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广西 机构级别划分标准

广西机构级别划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行政区划等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级区划(地市级):包括南宁市、柳州市等,其中部分城市为自治区的省会或首府。
•二级区划(县区级):如桂林市的临桂区和七星区等县级行政区域属于二级区划。
这些地区通常在各个领域都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
•三级区划(乡镇街道级别):这是最基层的政府机构所在地,例如县城下辖各镇和乡及少数特别设立的社区管委会等地。
它们负责执行地方相关政策并服务管理当地群众。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经济功能区,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总体来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行政区划体系较为完善,不同层级之间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
广西地方标准

广西地方标准
广西地方标准是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标准,其内容涵盖了广西地区特有的地理、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特点。
广西地方标准的制定旨在促进广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活质量,推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提升广西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首先,广西地方标准在地理方面的制定十分重要。
广西地处我国西南部,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因此地方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特点,制定相关的地理标准,以保障广西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的合理性。
其次,广西地方标准在文化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之一,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
地方标准需要尊重和保护当地的民族文化,促进文化传承和创新,制定相关的文化标准,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另外,广西地方标准还涉及到经济方面。
广西是中国的重要农业和资源开发基地,地方标准需要关注农业生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制定相关的经济标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广西地方标准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当地的地理、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特点和需求,以促进广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活质量,推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提升广西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希望广西地方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广西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DB45/T_382-2006_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_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2006-11-20 发布
2006-12-01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45/T 382—2006
本标准中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H、附录 I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F、附 录 G 为资料性附录。
工程开挖过程中的各种灾害[岩爆、热害、冒顶、片邦、突水(含矿山老窿突水)、瓦斯突出等]以及水
库渗漏问题,不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可在评估报告的地质环境条件部分适当论述。
4.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对评估报告质量终生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
4.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供项目立项、
可研、用地审批使用。组织评审工作的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质量负连带责任。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评估报
告,不得通过评审。
4.10 本标准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代替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
价工作。
5 评估工作程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按附录 A 的规定执行。
6 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
6.1 评估范围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由广西地质学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长河、邓建章、汪海、陈丽峰、陆有德、丰江红。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进行城市总 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157—1993 水文地质术语 GB/T14498—1993 工程地质术语 GB 12329—1990 岩溶地质术语 GB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 50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 号) 《广西膨胀土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条例》(广西城乡建设委员会 1985 年试 行)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 2000 年) 《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J/T45-XXX-2018 P 备案号:XXXXXX-201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2018-10-XX发布 2018-10-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DBJ/T45-XXX-2018组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行日期:2018年XX月XX日2018年南宁前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区未安装电梯的9层及以下老旧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住户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现根据桂建标[2018]XX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规范和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9层及以下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章节由以下七个部分组成:1总则;2总平面;3建筑;4结构;5机电设备;6结构检测与鉴定;7附录,包含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图及推荐方案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示意图。
广西地方标准《群众来信(网信)办理规范》

DB45/T XXXXX—XXXX
2.7
交办 对自治区领导已作出批示的人民建议事项,交办区直有关部门或有关市委、市政府的办理方式。
2.8
转送 对建议内容描述清晰、有论述依据、可操作性较强的人民建议事项,转送区直有关部门或有关市级 信访工作机构的办理方式。
2.9
存 对无实质内容或重复的人民建议事项,采取留存的办理方式。
I
DB45/T XXXXX—XXXX
群众来信(网信)办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群众来信(网信)办理的术语和定义、来信办理、网信办理、人民意见征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群众来信(网信)办理规范,不适用于涉密内容的信访事项。协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的网上信访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2.1 初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来信、网上信访等形式,首次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领
事实、理由及信访过程等
3.3.2 初信登记要求
3.3.2.1 在全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中判重为第一次登记的来信,应将原信扫描存入系统。录入内容和 系统分类界定合理;满意度评价纳入到位;问题属地甄别准确;办理方式选择正确。避免出现各登记项 之间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的情况。 3.3.2.2 来信人不明确的,按匿名信登记办理;多人联名来信的,除登记寄信人或来信联系人或署名 清晰的第一个人的姓名外,还应在联名信名单栏填写其他 4 名联名来信人姓名。来信人地址登记应尽可 能详尽。当问题发生地与来信人所在地(常住地址)不一致时,应准确选择“问题发生地”。
2.10
告知 对已经上报、交办、转送、存或不予受理的人民建议事项,采取告知的办理方式。
3 来信办理
3.1 总则
3.1.1 办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1 号信访条例相关规 定及时办理群众来信,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书籍、字画等。对于通过非邮政渠道 转来的群众来信,未经单位签收、分发的,办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自登记办理。办信工作人员与信访 事项或来信人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3.1.2 办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不准擅自将信件 带出机关;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有关来信材料的批示或来信统计数据;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 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被检举、揭发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ICS 27.080P18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³³³³——2010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2010-³³-³³发布2010-³³-³³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5)4 总则 (7)5 一般性土地基 (8)5.1 一般规定 (8)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8)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6 岩石地基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14)7 膨胀岩土地基 (14)7.1 一般规定 (1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8)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8)8 红黏土地基 (19)8.1 一般规定 (19)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0)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2)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3)9 软土地基 (24)9.1 一般规定 (24)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4)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6)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7)10 填土地基 (27)10.1 一般规定 (27)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7)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8)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9)11 混合土地基 (30)11.1 一般规定 (30)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0)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1)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2)12 风化岩与残积土地基 (32)12.1 一般规定 (32)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4)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9)13 岩溶地基 (40)13.1 一般规定 (40)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1)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4)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45)14 采空区 (46)14.1 一般规定 (46)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46)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47)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48)15 危岩和崩塌 (49)15.1 一般规定 (49)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49)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51)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52)16 滑坡 (52)16.1 一般规定 (52)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52)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5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57)17 边坡工程 (58)17.1 一般规定 (58)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59)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61)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62)18 基坑工程 (62)18.1 一般规定 (63)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63)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64)18.4 基坑工程支护与监测 (64)19 地下水 (65)19.1 一般规定 (65)19.2 地下水勘察 (65)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67)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68)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6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68)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0)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77)附录 E(规范性附录)规范用词说明 (78)前言本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监函[2007]164号文的要求,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及高等院校等19个单位编制而成。
广西 工程地方标准

广西工程地方标准
广西制定了许多工程地方标准,以下是其中一部分:
* 《城镇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梁桥技术规程》,编号为DBJ/T45-147-2023。
* 《既有道路热拌开级配超薄沥青路面技术规程》,编号为DBJ/T45-148-2023。
*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编号为DBJ/T45-149-2023。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编号为DBJ/T45-154-2023。
这些标准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立项,由相关单位主编并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
如需获取更多广西的工程地方标准,可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
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8.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我厅批准立项,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智慧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
标准编号如下:《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DBJ/T45-170-2024)该标准于2024年8月5日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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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S45/056—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柠檬鸭
2018-12-30发布2019-06-30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格式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宾宾、李秀桂、谭冬梅、黄彦、蒙浩洋、蒋玉艳、陈展、雷宁生、钟延旭、梁川、廖艳华、梁书怀、吴训、陈晖、苏奕成、蒙华毅、林文斯、刘君。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29370柠檬
GB/T30388生姜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柠檬鸭
以鲜、冻鸭为主要原料,配以腌制柠檬,添加或不添加鲜柠檬、食用盐、食用植物油、白酒或黄酒、生姜、葱、蒜、酱油、食糖、酸辣椒或鲜辣椒、酸荞头等其他辅料,经焖煮、炒制、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特有风味的食品。
4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鲜、冻鸭
应符合GB2707的规定。
4.1.2腌制柠檬、酸辣椒、酸荞头
应符合GB2714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1.3鲜柠檬
应符合GB/T29370的规定。
4.1.4食用盐
应符合GB2721的规定。
4.1.5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2716中的食用植物油的规定。
4.1.6白酒
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
4.1.7黄酒
应符合GB/T13662的规定。
4.1.8生姜
应符合GB/T30388的规定。
4.1.9蒜、葱、鲜辣椒
表3微生物限量(续)
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7检验方法7.1感官要求
将适量样品置于干燥、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其
气味,按食用方法处理后,用温水漱口,尝其滋味。
7.2理化指标7.2.1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7.2.2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7.2.3镉
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7.2.4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
7.2.5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7.3微生物指标
大肠菌群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微生物指标最大可允许超出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
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最高安全限量值。
55555
20010
100/25g 0/25g 1020/25g
102——103-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表示)
n c m M
9.4贮存
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具有防鼠防蝇设施的室内,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
应防止产品受到挤压、破损等。
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面,存放时应离地10cm,离墙20cm。
9.5保质期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确定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