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doc
国家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014 0140 中药材的种植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
02 林业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0211 育种和育苗0212 造林指在荒山、荒地、沙丘和退耕地等一切可以造林的土地上进行的林木和竹子的种植活动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措施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0221 木材的采运0222 竹材的采运023 0230 林产品的采集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动。
03 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
031 0310 牲畜的饲养指对牛、羊、马、驴、骡、骆驼等主要牲畜的饲养。
032 0320 猪的饲养033 0330 家禽的饲养034 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捕捉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
039 0390 其他畜牧业04 渔业041 海洋渔业0411 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活动。
0412 海洋捕捞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活动.042 内陆渔业0421 内陆养殖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
092 贵金属矿采选指对在地壳中含量极少的金、银和铂族元素(铂、铱、锇、钌、钯、铑)矿的采选活动。
0921 金矿采选0922 银矿采选0929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09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指对在自然界中含量较小,分布稀散或难以从原料中提取,以及研究和使用较晚的金属矿开采、精选活动。
0931 钨钼矿采选0932 稀土金属矿采选指镧系金属及与镧系金属性质相近的金属矿的采选活动。
0933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指对主要含钍和铀的矿石开采,以及对这类矿石的精选活动.0939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指对稀有轻金属矿、稀有高熔点金属矿、稀散金属矿,以及其他稀有金属矿的采选活动.10 非金属矿采选业101 土砂石开采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指对石灰、石膏,以及石灰石助熔剂的开采活动。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明细2023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明细2023
概要:
这份文档提供了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的详细指南,包括2023年
最新的分类代码和定义。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是用于统计和分析国民
经济活动的一种标准分类体系,便于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对经济
活动进行了解和研究。
分类结构: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按照不同的经济活动进行分类,一共包括A、B、C三个大类,共划分为20个大类、87个中类和268个小类。
其中,A类包括农、林、牧、渔业,B类包括工业,C类包括服务业。
分类代码和定义:
每个经济活动都有一个唯一的分类代码和定义。
以农、林、牧、渔业为例,其分类代码为A,定义为“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渔
业的单位”。
工业的分类代码为B,定义为“从事制造、采矿、能源
等工业活动的单位”。
服务业的分类代码为C,定义为“从事各类服务,包括交通运输、餐饮旅游、金融保险等的单位”。
应用: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对于国家制定经济政策、进行统计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企业可以根据行业分类了解市场竞争情况和发展趋势,研究机构可以基于行业分类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
结论: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明细2023为各方提供了详细的分类代码和定义,为国家经济活动的统计和分析提供了基础和参考。
本文档对于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了解和研究国民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4754-2011).doc

精心整理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行业industry2.2主要活动principalactivity动。
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中,2.3单位unit2.42.5法人单位corporateunit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3分类的原则和规定3.1划分行业的原则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
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3.2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根据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
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3.3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
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4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改版 唯一Word版本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改版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1号修改单)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3月25日批准,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施。
为确保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经研究决定,新制定或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要严格执行第1号修改单。
目前正在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从其规定。
第1号修改单和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布在国家统计局内外网统计标准栏目。
附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2019年5月20日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GB/T 4754—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保留GB/T 4754—2011主要内容,对个别大类及若干中类、小类的条目、名称和范围作了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对照参见附录A;——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类目对照参见附录B。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2006年,修订第四版,简称ISIC Rev.4)编制,与ISIC Rev.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对照参见附录G。
本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统计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子林、雷平静、杨小刚、王卓、曾飞、孙洪娟、孙文峰、张艳琦。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4754—1984、GB/T 4754—1994、GB/T 4754—2002、GB/T 4754—2011。
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正确反映国民经济内部的结构和发展状况,并为国家宏观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经济管理以及进行科研、教学、新闻宣传、信息咨询服务等提供统一的行业分类和编码,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供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划分行业使用。
在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税收、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管理等项工作中,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处理行业分类资料,进行有关的分析研究工作。
2分类原则2.1 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关于统计单位划分的原则作为划分行业的基本原则,并在分类中注意区分第一、二、三次产业。
2.2 依据按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的原则,即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行业分类,而不按其所属行政管理系统分类。
某一行业就其实质来说是指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活动的所有单位的聚合体。
2.3 积极吸取世界各国行业分类标准的经验,在具体分类中尽可能向联合国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ISIC)靠拢,以便于进行国际资料对比。
3划分行业的基本单位3.1 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机构,均以产业活动单位作为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基本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基本上从事一种经济活动的单位。
对于大多数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因为它们从事的经济活动比较单一,因而它们就是产业活动单位。
但对于大型联合企业、集团公司或从事两种及两种以上重要经济活动的单位,则需要进一步按经济活动划分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2)单独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掌握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资料。
3.2 乡、镇办以及村办的工业、建筑、批发零售贸易、交通运输、文教卫生等单位,具备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按经济活动性质划分其所属的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A―农、林、牧、渔业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05 —农、林、牧、渔服务业B―采矿业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C―制造业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59 —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J―金融业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K―房地产业72 —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 —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P―教育84 —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91 —体育 92 —娱乐业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T―国际组织98 —国际组织。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是国家用来统计和分析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标准体系。
它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和需求,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国民经济各个行业进行分类划分的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统计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活动的性质和范围进行分类,通常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保险、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细化程度较高,可以更加详细地划分各个行业,以满足国民经济统计和分析的需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对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对各个行业的统计分析,可以及时了解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同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也为各个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推动各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还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对各个行业的统计分析,可以及时了解各个行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同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也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企业把握市场机遇,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和需求,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国民经济各个行业进行分类划分的标准体系。
它对于统计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因此,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制定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的组织结构和行业特点,对各行业进行分类的标准。
这个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统一国内外经济数据的分类标准,便于比较和分析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对于促进各行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是按照国民经济的组织结构和行业特点,将国民经济分为一、二、三次产业。
一次产业主要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二次产业主要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三次产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这样的分类标准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结构特点,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引导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国民经济的发展特点和行业的变化情况。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些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不断涌现,传统产业也在不断调整和升级。
因此,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
只有及时更新和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才能更好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制定也需要充分考虑国际标准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相互联系,国内行业分类标准需要与国际接轨,以便于国际比较和合作。
因此,在制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时,需要参考国际标准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分类标准,使之与国际接轨,方便国际比较和合作。
总的来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是国家经济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的发展特点和行业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国际标准接轨,以便更好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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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学院艺术学院
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一、制定依据
依据《四川工商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四川工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科研工作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科学的激励机制,结合我院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全面的原则
考核办法面向全院专任教师,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向全院公开,覆盖学院年度各项工作。
(二)差异化的原则
《四川工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考核评分标准》中已有的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学院考核内容中。
(三)动态调整的原则
根据学院每年工作重心变化,每年动态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等。
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跨考核年度完成的重点工作,当年未分配的分值,可以留存到下一个考核年度分配,且不占用下一个考核年度分值。
(四)相对稳定的原则
考核评分标准明确目标、考核标准、积分分值,在当年度实施过程中,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固定,不增减和相互调剂。
(五)项目负责人制原则。
重点项目经学院批准后,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积分分配方案及标准进行核定,上报支撑材料后,提交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积分。
其他积分项目如属于个人或教师团队申报的,则由个人或教师团队负责人提交支撑材料,提交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积分。
三、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人员为艺术学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包括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兼职教师)。
四、考核周期
考核以学年作为年度考核周期,考核的时间范围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五、积分总额与积分分配
艺术学院积分总额,以学校下达的积分总额为准。
积分总额的70%用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30%用于其他工作。
六、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见附件:《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评分标准》。
学校评分标准中已有的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学院“预算清单”考核内容中,避免重复计分。
七、积分分值的计算
(一)年度重点工作采用项目制,分值1:1核算。
年度其他工作采用清单制,如完成的分值没有超过30%上限,则分值1:1核算;如完成的分值超过了30%上限,则实行归一化积分计算方
法计算分值。
(二)每一单项工作若没有得分,记为0分;每一单项得分若不为整数,最终以四舍五入法取一位小数;教师个人得分为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得分与完成年度其他工作得分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
(三)经学校批准,由职员岗转为艺术学院专任教师的,职员岗期间的“所在单位考核积分”,根据职员岗考核方案计算。
转为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后,按本考核办法计算在艺术学院获得的“所在单位考核积分”。
(四)经学校批准,由其他学院调入艺术学院的专任教师。
在其他学院期间的“所在单位考核积分”,根据原学院考核方案计算。
调入艺术学院后,按本考核办法计算在艺术学院获得的“所在单位考核积分”。
八、集体工作
若某项工作以项目化形式进行,由某几位教师集体完成,则个人积分由项目负责人确定,负责人积分不超过50%(三人团队不超过50%,四人团队不超过35%,五人及以上团队不超过25%)。
教研室主任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如工作内容属于教研室主任岗位工作范畴,主要进行团队组织与管理及结果审核,则不另行认定积分,如涉及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积分分配不得超过该项目分值20%(三人团队不超过20%,四人团队不超过15%,五人及以上团队不超过10%)。
院级领导岗位担任负责人的项目,
负责人不认定积分。
九、考核管理
(一)成立学院考核积分管理小组
学院设立“四川工商学院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积分管理小组”(简称考核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领导小组人员5人以内,管理成员3—9人,具体人员组成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
小组设组长1名,由主持工作领导兼任。
院长(副院长)是考核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小组认真开展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定期对教师的积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结果上应有全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签字。
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院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积分管理小组成员: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各教研室教师代表1—2名
(二)建立考核台账
台账由艺术学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用于记录专任教师获得积分情况,考核相关佐证材料与台账一并保存。
(三)公布考核标准
在年度《四川工商学院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评分标准》发布后,公布相关考核内容中涉及的详细的通过考核、验收或达到标准。
针对重点项目立项及部分其他工作项目需要申报的,在组织项目立项或项目申报工作时,另行公布考核验收标准。
(四)组织申报认定
申报与认定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不定期申报与认定:属于学院安排或教研室指定的专项工作任务,由专任教师个人或团队根据工作结束时间随时申报,随时组织认定,认定的积分需要教师本人确认签字后上交指定工作负责人初审,再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批、签字后记分,认定表格及材料报学院办公室存档并记录台账累积积分。
重点项目结束时填写《重点工作积分认定表》,其他工作项目对应填写《艺术学院教师参与学院工作任务量核定表》。
定期申报与认定:艺术学院部分其他工作项目积分实行每两月申报考核材料一次,各教研室定于奇数月15—25号期间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教研室记录《专任教师部分其他项目积分工作月报》、收集教师提交的支撑材料,由教研室主任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成度及支撑材料进行检查,于奇数月26号(遇周末顺
延)上报办公室主任处,办公室进行复查后记录台账,考核小组于奇数月28—30号期间组织一次认定。
(五)进行结果公示
偶数月月初向全院公示上两个月考核认定的积分情况和获得积分的相关佐证材料,公示3天。
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向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书面异议后,在7天内完成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六)认真汇总、审核教师积分获得情况
学院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项目的《重点工作积分认定表》和其他工作范畴的《专任教师部分其他项目积分工作月报》、《艺术学院教师参与学院工作任务量核定表》进行分值记录,办公室主任及秘书应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确认的材料为依据,进行分数核对,认真汇总教师积分获得情况,做好考核台账的记录工作。
(七)上报考核情况。
每年根据学校要求,按时上报年度个人积分考核情况。
在上报学校之前,向考核领导小组通报学院积分总体情况并进行公示。
十、考核结果应用
专任教师个人完成考核内容、获得积分的情况,除按学校绩
效考核制度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作为艺术学院推荐评优、评先、进修、外出考察、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十一、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每年9月30日前,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当年度学院工作实际,调整《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评分标准》并公布。
十二、其他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施行,由学院考核积分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重点工作积分认定表》
2.《艺术学院教研室专任教师其他项目积分工作月报表》
3.《艺术学院教师参与学院工作任务量核定表》
4.《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评分标
准》
附件一
重点工作积分认定表
附件二
艺术学院________教研室专任教师其他项目积分工作月报(XX月)
附件三
艺术学院教师参与学院工作任务量核定表
附件四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评分标准(2018-2019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