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十法
十破十立学习心得

十破十立学习心得篇一:十破十立心得体会“十破十立”大学习讨论活动心得体会——超越自我,创新跨越为了深入学习认真落实党的抓好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第九次第十次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新局面,市委一致同意在全市深入开展“十破十立”学习讨论活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小河支行领导班子积极响应市委的决定,在本行开展“十破十立”学习讨论活动,了解“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情操上的讲话精神。
作为小河营业部支行营业部的党务工作负责人,联系自己的教育工作实际,我深刻地体会到开展“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重要性。
我深刻识到,要做好银行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工作不忘学习与思考,学习在工作中与思考必须与工作密切结合,才能行之有效。
现就结合非常大学习讨论活动,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准确认识“十破”与“十立”“十破”既:根除信心不足的思想;破除自以为是的思想;破除自我满足的思想;破除封闭保守的思想;破除消极等待的思想;破除怕担责任的思想;破除坐而论道的思想;破除反应迟缓的意识形态;破除忽视产业的思想;双管齐下不跑不要的思想。
“十立”既:树立敢争先的意识;树立埋头苦干的意识;树立追求卓越的观念;树立包容合作中的意识;构筑抢抓机遇的意识;树立敢为人先担当的意识;树立干字当头的意识;树立立说立行的意识;彰显工业主导的意识;树立急于争取的意识。
二,加强学习,牵绊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突破自我束缚要树立破格学习的观念,掌握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针对性地开展研读,努力增长自己的器量。
要全党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自己的业务知识,以及科技、运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丰沛武装头脑。
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工作观念,掌握工作方法,从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科研工作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情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有能力“十破”,才能做到“十立”。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研讨发言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研讨发言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大家好!今天我想就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重要课题,与大家交流一下我的观点和思考。
首先,我认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是当前金融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金融风险的发生不仅会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更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不稳定性。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我认为,首先我们需要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的建设。
及时发现和识别金融风险的来源和形势,对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至关重要。
我们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数据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以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的能力。
其次,我们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监管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有效的监管才能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我们要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控,防止风险的扩散和波及。
同时,还要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监管能够更加科学、精准地进行。
第三,我们要加强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即使我们尽最大努力进行预防和监管,金融风险的发生仍然是可能的。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置的机制和体系,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防止其对金融系统造成更大的冲击。
这包括建立起机制灵活、能够迅速反应的应急基金,为金融机构和市场提供紧急援助和支持。
最后,我认为在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的过程中,政府、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都要共同承担责任。
政府要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意识和能力。
市场主体要增强风险意识,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对于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些思考和观点,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
怎样预防与处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可能遭遇不少风险,有些风险是企业自身不可克服、不可规避、不可预见的;有的风险可以通过自身的完善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所带来的危害。
然而经营风险难以避免,难以预见,只能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来努力规避风险、化解风险、战胜风险以及提高抗风险能力,健全与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把经营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点,促使企业健康发展。
可以说,“企业存在一天,风险就相伴有一天”。
企业家时刻提醒自己,一场应对不正确的法律风险可能使得企业立刻陷入泥潭,甚至倒闭。
大家都知道,对任何一个现代企业而言,在参预市场竞争中都会面临各种风险,诸如自然风险、政策风险、国家行为导致的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自然风险、政策风险、国家行为导致的风险、战争风险等往往具有不可抗力性、难以预见性、随机性,企业面临这些风险的概率较低也无可奈何;然而法律风险却具有可预防、可避免性、可抗击性、可化解性,但企业几乎时刻都在面临法律风险的打击,没有法律风险意识的企业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说,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是近年来各类企业特殊是民有企业的管理层越来越重视的课题。
民有企业成长之初就先天不足,往往带有家族性,其经营决策基本上靠个人说了算,企业与个人天赋才干密切关联,没有一套完善的民主决策机制,固然也没有快速反应的纠错机制。
可以说,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特殊是企业的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失误,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化解,一旦风险浮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但不少企业往往是直到出了事才想到仓促补救,这样的效果可能极差。
企业应当在专业律师匡助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预防、纠正机制,以确保企业就像一棵常青树,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经济中永立不倒。
合同行为是企业经营中最平庸又最重要的日常事项,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解决纠纷的方法与方式,保障彼此的利益最大化。
交易场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易场所的运营管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场所、金融市场交易场所、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等。
第三条交易场所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三)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四)促进市场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原则。
第四条交易场所的设立、运营和管理应当接受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与审批第五条设立交易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定位;(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合格的从业人员;(七)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设立交易场所,应当向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交易场所的申请书;(二)设立交易场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设立交易场所的章程;(四)设立交易场所的注册资本证明;(五)设立交易场所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六)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设立交易场所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发给《交易场所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八条交易场所的运营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立董事会,负责交易场所的重大决策;(二)设立监事会,对交易场所的财务、业务等进行监督;(三)设立总经理,负责交易场所的日常运营管理;(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交易安全;(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六)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七)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何应对市场风险的波动

如何应对市场风险的波动市场风险波动是投资者面临的常见挑战之一。
无论是股市、外汇市场还是商品市场,都存在着波动性较大的风险因素。
为了保护自己的投资,投资者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策略。
本文将就如何应对市场风险的波动进行探讨。
一、了解和研究市场投资者首先需要了解和研究市场,包括资产的基本面和技术面。
基本面包括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而技术面则包括图表分析和技术指标等。
通过深入研究市场,投资者可以更准确地预判市场的动向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分散投资风险分散投资是应对市场风险的有效策略之一。
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行业、市场或资产类别中,以降低总体风险。
当某一行业或市场出现波动时,其他投资仍然能够为投资者创造收益,从而平抑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
三、设定合理的止损策略止损是投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投资者应该设定合理的止损策略,通过设置止损位来控制损失。
当行情逆转到达止损位时,投资者应果断止损,避免进一步亏损。
但同时也要注意,止损策略需要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避免过于频繁的止损导致损失扩大。
四、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市场波动会影响投资者的情绪,导致投资决策出现偏差。
为了应对市场风险的波动,投资者可以采取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策略。
长期投资注重资产的增值潜力和持久性,而价值投资则侧重于寻找低估的优质资产。
这两种投资策略都能够帮助投资者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更好地抵御风险。
五、持续学习和适应变化市场风险的波动是常态,投资者需要持续学习和适应变化。
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读书、关注市场动态等方式,不断增强自己的投资知识和技能。
同时,投资者也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六、寻求专业建议和意见对于非专业投资者来说,寻求专业建议和意见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来应对市场风险的波动。
专业投资顾问和金融咨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提供相关的投资建议和风险管理方案。
投资者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三篇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预算不列赤字。
而现实情况是地方政府规避法规约束,多头举借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规模膨胀迅速,资金运用效率不高,偿债风险日益加大。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融资的现实需求,也有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导致地方政府资金紧张等体制性因素,还有政府官员绩效考核导向偏差引起的地方官员非理性投资冲动,以及统筹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等管理因素。
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情况及债务风险,各级审计机关要予以高度的关注,客观分析和看待其形成的原因,准确把握问题的核心,从如何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角度,研究和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建议。
一、分类施治,疏堵结合,完善风险管理,建立控制体系(一)清查存量债务,积极化解风险。
根据先清理后规范的要求,应该把妥善处理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作为当前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1.摸清债务总量,分清类别结构。
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当务之急是全面摸清各地债务规模底数,并在与各地财力比较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债务总体风险大小;同时分清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掌握各种类型债务的特点及成因,以确认偿债风险,划分层次、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相应化解措施。
2.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
对政府部门、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债务,以及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因提供公共服务产生且无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承担直接偿债责任;对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因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而产生,且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催促其按计划、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尽量避免其向政府直接债务转化;对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市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本着“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由举债主体自行偿还,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
3.保障还款来源,全力化解风险。
在分清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的基础上,要及时制定偿还计划,科学筹措偿债资金,按时履行偿债义务。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一、债务风险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不稳定,各国政府和企业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债务风险。
债务风险不仅对借贷双方产生了财务风险,还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了不稳定因素。
因此,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成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重要任务。
二、债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分析债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不足:部分企业或个人因为资金需求而迫切借贷,导致债务累积,进而面临着无法偿还的风险。
2. 利率波动:债务通常与利率相关,当市场利率波动较大时,借款方还款压力会增加,从而增加了债务违约的可能性。
3. 管理不善:一些企业在贷款期间未能正确管理债务,过度依赖借贷,导致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
4. 不良资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增加也会增加债务风险。
不良资产的产生可能是因为借款方经营不善、市场变化等原因,使得借款方无法偿还债务。
5. 不可控因素:战争、自然灾害或经济危机等不可控因素也会导致债务违约的可能性增加。
三、债务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在防控债务风险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风险提前预警: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化解。
2. 多元化债务结构:分散债务风险,避免过度借贷集中在某个企业或个人身上。
3. 健康财务管理:借贷双方应严格把控财务状况,做好财务分析和预测,在借贷过程中合理安排资金运用。
4.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债务行为的监管,减少违约风险,提高债务追偿的成功率。
5.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债务风险信息共享和合作,形成合力应对全球债务风险。
四、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措施1. 完善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全面、科学的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准确把握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风险偏好,从而避免风险集中。
2. 引导合理融资结构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降低债务比率,减少财务风险。
政府可以推出优惠政策,吸引企业赴资本市场融资。
3. 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机制,对债务违约进行快速处理,防止债务违约风险扩散,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粮食集团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集团的管理,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粮食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分支机构、项目等。
第三条粮食集团应坚持“安全、稳定、高效、创新”的经营理念,遵循市场规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和人民提供优质的粮食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粮食集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粮食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粮食集团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方针、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实施监督。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八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粮食集团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活动。
第十一条粮食集团应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制度,确保粮食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粮食集团应加强粮食储存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防止粮食损耗和霉变。
第十三条粮食集团应严格执行粮食加工标准,确保粮食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粮食集团应加强粮食销售管理,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五条粮食集团应加强粮食运输管理,确保粮食运输安全、及时、高效。
第十六条粮食集团应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调整经营策略。
第十七条粮食集团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粮食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粮食集团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粮食集团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条粮食集团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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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十法
1.签合同避险经济合同是进行经济交往的纽带,也是处理经济纠纷的依据,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参与产权交易、引进技术承包,加入经济组织等,都可依据国家法规和政策,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如购买种子,如果签订经济合同,发现对方售的是假种造成绝收,就可以拿出合同,依据《种子法》,向对方索赔,你就可以避免因此造成的损失。
2.抓信息避风险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信息经济,信息是规避市场风险的耳目,是现实生产力,谁掌握了市场信息,并依此作出正确决策,谁就掌握了驾驭市场的主动权,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
3.拿定单避风险要想方设法在生产前向销售商拿到生产定单,按定单提供的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来安排生产,这样才能避免产后销不出去的风险。
4.引智力避风险现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发展新项目没有出路,想发展新项目又苦于无门路,农民往往不取贸然风险。
其实,要解决这一问题并不难,自己没有能力,可以借助外力,花钱向别人引进新项目、新技术、推行技术承包,开展技术咨询,购买技术成果,借船出海,借智避险,借脑
发财。
5.创特色避风险创特色就是要创特色项目,爆冷门;创特色产品,占鳌头;创特色品种,填空档;创特色品牌,出名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6.降成本避风险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利剑之一,低价格才能争得市场,而成本又是价格的基础,只有降低成本,才能保持价格竞争优势,避开市场竞争的风险。
7.搞加工避风险农产品不经过加工直接进入市场,经营风险大,附加值低。
而一经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不仅能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而且能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引导社会消费,开辟新的市场销售空间,增加了参与市场竞争的保险系数。
农产品加工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应下大功夫把农产品加工搞好。
8.攻营销避风险在市场经济下,农业的风险主要是农产品卖不出和卖不到好的价钱,集中在流通环节的风险。
不能只顾埋头生产,还要观察市场,针对市场的特点,采取合适、合法的营销策略,想方设法将产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
9.靠联合避风险一家一户闯市场势单力薄,联合起来优势互补,可以大大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10.挂大户避风险可以挂靠专业生产大户,利用专业大户的技术、信息、销售渠道,发展专业生产,避开自己直接闯市场的风险;可以挂靠经纪人传递信息,推销农产品,消除
盲目闯市场的风险。
■
(江苏滨海县陈超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