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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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防尘管理的规范和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粉尘作业包括生产、加工、装配、维修等通过机械、设备或操作产生粉尘的作业。

第四条为了确保使用本制度的有效性,本企业将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系统,对防尘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进。

第二章防尘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本企业的防尘管理目标是保护员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第六条防尘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三章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将防尘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明确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分工负责。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防尘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防尘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十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粉尘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减少粉尘产生:采取技术措施和工艺改进,减少粉尘的产生。

(二)控制粉尘扩散:采取工程措施,增加通风设备,控制粉尘的传播和扩散。

(三)个体防护措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四)对粉尘进行处理: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或处置,防止再次扩散。

(五)定期检测和监测:对粉尘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开展防尘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二)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三)及时报告粉尘泄漏、设备故障等问题,并协助处理;(四)接受防尘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防尘意识和技能。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篇1一.综合防尘管理1.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车电及输送机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地点,都要装设洒水喷雾装置,设施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作业。

3.掘进工作面岩巷、半煤岩巷及煤巷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岩帮、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设施。

4.机采工作面和综掘工作面机组必须装有喷雾洒水装置,无水时严禁开机作业。

5.井下巷道必须定期有计划地进行清扫除尘,提升斜井筒、主要运输大巷至少每月清洗一次,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按照即定周期清扫冲洗。

6.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隔爆水棚,灵活适用。

7.开展粉尘测定工作,建立测尘月报制度,对井下所有测尘点,每月全测定一次粉尘浓度,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防尘效果。

二.防尘管路的敷设及设施安装1.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皮带斜井于皮带运输平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掘进运输平巷、上下山及各输送机转载点处均要铺设防尘洒水管路,皮带巷和皮带斜井每隔50m以内设一个三同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同阀门,并达到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2.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内,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及回风口50m以内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能封闭巷道端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要求喷雾装置灵敏度高,可靠性强,使用故障少,喷雾必须对准起尘点。

4.实现隔爆设施标准化,即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5.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迎头不得超过20m,并在迎头安设一个控制阀门。

6.防尘供水管路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负责全矿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掘进工作面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由各掘进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安装并管理。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了落实煤矿防尘工作的责任制和措施,并规范防尘管理的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煤矿防尘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煤矿企业:负责制定和执行防尘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防尘设备和技术支持。

2. 煤矿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防尘管理制度,保证防尘工作的有效开展。

3. 矿工:负责遵守防尘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参加防尘培训和考核。

4. 防尘工作组:负责组织维护和管理防尘设备,定期进行防尘巡视和检查。

三、防尘设备和措施1. 统一配备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指定专人管理。

2.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尘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合格。

4. 定期进行防尘设备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防尘管理措施1. 压实矿井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加强煤矿工艺装备改造,减少煤尘产生。

3. 定期清扫和湿化道路,减少尘土扬尘。

4. 加强水雾喷洒和风机抽风,改善矿井空气质量。

5. 加强防尘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防尘管理水平。

五、监督与考核1.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防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煤矿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防尘管理的技术考核和安全检查。

3. 矿工应接受定期的防尘知识培训和考试。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煤矿防尘管理制度的人员,可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2. 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实施后,所有煤矿企事业单位应立即进行落实。

2. 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本制度的,应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

以上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不同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以下是一份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范文: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尘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是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操作指南,适用于全矿所有矿井、矿区及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执行目标是:减少煤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控制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含量,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执行内容包括:制定煤矿防尘目标,建立防尘管理体系,制定防尘措施和工作流程,加强防尘监测和检测等。

第五条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改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煤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防尘管理体系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防尘管理体系,包括防尘目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程序等。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立防尘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防尘管理人员。

第八条防尘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防尘措施和工作流程,保证煤矿的防尘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九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工具,保证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防尘措施和工作流程第十条煤矿应当制定有效的防尘措施,包括以下方面:煤矿入井前的准备工作、进风空气处理、工作面防尘措施、采掘机械防尘措施、运输防尘措施、通风系统控制、仓库储物管理等。

第十一条防尘措施的实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防尘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制定防尘工作流程,包括防尘计划制定、防尘设备的使用、防尘检查与监测、防尘效果评价等。

第四章防尘监测和检测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监测和检测体系,包括定期抽查、实时监测等方式。

第十四条防尘监测和检测的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上报,对不合格的防尘措施和工作流程进行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煤矿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防尘工作的,根据煤矿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井下综合防尘实施细则模版

井下综合防尘实施细则模版

井下综合防尘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工作环境的防尘工作,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综合防尘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由企业负责,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协助。

第二章井下防尘的一般要求第四条井下作业应采取措施进行防尘,达到国家防尘标准。

第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并按要求更换。

第六条井下作业场所必须定期进行清扫、除尘,保持清洁。

第三章防尘设备和产品第七条井下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防尘设备和产品。

第八条防尘设备和产品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防尘设备和产品的购买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四章井下细分领域的防尘措施第十条井下钻探作业必须安装润滑冷却系统,并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一条井下采掘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尘装置和作业工具,并进行定期清洗和维护。

第十二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防止产生大量灰尘。

第十三条井下运输作业必须采取防尘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

第五章井下防尘监测和评估第十四条企业必须进行井下防尘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测量井下空气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井下防尘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必须进行记录和保存,用于后续评估和改进。

第十六条如发现井下防尘措施不符合要求或者空气质量超标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性。

第六章井下防尘培训第十七条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尘培训,了解防尘措施和使用防尘设备和产品的方法,掌握相关技能。

第十八条企业必须定期开展防尘培训,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七章罚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样本(2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样本(2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样本兖矿集团鲍店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是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综合防尘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职责第一条。

通风科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____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参与____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____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

安监处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反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

第三条。

防尘工区负责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防尘管路的____与维护;负责分管范围的防尘设施的____及维护;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____与维护;负责工作面的煤层注水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的粉尘的冲刷;负责井下水质化验工作;负责矿井粉尘测定工作;负责井下防尘设施及备品配件的统一计划与管理。

第四条。

机电____公司负责除掘进巷道和工作面顺槽以外的防尘管路的____与维修。

第五条。

综采____单位负责采煤机内外喷雾、破碎机防尘罩和喷雾装置的____及综放工作面的架间、放煤口喷雾的____。

第六条:采、掘各工区负责作业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使用及维护;负责规定区域的粉尘冲刷;负责做好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负责配合防尘工区做好个体呼吸性粉尘的测定工作。

采煤工区负责采煤机负压二次降尘装置的____与维护;掘进各区负责新掘进的巷道的防尘管路的____,综掘工区负责____与维护综掘机内外喷雾及水力负压除尘装置。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综合防尘管理的目的和任务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尘工作,预防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安全,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综合防尘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减少煤矿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控制粉尘扩散,达到防尘、降尘、抑尘的目的。

第三条综合防尘管理的任务是:1. 制定并完善煤矿粉尘控制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程,合理确定煤尘的控制指标和防护设施的要求;2. 开展煤矿粉尘控制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防尘设备和防护设施的科学性和可靠性;3. 开展煤矿防尘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尘知识的普及;4. 加强煤矿粉尘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 检查和评估煤矿的防尘工作,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的地方;6. 组织防尘工作培训,提高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防尘工作能力。

第二章综合防尘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综合防尘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煤矿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综合防尘管理要注重系统性,从煤矿作业的各个环节入手,综合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和工程等多种手段,综合防控尘源。

第六条综合防尘管理要注重科学性,通过科学研究和成果应用,确保防尘措施和设备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综合防尘管理要注重创新,鼓励在防尘工作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防尘效果。

第八条综合防尘管理要注重整体性,将防尘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尘管理体系。

第九条综合防尘管理要注重农民特点,根据煤矿本身的特点和条件,制定针对性的防尘措施和管理规程。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条综合防尘管理由煤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煤矿防尘专家和相关部门协同完成。

第十一条煤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矿防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二条综合防尘管理领导小组由煤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防尘工作专家和相关单位的代表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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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39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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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五条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第八条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

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

第九条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1、防尘管路的辅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容积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条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掌子头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设施包括: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米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3、巷道中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置合理。

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电钻、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

第十一条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必须湿式打眼,水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0.07Mpa以内)要求,否则不能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窖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min,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锚喷巷道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

第十二条机电队职责范围:负责分管巷道的防尘设施安装吊挂、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达标。

1、负责管路的吊挂、三通阀门及集中巷水质过滤器的安装、维护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2、负责皮带巷转载点的喷雾、风流净化水幕,综采工作面的胶带巷转载点喷雾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定。

3、对变电站每年刷白二次,卫生达标。

4、溜子工、冲洗工必须戴防尘口罩。

第十三条、安装队职责范围:负责综采新工作面清水加压泵、水质过滤器、架间喷雾、采煤机外喷雾的安装及旧工作面的回收工作。

第十四条皮带队职责范围:负责煤仓及皮带走廊、上仓皮带、主斜井强力皮带、胶带皮带大巷的综合防尘设施安装、维护及使用。

1、负责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巷的定期冲洗刷白(每年至少刷白二次)。

2、负责煤仓和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大巷的各转载点喷雾完好使用及一切防尘设施的维护工作。

3、负责主斜井放煤口及胶带煤库的净化喷雾安装及其使用正常。

4、负责冲洗巷道及各煤库的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五条综合防尘评定等级按考核办法打分,不符合标准给予罚款或者降级处理。

防尘办公室要做到每旬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月底一评比,每季度奖励一次,对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应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如果罚款后仍拖延不解决问题的,按月计算加倍处罚,直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各科、队被罚款部分的全部资金都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罚科、队第一责任者、分管防尘的队干、各队防尘维护工,不得摊派工人。

第十七条综合防尘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三旬罚款数目统计清楚,以三定表的格式,把上月下旬,本月上、中旬的重复问题找出来,通知被查单位,如果再出此问题,进行处罚,综合防尘办公室开出罚款后,财务科对被罚款单位进行扣款。

由矿安监处、工会直接监督,如出现扣款不真实,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

第十八条防尘奖励奖金来源,由一通三防奖励基金中提取奖励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实起到管理促进作用。

1、奖励条例:(1)矿按照每季度综合防尘定级后确定(说明:每月分值=旬累计分值/3,每季分值=月累计分值/3,根据分值再排名次,按照奖罚标准进行奖励或罚款。

)(2)在综合防尘管理中,对长期保持特级标准的分管单位以及在综合防尘中作出突出的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3)综合防尘管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处罚条例:(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健全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

每少一处管路罚款50元,少一个“三通”阀门罚款20元,拐一处死弯罚款10元,有一处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罚款20元。

(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中要求设置水幕(风流净化)的地点,缺一道罚款50—100元,漏水或者不封闭全断面的罚款20元,无手轮或者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

(3)综采面不安设清水加压器,不安设架间喷雾,对责任队(或者安装人)罚款150—200元,采煤司机割煤时不先开水或者不先停水者罚款30—60元。

(4)井下每发现一处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按每超1m罚款5元,累计计算,检查人员弄虚作假者罚款10元。

(5)除该面不打缺口的地点之外,凡需要湿打眼地点或放炮不用水炮泥者,罚款100—300元。

(6)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皮带走廊喷雾装置每缺一个罚款30—50元,使用不正常罚款20元。

不就位,雾化差,无水轮,漏水罚款10元。

(7)各队(组)对防尘设施损坏严重者,第一责任者或维护工各罚款50—100元。

(8)井下应设隔爆设施地点少设一处罚款50—100元;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30元;无隔爆说明牌板罚款10元,无水或不及时换水,每个罚款5元,数量不足,每少一个水袋罚款5元,处罚完为止。

(9)各队(组)综合防尘牌板不及时填写,罚款10—20元;字体不清楚罚款20元;无台帐罚款20—30元。

(10)粉尘测定不符合规定罚款5元;虚报谎报数据发现一次罚款责任者50—100元,无化验罚款责任者20—30元。

(11)接尘人员不戴防尘口罩,发现一个罚款10—20元。

(12)工作面架间喷雾缺一道罚款10元,未达到标准罚款50元。

(13)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内巷道、胶带巷、采掘巷道在规定日期每少一次冲洗罚款50—100元,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上下山在规定日期内,每少刷一次罚款100—200元,采煤工作面回风口至10米处段必须每班进行冲刷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

(14)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50元。

(15)锚喷除尘器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罚款100元。

(16)井下电缆、开关有积尘,发现1处(个)罚款20—30元。

(17)煤眼不注水罚款30—50元,少注一个工作面罚款50元。

第十九条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活动,按照《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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