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的及其他结算方式总结

合集下载

会计实务辅导:银行存款的结算方式

会计实务辅导:银行存款的结算方式

根据《银⾏结算办法》和《票据法》有关规定,现⾏转账结算⽅式主要有银⾏汇票、商业汇票、银⾏本票、⽀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卡和信⽤证等九种。

(⼀)银⾏汇票结算⽅式 1.银⾏汇票 银⾏汇票是汇款⼈将款项交存当地银⾏,由银⾏签发给汇款⼈办理转账结算或⽀取现⾦的票据。

银⾏汇票⼀律记名,付款期为1个⽉(不分⼤⽉、⼩⽉,⼀律按次⽉对⽇计算;到期如遇例假⽇顺延),逾期的汇票,兑付银⾏不予受理,但汇票⼈可持银⾏汇票或解讫通知到出票银⾏办理退款⼿续。

2.银⾏汇票结算的程序 汇款⼈需要使⽤银⾏汇票必须按照规定填写“银⾏汇票委托书”⼀式三联交给出票银⾏,出票银⾏受理“银⾏汇票委托书”并收妥款项后,签发银⾏汇票。

汇款⼈持银⾏汇票可向收款单位办理结算。

收款单位对银⾏汇票审核⽆误后,将结算款项及多余⾦额分别填写在银⾏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办理转账结算。

银⾏汇票具有使⽤⽅便,票随⼈到,兑付性强等特点。

同城、异地均可使⽤,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都可使⽤银⾏汇票办理结算业务。

(⼆)商业汇票结算⽅式 1.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或付款⼈(或承兑申请⼈)签发,由承兑⼈承兑,并于到期⽇向收款⼈或背书⼈⽀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适⽤于企业先收货后收款或者双⽅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或债权债务的清偿,同城或异地均可使⽤。

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签发⽆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律记名,付款期最长为6个⽉,允许背书转让,承兑⼈即付款⼈到期必须⽆条件付款。

2.类别 商业汇票按承兑⼈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承兑汇票。

前者指由银⾏以外的付款⼈承兑的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由收款⼈签发,经过付款⼈承兑,也可由付款⼈签发并由付款⼈承兑。

后者是指由银⾏承兑的商业汇票。

银⾏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开⽴账户的存款⼈或承兑申请⼈签发,并由承兑申请⼈向开户银⾏申请,经银⾏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方式
12/135
(三)银行汇票
1.定义
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 行签发汇票交汇款人据以办理转 账结算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结算方 式,由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 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 人的票据。
13/135
(三)银行汇票 2.程序
付款方
申 请 汇 票 ①
同 意 并 签 发 ②
⑦ 退 回 余 款
开户银行
③持票办理结算
⑤提出清算 ⑥划拨款项
收款方
④ 送 存 银 行
开户银行
14/135
(三)银行汇票 3.相关规定
1)用于转账,标明“现金” 字样可以提现。
2)最长不超过1个月; 3)可以背书转让; 4)适用于异地先收款或款货
两清。
15/135
(四)商业汇票 1.种类
按照票据是否带 息,可以分为带 息和不带息票据。
3/135
(一)支票
4/135
(一)支票
5/135
2.种类
1) 现金支票; 2) 转账支票 3) 普通支票,普通支票 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 可以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 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划 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一)支票
3.程序
付款人 开户行
①签发支票
③提出清算 ④划拨款项
收款人 送 存 银 行 ②
开户银行
6/135
(一)支票
3.程序
付款人
①签发支票
收款人
7/135
开户行
③划拨款项
开户银行
(一)支票
4.相关规定
1) 起点100元; 2) 有效期10日内; 3)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4) 签发空头支票,银行除退票外, 还按照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 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 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汇总(8种)国内结算七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际结算二种:信用证、汇兑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会计实操经验】票据结算的结算方式大汇总

【会计实操经验】票据结算的结算方式大汇总

【会计实操经验】票据结算的结算方式大汇总一、支票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签发支票欠缺记载必须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出票人必须预留银行签章。

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凡发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罚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相关单据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二、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在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明《银行汇票申请书》。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三、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银行的九种结算方式

银行的九种结算方式
2.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办理托收,必须具有运单、运单副本和其他有效证件。
委托收款
收款人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
个人
同城
异地
1.邮寄
2.电报
收到付款通知:
借:管理费用(应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
发出商品: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个人
单位
1.单位卡:
购物不超过10万元
2.透支时:
金卡不超过10000元
普通卡不超过5000元
透支期限为60天
按信誉等级分:
1.金卡
2.普通卡
按适用对象分:
1.单位卡
2.个人卡
存入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
贷:银行存款
购物: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
支付透支利息:
借:财务费用


开票: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票:填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2.对空头支票的处理:
1银行除退票外,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支票的日期、金额、收款人名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3信用证业务只处理单据。
单位
个人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定额本票:
1000元
5000元
10000元
50000元

银行结算方式种类

银行结算方式种类

银行结算方式种类所谓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或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

银行结算方式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票据结算和支付结算两大类;根据结算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大类。

具体分类如表7—1所示。

表7-1 银行结算方式1.支票结算支票结算,是由付款单位签发支票,通知银行从其存款中支付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它适用于同城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的结算。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可以提取现金也可以转账,转账支票只可转账不能提现。

支票的结算起点为100元,付款有效期限为10天。

支票一律记名,在经过批准的地区可以背书转让。

对企业签发的空头支票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以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结算,是申请人将款项缴存银行,由银行签发本票,并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结算方式。

它适用于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

定额本票的面额分别为500元、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2个月。

银行本票一律记名,也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定额本票、不定额本票格式如表7 -2、表7-3所示。

表7-2 定额本票表7-3 不定额本票3.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结算,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汇票交汇款人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一种结算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向同城、异地支付的各种款项,具有应用范围广、使用灵活的特点。

银行忙票采用记名方式,可以据以进行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1个月,在有效期内既可分敬支付或转汇,也可背书转让。

4.汇兑结算汇兑结算,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通常适用于异地间的资金调拨、企业之间清理结算尾款和先款后货的交易事项。

银行汇票种类

银行汇票种类

银行汇票种类银行汇票是一种常见的付款工具,它是由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发行的一种债权凭证。

它的主要作用是在商业交易中作为支付手段,同时也经常被用于涉外贸易、投资、借款等方面。

银行汇票根据其不同的发行方式、面向不同的客户群体,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银行汇票种类及其特点。

1. 支票汇票支票汇票是最常见的银行汇票种类,它是由银行作为中介人发行,用于在特定的日期或时间段内向指定的收款人付款的一种单据。

支票汇票可以分为空头汇票和指示汇票。

空头汇票是指未填写具体收款人姓名、转账金额和汇款日期等信息的汇票,常用于流通性较高的现金交易中。

指示汇票是指在汇票上填写了具体收款人和转账金额、汇款日期等信息的汇票,由指定的收款人兑现。

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一种由银行自行开立的汇票,它是银行对持有人的承诺,保证在某个日期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指定的金额支付给收款人。

与其他类别的汇票相比,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直接出具的,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3.保函汇票保函汇票是指银行为了保证客户履行合同中的某些义务而向收款人发放的承诺函,类似于贷款的担保函。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保证人银行将依据保函中的内容进行赔付。

保函汇票是一种较安全的支付方式,因为它保证了合同的履行,并且还可以避免其他风险因素的出现。

4.旅行汇票旅行汇票是一种为旅游人士、留学生等出国人员提供的一种用于境外消费或向国内亲友汇款的支付凭证。

与其他汇票不同,旅行汇票通常具有较小的面额和较长的有效期限,以方便出国人员的使用。

旅行汇票可以在银行或者旅行社办理,具有较低的手续费用和实时转账的特点。

5.信用证汇票信用证汇票是一种用于涉外贸易的支付方式,通常指的是世界范围内各国间的国际信用证。

在贸易中,买方的银行可以开立信用证,向对方的银行保证贸易款项的支付,以保证卖方的利益。

一旦卖方提供了符合合同的交货单据,买方的银行即可向卖方支付款项。

信用证汇票是一种安全的支付方式,可以有效降低贸易风险,并为不同的国际贸易方提供便利。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目前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是“四票、一证、一卡、三结算”的九种结算方式,以下分别介绍如下:(一)结算的种类企业之间商品交换的结算方式主要以转账或票据为主,由银行运用信用职能,通过转账结算方式办理结算。

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结算种类主要有: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七种。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上述结算方法与交易单位进行结算。

1.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票据持有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是企业所采用的一种延期付款形式,商业汇票按其承兑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经付款方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并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经济活动。

它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和异地结算中均可使用。

商业汇票有较强的信用,可贴现,可以背书转让,便于商品流通,有利于银行之间融通资金。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10 日内。

由于商业汇票的出票日与实际收付款有时间差,所以它的核算要通过“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账户。

2.银行汇票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适用于单位、个人向异地支付各种款项的结算。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使用范围广、方便灵活、结算迅速、“钱随人到” ,剩余款项由银行负责退回等优点。

但对银行汇票要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由于在企业办理银行汇票时银行已将其款项从其存款户中划出,所以在未用于支付之前作为“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

3.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结算的蔡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单位开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金额不的超过5万元,由协议的除外。
八、票据的签章
1.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单位的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个人签名或盖章。
3.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
只有汇票有承兑,本票和支票都没有。
(2)出票人预留签章,也可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的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有权出票人赔偿2%的赔偿金。
1.概念: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银行审核支付本票款项的银行。
2.定额本票金额:1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
3.转账,也可支取现金
4.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5.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代理付款人不予理睬
见票即付
六、支票
1.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出票人:单位,个人
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票人,经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出票人可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2.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
可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支取现金。
3.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相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未记载的,即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未记载,则为付款人营业场所,住所或常居地)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1个月
出票日起2年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到期日起10日
到期日起2年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内
本票(见票即付)
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出票日起2年
支票(见票即付)
自出票日起10日
出票日起6个月
三、银行汇票
1.概念:由出票银行签发,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款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只限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5.信用卡
(1)商业银行向单位,个人发行的,购物,消费,存取现金
(2)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用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存,支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其账户
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6.电子支付
1)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开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8.现金银行汇票不得背书,金额起点为500元。
四、商业汇票
1.概念: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2.公示催告
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向人民医院提起诉讼。
3.普通诉讼
失票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付款人为承兑人。
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3.记载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4.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理睬。
不包括“见票即付”
五、银行本票
(5)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1)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千分之0.7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2)违,撤销或开除的处分。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
4.记载事项:表明“支票“字样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5.限于见票即付,另外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规定的除外。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理睬。
6.支票办理要求
(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出票地(未记载,即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常居地)
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期限,代理付款人不予理睬。
6.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出票银行
7.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申请人必须在“银行汇票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付款金额”栏填写“现金”字样。
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七、其他结算
1.汇总:信汇(汇总凭证邮寄至收款人汇入行)
电汇(电报方式)
2.托收承付
(1)概念: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2)适用单位: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
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的签章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九、票据丧失的补救
1.挂失止付: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暂停止付
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支票(已签发的转账支票)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可挂失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予挂失
付款人承兑汇票,应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6)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的行为。
二、票据时效,提示承兑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种类
提示承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权利的消失时限
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3)必须时商品交易,以及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4)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
新华书店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
3.委托收款
范围:同城,异地,单位,个人
4.信用证
(1)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适用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