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合集下载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工厂、仓库、室内装修等。

第三条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规范、高效。

第四条防尘设施使用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选择和配备第五条防尘设施的选择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防尘设施的配备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二)具有防尘效果明显、易于操作、易于清洗的特点;(三)经过合格认证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在选择和配备防尘设施时应当充分调查市场价格和质量状况,确保所购买的设施具备合理的性价比。

第八条防尘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责任应当由设施的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三章防尘设施的使用第九条防尘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正确佩戴防尘面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二)遵守使用说明,正确使用防尘设施;(三)不得随意更换或私自调整防尘设施的结构和零件;(四)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防尘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防尘设施的维修与更换第十一条防尘设施的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施的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防尘设施的维修工作应当及时、高效进行,保证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防尘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或严重损坏,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对于频繁发生故障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防尘设施,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更换或退货。

第五章防尘设施的培训和宣传第十五条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使用者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防尘设施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应当向使用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和培训材料。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二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二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提升生产环境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工人健康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生产工艺中需配置并使用防尘设施的场所及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尘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罩、防尘帽、防尘口罩、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

第四条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技术、管理、个人防护等多维度措施,有效减少粉尘对工人健康的潜在危害。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采购与配置第五条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的实际需求及现场条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设施,并据此制定详尽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在采购防尘设施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耐用性、舒适度等因素,确保所选设施既合理又有效。

第七条防尘设施的配置需依据工作场所的粉尘产生情况、粉尘浓度及工人接触粉尘的时间长短进行科学规划,以保障设施的合理性与适用性。

第八条防尘设施的采购与配置过程应遵循公开招标原则,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第九条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应涵盖设施的存放、检查、保养、清洁及维修等多个方面,同时明确工人的使用与管理要求。

第三章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宣传教育,普及防尘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提升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一条防尘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具体要求如下:1. 防尘罩应全面覆盖粉尘飞扬区域的设备与物料,且所用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防尘帽应采用适宜的材料与规格,确保能够有效防止头部受到粉尘污染。

3. 防尘口罩应选用对颗粒物及有机气体具有良好防护效果的产品,并正确佩戴与调整。

4. 防尘眼镜应采用防雾材料制成,以保障工人视野的清晰性。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调整与修复,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组织防尘设施的保养与清洁工作,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明确责任人。

防尘设施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防尘设施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防尘设施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员工的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粉尘的生产场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第二条粉尘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颗粒物,可能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必须有效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扩散,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第三条防尘设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或者阻止粉尘扩散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粉尘收集设备、排风设备、通风设备等。

第四条防尘设施的管理目标是确保粉尘的产生、扩散和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的粉尘暴露,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五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防尘设施安全培训,了解防尘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防尘设施的选型、设计、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防尘设施的选型应根据生产场所的具体情况和粉尘的性质进行合理选择。

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过滤和排放功能,能够保证粉尘的有效收集和处理。

第九条防尘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验收表。

第十条防尘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2. 设施的启动、停机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记录;3. 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及时清理设备内部的粉尘,防止堵塞和积尘现象的发生;4. 发现设施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并进行修复或报修;5. 设施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可定期进行例行维护,也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维护。

第三章粉尘控制措施管理第十一条除了防尘设施外,还必须采取其他措施进行粉尘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生产过程中应选用低尘、无尘或低粉尘的原料和工艺;2. 应加强生产操作的管理,减少粉尘的产生;3. 应加强场地的清洁,定期清扫和清理粉尘积累;4. 应定期对粉尘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5. 应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提供合适的防护用品和设施。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1. 背景与目的防尘设施是企业日常工作中确保员工健康与安全的重要设备。

为了规范和提高防尘设施的使用效果,减少员工患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在使用防尘设施的所有工作岗位。

3. 防尘设施要求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职工的需求,合理选择适宜的防尘设施,确保其品质可靠、功能完善。

3.2 防尘口罩应具备阻挡微粒的功能,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认证。

3.3 防尘眼镜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护性能,确保眼部不受灰尘侵害。

3.4 防尘耳塞应适合企业工作环境噪音水平,提供舒适的佩戴感并具有隔音效果。

3.5 防尘手套应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制成,确保对手部的保护,不影响操作灵活性。

3.6 防尘鞋应采用防滑、耐磨、透气性好的材料制成,确保员工工作安全和舒适。

4. 使用管理规定4.1 全体员工应按岗位要求正确佩戴防尘设施,并严禁私自摘取、弄丢或擅自更换。

4.2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防尘设施的检查,确保使用符合规定。

4.3 员工在佩戴防尘设施时,应根据需要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和有效性。

4.4 高粉尘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清洁和更换,保证使用效果。

4.5 出现磨损、变形、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防尘设施。

4.6 对于不合格的防尘设施,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以确保员工健康与安全。

4.7 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的防尘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建立使用记录,并按时上报。

5. 考核标准5.1 部门负责人应每季度对员工的防尘设施佩戴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

5.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防尘设施使用情况考核主要包括:佩戴是否正确、是否定期清洁、是否进行消毒等。

5.3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做好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 处罚措施6.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和整改。

6.2 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其进行改进。

2023年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尘设施使用管理, 保障人员健康、减少细颗粒物及污染物的排放,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等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尘设施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的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 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种类和使用标准第五条防尘设施包括防尘罩、防尘面具、防护服、防尘风机等。

第六条防尘罩应具备以下要求: 材质透气性好、尺寸合适、佩戴方便、过滤效果好, 能有效防止吸入细颗粒物。

第七条防尘面具应具备以下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 过滤效果好、密封性好、佩戴舒适, 能有效过滤细颗粒物和污染物。

第八条防护服应具备以下要求: 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护效果、透气性好、舒适度高、易于清洗和更换。

第九条防尘风机应具备以下要求:过滤效果好、运行稳定、噪音低、耐用性好, 能有效清除空气中的颗粒物。

第十条防尘设施的使用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经过质检部门的认证。

第三章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保持设施的完好状态。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防尘设施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 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防尘设施的检查记录, 并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防尘设施的定期更换制度, 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设施。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等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使用, 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转让。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尘设施使用的监督, 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防尘设施, 相关单位应责令改正, 并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故意破坏、损坏、篡改设施, 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搭建良好的工作环境,订立本规定;2.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涉及防尘设施使用的部门及员工。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选择与购买第三条设施选定原则1.防尘设施的选择应依据工作场合的特点和工作内容进行合理选定,确保实现防尘的效果。

2.设施的尺寸规格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使用效果和操作的便利性。

第四条设施购买要求1.防尘设施的购买应合理布置采购预算,选择质量可靠、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寿命。

2.购买设施前应与供应商沟通,在购买合同中明确设施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并确保相关证件的齐全。

第五条设施管理责任1.设施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其负责人应对设施管理工作负责。

2.设施管理员应熟识设施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和修理。

第三章防尘设施使用第六条设施使用规范1.使用防尘设施的人员必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设施。

2.禁止对设施进行私自改动,如需要更换设施或改动设施,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和布置。

第七条设施佩戴要求1.使用防尘设施的员工必需佩戴合适的设施,如口罩、防护镜、工作服等,依据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进行合理选择。

2.佩戴设施时,员工应进行必需的调整和检查,确保设施紧贴面部和身体,起到有效的防尘作用。

第八条设施使用期限1.防尘设施的使用期限应依据设施的类型和使用频率进行合理布置,一般不超出6个月。

2.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破损、变形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损坏设施送修或报废。

第九条设施的清洗与消毒1.设施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设施的卫生和防尘效果。

2.清洗和消毒应使用特地的清洁剂和消毒液,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清洁和消毒的效果。

第十条设施的存放管理1.设施应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干燥、通风,并放置于专用的设施柜中,以防受潮、变形等。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4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4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环境的卫生,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规范防尘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卫生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有尘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所有从事有尘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配备相应的防尘设施,并按照本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防尘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作业环境的卫生。

第五条从事有尘作业的工人应接受相关防尘设施的培训,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配备要求第六条从事有尘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防尘设施,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作业环境的卫生。

第七条防尘设施主要包括防尘口罩、防尘服、防尘眼镜、防尘手套等。

第八条防尘口罩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有效过滤尘埃和微粒的能力。

第九条防尘服应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作,确保无毒无害,能够防止粉尘侵入工人的身体。

第十条防尘眼镜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防尘、防震等功能。

第十一条防尘手套应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作,具备防滑、抗磨损等功能。

第三章防尘设施的使用要求第十二条从事有尘作业的工人应根据工作现场的粉尘程度,佩戴相应的防尘设施。

第十三条防尘设施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防尘口罩应佩戴紧密、舒适,不得有漏气现象,佩戴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需定期更换。

(二)防尘服应穿戴整齐,袖口和脚口应有紧密的闭合,防止粉尘进入。

(三)防尘眼镜应佩戴稳固,不得有松动现象,确保视野清晰。

(四)防尘手套应选择合适的尺寸,佩戴舒适,不得影响工作的灵活性。

第十四条防尘设施的使用应符合以下注意事项:(一)工人在佩戴前应检查防尘设施的完好性,如有破损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二)工人在佩戴后应适应防尘设施的透气性,如有不适应应及时调整。

(三)防尘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污渍和异味。

第四章防尘设施的管理要求第十五条从事有尘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制定防尘设施的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相关考评指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防尘设施的使用是保障生产环境清洁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制定本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防尘设施的使用,确保其有效性和持久性,提高工作场所的卫生水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防尘措施的生产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车间、实验室等。

四、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以预防控制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布局、清洁管理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粉尘产生。

2. 安全第一: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尘设施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和提升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水平,提高防尘效果和工作效率。

五、防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1. 设施选择: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类型的不同,选择适合的防尘设施,包括空气净化系统、排风设备、除尘设备等。

2. 设施维护: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设施更新:根据需要,及时更换老化或失效的防尘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防尘效果。

六、员工培训与管理1. 培训:对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防尘设施使用培训,包括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 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监测员工的健康状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和关怀。

七、粉尘控制措施1. 粉尘源控制:通过改进工艺、防护罩等方式降低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2. 空气净化:在空气中添加湿润剂、空气过滤器等设备,净化空气中的粉尘颗粒。

3. 排风通风:合理布置通风设施,保持工作场所的空气流通,将粉尘排放到室外。

八、应急措施1. 突发情况处理:在发生粉尘爆炸、泄漏等突发情况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 紧急救援:配备专业的紧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响应、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的安全。

九、责任与监督1. 防尘设施使用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对防尘设施使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2. 监督检查:建立防尘设施使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51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明确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要求,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管理规定
2.1.每个采区上、下山必须安设控制整个上、下山水源的与管路相配套的高压总阀门,能控制整个采区水源;在每个车场偏口必须安设分支阀门;斜巷做到每300米安设一处高压阀门,便于控制阶段水源。

掘进工作面开门(包括独头扩修巷道),开门点处必须设置总阀门,向里平巷每5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上、下山每3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

控制本采区及工作面供水,停水时不得影响其它地点供水。

所有地点防尘管路不得异径连接或采用高压管连接,管路阀门必须与管路相配套。

2.2.所有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Φ108mm,采区运煤(回风)上(下)山防尘管路管径不小于Φ
108mm,管径大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所有地点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在行人侧,便于使用及维修,并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里侧的阀门必须引至人行道侧。

2.3.综放工作面进风巷3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回风巷30米范围内、50米范围内各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机组坚持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要求喷雾覆盖整个滚筒,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必须安设架间喷雾和架间光电自动喷雾,移降架时使用好自动喷雾。

机组必须安装两台高压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4.炮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10米范围内安设炮区远程自动喷雾,距迎头10~30米范围内安设微震自动水幕,距迎头30~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综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锚喷巷道必须实施湿式喷浆,施工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拌料点回风侧、喷浆点回风侧100米内都必须设置2道净化水幕,喷浆或拌料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

2.5.综掘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违反以上规定一项罚责任人50元。

2.6 . 综掘工作面开门前要考虑除尘风机的选型,切实做到与综掘机同时安装、同时使用。

安装标准:除尘风机安装在综掘机上便于移动,除尘风机安装风筒,前端安装喇叭口;掘进时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与综掘
机闭锁联动。

2.7.实施喷浆支护的掘进巷道喷浆后必须立即将风筒、水幕、防尘管路及其它管线上面的回弹料进行彻底冲刷,必要时提前进行防护。

2.8.井下各运输转载点、卸载点及其它扩修锚喷地点必须安装使用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下巷溜头必须安设电磁阀喷雾,以上各类喷雾装置必须正常使用;使用的阀门装置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一侧,以便开启使用,截门手把齐全。

2.9.各采掘工作面均要安设水压表及水质过滤器,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上平巷超前支护以外100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巷道开门点处。

2.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向外安设一道防尘纱网水幕,位置回风以外150米范围内,随皮带同步启动,有保证积水及时排出的措施。

2.11.各主要进风巷及进风石门由通修工区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安设、维修净化水幕,并做到正常使用。

运煤转载点由使用单位安设封闭除尘装置及电磁阀喷雾,并正常使用。

井下所有的运输易于飞扬的颗粒物料必须使用防尘罩,运输工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所有使用的料车下井或升井卸料完毕必须经过冲刷。

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2.井下斜井、大巷安设综合自动化防尘系统,远
程自动化控制洒水监控系统由通修工区管理并维修,确保防尘自动化系统运行正常,做到实时监测,定时开启,保证洒尘效果;运输工区负责对安设的防尘管路、水幕、控制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做到水幕雾化好,近能正常使用。

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
3. 由通修工区监控防尘管网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运行正常,否则找出原因及时处理;通修工区负责防尘管网的分站、线路、压力及流量传感器的管理维护维护工作,确保使用正常。

否则一处罚责任人50元。

2.14.隔爆水袋坏,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单位自己负责进行更换。

2.1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6.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进行高压煤层注水(长壁注水),煤层注水孔深度符合要求,并安设注水管,注水管安设牢固,不漏水,每个煤层注水孔必须安设说明牌,牌板内容填写齐全、准确、清晰,煤层注水孔施工完后用高压注水泵进行注水,直至工作面推进距注水孔30米时方可停止该孔注水。

2.17.所有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短壁注水,注水时间符合规定,并进行交接班。

现场必须备有6个注水封孔器,并有水压表、流量计
注水器有试验装置,保证正常注水,注水必须有记录,现场悬挂注水牌板。

注水器必须定置化管理,放在专用套筒内。

3.考核
3.1.不按规定安设管路阀门,安设阀门不符合要求,一次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并对单位罚款1000元,防尘管路采用异径连接,出现漏水现象,不用水时不关闭阀门出现长流水现象,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2.防尘管路管径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管路用高压胶管连接,一处罚责任人50元,管路安设位置及三通、手把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3.各类水幕及喷雾安设不全,一处罚责任人50元,安设不合格、位置不当、雾化差、不覆盖全断面或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综采工作面水压达不到要求时不安装使用喷雾泵,锚喷巷道不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不实施湿式喷浆、喷浆或拌料过程中不打开水幕,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20元;采掘工作面采用降尘剂降尘时不正常使用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4.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一次罚单位正职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
50元,除尘风机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吸风口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与综掘机未实现闭锁联动,罚责任人50元,可伸缩性风筒吊挂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50元。

3.5.喷浆回弹料冲刷不彻底,影响通防设施的使用及通防面貌,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6.不安设水压表及牌板,罚责任人50元,安设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填写不准确,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7.隔爆水袋内有渣子等杂物不及时清理、脱钩、水棚面貌差,罚责任人50元;水量不足、无水或损坏罚责任人10元/个,水袋丢失或破坏罚责任单位50元/个,看护单位必须及时更换,接到通知不及时更换,罚责任人50元。

3.8.不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或短壁注水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煤层注水及短壁注水过程中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人50元。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