八类);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发动机(第十二类).第八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各种行业的手工用具和器械.尤其包括:贵重金属制刀、叉和勺餐具;电动剃刀、理发推子(手工器具).尤其不包括:某些专用工具(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马达带动的器械和工具(第七类);外科手术刀(第十类);切纸刀(第十六类);击剑用兵器(第二十八类).第九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注释尤其包括: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下列电气仪器及器械:(1)某些电热工具和器具,即电烙铁、电熨斗,如果不是电动产品,就属于第八类;(2)一些器材和设备,电暖衣服,汽车上的点烟器,如果不是电动的,就属于其他类别;量角器,穿孔卡式办公机械,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联用的娱乐装置. 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不论录制的媒体或传播工具,也就是,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尼斯分类简表

第1类:化工原料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2类:油漆涂料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3类:洗护用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第4类:工业油脂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5类:药品制剂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6类:五金器具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第7类:机械机器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第8类:手工用具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第9类:电子电器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第10类:医疗器械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家用电器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第12类:车辆配件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商标注册用尼斯国际分类表变化情况(第十版)

Noteworthy Changes to the Nice Classification System under the Nice Agreement, Tenth Edition第九版、第十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更改注意事项The Tenth Edition of the Nice Classification system became effective on January 1, 20121. The table below provides a summary of noteworthy changes. This list is not exhaustive, however. For a comprehensive view of the changes and their impact on USPTO 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policy, please see: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Registration of Marks (10th ed. 2011), published by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http://www.wipo.int/classifications/nivilo/nice/index.htm?lang=EN#; and U.S.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 - /netahtml/tidm.html.第十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以下的表格将提供其中值得一提的变化情况.以下列表并未列明所有变化情况,关于尼斯国际分类表的应用情况,请参加UPSTO以及WIPO的官方网站。
尼斯分类表简介

尼斯分类表简介
第01类:化工原料,化学试剂
第02类:颜料,油漆
第03类:化妆品,日化产品
第04类:润滑油,能源
第05类:药品,医用营养品,儿童营养品
第06类:金属建材,五金用品
第07类:机械
第08类:手工具,小农具
第09类:软件,计算机,游戏机,电子产品
第10类:医疗器械
第11类:灯具,卫生设备,家用电器
第12类:运载工具及其零部件
第13类:烟花,火器
第14类:珠宝首饰,手表
第15类:乐器
第16类:文具,书籍
第17类:橡胶制品,软管,绝缘材料
第18类:箱包,拐杖,雨伞
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木门
第20类:家具,垫,枕
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及容器,工艺品
第22类:缆,绳,帐篷
第23类:纺织用纱,线
第24类:床上用品
第25类:服装,鞋,帽子,围巾,手套,腰带等
第26类:饰品,纽扣拉链,发卡
第27类:地毯,席类
第28类:玩具,运动器材
第29类:肉,坚果,乳制品
第30类:茶点心,调料,谷制品
第31类:未加工的农产品,水果蔬菜
第32类:非酒精饮料(含啤酒)
第33类:白酒
第34类:烟草,烟具
第35类:广告,销售,特许经营管理,替他人推销,药品经营第36类:金融,保险,房地产
第37类:建筑,安装,维修服务
第38类:电信,电视传送,广播
第39类:运输服务,旅行社
第40类:加工服务
第41类:教育,文娱体育活动
第42类: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编程第43类:餐饮服务
第44类:医疗,美容服务
第45类:法律服务。
尼斯分类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第四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 ,照明用蜡烛和灯芯第五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锈剂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 ,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 ,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第八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第九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第十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第十一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第十二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运载工具零部件及饰品第十三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第十五类乐器第十六类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第十七类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第十八类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皮包第十九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第二十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第二十一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第二十二类缆,绳,网,遮篷,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第二十三类纺织用纱、线第二十四类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家纺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第二十六类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第二十七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第二十八类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第二十九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烘焙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第三十一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第三十二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第三十三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火柴第三十五类广告店面实业管理加盟连锁第三十六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第三十七类室内装潢,修理,洗涤保养干洗服务汽车修理服务第三十八类电信第三十九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第四十类材料处理各种产品加工服务第四十一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室内装饰设计第四十三类餐饮饭店旅馆养老院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服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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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九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修订
根据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整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印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说明
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1994年8月9日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
此文本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对尼斯分类第九版所作的修订。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版。
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文本,做好启用新版分类表的准备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部分:对尼斯分类第九版的修订 (1)
一、新增的项目 (1)
二、修改的项目 (13)
三、修改并移类的项目 (17)
四、移类的项目 (18)
五、删除的项目 (19)
六、对类别标题、注释和一般性说明的修订 (23)
第二部分:特别提案 (27)
一、有关英文、法文的特别提案 (27)
二、有关膳食补充剂的特别提案 (42)
1.对项目的修订 (42)
2.对类别标题和注释的修订 (49)
三、与第9类相关的特别提案 (51)
1.对项目的修订 (51)
2.对类别标题和注释的修订 (54)
第三部分:有关游戏设备项目的修改 (56)
第一部分:对尼斯分类第九版的修订
一、新增的项目
二、修改的项目
三、修改并移类的项目
六、对类别标题、注释和一般性说明的修订
第二部分:特别提案一、有关英文、法文的特别提案
二、有关膳食补充剂的特别提案
1.对项目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