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腐败的根源及治理
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在任何社会和国家中,政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决定着国家的发展方向和稳定程度,还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
然而,政治体系也有其缺陷,在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问题。
本文将讨论当前存在的一些政治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利益集团与腐败现象首先,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利益集团以及由此带来的腐败现象。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中,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狭隘的联系,导致资源分配不均和贫富差距扩大。
这种情况下,腐败行为经常出现,权力被滥用并以个人或团体利益为导向。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采取多项综合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框架的建设和执行力度。
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此外,在公务员选拔、晋升以及监管部门设置等方面应该更加严格,并注重透明度和问责制度的建立。
此外,提高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媒体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了解程度。
二、权力差异与民主赤字另一个存在的问题是权力差异与民主赤字。
在一些国家中,决策过程常常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普通民众参与决策的渠道有限,这就导致权力分配不均和民主赤字问题。
如果大多数人无法表达自己的声音或参与到政治进程中来,就很难实现良好的管理和代表性制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采取措施扩大选举权和参与权。
首先,在选举制度方面,可以考虑改革选举规则,并确保选举是公正、透明和信任可用的。
此外,在倡导公民教育方面也有必要加强培训,将社会各界人士纳入政治参与系统。
三、民族矛盾及地区分裂除了利益集团和权力差异,民族矛盾及地区分裂也是存在的政治问题之一。
在多民族国家中,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往往紧张。
这种紧张常常源于历史、文化以及资源分配等方面的不平等。
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和国家分裂。
为了解决民族矛盾和地区分裂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多元文化和谐发展。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一、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根源:1.初始形态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
是产生腐败想象的客观原因。
2.政府官员经不起腐败思想的侵蚀和金钱物质的引诱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
3.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条件。
二、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1.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非法致富。
2.一些党员干部拿原则,拿权利做交易。
3.歪曲按劳分配原则,搞金钱至上,个人至上。
三、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危害:1.腐蚀了干部,破坏了干部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2.败坏了改革开放的声誉,妨碍了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大局。
3.使经济建设遭到了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了重大损失。
四、清除腐败现象,搞好廉政建设的对策:1.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抗拒腐败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
2.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从机制的建立健全入手,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提拔干部着手。
防止品质不良的坏分子钻进党内和政府内。
4.依法从严治党治国,是保证廉洁政治的关键。
5.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做廉政的带头人,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条件。
五、对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的展望。
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既要繁荣市场经济,又要实行廉政,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之一。
目前党内、政府及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破坏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们都在思索这个问题,本文试对这个关系人心向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从根源、表现、危害及采取对策诸方面进行一次探讨。
一、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第一,初始形态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客观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但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中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空隙和漏洞,客观上给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
贪污腐败问题与解决方案

贪污腐败问题与解决方案贪污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影响到许多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稳定。
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力和利益的交汇点,尤其是在政府、企业和金融行业等相关领域,贪污腐败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寻找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方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必须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贪污腐败问题的产生根源贪污腐败问题的本质是权利和利益的交易问题。
揭开贪污腐败问题的根源,我们可以分析以下几个原因:1.权利过大:一部分政府官员利用职权地位,滥用权利,侵占公共资源。
2.利益过大: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辩证关系突出。
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某些企业或个人腐败、贪污,甚至行贿。
3.资源分配不公:政府资源向特定集团或个人倾斜,政策对某些个人或企业太过优惠,导致对因私次商等资产排队的公众不平等,造成愤怒和不满。
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方案解决贪污腐败问题既需要精神的引导,也需要激励机制的创新和制度的约束。
从长远来看,增强公民道德素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创新激励机制,是防治腐败蔓延的关键。
1.强化公民道德素质个人的道德观念、人们的自律意识、文化教育创新和信仰文化建设,等等,是提高人们基本道德素质的主要保证。
增强全民意识,让人们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
教育大众要注重课程,开设公民法、职业道德和风险教育等课程,加强实践课程,提高人们对国家和社会责任的认识。
2.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科学的制度机制,流程更加透明、有效、公正。
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具体规定在刑事、行政和民事领域反腐败的方法。
除此之外,必须要加强公共财产保护,由全民监督,共同参与。
政府要树立公正、高效的制度,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增加阳光监管,实行规范管理。
同时,在选任公职人员和纪检方面,要更加严肃,对犯罪分子有严厉的处罚。
3.提高监督效能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查工作和监督人员的能力,为个人行为提供一个可公开和透明的表达平台。
努力加强政府监管,坚持公开透明,加强对公共事务的服务和监督,从中建立信任和互动。
为什么一些国家存在严重的政治腐败行为?

为什么一些国家存在严重的政治腐败行为?政治腐败是一个普遍存在于许多国家的问题。
在一些国家,政治腐败问题严重,甚至已经成为其发展和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
那么,为什么一些国家存在严重的政治腐败行为呢?以下是几个可能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一些国家可能有一个较长时间的非民主历史。
在这样的国家,政治权力通常掌握在较少人的手中,并且存在着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
这样的竞争就导致了腐败的产生和发展。
政治上的官僚体系也变得非常庞大,这些机构常常没有透明度,以至于贪污等违法行为可以很容易地发生。
二、制度问题一些国家的政治体系可能存在缺陷,无法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缺乏法律、制度上的监督机制会对贪污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效果。
在这些国家,政治权力通常掌握在少数高层领导人手中。
这样的领导人可能会利用权力来牟取私利,而且一些领导人笃信权力是他们的特权,这使得政治腐败行为愈演愈烈。
三、文化原因一些国家的文化可能会助长政治腐败行为的出现。
在这些文化中,个人利益比公共利益更重要。
这意味着人们更容易被收买、贿赂或其他金钱方面的诱惑所左右。
此外,在这些文化中,人们可能会纵容贪污等现象,而不将其视为不良行为。
四、经济原因经济不发达会导致一些国家存在严重的和普遍的政治腐败问题。
在这些国家,政府部门经常掌握过多资源和资金,这就使得贪污和腐败现象繁衍并长久存在。
此外,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基础薄弱以及社会福利不完善也会导致政治腐败现象的出现。
五、外部因素在一些国家,外部因素也可能导致政治腐败问题的出现。
一些发达国家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助长腐败行为的出现,以满足他们自己的利益。
例如,往往会支持某些天然资源国家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以保持对该资源的控制。
同时,一些国际经济体系在一些国家中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导致腐败问题的持续存在。
综上所述,政治腐败是一个深层次、复杂的问题。
它不仅仅是国家制度、人口和经济等基本因素的结果,还需要结合文化、历史和外部因素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全面的分析。
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政治方面的问题,一直是中国发展的瓶颈之一。
近年来,中国政治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包括:政治问题的根源1. 腐败问题腐败问题是中国政治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之一。
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腐败现象比比皆是。
尤其是在一些高层官员的权力链条中,腐败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2. 监察机制不完善政治生态的健康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
但目前中国监察工作还不够完善,很难发挥约束作用,导致一些干部利用职权违法乱纪。
3. 权力机构过于集中现在中国的权力分布不平衡,许多决策权卡在了少数高层官员手中,很难通过内部程序调整。
这促进了一些人滥用职权,令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
4. 民主制度不完善在中国,民主制度的存在存在问题。
一些政协人员、人大代表等代表性人物的选择是事先经协商确定的。
这造成了人民的代表人数巨大,可代表性却不明确,导致无法全面代表人民的利益,政治生态难以形成。
5. 信息公开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度不够,对于一些民生问题,政府长期沉默不语,民众并不知情,这成为问题更加严重的根源之一。
整改措施为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解决它们。
1. 加强监察机制中国通过推进大型对中国高层官员的反腐动作,对腐败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治。
同时,中国国家监委组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纪委等组织的监察机制,通过干部考察、财产申报等方式提高了管理透明度与规范化,并严密罚款和打压相关罪行,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力度。
2. 分权分权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
中国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对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做了相应的分任务和分配权力,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度,使得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得到了提升。
3. 发展民主同时,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民主制度的改革,通过改革提高代表性人物的选取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公众意见,强调公众利益优先,让民众在决策中有更多的发言权,也让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态更加和谐。
国内反腐倡廉从根源上铲除腐败问题

国内反腐倡廉从根源上铲除腐败问题腐败问题是国内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给社会秩序、人民生活带来不可忽视的危害。
为了根除腐败问题,国内需要采取措施从根源上加以解决。
本文将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培养和社会共治三个方面论述国内反腐倡廉如何从根源上铲除腐败问题。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制度是根除腐败问题的关键。
首先,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通过权力分立、三权运行平衡等制度安排,保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减少腐败的机会。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反腐制度和法律体系,加强反腐力度,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对腐败行为形成强烈震慑。
此外,还需要改进行政管理制度,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腐败的空间。
通过这些制度上的改革建设,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教育培养教育是根治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加强干部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廉洁从政的意识。
通过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强调廉政为政的重要性,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要推进廉政教育的普及化,将廉政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此外,还要加强媒体的舆论引导,传播廉洁从政的正能量,提高社会对廉政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通过教育培养,可以从人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上根除腐败问题。
三、加强社会共治社会共治是国内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强化公民意识和监督意识,倡导全民参与反腐倡廉,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廉洁。
政府应加强公民权益保护,鼓励公民举报腐败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其次,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组织力量形成对腐败问题的监督和制约。
通过社会的监督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此外,还要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反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共同治理。
通过社会共治,可以形成广泛的反腐倡廉合力,从而根除腐败问题。
总结起来,国内反腐倡廉从根源上铲除腐败问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培养和加强社会共治。
关于我国政府腐败的原因、危害和对策的分析

关于我国政府腐败的原因、危害和对策的分析摘要:世界各国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发生,中国政府也不例外,相比较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目前中国政府正处在腐败的高发期。
政府反腐败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制约政府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在中国势在必行。
中国政府的反腐败工作在曲折中不断前进,在困境中不断探索新的对策。
腐败的本质是“以公共权力为资本,背离公共利益目标,为个人或集团谋取物质利益与非物质利益,简而言之,是以公权谋私利。
”拥有公共权力资源的主体是唯一可以实施腐败行为的主体,政府腐败的定义是指政府公务人员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并且这个愿望背离公共利益目标,而对政府角色和政府权力资源的滥用。
腐败损害政府权威,影响政府作用的发挥,对社会发展不利。
因此,政府反腐败势在必行。
关键字:腐败、廉政建设、官本位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是腐败现象泛滥的制度性原因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
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实际上,当前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
腐败现象的产生之一的原因就是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
因此,科学地探索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收到切实有效的成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在各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正向宏观调控转变。
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取消,为减少和消除一些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很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之处。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度或失当,不仅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着民主政治的建设,更成为腐败现象泛滥的制度性原因。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们经济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为此必须及时建立相应的经济制度和管理机构予以规范和防范。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反腐是当今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议题,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探讨反腐产生的根源以及相关解决措施,以期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反腐产生的根源,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之一是权力过于集中。
在政治体制上,过度集中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的出现。
当系统中的权力过于集中,特权阶层容易形成,一些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这种特权阶层通常与贪腐问题密切相关。
因此,权力分散、制衡机制完善是解决反腐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二,不完善的制度和法律环境也是腐败的根源之一。
如果制度和法律环境不健全,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例如,如果腐败分子能够逃避法律制裁,或者法律对腐败行为处理不力,那么他们就没有约束力,会放纵腐败行为的发生。
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监管机制,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打击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腐败问题的根源还在于缺乏公民意识和监督机制。
公民意识是指人们对腐败问题的认识和敏感度,如果公民意识不够强烈,那么就缺乏对腐败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力量。
所以,提高公民意识,培养对腐败的敏感度和抵制能力是重要的解决途径。
掌握了反腐产生的根源,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体系建设。
建立全面、科学的法律制度,包括相关反腐败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同时,要加强对这些法律的宣传和执行,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第二,推行公开透明。
加强政务公开,建立阳光政府,让政府的所有权力行使和决策都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公民可以通过透明的信息渠道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经济运行状况和权力行使情况,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和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防范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保证。
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党的纪律,严惩不贪违法行为,建立起铁的纪律和严密的责任体系。
最后,促进教育与宣传。
加强反腐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
同时,通过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普及反腐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对腐败的共同声讨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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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创造“以法护廉,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惩治腐败,建设廉政,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 律的多种手段,才能取得成效。而在这诸多手段中,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也就是说,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 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涵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 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 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 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 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 是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 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 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 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你禁你的,他干他的。
四、缺乏俸禄养廉的经济条件。
俸禄养廉是一个有异议的话题,但这是回避不了 的。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严重的政府 腐败,重要根源之一就是那些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因 为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一般的生活水平而不得不利用 其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从表面上看,低工资政策好像 缩短了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的距离,达到了反对特权和实现公正的 目的。其实则正好相反,它反而助长了特权思想和各种不公正行为。 在大多数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滥用特权、徇私舞弊、贪污 受贿等行为正好成为低工资的一种合理而不合法的补充。
组员:贾春楠、富冰迪、 潘海欧、王柳漪、金颖、 沈晓霞、邬晓露、俞安安
一、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 视的原因。
二、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 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 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四、缺乏俸禄养廉的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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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 (二) 建立“监督保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 创造“以法护廉,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四) 提供“俸禄养廉,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一)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
在加强政治伦理建设时,我们要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 唤醒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要 弘扬儒家“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为民富民的民本意识, 继承我们民族、我们党的公正、廉洁、自律等观念,谦虚 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从而淡 化权欲,诚心为民。加强政治伦理建设,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公职人员的廉 政、勤政意识,引导公职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塑 造一批廉政、勤政的道德楷模,发挥榜样的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树立公职人员 廉洁公正的道德形象来形成全社会廉洁的风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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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案例:
因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574万余元,江西省新 余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原副厅长李江华无期徒刑。 据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李江华在担 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 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向他人索取贿赂财物共 585.1259万元。经一审法院认定,李江华共计收受他人财 物合计人民币574.414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江华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 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 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 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 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一般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作用也有限。,一般 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 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 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但是,由于我们缺 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 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所以,一方面造成人们思想的极 度混乱,对一些现象失去了辨别是与非、罪与非罪、违法与合法的能力;另一方 面也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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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
一、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 的原因。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 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这种 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 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 多,但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就 是要以德倡廉,强化人们的道德观念,筑起“不想腐败” 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四) 提供“俸禄养廉,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为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一方面,可以促使优秀 人才流进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可以使一般公务员能够靠其正当的工资收入来维 持中等或中等以上的体面生活,使他们较少有生活上的压迫感和危机感,从而能 尽忠职守,比较能够抵制一些物质利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劳动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是符合市场经 济的分配公正原则的。国家公职人员较高的社会角色地位与较高的薪金收入 之间的一致性,有助于在这一阶层中形成“社会公正”的判断。
(二) 建立“监督保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们围绕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从全局来看,还缺 乏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缺乏一整 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措施。 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我们要切实加强人大、政协对党政机关的监督; 要重视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使“举报箱”、“举报电话”、“领 导接待制度”等监督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使得同级党委 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名副其实,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防止个人说 了算和个人专断;要全面推广和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把群体监督的威力 性与舆论监督的曝光性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