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模式构想——基于战略联盟的视角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模式探索

Z HO U J i n g
Ab s t r a c t :C o mp a r e d t o c o mme r c i a l b a n k s , s ma l l l o a n c o mp a n i e s h a v e f e we r f u n d s o u r c e s ; i n t u r n , c o mme r c i l a b nk a s h a v e h a r s h e r c r e d i t t e r ms nd a h i g h e r c o s t s f o r o p e r a t i n g s ma ll l o ns a i n d e p e n d e n t l y . I n a c o mp et i t i v e e n v i r o n me n t , t h e c o mme ci r l a b nk a s nd a s ma l l l o a n c o n- r p ni a e s C n a b e t t e r d e v e l o p mi c r o - c r e d i t t o g e t h e r b y e s t a b l i s h i n g a mi c r o - c r e d i t wh de s le a me c h ni a s m nd a c r e a t i n g a w i n - w i n c o o er p a t i o n
u n- r s i z e d e n t e r p r i s e s a n d ho t s e c o n c e r n i n g a g r i c u l t u r e , f a r me r s nd a r u r a l a r e s. a Ke y wo r d s :c o mme ci r l a b nk a s , s ma l l l o n a c o mp ni a e s , c op e r a t i o n mo de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协同共进问题研究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协同共进问题研究作者:刘海英,郑唏涛来源:《当代经济管理》 2012年第12期(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摘要]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业务过程中,既有各自优势,也有很多问题,但二者在业务方面又具有互补性,可以通过合作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基于此,文章根据哈耶克的“局部知识论和不同的信任机制理论”,分别从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出发,研究二者的合作基础,探讨二者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协同共进[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 A 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2)12-0092-06一、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发展现状(一)商业银行信贷发展现状1. 从政策角度看,商业银行作为正规合法金融机构在经营信贷业务方面有着诸多的政策优势,具有合法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政策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商业银行法》的颁布促使相关部门积极完善信贷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法制体系日趋完善,这有效地降低了我国银行产生不良贷款的风险,促进了商业银行合理有序发展。
①2. 从资金角度看,商业银行资金来源渠道广阔,资金充足商业银行的资金是依靠股本,个人以及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和同业拆借款。
商业银行是法人,在法律上具有法人的资格,全国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地方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一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资本。
它具有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
3. 从运营成本角度看,商业银行缺乏中小企业信贷经验,总体成本较高商业银行早年主要是针对大中型企业开展贷款业务,在金融危机席卷以及中国产业结构急需调整这一大环境下,面对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小企业贷款市场,才进行转向,缺乏经验,总体成本较高。
银行与Ⅹ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ⅩⅩ银行与Ⅹ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甲方: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乙方:Ⅹ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为规范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缓解“三农”和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推进德阳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商议就双方战略合作特制定本意向协议。
一、合作目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发挥各方优势,积极稳妥地推进融资合作,促进乙方规范健康发展,实现小企业、小贷公司、银行的三方共赢。
二、合作内容甲方同意作为乙方的战略合作伙伴,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与资金支持。
(一)授信和融资安排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甲方可从事授信和融资安排:①合规经营,运营良好,有融资原望;②成立半年以上,已实现盈利;③有切实的资金需求,自有资金基本使用完毕;④无暴力收贷,违规跨区域经营,超利率范围放贷,向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放贷,无违法违纪行为;⑤通过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及本行规章制度规定进行独立的项目评审、贷款审查及授信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向乙方办理融资相关手续。
(二)规章制度建立和业务支持为支持乙方各项业务的开展,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完善业务管理办法,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公司内部结构设计建议,帮助从业人- 1 -员业务培训。
(三)政策交流和技术支持为加强交流,促进合作,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种政策及信息动态;协助乙方做好现代化管理,提供技术和人员培训支持。
三、双方的职责(一)甲方职责1、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坚持“自主决策、相互自愿、自负盈亏、自担责任”的原则基础上,及时为乙方筛选推荐的符合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2、根据小贷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业务需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IT技术服务。
3、如发现小贷公司在经营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背离小贷公司经营宗旨的行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公司的业务合作,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情况。
银行业合作伙伴关系了解银行业中的战略合作和联盟模式

银行业合作伙伴关系了解银行业中的战略合作和联盟模式银行业合作伙伴关系:了解银行业中的战略合作和联盟模式在当今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银行业合作伙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
银行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既可以加强各方的竞争力,也可以共享资源和经验,实现互利共赢。
本文将探讨银行业中的战略合作和联盟模式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战略合作在银行业中的地位和价值战略合作是指两个或多个组织为实现共同利益而建立合作关系。
在银行业内,战略合作对于提高竞争力、拓展市场、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战略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
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大量的金融产品。
通过与其他组织合作,可以获得额外的客户渠道和产品资源,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
其次,战略合作有助于降低成本和风险。
合作伙伴之间可以共享业务流程、信息技术、运营设施等资源,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和风险。
例如,多家银行可以共同投资建设一个共享的交易平台,既降低了建设成本,又提高了交易效率。
最后,战略合作可以加速创新和发展。
银行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通过与科技公司合作,银行可以获得前沿的技术支持,推出更加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二、联盟模式在银行业中的应用和效果联盟模式是指多个组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合作关系,其与战略合作有所不同。
在银行业中,联盟模式的应用多种多样,例如产业联盟、区域联盟和服务联盟等。
产业联盟是指同一产业内多家银行之间的合作。
通过产业联盟,银行可以共同提高整体竞争力,打造更强大的品牌形象。
此外,产业联盟还可以加强行业监管的自律性,共同应对来自政府和市场的挑战。
区域联盟是指在特定地区内多家银行的合作。
银行可以通过区域联盟共同开拓地方市场,提供更加贴近当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同时,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区域联盟也能够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
服务联盟是指多家银行在提供特定金融服务方面的合作。
银行与小贷公司新型合作模式探索

银行与小贷公司新型合作模式探索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与小贷公司的合作空间主要在小额信贷领域,因此,以小额信贷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是小贷公司比较理想的合作伙伴,有十种新型的合作模式可供探索。
小贷公司是我国金融制度的创新,对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推动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地方政府组织民间金融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开辟了新途径。
2010年下半年以来,在宏观紧缩政策要求下,商业银行开始逐步收紧信贷,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想要在银行取得贷款比以往都更加困难。
正是银行无钱可贷的境遇使小贷公司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据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366家,贷款余额2875亿元,上半年累计新增贷款894亿元。
小贷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有效掌握小贷公司的最新发展情况,探索商业银行与小贷公司的有效合作模式,日前我们对哈尔滨地区小贷公司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从2009年开展试点以来,哈尔滨市小贷公司发展迅速,公司数量及信贷业务量快速增长;贷款需求旺盛,初步形成了以过渡性、商业性小额贷款为主要品种,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为主要客户的经营格局;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较为规范,信贷资产质量较高。
但受政策支持不足、监管缺失、融资渠道狭窄、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专业人员匮乏、技术手段落后等不利因素影响,小贷公司的潜在风险正在逐渐加大。
据调查了解,目前小贷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九方面问题:一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较低;二是外部配套系统相对滞后,风险转移难以实现;三是经营品种单一,操作模式简单;四是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不足,信用贷款发展严重滞后;五是公司性质尚未确定,税负较重,贷款议价空间有限,面临地下钱庄的严峻挑战;六是再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很高;七是利率定价机制不完善,存在客户过度负债现象;八是管理人才不足,可持续发展难度加大;九是改制遥遥无期,发展前景目标不明确。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合作的若干想法

关于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合作的若干想法2008年8月上海市开始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上海市政府、各区县政府的积极推动下,目前全市获得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有41家,已经覆盖全市18个区县,正式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0家,已经累计发放贷款4000余笔,贷款总额近20亿元,在服务各区域中小企业和“三农”项目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加强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动,现就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及和商业银行的战略事宜提出想法如下:一、合作模式1、按政策规定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按上海市人民政府2008年8月29日转发的沪府办发《2008》39号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并可以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理解小额贷款公司因成立时间短,普遍缺少固定资本作为抵押物,所以在贷款审核中应重点考察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背景、贷款审查体系、经营能力和主要管理人员等具体情况,不苛求抵押物第一的原则,充分利用政策,发放政策性信用贷款。
2、联合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按39号文规定,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且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也有限,往往不能满足部分资质良好客户的资金需求,所以商业银行可以和小额贷款公司针对同一借款人联合贷款。
3、营销联动小额贷款公司按政策规定只能在本区域经营,在此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就必须精耕本地市场,上海小额贷款公司除和商业银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共建营销平台以外,还将营销区域划分为四大营销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服务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经济开发区、私营经济城等,全力打造客户平台,为销售工作夯实基础。
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可以合作利用这一平台进行联动,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利用这一平台为商业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配合贷前调查。
4、联合产品开发小企业贷款有自身的特点,传统商业银行的贷款比较关注抵押物和相关静态指标,这客观上增加了小企业的贷款难度,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身技术和管理的优势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开发一些适合小企业和区域市场特点的产品。
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的合作

该银行的成功经验具有推广价值,可以为其他地区商业银行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更多的 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
国际上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合作的成功案例
国际案例
国际上也有许多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合作的成功案例,这些案例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有益的参考。
国外经验
国外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 和服务、加强与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合作等。这些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借鉴意义
通过了解国际上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合作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中汲取有益的启示, 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和支持政策,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06
未来展望
合作发展的趋势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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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转型
随着科技的发展,商业银 行与小微企业的合作将更 加依赖于数字化技术,实 现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定制化服务
为了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 的需求,商业银行将提供 更加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 服务。
跨界合作
商业银行将与其他产业、 电商平台等开展跨界合作 ,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更 全面的服务。
未来可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信息不对称
由于小微企业财务状况不 透明,商业银行在授信评 估时可能面临信息不对称 的风险。
风险控制难度大
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提高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金融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的优势 通过金融服务外包,小微企业可 以获得专业化的服务支持,降低 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合作伙伴关系建立 商业银行应与外包服务提供商建 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 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大型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创新研究

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与可能 大多数学者认为 ,用正规金融取代非正规金融并未
取得 预期的结 果 ,而且 可能适得 其反 。D a n ( 9 )发 ig e 1 9 9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相 关 文献 综 述
笔 者认 为 ,从 制 度变 迁 的视 角 来看 ,小 额 贷款 公 司
生产资料供应商或农产品销售商的贷款 ,增加其向农户 的授信能力 。张伟 、李庆茹 、刘江涛 (0 9 20 )结合 内蒙 古的实例对两者的联接方式进行了研究。 本文在借鉴理论界对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合 作 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以大型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 公司合作创新为主题 ,研究 “ 大小合作”过程中有关合
围绕 以下 几方 面展 开 。
系。胡金焱、李永平 ( 0 )从信息成本和代理成本的角 26 0 度分析 ,非正规金融一定规模范围内在边际贷款成本上具 有相对 比较优势,两者存在制度互补的可能区域。唐柳
洁 ( 0 )从历史角度考察了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 29 0
不同制度安排与经济的相互影响,得出利用二者的优势, 来增加农村信贷供给的结论。左臣明、马九杰 (05 20 )基 于对吉林梨树的调查 ,从实证角度考察了正规金融与非正
正 规金 融 和非 正规 金 融的 结合 主 要有 水平 联 接和 垂
( ) 二 农村正规金 融与非正 规金 融存在合作的必
直联接两种。水平联接指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在资金 提供上展开直接的竞争 (e ,19 ;K c a,19 )。 B l 90 oh r 92 l 这种观点认为 ,借款人首先向正规金融 申请贷款 ,无法 满足的部分求助于非正规金融。D b N Ra (98 e r y 19 )根 据菲律宾的案例认为 ,正规部 门向非正规部 门放贷 ,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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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期下旬刊(总第469期)时 代 金 融Times FinanceNO.1,2012(CumulativetyNO.469)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模式构想——基于战略联盟的视角郭玉磊(重庆工商大学商务策划学院,重庆 400067)【摘要】中小企业面临筹资难、筹资成本高的困境,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要求较高,使得一些中小企业无法获得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虽然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限于规模、资金瓶颈,无法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本文试图建立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战略联盟,尝试解决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矛盾,实现多方共赢。
【关键词】中小企业 商业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 战略联盟一、引言发生在江浙地区的中小企业倒闭潮,中小企业老板“跑路”的现象似乎告一段落,多数企业老板也都选择留下继续经营。
事情虽然看似已经平静,但事件背后却隐藏着重大的问题,暴露了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不完善,凸显了目前中小企业生存的艰难。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引发一系列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借贷市场的思考。
目前,中小企业贷款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然而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有着严格的要求,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无法提供抵押担保导致贷款申请被拒;小额贷款公司虽然经营灵活,有时可能不需要中小提供抵押资产,因而受到中小企业的欢迎,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可谓是有心无力。
在这种情况下,尝试在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建立战略联盟,通过加强彼此间的合作能够为解决现阶段的困境提供一定的思路。
二、文献回顾战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的概念最早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 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R. Nigel)提出,他们认为,战略联盟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
David J.Teece(1992)认为,战略联盟在群体间制定了一种双边协议的,在支持创新性活动上方面正变的越来越越重要,这种联盟方式能够使复杂的协作关系变的简单,而这些都是价格体系所无法解决的,同时它还能够避免由于等级关系而产生负面影响。
Xu Jiang,Yuan Li(2008)提出了理解战略联盟发展动力的理论框架,通过一体化进程模型分析了战略联盟稳定性的概念性特征及其前身,并通过四个发展阶段识别了影响战略联盟稳定性的一系列内在因素。
潘思谕(2010)通过研究中国与东盟企业的国际战略联盟指出这种模式能够产生联盟的价值创造效应,最终实现联盟绩效。
虽然战略联盟能够实现联盟绩效,但是Kale,Prashant(2009)也指出,联盟给企业带来了一个问题,一方面企业都努力加入联盟以不断发展并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联盟的成功率却很低。
目前在我国,存在官方的正规金融机构和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即存在两者并存的现象,这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可以看到。
“发展中国家农村存在着典型的二元信贷市场。
在正规金融市场上,金融机构向借贷双方提供中介,并收取很低的利率,而这个利率通常得到政府的资助;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上,货币是由私人进行贷放的,包括职业放贷者、交易者、中间人、地主、亲戚和朋友等之间的借贷”。
而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之所以能够存在表明其有一定的市场,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建立战略联盟的可能性分析战略联盟强调通过契约约束,发挥联盟中成员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商业银行放款条件要求较高,往往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这就使得一些中小机构借款人无法及时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而小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在这些方面要求不高,放款期限较为灵活,他们与贷款人接触较多,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对贷款人更加了解。
凭借与贷款人之间长久的合作关系或是信任关系就能发放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能够填补商业银行业务的空白,这也为其自身的发展提供的空间。
商业银行作为正规金融机构具有规模大、资本雄厚、管理先进等特点,这使其相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具有先天的优势,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规模有限,资本不足,很难与大的金融机构相抗衡,因此在两者的竞争中,小额贷款公司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加之国家在政策上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限制,这都严重束缚了作为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仔细研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就目前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一方面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原因,其经营管理还不规范,往往以关系、信任取代抵押担保,对外放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导致其贷款失败的可能性很高,这无疑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倒闭风险;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规模还较小,资本有限,无法满足所有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密集的江浙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商业银行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不断的扩展业务领域,小额贷款市场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服务对象的数量上看,都是不容忽视的,只是由于小额贷款的主体相对比较分散,且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集中于向大型企业、大型项目贷款,在经营中小企业贷款上经验不足,没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灵活性,导致其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经营成本较高。
同时中小企业无法做到像上市公司或者某些大型企业那样,及时对外披露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业绩,其信息往往不对外公布,由于其信息的不完全与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在获取中小企业的信息时需要花费更大的成本,由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降低了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中小企业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差,随时有关门停产的可能性,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收回或无法按时收回贷款,形成坏账,增大了商业的银行的风险敞口,因此商业银行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还存在很多阻碍,有较大的风险。
这无疑束缚了商业银行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脚步。
当然这为探索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创造了空间。
通过将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联合,把商业银行在资本与管理上的优势资源部分转移给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小额贷款公司必要支持,同时,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上所具有的信息收集成本低、与客户关系密切、贷款与还款方式灵活等优势,实现两者的有效连接,转变之前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为合作关系,实现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多方共赢的局面。
四、联盟模型的构建与分析传统模式是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都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Times Finance 135贷业务,两者之间形成一种直接的竞争关系(见图1)。
图1商业银行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将借款者按其标准进行划分,选择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相对较好的中小企业,对其发放贷款,对于不符合其标准的中小企业则不予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通过这种方式人为的把市场予以了划分,其占据了有利的市场资源。
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自身不具有优势,只能凭借自己经营方式灵活甚至无须抵押担保等特点,吸引那些无法从商业银行获得借款的中小企业,但是限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其无法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在这种模式下,必定有一些中小企业的无法及时获得贷款,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这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的制约,也没有真正体现出商业银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价值。
图2揭示了一种新的模式,即通过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在资本以及管理经验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则利用其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密切关系,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通过这种模式,在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建立起战略联盟。
图2五、对战略联盟的稳定性予以讨论战略联盟的稳定性本质是分工协作系统可靠性问题。
在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的战略联盟中,商业银行可以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外包给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由小额贷款公司代为经营该项业务。
根据成本贷款定价法,我们可以得到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决定方程:贷款利率=筹集发放给借方贷款资金的边际成本+银行非资金运营成本+用以补偿银行违约风险的预期利润+银行预期利润通过上述方程,我们假设商业银行筹集发放给借方贷款资金的边际成本与银行预期利润保持不变。
如果商业直接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其经营的风险一般较大,倘若企业破产,银行就会面对违约的风险,因此方程中用以补偿银行违约风险的预期利润就会比较高;在商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后,银行为了控制自身的风险,往往要对贷款进行后期的管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不大,数量众多,贷款数额不大,相对比较分散,银行若想对这些贷款一一进行管理,必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技术、时间等成本,与集中向政府或大型企业项目提供贷款相比,小额贷款显然不具有规模优势,这就会导致银行非资金运营成本较高,最终导致商业银行放贷的贷款利率较高。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从事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显然不具有优势,而且,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商业银行面临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挑战,集中于自己的核心领域,培养核心竞争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当务之急。
与小额贷款公司形成战略联盟后,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可以通过契约约定双方的义务,同时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设计,使双方都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小企业保持着紧密的关系,往往对中小企业有更多的了解,其可以通过自己选择贷款对象,甚至可以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这就使得其面对的违约风险较低,同时在抵押担保以及后期的贷款资金管理上成本较低,降低了非资金运营成本,使其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时具有商业银行所没有的优越性。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不能吸收社会存款,只能靠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或者捐赠金等作为发放给借方的资金来源,这使其筹集发放贷款资金的边际成本较高,同时也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当外部市场扩张或者出现产业升级,大量中小企业集中需要资金支持时,小额贷款公司就会因为资金瓶颈而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导致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筹资难,筹资成本过高的困境。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可以使商业银行将精力集中于核心领域发展,同时通过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支持,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扩大其业务领域;小额贷款公司摆脱了资金上的束缚,能够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能够从小额贷款公司那里获得及时的贷款,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再分析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假定商业银行筹集发放给借方贷款资金的边际成本与银行预期利润仍保持不变,但商业银行从对大量小额贷款的管理中脱离出来,改为对数量相对较少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管理,这就降低了银行的非资金运营成本,同时由于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存在契约关系,有约束机制,商业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也更加了解,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使商业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