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档案综合服务收费(终审稿)
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明细

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明细[ 来自:不详阅读: 242 时间:2009.07.07 ]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明细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宁价房[2008]232号)文件精神,对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调整如下:一、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费专业性城建档案资料管理单位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主体和收费范围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利用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凡查询房屋、土地权属相关的城建规划、地下管线(网),从事生产建设或进行其它盈利性、商业性活动以及进行汇编出版等有经济收益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城建档案资料均属收费范围。
利用本单位或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城建档案资料,应无偿提供服务(复制工本费照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1、档案资料查阅费(含档案资料保护费)城建档案资料分为一般城建档案资料和珍贵城建档案资料: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是指现保存的建国以后的城建档案资料;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是指现保存的建国前的城建档案资料及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1)查阅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每卷次20元。
(2)查阅一般缩微片,卷片每盘次30元,平片每张次20元。
(3)查阅一般照片档案,每张12元。
(4)查阅一般录音磁带档案每盘30元,光盘每盘50元,录像带每盘60元。
(5)查阅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收费。
(6)中介机构或律师受托查阅档案资料、委托城建档案馆代为查阅档案资料按上述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或珍贵档案城建档案资料收费的三倍收取。
2、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1)纸质档案资料:静电复印A4纸0.4元/张,A3纸0.7元/张。
图纸复印:A0纸每张20元,A1纸每张12元,A2纸每张6元,A3纸每张3元。
对超长图纸,按超过规定图纸长度的比例回收复印费;对放大或缩小的,每张增收0.3元。
缩微片还原复印A4纸(含以下)1元/张;A3纸1.6元/张;委托城建档案馆制作缩微片,可根据不同片种,每张收取4-8元。
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收取的档案整理费会计处理

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收取的档案整理费会计处理
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维护。
而针对这项服务,开发商通常会向业主收取一定的档案整理费用,这些费用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二、档案整理费用的性质
1. 档案整理费用属于销售服务类收入,按照会计准则应当归入营业收入;
2. 档案整理费用应当与房地产销售款项一同计入营业收入,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应收账款。
三、档案整理费用的核算方法
1. 按照合同约定核算:如果在售房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档案整理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核算;
2.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如果售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档案整理费用,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例如,可以根据每套房屋面积或者每个业主所需归档资料的数量来计算档案整理费用。
四、档案整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计入营业收入:将档案整理费用与房地产销售款项一同计入营业收入;
2. 记账方式:将档案整理费用记入应收账款,待业主支付后再将其转化为实收账款。
五、总结
对于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中所涉及到的档案整理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并将其计入营业收入。
同时,还需要注意将其记入应收账款,并在业主支付后进行转化为实收账款。
这样可以保证企业财务的正常运作,并且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服字[2009]205号)各市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规范我省城建档案馆的服务及收费行为,使城建档案更好地为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建档案馆接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有偿原则,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二、档案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1、工程档案编制审核(含编制方案设计、业务技术培训、跟踪技术服务、竣工资料审核、技术咨询等)费(1)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2)地下管线工程按报批管线长度每专业3元/米收取。
(3)桥梁按报批红线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4)道路按报批红线面积0.5元/平方米收取。
2、声像档案制作费(1)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
(2)地下管线工程按报批管线长度每专业2元/米收取。
(3)桥梁按报批红线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4)道路按报批红线面积0.2元/平方米收取。
3、组卷、整理费(1)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0.9元/平方米收取。
图幅超过A0尺寸折算成相应图幅计算费用。
(2)著录费:按文件信息条目0.6元/条收取。
5、装具收费:不同载体的装具按市场价执行。
6、竣工图编制费、设备出租费等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1、阅卷服务费。
(1)电子档案20元/卷;原始档案100元/卷。
(2)工程报建前按规定查询原有地下管线情况的,按报批或批准的建筑红线面积,不分专业0.3元/平方米收取。
(3)非报建性查询地下管线,按查询专业及长度,每专业0.6元/米收取。
检索、查阅城乡建设档案案卷信息目录不得收费。
竣工档案编制收费标准

竣工档案编制收费标准一、前言。
竣工档案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编制的记录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文书档案。
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十分重要,它不仅是对工程建设的一种总结和记录,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证明。
因此,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质量和规范性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竣工档案的编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程序,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行业标准。
建筑行业对于竣工档案编制的收费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各地建筑行业协会、建筑设计院等单位也都有相应的收费标准。
3. 实际成本。
竣工档案编制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因此,收费标准也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实际成本。
三、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1. 基本收费。
基本收费主要包括竣工档案的编制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设备折旧费用等基本成本,按照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合理计算。
2. 附加收费。
附加收费主要包括竣工档案的审核、审批、归档等相关手续的费用,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加急费用、加班费用等。
3. 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主要包括竣工档案编制单位提供的相关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费用,以及竣工档案的电子版、纸质版等不同形式的收费。
四、收费标准的合理性。
竣工档案编制收费标准的合理性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地域差异等因素。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保证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结语。
竣工档案编制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地建筑行业协会、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确保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质量和规范性。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和业主也应该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

关于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淮价服〔 2008〕 138 号各县(区)物价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确保城建(含房产、地籍)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与管理,规范档案资料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6]303 号)、《关于明确城建档案资料服务收费有关保管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8]217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类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是专业性城建档案资料管理单位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各类城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或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及标准严格执行。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1、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档案资料证明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4]225号规定标准执行,即:(1)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
①纸质档案资料每张:静电复印A4 纸0.40元,A3纸0.70元,缩微片还原复印A4纸 1 元。
②照片档案资料每张:扩印照片5寸 2元,7 寸4 元,10寸10 元,12寸20元,翻拍照片15 元,加修30 元。
彩色扫描复制(A4 纸)每页15 元。
③录音档案资料复制每盘:录音带转录为CD20元, CD复制15 元。
④录像、影片档案资料复制每盘:VCI复制15 元;DVD复制20 元;录像带转录为VCD25元,转录为DVD30元;影片复制成录像带或光盘,30 分钟及以内的 120 元, 30 分钟以上的170 元。
⑤档案资料扫描每盘:刻录软磁盘10 元,刻录光盘20 元。
(2)档案资料证明费。
①出具学历、工龄及办理公证等证明材料每份20 元。
②出具房屋、土地、财产、债权、债务及商标等证明材料(含依据性材料)每份:对个人50-100 元,对单位200-400元。
2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苏价服[2006]303 号文件授权省辖市制定的档案资料查阅保护费、工程档案编审费、档案保管费收费标准。
工程竣工档案综合服务收费精修订

工程竣工档案综合服务收费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作者:日期:2011-07-19我来说两句 (0条)复制链接字号: 小中大推荐栏目:房产纠纷法规房产纠纷文书房产纠纷常识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发布日期】2005-2-1 【实施日期】2005-2-1 【发布单位】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文号】武价房字[2005]27号武价房字[2005]27号各区物价局、建设局:现将《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项目收费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在接受委托时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待工程竣工后,按工程量大小及整理工作量,依据鄂价房服〔2004〕286号文件规定,据实结算。
二、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在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每单位工程0.5万元;1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每单位工程1万元;10万平方米以上每单位工程1.5万元。
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每标段为0.5万元。
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此通知后,请在3月28日以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12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应由建设单位整理装订,并符合城建档案业务技术标准。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整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价综合[2010]116号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整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价综合[2010]1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bd271bee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b9.png)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整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正文:----------------------------------------------------------------------------------------------------------------------------------------------------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整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价综合〔2010〕11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检测服务收费的函》(云建办函〔2010〕33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号公告)、《云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2000年第96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等规定,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以下简称“电子图文档案”)整理服务收费行为,确保电子档案建立正常运行和电子存档资料质量,同意我省各级城镇档案工作机构,在接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委托提供电子图文档案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及整理等相关服务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建设工程竣工电子图文档案整理服务费。
二、对需要提供整理服务的电子图文档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下整理服务工作:(一)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拷贝是否安全;(二)对特殊格式的电子图文档案,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三)对电子图文档案的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能否兼容;(四)在独立计算机上测试光盘、数据、文件内容是否通畅和完整;(五)建立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相关数据,配备专用存储服务器、网络设备,对电子图文档案进行录入;(六)录入的电子图文档案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封存、异地备份和异质备份(一式三套),每5年对设备进行一次(软、硬件)更新、升级和转存;(七)对系统安全、保密等级、保管期限进行服务,对电子印章、数字签署采取防止非法使用的措施;(八)编制电子图文档案查询检索工具。
档案收费文件

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05-02-01 浏览: 5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发布日期】2005-2-1 【实施日期】2005-2-1 【发布单位】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文号】武价房字[2005]27号各区物价局、建设局:现将《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项目收费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在接受委托时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待工程竣工后,按工程量大小及整理工作量,依据鄂价房服〔2004〕286号文件规定,据实结算。
二、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在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每单位工程0.5万元;1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每单位工程1万元;10万平方米以上每单位工程1.5万元。
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每标段为0.5万元。
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此通知后,请在3月28日以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12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应由建设单位整理装订,并符合城建档案业务技术标准。
二、凡建设单位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整理、分类、审核、装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应交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
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委托单位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整理服务应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竣工档案综合服务
收费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作者:日期: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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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2-1 【实施日期】2005-2-1 【发布单位】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文号】武价房字[2005]27号武价房字[2005]27号
各区物价局、建设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项目收费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在接受委托时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待工程竣工后,按工程量大小及整理工作量,依据鄂价房服〔2004〕286号文件规定,据实结算。
二、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
工业与民用建筑在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每单位工程0.5万元;1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每单位工程1万元;10万平方米以上每单位工程1.5万元。
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每标段为0.5万元。
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此通知后,请在3月28日以前到市物价局办
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物价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12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应由建设单位整理装订,并符合城建档案业务技术标准。
二、凡建设单位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整理、分类、审核、装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应交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
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委托单位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整理服务应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三、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收标准:
(一)纸质材料每卷(规范标准厚度为1.5cm)80元,其中城市规划、勘测、建设管理、建设科技等方面的档案材料每卷50元;
(二)其它载体材料:缩微、光盘为1500元/单位工程,录像带800元/单位工程,照片300元/单位工程。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单位工程是指在建设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收费标准为1元/页(A4幅面)。
四、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管城建档案资料的,建设单位在移交档案资料时,按每卷50元交纳档案保管费。
由财政全额拨给事业费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量大小及整理工作量大小及整理工作量在接受委托时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预收标准及办法由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价格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六、利用城建档案服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利用档案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费字[1999]324号)有关规定执行。
已交纳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利用本项目档案的,免交相关费用。
七、本通知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必须加强收费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通知自2005年2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9]177号)同时废止。