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防尘管理的规范和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粉尘作业包括生产、加工、装配、维修等通过机械、设备或操作产生粉尘的作业。
第四条为了确保使用本制度的有效性,本企业将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系统,对防尘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进。
第二章防尘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本企业的防尘管理目标是保护员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第六条防尘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三章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将防尘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明确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分工负责。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防尘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防尘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十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粉尘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减少粉尘产生:采取技术措施和工艺改进,减少粉尘的产生。
(二)控制粉尘扩散:采取工程措施,增加通风设备,控制粉尘的传播和扩散。
(三)个体防护措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四)对粉尘进行处理: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或处置,防止再次扩散。
(五)定期检测和监测:对粉尘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开展防尘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二)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三)及时报告粉尘泄漏、设备故障等问题,并协助处理;(四)接受防尘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防尘意识和技能。
2024年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
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
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____小时的用水量。
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除外)。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5篇)

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一、防尘供水系统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必须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每煤工作面不小于____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____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____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管路每隔____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1、工作面煤层注水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动压注水,孔距、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____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____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回风顺槽必须安设捕尘网。
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
(2)回采工作面必须在每组支架的放煤口处安装自动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起到喷雾降尘作用。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
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至少冲一次。
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三、掘进工作面1、防尘系统(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必须完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
(2)掘进队组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
2、除尘设施(1)掘进巷道净化水幕设置两道,开口以里____米处一道,距掘进工作面20—____米范围安装一道(巷道长度未超过____米可以设置1道防尘水幕),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____米处必须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
(2)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
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掘进工作面____米以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____米以外每天至少冲一次。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篇1一.综合防尘管理1.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车电及输送机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地点,都要装设洒水喷雾装置,设施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作业。
3.掘进工作面岩巷、半煤岩巷及煤巷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岩帮、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设施。
4.机采工作面和综掘工作面机组必须装有喷雾洒水装置,无水时严禁开机作业。
5.井下巷道必须定期有计划地进行清扫除尘,提升斜井筒、主要运输大巷至少每月清洗一次,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按照即定周期清扫冲洗。
6.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隔爆水棚,灵活适用。
7.开展粉尘测定工作,建立测尘月报制度,对井下所有测尘点,每月全测定一次粉尘浓度,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防尘效果。
二.防尘管路的敷设及设施安装1.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皮带斜井于皮带运输平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掘进运输平巷、上下山及各输送机转载点处均要铺设防尘洒水管路,皮带巷和皮带斜井每隔50m以内设一个三同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同阀门,并达到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2.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内,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及回风口50m以内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能封闭巷道端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要求喷雾装置灵敏度高,可靠性强,使用故障少,喷雾必须对准起尘点。
4.实现隔爆设施标准化,即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5.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迎头不得超过20m,并在迎头安设一个控制阀门。
6.防尘供水管路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负责全矿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掘进工作面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由各掘进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安装并管理。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矿井工作环境的尘埃污染是一项严重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来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介绍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范本。
二、矿井综合防尘措施1. 矿井通风系统(1)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提高通风风量,保持正常的风速,促进尘埃的扩散与稀释。
(3)优化排风系统,减少尘埃积聚的可能性。
2. 措施防尘设备(1)使用高效过滤器,确保空气中的尘埃颗粒被有效过滤。
(2)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以保持过滤器的良好工作状态。
(3)使用湿式吸尘器清理地面和设备,有效减少尘埃的扬尘。
3. 作业管理措施(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风速期间进行扬尘作业。
(2)设置封闭作业区域,减少尘埃的扩散。
(3)采取湿法作业,使用水雾或喷雾系统控制尘埃扬尘。
(4)培训工人,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三、矿井防尘管理制度1. 责任分工(1)明确防尘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制定清晰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防尘目标(1)确定防尘目标,如降低尘埃浓度、减少尘肺病的发病率等。
(2)制定可量化的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防尘计划(1)制定全面的防尘计划,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表。
(2)确定所需资源,如设备、人员和培训等。
4. 风险评估和监测(1)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尘埃污染源。
(2)建立监测系统,监测矿井空气中的尘埃浓度。
5. 预防措施(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改进作业工艺、提高通风效果等。
(2)制定文件,详细说明预防措施的实施方法和要求。
6. 培训和教育(1)定期进行防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2)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
7. 监督和检查(1)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2)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结论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是保护工人健康的重要手段。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保护矿工安全健康,防止尘肺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矿井相关部门、员工以及与煤矿矿井有关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其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第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技术研究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防尘技术水平,减少矿井粉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二章预防为主第六条煤矿矿井应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矿井内部环境的清洁和尘埃的控制。
第七条煤矿矿井应配备合适的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减少尘埃的积聚。
第八条煤矿矿井应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减少地质条件对尘肺病的影响。
第九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条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矿工的职业病问题。
第三章综合治理第十一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矿井内空气进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尘埃进行控制,减少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和升级,减少尘埃的排放。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尘肺病诊断和治疗体系,及时对矿工进行诊断和治疗,避免病情恶化。
第十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劳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四章全员参与第十六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第十八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九条煤矿矿井应组织开展有关防尘活动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防尘技能。
第二十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员工投诉举报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第五章科学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矿井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篇)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健康,减少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排放,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管理。
三、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综合防尘管理的效果负责。
2. 采掘工作面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在工作面上设置防尘措施,并监督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3. 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使用防尘设备,并保持工作面的清洁。
四、防尘设备和措施:1. 在采掘工作面上设置喷雾装置,定期进行喷雾降尘,保持粉尘浓度的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2. 使用防尘面具等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作业人员的呼吸系统。
3. 对工作面进行定期的清扫和清理,确保工作面的清洁。
4. 使用粉尘抑制剂和粉尘捕集器等降尘设备,减少采掘过程中的粉尘排放。
五、培训和教育:1.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能力。
2. 采掘工作面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技能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落实防尘措施。
六、监测和评估:1. 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定期的粉尘监测,评估工作面的粉尘控制效果。
2. 针对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防尘措施和设备,提高防尘效果。
七、处罚与奖励: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使用防尘设备和措施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2. 对于防尘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八、工作记录和报告:1. 采掘工作面负责人应定期记录工作面的防尘情况,并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层。
2. 企业领导层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管理情况,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1.工作面防尘管理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防尘措施,降低工作面粉尘浓度,保护工人健康,保证采掘工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2.工作面粉尘监测:建立定期监测工作面粉尘浓度的制度,及时了解工作面粉尘污染状况。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煤矿防尘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正在运营的煤矿和有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和其他与煤矿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防尘管理机构和人员一、煤矿应设立防尘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设置和职责如下:(一)防尘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设立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二)防尘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防尘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岗前培训师,分别负责防尘设计、防尘设备维护和矿工培训等工作。
二、防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经验,熟悉煤矿防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本工作职责。
第三章防尘管理制度一、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煤矿防尘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煤矿防尘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粉尘超标情况的发生。
(二)煤矿应制定防尘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煤矿应落实防尘设备和工艺的改进和更新,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四)煤矿应建立防尘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粉尘浓度和防尘效果。
(五)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二、煤矿应建立防尘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防尘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防尘设备和工艺一、煤矿应配备适合的防尘设备和工艺,确保煤矿的防尘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一)煤矿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确保其性能和质量合格。
(二)煤矿应定期维护和检修防尘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煤矿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工艺措施,如喷水降尘、覆盖堆场、湿法磨煤等,降低粉尘污染。
(四)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防尘设备和工艺,提高防尘效果。
第五章防尘培训和教育一、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一)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矿工防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二)煤矿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防尘设备,了解防尘工艺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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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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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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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为矿井或
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
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
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
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除外)。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 Mpa。
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
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 Mpa,外喷雾装置
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 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9、采掘工作面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锚喷支护作业要实行湿式钻孔,拌料前要洒水预湿,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
10、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至少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进行测定,
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时要设置增压增流措施,保证防尘设施处足够的压力和流量,同时矿井要建立测定台帐保存备查。
11、各矿井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12、地面原煤、储装运系统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煤尘,不得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3、各矿井要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配备足够的测尘仪器和经过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按集团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井下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产尘点每月测
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
粉尘分散度、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4、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其它相通的巷道以及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15、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
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
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16、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
采掘工作面的主要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
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
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200 L/m2。
17、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煤尘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8、隔爆水棚由施工队组负责日常管理,矿井通风部门负责考核。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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