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政治)·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学习目标与重难点:作业:红色部分
1、人身权利的地位与分类?P24 2、人格权的含义、内容?P25 (重点) 3、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地位(作用、意义)? P25 4、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P25 5、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地位(作用、意义)?P25(重点) 6、国家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难点)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P27
相关链接
14岁的小云为了挣钱帮妈妈治病, 2005年3月17日,来到重庆粟云飞纱网 厂打工。她每天要工作13个小时,中 途没有任何休息。“哪怕是动作稍微 慢一点,就会遭到老板的谩骂。”虽 然每天工作这么长的时间,但平时只 能吃南瓜,喝稀饭。 然而,干了4个月,老板才支付了 95元工资,被严重拖欠“工资”的小云 日前到劳动部门投诉,这才暴露出这家 非法使用童工的窝点。
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 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 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 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 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 都伴随着我们。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阅读P24这三种情景,思考: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 利?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法律知识探究
P25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 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查、非法禁闭、 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 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P25
P25
&.个别企业 实行“严格管 理”,工人下班 被搜身后方可出 厂门。 &.自选商场 与保安拘禁偷窃 嫌疑人。
上述行为侵害了
人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是
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生命健康权概念: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和健康权两种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
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
是人民实行权利的基础。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案例:1.被告人舟某,男,24岁,某县派出所民警.被告人舟某了解到与自己妻子婚前有过两性关系的某铸造厂工人洪某有赌博行为时,在未受任何领导指派的情况下,于1998年3月15日下午4时许,将洪传唤到自己房间里对洪有否有赌博行为进行讯问,在洪矢口否认的情况下,舟将洪的双手反镑在床脚上,对洪拳打脚踢,并用电警棍触击洪的身体,洪忍受不住,大声叫喊,舟便用数张厕所内粘有粪便的手纸赌洪的嘴.在堵嘴时,洪提出要解大便,舟将洪的裤子、鞋全部脱光,拿过一个脚盆让洪大解,洪感到不适提出不便.舟见状恼羞成怒,又用电警棍触洪的生殖器,并问洪“强奸了几个妇女”,洪当即否认.下午7时,舟将洪从自己房间拖到办公室,将其双手反锗在长椅上,令洪光着下身跪在地上继续讯问,并对洪拳打脚踢,电警棍打头,洪被打的遍体鳞伤,最后,洪被迫承认曾参与过两次赌博,被罚款200元后,在深夜12时方让回家.2.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局第四小学二年级教师张某,为惩罚考试不合格学生董静,将董静叫到台前当众用教鞭抽打她的手心,并让董静自己数着.董静疼痛难忍,把手收了回来,张某一气朝董静的后脑打一教鞭,董静的脑袋立即耷拉下来,这时又打一鞭,董静的嘴里、鼻孔里冒血,瞳孔扩散,失去了知觉,生命垂危.送到齐齐哈尔医院治疗已脱险.董静的父母为了给孩子治病,花费了人民币8万多元,误工半年之久.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处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人身自由权概念: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其他什么权力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其他什么权力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其他什么权力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4、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5、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6、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7、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8、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9、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10、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1、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2、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13、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14、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15、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
6.1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搜查必须按法律程序进行:
★搜查性质:
强制性的侦察行为
★搜查目的: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执行人员: 执法人员 ★搜查程序: 向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涉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 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 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 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直接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使用各种武器、暴 力伤害他人生命,把他人打伤、致残 间接侵害他人健康:制造销售不合格产品造成消费 者人体伤残或死亡,食品不卫生,排放“三废” 事故:交通,医疗,火灾,毒气泄漏,坠机……
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人,饲养动物咬伤他 人 ……
许先生称,他不知为什么, 在车前门挤上公交车时,只 要一有男性贴近他,他就大 声斥骂:“干什么啊。”为 此,他没有少吵过架,有的 乘客被骂后说句“神经病” 就走开;而有的乘客被骂后 就还骂他,甚至还动手。在 拥挤的公交车,他常常会喊: “当心小偷,当心小偷啊。” 许先生说,很多时候,他控 制不了自己,因此很痛苦, 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公交 恐惧症”。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教案

教案名称: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教案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认识到保护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性。
2. 培养学生尊重生命、关爱他人的意识。
3. 引导学生掌握保护生命和健康的基本方法。
教学重点:1.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2. 保护生命和健康的方法教学难点:1. 如何让学生深刻理解生命的价值2. 如何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二、教学准备教师准备:1. 相关教材或教辅资料2. 教学课件或幻灯片3. 教学视频或图片4. 讨论问题及答案学生准备:1. 预习相关教材内容2. 准备笔记本,记录重点知识第一课时:一、导入(5分钟)1. 教师通过展示图片或视频,引导学生关注生命安全,引发学生对生命和健康的思考。
2. 学生分享自己对生命和健康的理解。
二、新课导入(10分钟)1. 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让学生认识到保护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性。
2. 学生通过小组讨论,探讨如何尊重生命、关爱他人。
三、案例分析(15分钟)1. 教师展示相关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总结与反思(5分钟)1. 教师引导学生总结本节课的重点知识。
2. 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提出保护生命和健康的决心。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5分钟)1. 教师通过提问方式,检查学生对上节课知识的掌握情况。
2. 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
二、深入学习(10分钟)1. 教师引导学生学习保护生命和健康的基本方法。
2. 学生通过小组讨论,探讨如何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三、实践演练(15分钟)1. 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演练,让学生掌握保护生命和健康的方法。
2. 学生分享自己的演练心得。
四、总结与反思(5分钟)1. 教师引导学生总结本节课的重点知识。
2. 学生提出保护生命和健康的行动计划。
四、教学评价1. 学生课堂参与度2. 学生作业和练习完成情况3. 学生对生命和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五、教学反思教师在课后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看是否达到教学目标,学生是否掌握了重点知识,以及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权利,指的是每个人都有权利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
生命健康权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够全面地展开各项活动和实现自己的梦想。
生命健康权的意义生命健康权是人们自然权利中最重要的一个,它是人的先天权利,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被剥夺。
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保障措施,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表现。
生命健康权具有以下意义:一、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命健康权直接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健康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依据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救济,形成一种社会责任和天赋的平衡。
二、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健康的身体是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保障生命健康权有助于加快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有效地提升生产力和社会福利。
三、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权尊重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为人们的人格尊严和人权尊重提供了根本的保障。
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格尊严和人权尊重的体现,保障生命健康权是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权尊重的基本措施。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文化交流生命健康权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项共同的追求,国际合作和文化交流有助于加强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和促进,实现人类生命健康权的普遍价值和保障。
生命健康权的内涵和限度生命健康权是指保障人们自由体面地生存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环境权等。
其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人的生命受到保护和尊重的权利,保护生命权的措施具体包括保护人的身体安全、避免因自己的言行造成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接受紧急治疗等。
二、身体权身体权是指人们具有保持身体完整、自由选择体型、依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身体改造等权利。
保障身体权的实现包括保障身体自主、拒绝酷刑、受到侵犯等。
三、健康权健康权是指人们具有享受医疗保健、拥有健康生活环境、获得覆盖面广泛、质量高效的医疗服务等权利。
保障健康权的实现包括完善医疗保健体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平衡医疗资源分布等。
生命健康权的案例

生命健康权的案例生命健康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医疗保障,保障个体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犯。
在现实生活中,生命健康权的案例层出不穷,其中一些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首先,我们可以回顾一下2015年广东省一名患白血病的女孩小娜的案例。
小娜的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她却因为家庭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无法接受治疗。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媒体纷纷报道,社会爱心人士纷纷捐款,最终小娜得到了治疗。
这一案例引发了社会对医疗保障制度的讨论,也引发了对生命健康权的关注和呼吁。
另外一个案例是2018年湖南一名临终癌症患者的案例。
这名患者因为家庭经济拮据,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无法得到有效治疗。
在患者的亲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的呼吁下,医院最终为患者提供了免费治疗。
这一案例引发了社会对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的关注,也引发了对生命健康权的思考和呼吁。
除了个体的生命健康权案例外,还有一些涉及到集体利益的案例。
比如,一些工业污染导致周围居民患病的案例,或者是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患者权益受损的案例。
这些案例都涉及到生命健康权的保障和维护,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权利,它不仅关乎个体的生存和健康,也关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和维护,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维护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
总之,生命健康权的案例时常出现,这些案例反映了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公正现象。
我们需要重视这些案例,加强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和维护,让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医疗保障,实现生命健康权的平等和公正。
这不仅是个体的权利,也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希望通过对生命健康权案例的关注和呼吁,能够引发社会对生命健康权的更多思考和行动,让生命健康权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实现。
什么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身体权纠纷是什么

什么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身体权纠纷是什么什么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
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
侵犯生命权的法律后果有特殊性:第一,被侵权人不再是侵权请求权的主体。
被侵权人死亡后,权利能力消灭,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此时应当由其近亲属对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
第二,生命虽然是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益,但是生命丧失本身并不能获得赔偿,所谓的死亡赔偿金,并非对“命价”的赔偿,而是对财产损害的赔偿。
关于生命权,通说认为,它是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利益为客体的权利,是一种人格权。
在生命权的内容问题上,有人认为其由自卫权和请求权两项构成,有人则认为还包括生命支配权。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生命权与健康权、身体权是并列的三种人格权。
《侵权责任法》第2条也将生命权与健康权并列。
《规定》采用上述体例,将生命权单列。
健康是指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以及心理状态的良好状态。
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
②例如,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
又如,通过某种行为使得受害人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
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
身体权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身体权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
对于身体权是否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也存在争议。
否定说主张,《民法通则》第98条只是规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因此“健康权”可以涵盖“身体权”,不需要将身体权单列。
肯定说则认为,首先,《宪法》规定了“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其次,《民法通则》虽没有明文规定身体权,但是在第11 9条规定了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身份权—— 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
享有的人身权,包括:亲权、 配偶权、监护权等。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①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P.24 P.25
下列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 个别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工人下班后 被搜身后方可出门。 • 自选商场的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
侵害了人身自由
一张海报
在某师大校园内张贴了一张名为“盗窃通知书” 的海报…… 一个学生模样的长发女孩在师大学生街一化妆品店 偷东西,不料被监控录像拍了下来。 看了监控录像后, 店老板当即写下了《告盗窃者通知书》,上面附有女孩 行窃过程中的照片。店老板将《通知书》制作成7张60 厘米×100厘米大小的彩喷,于次日下午分别贴在店门 口、学生街路口、师大及附近几所学校,引来不少人驻 足观看。 店老板说,考虑到女孩的前程和面子问题,他们将 女孩的脸做了马赛克。店老板表示,希望该女孩速与他 联系,否则他将于下月1日免费为女孩在仓山校园及公 共场所,粘贴500张最清晰的真实偷窃全过程彩图。
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 命历程形影不离,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P.22)
单元
课题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二 单元 我们 的 人身 权利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主题探究 尊重人格权利感受法律尊严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 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 长有什么意义? ①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 特殊的保护 意义:
①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 ②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 教育的实施; ③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
法律特殊保护: 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 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 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 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权利关系网
★ 生命健康权
最根本的 人身权利
人格权 人权
人的生存 和发展的 权利 最基本 之一
人身自由
重要的人身 权利
人身权
最基本、 最重要的 权利
与生俱来 的做人的 基本权利
姓名权、肖像权、名 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
基于特定身 份而享受的 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②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含义: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 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重要性: 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 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规定: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 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 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③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含义: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 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 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 重要性: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 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我有 隐私 权
我有肖像权
我有名誉权
我有? 权
看漫画你想到了什么?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 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 1” ,名 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 “ 0” 。有了“ 1” ,这个数可以是十、 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 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 再多也是“0”。
以上行为可能产生什么后果?侵 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以上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霸王合同” 中的工人受伤后无人赔偿; 限制了人的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 被摔得同学受伤; “恶作剧”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
[本框知识点]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①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②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③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①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 了特殊的保护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与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 一项重要任务
P.25
2005年11月14日早晨,某中学900名学生在省道 上跑操,掉头转弯返校时,一辆东风带挂货车横冲 直撞碾压过来,造成21人(包括一名教师)死亡, 另有17人受伤,事故原因确认司机疲劳驾驶。
案例中师生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造成什么后果?
师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造成21人死亡17人受 伤,其危害是多方面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影响是 长远的。 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项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 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首要)的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 离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具有经济内容,与人身紧密 联系在一起,只有权利人本人才享有。
人 身 权 利
人格权—— 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
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等
给我们的教训: 生活中有危险,保护生命健康权要 时时防范。 作为事件中的各方: 司机要防止疲劳驾驶;学校要加强 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学生要加强个人 的防范,做到珍爱生命。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P.26
某地劳动监察人员在为民工追讨工资时发 现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在小煤矿工地上劳动。 经证实,年仅14岁的小男孩已在这里劳动了2 个月.执法人员对此作出了罚款一万元的决 定,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童工。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与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 项重要任务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 重要任务。 法律捍卫: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 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 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又了解 了哪些权利,能画出他们之间的关 系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